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介佣金合同 24页

  • 45.00 KB
  • 2022-11-20 发布

房屋租赁中介佣金合同

  • 2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房屋租赁中介佣金合同中介费协议书中介协议书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1、乙方负责为甲方承揽平山县书香苑11#、12#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河北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入场事宜并协调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支付于甲方。2、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乙方中介费用。第二条中介费用及支付方式1、中介费用为书香苑11#、12#楼工程总价的1.2%。2、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甲方扣除税金后按比例支付给乙方中介费。3、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日内支付乙方中介费。4、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入场后10日内,\n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万元诚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费时扣除。第三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第四条协议解除本协议在建设单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费后自然解除。第五条争议解决双方若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上诉解决。甲方(章):乙方(章):电话: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篇二:中介服务合同样本(正本)信息中介劳务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在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劳务,协助甲方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乙方具体服务\n劳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了解工程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给甲方。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对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任何目的利用、传播或泄漏甲方的商业秘密。2、乙方在服务劳务过程中,应当采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违规手段,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以自己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承包合同并负责履行,经营损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外,不享有任何经营损益。2、在甲方签订工程合同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第四条、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1、若甲方因乙方的协助而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具体数额按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计算;具体支付方式见本条第2款约定。\n若甲方未能签订合同,则甲方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电话费,其他支出费用由甲方同意并负担。2、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按四次与乙方结算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数额。第一次:签订合同当天付万元;第二次:甲方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按合同总价的%结算支付;第三次:工程主体结构结束按合同总价的%结算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付清。支付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3、甲方以现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积极协助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与该项目相关人员接触后解除本合同,并在以后与该项目签订的任何合同均属于在乙方协助下签订的合同,甲方应按以上第四条足额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劳务费用。3、甲方若无故不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应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若甲方拒付,无论乙方采取何种方式追款,甲方均无异议并承担一切后果。\n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该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最后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篇三:居间合同、中介收费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n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材料一:买卖双方未完成房产过户中介仍收中介费受质疑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买卖双方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最终完成房产过户,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应该收取中介费的。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如果是由于中介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无需交中介费;如果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最终未能完成过户,则要支付部分甚至全部中介费。目前买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介只负责到买卖双方签完合同,而不是以完成过户才能收取中介费。中介承诺未兑现应退还中介费在北京版国五条政策落地前,为了避免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北京的二手房市场曾掀起过一波购房高潮。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n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无力承担。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理由是中介在买房前曾承诺过可以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但最终并未兑现承诺。但中介却以未能在新政策执行前完成过户是由于王先生的原因造成,拒不退还中介费。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的中介费还能要得回来吗?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来自:WwW.xIelW.cOm写论文网:房屋租赁中介佣金合同)如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石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但是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自己的社保\n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在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买房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2012年9月17日,郭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万元。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计划也宣告“破产”。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因房子未买成,郭女士认为不应向中介支付,双方经协商未果,中介公司于2013年1月将郭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佣金2万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郭女士通过居间方购房的合同目的并未实现,但中介公司已提供了一定的居间服务,可收取相应佣金,判决郭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6000元。郭女士不服,提起上诉。\n法院二审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该案中,郭女士经中介公司居间介绍与案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有权依据上述规定要求郭女士支付居间报酬。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居间合同,中介公司在促成郭女士与案外人买卖合同成立后,尚须协助办理相关抵押注销、合同公证、见证、评估、产权过户、贷款、领取产证、交房等相关手续,在郭女士与案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客观上无需再履行该等义务,其有权主张的居间报酬相较于交易全部完成的情况,应当予以部分减免。因此,一审法院结合该案具体情况,将居间报酬酌情确定为6000元并无不当。故上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的格式合同买卖双方一签约即便没完成过户也不影响中介收费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网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这也就造成了在上述案例中,有的买房人最终没能买到房子但还是得交纳中介费。这对于很多买房人来说是难接受\n和理解的。因此,有人建议对市场上使用的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只有当完成过户后中介方可收取费用,如未能完成过户,中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此,中介方面提出异议,对于中介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完成过户的情况,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有失公平。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材料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付的必要费用。本案中,房屋的交易并未成功,同时买卖双方对中介费用作了\n明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材料三:脱离中介、自行交易,仍需支付中介费-------上海青浦区法院通过中介公司,李先生和陈先生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可是为了逃避支付房产咨询服务费,两人竟背着中介公司进行房产过户。为此,中介公司将李先生和陈先生告上法庭。日前,青浦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李先生和陈先生各支付中介公司服务报酬1.5万元。住在农村的李先生想在青浦城区买一套二手房,于是他找到位于浦仓路的一家房产中介代为找房。去年5月23日,中介带着李先生来到卖房方陈先生家看房。李先生对房屋各方面都比较满意,双方以17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当晚,李先生与陈先生就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当月28日,李先生到中介公司支付购房款38万元首付款。可是由于贷款迟迟没有办下,\n李先生与陈先生协商后决定要放弃买卖房屋,并由陈先生到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办理退税手续。中介公司觉得事有蹊跷,通过对该房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得知两人已办理了房产转让,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上,陈先生辩称:当初的确取消了买卖交易,但是后来李先生又通过其他中介凑足了房款后找到自己的,所以双方就以现金购买的方式达成了买卖协议。李先生则辩称:因为贷款办不下来,所以三方都同意终止交易。后来遇上了开中介的朋友表示可以帮忙解决房款事宜,而陈先生也在这家中介挂牌出售该房屋,所以又重新达成交易。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和李先生都确认是从中介公司获得对方的联系方式以及带领看房、签约、见证支付部分房款等过程,据此可排除两人从其他中介获得交易信息的可能;其次,从两人后续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看,其吸纳了先前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对该合同的履行予以确认;再次,虽然陈先生陈述从中介公司取回房产证时告知中介不再进行交易,然各方均确认取回房产证是为办理退税事宜,仅此并不足以证明该居间协议已解除;最后,所涉房\n产确已完成交易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综上,法院认定两人理应向中介公司支付相应报酬。篇四:中介佣金协议中介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互相信任,在贷款方面达成合作,并签订中介费协议,双方约定如下:甲方给乙方提供贷款关系,并协助乙方成功签订贷款合同。如能达成交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乙方签订中介协议基础上,甲乙双方保证严格执行中介费协议。中介费为:每万元300元;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中介费用支付时间:签订合同日(超出个工作日为逾期)第一条甲方主要责任是提供贷款信息(关系)配合乙方履行合同。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和贷款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银行工作,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第三条乙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甲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不低于总金额的1%)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1%。第四条乙方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时间,甲方与借款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第天,乙方支付甲方贷款贷款总额度的%中介费,以后贷款总额多少按比例算给付出,如逾期,乙方必须给付甲方总金额的\n%。第五条双方须遵守职业道德,甲方履约落实合作后,乙方无履约能力,给甲方和贷款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六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第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第八条双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签字、盖章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篇五:中介服务费分成协议中介服务费分成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各方利益,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推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推介业务的内容:张家口天牧养牛基地,养牛车间工程二、服务方式乙方负责向甲方引荐该业务工程,由甲方负责具体业务洽谈,待业务合同正是签署,视篇二: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范本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范本\n编号:本合同当事人委托人(甲方):中介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n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第四条甲方义务(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第五条乙方义务(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n(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第七条费用与佣金(一)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n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三)中介活动费用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第八条转委托\n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n(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委托人(章:)中介人(章):住所:住所: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n签约代表: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使用说明: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3,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中介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篇三:租房合同(中介版)房屋租赁合同书甲方(出租方):_______身份证号:地址:乙方(承租方):____身份证号:地址:\n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得的基础上,友好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三、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四、租金: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即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他费用(如有见补充各位项)。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中介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n七、甲方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八、乙方义务: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中介费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洁费元)。九、违约处理: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十、房屋配置:床只,席梦思只,床头柜只,餐桌张,椅子只,沙发组,茶几只,衣柜只,电视机台,机顶盒只,电视柜只,冰箱台,洗衣机台,热水器台,微波炉台,煤气灶台,油烟机台,挂壁式空调台。十一、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n_度,电表总读数__度,峰__度,谷__度。防盗门钥匙__把,房间钥匙,电子门钥匙___把,车库钥匙___把。_____十二、中介方义务:中介方在受双方委托后,有责任积极为双方寻找合适的物业或客户,并促使租赁成功。在甲乙双方成交同时,中介方在收取双方佣金后,责任自行解除,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居间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中介方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中介方签名(盖章):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