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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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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2011司法考试《立法法》复习笔记 1.中央立法权限划分 A.全国人大 a.制定修改基本法律(狭义) B.全国人大常委会 a.制定修改一般法律(即基本法以外的法律) b.可以部分补充、修改基本法律,但要受到以下限制: (1)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无权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C.上述两机关授权国务院行政立法 a.不能授权制度行政法规的事项: (1)由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 b.禁止转授权 c.授权具有期限性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授权立法事项制定法律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D.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 a.行政法规制定事项: 1.执行法律 2.为履行行政管理权 3.授权立法 b.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办公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E.应当制定法律的事项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F.法律案的撤回 a.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在交付表决前分情况: b.全国人大:经主席团同意,向大会报告 c.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向常委会报告 G.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 a.法律议案审议时,都由法律委员会负责修改适宜 b.通过的票数要求都是全体(代表或组成人员)过半数,提请的主体一个是主席团,一个是委员长会议 c.均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 e.全国人大常委会特有程序 f.“三读”是通过法律的一般程序 1.听取提案人的说明 2.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 3.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g.“两读”:法律案,各方意见比较一致 h.“一读”: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意见比较一致 i.常委会暂不交付表决制 1.经常委会三次审议2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3由委员长会议提出4经联合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同意 j.法律案的终止审议情形 1.搁置争议满两年的 2.暂不交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审议的 H.法律的解释权\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 a.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 b.解释的原因:明确具体含义;明确适用法律依据。 c.有权提请解释的主体:“两央”(中央政府、中央军委) “两高”(高法、高检) “两委”(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政府常委会) c.公布的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 2.地方立法权限划分 A.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a.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1.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b.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1.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省级地方性法规抵触,须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c.经济特区所在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1.权限来源:须全国人大具体授权,注意: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授权 2.适用范围:经济特区范围内(即使是经济特区所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3.可对上位法作变通规定,并无须批准(即使是所在市制定也无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B.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a.制定主体:仅限于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不包括常委会。 b.生效条件:自治州、自治县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无须报国务院备案,因为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效力就上升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c.可对上位法作变通规定,并在自治区内优先适用,但存在三个限制: 1.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 3.不得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D.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公布制度\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 a.不经批准的:人大制定由主席团公布,常委会制定由常委会公布。 b.经批准的:一律由原制定机关常委会的公布。 3.部门规章 A.制定主体: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 B.制定性质:执行性、补充性 C.制定事项:1执行法律;2执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D.制定程序:由部委会议决定,部门首长签署命令公布 E.备案制度:报国务院备案 F.制定依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4.地方政府规章 A.制定主体:省级政府、较大的市政府 B.制定性质:执行性、补充性、也可以是自主性立法 C.制定事项:1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2属于本行政区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D.制定程序: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签署命令公布 E.备案制度:报国务院、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如果是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该报省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备案。无须批准(注意与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区别)。 F.制定依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5.效力位阶 A.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B.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 C.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D.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华夏考资网www.huaxia600.com提供各个司考辅导班同步课程,电话13681287862QQ:475127838 a.同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新法优于旧法 3.新法的一般规定与旧法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由制定机关裁决(人大与其常委会视为同一机关) b.国务院有权裁决行政规章之间的不一致,行政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不一致时不能否定地方性法规定的适用,欲否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备案、审查改变与撤销 A.备案制度的总结: a.不经批准的:下位法向上位法制定机关或常委会备案; b.经批准的:效力就上升至批准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有上位法的由该批准机关报请上位法制定机关或常委会备案; c.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接受规章的备案。 B.改变与撤销的总结: a.下列情形存在领导关系:进行合法及合理性审查,可改变或撤销 1.本级人大对其常委会 2.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注意:不是上一级) 3.本级政府对下级部门 b.下列情形存在监督关系:进行合法性审查,只可撤销 1.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本级人大对本级政府 c.报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相当于批准机关制定的文件,但只是监督关系。 7.提请审查要求及审查建议的主体 A.提请审查要求的主体:国务院、中央军委、两高、省级人大常委会。B.提请审查建议的主体:5个主体以外2011年司法考试总体复习规划2010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了,朋友们又开始准备2011年的司法考试了。为此,我再一次谈谈2011年司法考试的复习问题,仅供各位参考。一、总体指导思想\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当你决定参加司法考试的那一刻开始,99%的人最想要的就是拿到合格的法律资格证书,在开篇就谈司考成功的秘诀貌似有点神秘,但我说的秘诀其实是很现实的问题:1、要有明确的目标;这里的目标不是一个简单的通过司考或者说考过360分,而是整个司考复习流程的每一阶段你该怎么入手,尽管我们说很难精确到每一天的每一个小时,但是你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大目标和各阶段的细化目标,否则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往往很小!2、要有详细的计划;只有在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制定出详细的实施计划,这样的目标实现才会变成有章可循,否则就是无头的苍蝇,最终的结果可能事倍功半或者徒劳无功!3、要立即采取行动;当你有了明确目标和详细计划的时候,也就是说你在思想这一层面已经梳理的比较清晰了,那么紧接着就是采取大量的行动,一个成功者永远是比对手多做一下的人,司法考试360分的通过率总体而言是遵守28定律的(这几年通过360分的人大约是20%)所以在此我大胆的告诉你,只要你采取的有效行动达到了20%的范围之内甚至更高,那么等待你的就是成功!4、要修正你的行动;有时候我们埋头苦干的时候发现自己确实努力了,但是收效甚微,这个时候怎么办?唯一的答案是赶紧修正自己的行动,适当调整自己的目标和计划,让自己的行动、目标、计划更科学。二、教材选购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教材有以下几种:(1)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三卷本);(2)2011众合or万国专题讲座;(3)2011年万国学校授课精华;(4)2011年三校名师讲义;(5)2011\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年中法网课堂笔记,另外还有其他培训机构自己出版的教材。怎么选购教材,华夏考资网有一篇详细的司考书目文章,大家可以看看。1,你如果准备去参加司法考试的面授班,那么你参加哪个学校的辅导班,你就选择哪个学校的配套教材(因为这个学校的授课老师一般就是教材的编写者,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习的效率)。2,你没有时间或者经济条件去参加辅导班,而是购买课件来学习的话,我建议直接买一套《2011年众合专题讲座》,你如果能够把这套书籍的精髓消化,吸收,通过司考足矣!我去年就是参加华夏考资网的vip会员,得到了各个辅导班的同步课件,讲义也有,呵呵。3,以上教材2011年的版本都是4月份之后(很多还是5月份之后)才出新版本,未出版之前一律需要购买2010年的版本复习,千万不要等到考刚出来才开始,除非你很牛,否则复习时间太短了,零基础的朋友不要冒这个险。4,司法考试三大本是否购买?(1)如果你现在开始复习,手头上没有任何书籍的话,我建议你买一套2010年三大本,这套书是根据考纲编写,讲解很细致,能够看一遍是件好事,华夏考资网也提供,只需几十元就可以买到。(2)如果你现在开始复习,并且手头上有上述书籍中的其余的教材,那么你也没必要专门去买一套三大本,就利用手头上的书籍复习。但是如果你的书籍是2008,2009年的,我建议你使用2010年的版本,因为近几年司考考纲发生了较大变化,使用最新或者最近的版本更安心。\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3)如果你从2011年5月份才开始复习,我建议你直接买一本2011年众合的专题讲座,此时不是需不需要买三大本的问题,而是你买了也看不完,还不如精力集中收效更好。三、试题选购我们一直都主张在复习的过程中坚持“听课、看书、做题”有机结合,所以选择一套合适的试题是很有必要的,既可以查漏补缺,又可以不断检测自己的复习效果。1,日常练习题选购:推荐“2011年万国学校《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全套五本)”,该套习题凝聚了万国培训班老师的多年心血,目前2011版本没有出来,先买2010年的版本使用不会影响效果,每年变动不大。2,历年真题的选购:推荐购买众合的“真题分年详解”以及“真题分类解读(五卷本)”(1)众合的真题分年详解。它包含了9年真题(2011版本),分年详解的最大好处是:可以定时测试,这本书是必备书籍,放在7月份开始测试。(2)众合的真题分类版本。它是根据单个知识点,将同一个知识点下面的历年真题归纳到一起,这样的话可以精准的复习和梳理知识点,并且可以据此把握历年试题考察的核心点的细微变化,所以分类版本在8月份用于知识点总结归纳是很好,这也是必备书籍。3,模拟试题的选购:对于模拟试题,目前很难说哪一个机构编的最好,但是模拟题实际上肯定要做几套的,很多人做了历年真题感觉良好,但是做一套全新的模拟题试试,结果是惨不忍睹,所以我认为做做模拟题有时候是可以让你头脑清醒,不要太过于浮躁。大部分的考生一般都会做一下万国或者众合的“红腰带”\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其实真正做过红腰带的人会发现红腰带编的很浮躁,在本文中我就暂时不提供模拟试题选购的指引,在以后的复习细化指导里面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另行说明。另外关于试题的使用详细情况,本文不再累述,在第三阶段的细化指导里面我会专门谈到这个问题。四、法条选购与复习1,推荐众合的《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或者万国的《司法考试重点法条解读》。这两套书对重点法条分析非常透彻,还会归纳知识点。如果有的朋友选择了指南针的三大本的法条,也可以,我的个人观点是:指南针的法条很好,很全面,特别适宜于查询,适宜于从事法律实务的律师,但是并不适宜于应试。2,前几年写的复习规划里面一般都没有专门提到法条复习问题,今年我补充这方面的建议,我的理解是:法条应该贯穿于全程备考的过程中,时时放在手边,像字典一样的查阅、翻看,另外每年的5-7月份有必要安排10天左右的时间专门复习一下重点法条。五、总体复习时间安排2011年司法考试复习时间安排遵循这么一个原则:主攻五大法,适当兼顾其他学科的核心知识点,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抓重点,突破难点,从而各个击破。具体的复习方案我表述为“五阶段复习法”1,第一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1年4月30日(5个月的时间)(实际上对于0基础的考试,我的复习时间安排提前到了11月1日)。\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司法考试的基础到底怎么样?对于一个0基础的考生而言,这5个月就是你缩短与法律本科生、法律专业的硕士的差别的决定时间!现实中很多法律专业的学生,努力了一年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试想如果你一个0基础考生,在这个阶段不努力,你拿什么与别人争锋?而每年司法考试阅卷、打分是从来不区分你是专业还是非专业的。在第一阶段我给各位0基础考生一个忠告:能多吃苦就多吃苦,能每天多复习一小时就多复习一小时,不要等,不要观望,你要知道在法律基础方面没有任何的优势,如果你消极等待那么最后的结果就是坐以待毙!(1)复习流程:民法-刑法-民诉-刑诉-法理学-行政法-公司法-三国法。说明:第一阶段主要复习的科目占司考80%以上的分数,今年的复习安排相对于前几年,我做了适当的调整,先复习民法,刑法,把法理学放在了后面,由于民法、刑法更接近于生活,理解起来相对简单一些,而法理学太过抽象,导致无数的0基础考试望而生畏!(2)教材选择(上面已经谈到,此处省略)(3)复习方法:始终记住要看书、听课、做题相结合。这个方法要贯穿于整个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中,具体怎么安排看书、听课及做题的时间,本人在第一阶段复习细化指导里面会专门讲述,另外对于广大的司考好友,华夏考资论坛每年均免费赠送基础阶段的复习听课资料给大家,需要的朋友可以去华夏考资论坛下载,免费的不少。如果需要整套的资料,可以购买,只需几百元,加QQ:475127838或者致电13681287862联系购买事宜。2,第二阶段:2011年5月1日-6月30日(3个月时间)。本阶段是在巩固上一阶段复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攻克重难点,并且对所有的司法考试科目进行全面复习。\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近几年司法考试的新考纲都是5月底开始公布,所以在第二阶段还要注意按照最新的考纲进行复习,在资料的选择方面要求更为严格一些。(1)看书。5月底购买新的2011年的教材《2011众合专题讲座》(2)听课。届时我会在第二阶段复习细化指导里面提供详细的指导。(3)做题。本阶段会加大题目训练的力度,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务必做完“2011年万国学校《司法考试单元强化自测及详解》(全套五本)”,如果是买2010年版本的话,那也是做完这套习题。3,第三阶段:2011年7月1日-8月10日。本阶段的核心是测试训练历年真题,采用的题目是众合的“真题分年详解”,建议你踏踏实实的按照考试的要求,定时训练。这阶段的复习依然会坚持看书、听课、做题的思路,其中在第三阶段复习细化指引里面会详细说明。4,第四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本阶段核心问题是进一步梳理历年真题,并且将知识点进行对比归纳,采用的书籍是众合的真题分类版本。5,第五阶段:9月1日-9月11日。本阶段的核心是调整心态,适当预测和冲刺。司考注重基础,功到自然成,所以最后的十几天不要太心急,适当关注一下预测信息,做一套模拟试题或者真题适应一下临考状态。六、是否需要参加司考辅导班的问题\n华夏考资www.huaxia600.com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1,辅导班适合于经济条件比较好,而且有充足时间支配的朋友,如果具备上述条件,去读一个全程的辅导班是不错的。但是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坚持看书,听课,做题相结合,如果你完全被辅导班的老师牵制,完全没自己的复习规划,那么结果是辅导班老师讲课的水平每年都得到了不断地提升,但是你却不过不了司法考试。没有读辅导班条件的朋友,可以使用一些听课资料,有那些长期在一线研究司法考试的老师的讲解肯定是事半功倍的,而且课件这个东西确实被实践证明还是不错的。2,不要轻信包过班,一个法律本科学历的人轻信所谓的包过班,总觉得非常滑稽。司考注重的是不断的积累,要的是功底,任何机构或者个人都不敢包过。预祝大家成功通过2011年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