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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31 发布

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3篇 代写合同协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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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合申报协议3篇代写合同协议费用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项目联合申报协议3篇代写合同协议费用协议,网络协议的简称,网络协议是通信计算机双方必须共同遵从的一组约定。如怎么样建立连接、怎么样互相识别等。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项目联合申报协议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项目联合申报协议1合同编号:合作协议书合作单位:合作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合作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宗旨,就合作开发、建设项目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一、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2.建设规模: 3.建设地点:二、合作项目建设主体1.由甲、乙双方共同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来负责本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工作;2.甲、乙双方各自派出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筹备组,具体执行并完成筹备组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三、合作形式1.为实现物理农业的品牌效应,新公司所涉及的名称、商标、企业cis(企业形象)全部由甲方统一指定。2.甲方以技术使用权、知识产权使用权和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等作为合作资本。3.乙方以形式作为合作资本。a现金出资的方式作为合作资本;b现有的土地经营权、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有效的资产作为合作资本。4.甲、乙双方在新公司所投入的资本,在合作终止前不得随意分割、撤出,如在发展过程中双方需再次以实物(设备、土地、房产等)参与公司发展的均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入新公司资产,当年年度结算时在参考市场公允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计入到公司的资本项目。 5.甲乙双方不得将负债资产或隐藏债务用作新公司注册资本和入股新公司,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6.新公司流动资金的投入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给予实施。四、注册及成立1.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2.新公司的注册成立过程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双方不得因各种理由停止、延误或阻挠新公司的注册和成立。除不可抗因素外,如一方违反则另一方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3.甲乙双方不得将负债资产或隐藏债务用作新公司注册资本和入股新公司,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4.在组建过程中甲、乙双方所产生的垫付费用均计入新公司投入开支中,在当年年底结算时计入到成本投入中。5.新公司成立同时将成立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董事会成员及人数均由合作双方协商后决定。6.新公司办公、经营场所的选址及公司发展规划、人员选聘、工作人员薪酬等事宜由合作双方协商后决定,如意见相悖时可通过董事会会议以投票的形式决定。 7.新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将新公司资产抽离新公司。8.新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本协议所述股权比例各自进行分担。五、股权分配1.甲方以年的技术使用权、知识产权使用权和相关的技术支持服务等作为合作资本。占新公司%的股份。2.乙方以现有资产作为合作资本。占新公司%的股份。(详见合作协议附表一)3.甲、乙双方应预留%股份,作为股权激励措施,例如奖励对公司的建立与发展有突出的贡献者。4.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合作双方所持股份三年内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如一方违约则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5.在超出本协议上述条款规定的时间后,如一方转让其全部或一部分所持股权时,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转让时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六、盈利及亏损1.本协议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按双方所持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在合作经营中产生借贷款项,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贷款项或利息,盈利分配按年结算,结算前须在利润中扣除%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2.在公司产生的利润低于或等于预留发展基金的数额时,本年度甲乙双方不进行盈利分配。3.如公司未盈利或亏损时,甲、乙双方应按所持股份比例自行筹资弥补相应亏损和项目所需流动资金,以便公司能正常运转。4.如公司连续亏损,经合作双方协商后可进行资产清算并终止合作。5.甲、乙双方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为限,对新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七、事务执行1.甲方可委托乙方执行项目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新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新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新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新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2.甲方有权检查监督、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定期向与农业基地合作协议范文第二篇_农业种植合作协议合作意向协议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一、项目名称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二、合作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三、占地面积:100亩四、合作期限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五、合作方式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七、利润分配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定额成本核算见附件)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九、违约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其它: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项目联合申报协议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乙方实际考察和双方的充分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修文县洒坪乡的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一、项目名称及地址1、项目名称: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建设。2、项目地址:xxxxx。二、项目开发内容基地规划用地为3000亩,其中种植中药材2000亩,种植经果林1000亩,2012年规划种植中药材1000亩,种植经果林500亩。三、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25年。四、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1、甲方协调**村村委会采用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租赁给乙方。2、租期为25年,自2012年1月25日始至2037年1月26日止;六、(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负责监督协调土地流转和租金的分配工作;做好乙方的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2、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并协助乙方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及上级资金的支持。 3、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5、在乙方扩大经营时,继续协调做好土地流转工作;6、甲方在乙方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盖生活住房时提供前期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设施,甲方积极协调电力、水利、国土等部门为乙方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享有合同开发范围内指定的土地使用权,并按时支付土地的租赁费;2、项目建设用工和项目区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流转出土地的农户;3、做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户可自愿发展同一项目的种植,乙方并免费进行技术指导。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5、乙方享有独立的效益分配权。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县政府办各执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年月日项目联合申报协议3一、申报项目合同的基本情况1、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高性能小孔径陶瓷膜及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承担单位: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依托单位:南京工业大学起止年限:2020年4月至2023年9月2、合同各方项目下达单位(甲方):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项目承担单位(乙方):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管部门(丙方):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 3、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本项目实施的主要任务是开发高性能小孔径陶瓷膜及装备,并通过项目实施实现项目产品的规模产业化。4、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甲方计划资助乙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拨款资助700万元,贷款贴息不超过300万元。拨款资助采取分年度拨款方式,计划于2020年拨款500万元,2022年拨款200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甲方依据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乙方提供的有效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和有效付息单据,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不超过合同规定的贴息额度。二、申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与南工大签署的《关于联合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本次项目成功申报后,江苏省政府拨款资金共 同分配,其中公司享有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总拨款的70%;南工大享有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总拨款的30%,由公司在收到江苏省政府拨款后支付给南工大作为其科研经费。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计划资助公司本次项目专项资金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可获得上述资助资金总额的70%,即不超过700万元。若获得上述补助,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方式以及对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期间损益的影响情况以当年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三、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签署项目合同,但尚未收到相应的补助款项,资金的拨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尚不能确定本次申报项目获得的补助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期间损益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备查文件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