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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发布

01.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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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合同编号: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工程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发包单位: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承包单位:上海涵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2年4月9日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甲方: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乙方:上海涵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签约各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3、建筑面积:约平方米4、结构形式:框架二、承包范围:包括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项目A04项目R1-R9栋大堂(共9个,不包括R1样板间)及R7-R9栋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深化设计图纸及合同清单内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通风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须保证所承包的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顺利验收,配合总包各标段工程通风空调系统验收、报建等,同时承担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及安全风险。三、开工、竣工时间:1、高层区:R1—R6栋住宅:开工时间:暂定2012年4月10日,竣工时间:2012年10月3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44天。2、超高层区:R7—R9栋住宅:R8泛会所:开工时间:暂定2012年4月10日,竣工时间:2013年5月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R7—R9大堂、泛会所(除R8泛会所):开工时间:暂定2012年4月10日,竣工时间:2013年5月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内,原则上不予调整。四、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五、本工程质保期:贰个采暖、供冷周期。六、合同固定造价:¥74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七、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1、本合同通用条款2、招标文件及答疑3、投标文件4、国家、地方及企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工程量清单一、图纸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壹份,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公司有关人员查阅。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4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5、图纸版本:经技发部盖章确认的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图纸(多联机方案、盖章确认时间3月12日)、经技发部盖章确认的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招标纸版图纸(风管机方案、盖章确认时间4月6日)、电子版图纸(风管机方案、接收时间3月30日)以及经技发部盖章确认乙方深化图纸。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通用条款第一节定义一、下列定义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应具有以下所赋予的含义:1、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3、图纸: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或乙方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数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6、实际竣工日期:本合同中指甲方验收合格、正式接受钥匙移交的日期;7、工程指令:工程指令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包含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程指令的内容完成后,须办理《工程指令确认单》;《工程指令确认单》是工程价款结算的唯一依据;8、甲方限价:甲方限价是指由甲方限定材料单价、设备单价或施工单价,由乙方进行施工的方式。第二节合同价款、结算、支付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清单见附件。二、乙方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因素。如合同签订后乙方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因采取技术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考虑。三、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四、其它1、合同履行期间,除因设计变更涉及工程量的增减,不再因招标施工图工程量少算、错算、漏算及政策性调整改变合同价款。2、此次合同价款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工程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及安装措施、现场配合、保修等费用及材料采购、加工、储运、检测等费用。3、乙方负责工程全过程范围内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含档案馆资料费用)及配合甲方、总包各段工程通风空调系统验收、报建等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不再调整。4、乙方负责通风空调设备的采购(包括设备制作、供应、包装、储存、税金、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及随设备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图纸资料等,还包括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保修期内的维修、技术指导和现场培训、设备调试等费用)及保管、搬卸、制作、安装及管道穿墙留洞等工作。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1、乙方负责管道穿墙留洞控制线路、控制设备等的敷设与安装,包括控制线路的电缆、电线及保护管道的敷设等。2、乙方负责组织整个空调系统的联动调试工作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本空调系统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一、计价方式1、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固定总价合同,除非发生工程指令,各分项综合单价不予调整,也不因市场价格上涨而调整。固定总价合同包含但不限于:i、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直接工程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构件增值税)、措施费(含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二次及二次以上运输费、施工机械多次进出场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并包括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检测合格(含环保测试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进行一次全面保洁的费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成品保护、包风险(含市场价格上涨、施工扰民及民扰)、包赶工费(必须的加班费)、包外围关系协调、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他所有因履行合同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ii、乙方按照图纸和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要求、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并充分考虑了停电、停水、建筑垃圾暂放及清运、施工场地不足、施工水电的连接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施工配合等所需措施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工程指令中发生的以上措施费亦由乙方承担,不再另外计取。1、工程指令计价:如属合同清单已有的子目,按合同清单单价;如有类似的子目,单价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如合同清单中无相同、相似的项目,则建筑工程按《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鄂建[2008]214号文)、安装工程按《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8》(鄂建[2008]214号文)计算直接费,取5%综合费率,除此外不另计任何其他费用或税金。装饰及安装用主材价格以甲方限价为准。2、非合同清单项目工程指令结算价=[定额直接工程费+主材价差(或安装主材)]×(1+5%)。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11]80号)不予以执行;3、发出招标文件后政府颁布的政策性调价文件均不执行。二、工程结算1、竣工结算i、乙方需在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三份)送达甲方,结算资料经工程部工程师审核后转交合约部项目负责人复核。甲方在接到乙方递交的最后一份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并填写附件《结算资料接收登记表》签字确认后开始办理结算。每延迟1日,则按结算审定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乙方应满足结算核对所需的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甲方以及造价咨询公司,在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单位签章确认并办理《工程结算确认协议书》。ii、如乙方报送的需审计的工程结算造价高出需审计的工程结算审定价的5%,则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甲方按照以下方式收取违约金(即造价咨询审减费):违约金=(乙方报送需审计的结算造价-需审计的结算工程审定价×1.05)×5%,该违约金(用于支付造价咨询公司审价费)在甲方对乙方付款中或甲方对乙方结算时扣除。i、结算资料在乙方报送后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ii、本工程结算公式为:合同固定总价+工程指令结算价-减少项目+奖励-违约金。1、水电费结算i、乙方承担并按月缴纳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水损、电损由各施工单位按用量分摊;ii、水、电费单价按市场价执行(以总包提供的电力、自来水收费部门开具的电费、水费收据单价为准)。iii、结算时如未提供总包单位的相关扣款证明则按结算总价的1.5%计取,在付款中扣除。(总包单位需向乙方提供相关扣款依据)2、乙方结算资料经甲方工程部审核后转交成本合约部项目负责人复核。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当以下资料不足以完全说明情况时,还可参照招标及投标文件的内容等其它与结算相关的资料作为结算计价的依据:i、结算资料接收登记表。ii、工程质量验收单原件。iii、结算汇总表及具体计算资料,结算汇总表上须盖公章。iv、手续齐全的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原件。v、手续齐全的工程指令确认单原件。vi、工程指令确认单预算书(每份确认对对应一份预算书)。vii、合同复印件。viii、竣工图纸或相关结论成果(需有相关人员签字)。ix、材料设备供应商(绿地集团控购及合格供应商)提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原件。x、其它与结算有关的资料(与造价有关的会议纪要、备忘录、价格确认单等经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一、工程款支付1、具体付款方式详《专用条款》。2、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得到甲方确认以前,甲方没有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的工程款。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完税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纳税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统一。4、按附件《产值月报表》要求填报。如不按时间节点填报,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时,甲方将根据监理单位及现场工程部的反映情况延后付款时间;同时甲方将《产值月报表》的填报作为考核“优秀合作单位”的重要依据。5、判断满足付款条件的日期确定何时上报《产值月报表》,每月15日以前满足付款条件的,请于当月15日前提交《产值月报表》以申请付款;每月16日后满足付款条件的,原则上请于次月5日前提供《产值月报表》,总包单位或特殊情况下,可提前到当月25日前上报。6、产值月报办理流程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i、施工方上报至监理单位。总包及专业分包须附上与形象进度、下月工作计划相对应的预算书等资料;甲供材料设备供应商必须附上供货签收单及汇总表。ii、监理工程师初审会签后盖章,报工程管理部门。iii、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后将《产值月报表》流转至甲方合约部。iv、甲方合约部收到《产值月报表》后,投资监理配合合约部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会签。v、全部产值月报在当月20日内审批完成。1、付款申请的兑付甲方工程部以审批后的《产值月报表中》的累计应付款为基础提交《合同款项支付申请单》并完成审批,在《产值月报表》提交截止日的次月内兑付。无《产值月报表》不得支付。2、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无法如期完成当次申请及付款的,自动并入下月计划。第一节工期一、进度计划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监理公司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公司在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3、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专用条款》中的要求。4、乙方须按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公司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公司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进度计划,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二、开工及延期开工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即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三、暂停施工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非质量、安全原因),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四、工期延误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i、甲方未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通道、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ii、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iii、不可抗力。iv、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1、乙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2、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违约及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一节甲方责任一、施工准备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一平”,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自来水公司安装水表,甲方报装。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乙方负责维护。2、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4、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5、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应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6、甲方不负责提供红线内(外)施工人员生活区用地,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7、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公司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监理公司单位要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二、施工期间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3、如乙方不按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减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通病,注重施工过程的节点检查控制,进行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检查评比”。检查工作由甲方工程管理部组织,检查成员由甲方、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第二节乙方责任一、必须具备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施工资质或准用许可,有义务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供货及施工所需的手续,并缴纳税款;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一、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影响施工而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人工、材料、机械等措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身承担。三、按附件《承诺函》的内容完善劳务用工手续,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资,保障现场人员、施工现场及生活设施安全,购买相关保险。四、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派专业人员到工地现场对门洞尺寸、标高等现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否则视为乙方认可土建施工质量。五、从总包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用。六、按附件《现场工程周报》的要求填报。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和总包方报送周报。七、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八、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九、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工程指令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十、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十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两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可能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20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索赔的权利。十二、负责本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工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依法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下发准许运行文件,整理相关竣工资料报送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汇总后提交政府工程资料管理机构。十三、严格遵守《工程廉政责任书》,履行相关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第一节质量与检验一、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同时应达到甲方制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必须达到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相关要求,并提交检测报告给甲方,此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二、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公司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公司的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公司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公司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公司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甲方、监理公司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公司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公司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监理公司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公司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公司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公司、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5、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6、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一、重新检验1、当甲方、监理公司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二、设备调试1、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公司。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公司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3、甲方、监理公司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设备调试,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5、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计是否经过甲方、监理公司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承担设计责任,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6、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公司批准,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1、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公司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的费用。2、设备调试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承担。3、监理公司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不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设备调试结束24小时后,视为监理公司已经认可设备调试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第一节现场管理一、安全施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二、安全防护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日书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三、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公司,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甲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四、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2、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3、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4、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5、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二节材料设备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一、甲方指定乙方提供小样并经甲方确认的材料为:依据甲方要求提供。二、甲方指定乙方采购的设备品牌:三星空调三、一旦发现乙方使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价值10倍的违约金处罚。四、本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种类、标准及国家现行规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图纸上所规定的设计和功能要求与标准。在任何情况下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他法定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如不符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五、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其自购及指定购买的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前,乙方对承包工程负有保管责任;六、施工用各类建材乙方均需向甲方、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材料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等。七、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报送施工所用各类材料清单(包括:材料的规格、品牌等)、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经甲方在材料进场审批单上签字确认后,材料才准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工程中。八、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九、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在全部供货完毕后须提供原厂生产证明、品质保证书等文件,进口材料或部件须附加提供海关证明文件。十、乙方采购的需检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送检,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和监理在现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测试验费由乙方承担。十一、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减少的费用甲乙双方各得50%,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第一节工程指令一、工程指令执行《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工程指令确认单》,详细要求见附件格式及其说明。二、甲方应向乙方介绍工程指令的使用方法及审批程序,确保乙方明确工程指令的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三、甲方的工程指令由驻施工现场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下发,乙方签收后及时生效。四、所有工程指令必须事先按甲方内部流程及权限审批后,方可发出执行;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发出的工程指令为无效指令,乙方可拒绝实施,甲方也将不办理该指令的结算和付款。五、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12小时内向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收到报告12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将修改指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原指令不需要另发书面通知)。乙方及时指出指令不合理,使甲方避免或减少损失的,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六、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要求立即执行的指令或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在乙方提出异议后仍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一、工程指令所含各项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后,乙方填写《工程指令确认单》,并按甲方内部流程及权限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二、对工程指令涉及到的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接到指令后3日内填报《工程指令确认单》,由监理公司、项目部、造价咨询公司确认,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监理公司、项目部、造价咨询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成并返回《工程指令确认单》,否则视为认可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对于工程指令中涉及隐蔽工程的确认,同上述确认要求。三、工程指令结算价款在乙方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后与结算价款同比例支付。第一节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一、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日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2、初验合格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5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意见整改。3、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4、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交付,由此产生的延期交付违约金、业主索赔费用及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及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另外,乙方应及时向城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其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乙方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工程移交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对于占用地甲方将收取6元/㎡·日的租金,甲方并有权委托他人随时进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相应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5、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第二节工程保修一、见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约定》。第三节转让与分包一、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任何收益、利益转让给他人。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一、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其他任何部分分包给其它单位、个人或组织。二、乙方应切实履行对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与服务职责,对分包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全面承担责任。施工期间应每周组织分包供应商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各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与甲方及监理沟通,保证整体工程按合同要求的进度与质量竣工。第一节与总包单位的配合一、乙方需配合总包单位的管理,由甲方向总包方支付配合管理费,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及管理包含但不限于:1、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2、提供通道与场地(如现场已铺设的脚手架等),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负责分配乙方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办公设施和仓储设施。3、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4、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5、必须按甲方及乙方的要求完成有关项目施工,提供具备乙方工程开工条件。6、负责组织和主持与乙方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3日内向甲方、监理公司提交会议纪要。乙方建立每周1~3次的乙方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次日作业面的矛盾;乙方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二、总包单位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甲方分包单位可以在总包单位的协调下无偿使用。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方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总包单位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各分包人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总包单位。三、乙方负责将自己的施工垃圾运到总包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总包方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总包方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如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总包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四、总包方负责协调脚手架的使用。五、总包须负责对整个承包范围(包括独立分包和指定分包所进行的工程)的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及完善,确保达到政府竣工验收备案及竣工图档案资料编制归集的要求。对甲方独立分包和指定分包所进行的工程,总包负有代表甲方对其督促、归集、汇总的责任。六、总包管理配合费包含以上所需费用,如不按要求内容向乙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后从当期的总包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七、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对陆续完成的工程负有实施成品保护的责任,如对其它单位的工程或设施造成损坏的,经监理核实后照价赔偿。八、乙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九、乙方应向甲方及总包单位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提供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一、乙方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总包单位联系,提供或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配合总包单位确认。否则,因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与总包单位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第一节销售配合一、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以下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2、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3、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第二节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2、7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3、持续24小时且降雨量为200mm以上/降雪量为10mm及以上。4、40度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5、-15度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公司,在可能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公司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向监理公司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日内,乙方向监理公司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三、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非乙方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所有权属于甲方且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2、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4、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公司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三节保险一、甲方负责办理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的生命财产的保险及建筑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承担的工程出险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二、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一节文物和工程障碍一、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乙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二、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公司,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公司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四、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二节违约、争议一、违约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i、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甲方、监理公司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延期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含10个日历天),每延期一天,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如延期超过10个日历天,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处罚。ii、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iii、乙方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如果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日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全面接收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4、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收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使用于本工程,并有进一步要求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二、争议的解决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i、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ii、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iii、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三节合同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一、当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三、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四、一方依照本节一、二、三、四条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日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六、除根据本节一、二、三、四条解除合同外,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七、根据本节一、二、三、四条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7日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武汉市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一节其它一、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二、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甲方向乙方支付竣工结算款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四、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一、总包与乙方施工界面划分通风空调系统所涉及管道穿墙留洞、控制线路的电缆、电线及保护管道的敷设等由乙方进行施工及提供施工所需材料。二、计价方式:同通用条款约定三、付款条件1、本工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2、工程竣工,申请应付款为甲方审定产值的70%.3、工程竣工三个月后,提供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至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齐全的结算书,并结算完成、签署竣工结算确认书后,申请应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5%.4、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无质量问题,申请应付款为结算金额的5%.四、进度要求1、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以下要求:i、进场时间:不迟于年月日;不迟于年月日;ii、完工时间:不迟于年月日;不迟于年月日;总工期个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五、合同清单见附件。六、合同图纸见附件。七、履约担保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无息)。八、各方的人员设备1、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电话:,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有效。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3、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电话:,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乙方负责对接本工程的专职造价工程师为,电话:。本工程从开始实施至结算办理完成,专职造价工程师不允许进行更换,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万元。1、本工程总包单位为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项目经理为缪贵耀,电话:13801797971;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驻工地项目经理为李继彪,电话:13907135688。代表总包单位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总包单位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总包单位公章后递交甲方。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3、乙方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长驻现场,如未经甲方批准而缺勤,则按每天1万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甲方直接在最近一次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4、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5、以下由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书面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每日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i、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ii、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iii、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配合)者。iv、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v、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vi、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vii、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一、工程咨询1、甲方委托湖北亚太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绿地建设总包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公司驻工地总代表为胡钊仑;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新八集团总包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公司驻工地总代表为吴献红;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依据甲方和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内容为准,监理合同未作说明的,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总监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2、若监理公司派驻的总监易人,甲方将提前7日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3、甲方的指令可通过监理公司向乙方发出并监督执行,但须经甲方总代表的签字。乙方项目经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不得借故拒收甲方或监理公司的任何文件,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4、乙方应接受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进行处罚。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1、甲方委托武汉中南华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造价咨询,造价咨询公司驻工地总代表为曹树刚,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依据甲方和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内容为准,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造价咨询公司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2、造价咨询公司代表甲方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作进行管理,任何造价文件需由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初审并由甲方进行最终确认。3、若造价咨询公司驻工地总代表易人,甲方将提前7日通知乙方。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0/20n武汉绿地国际金融城A04项目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附件附件1.R1-R9栋大堂及泛会所通风空调系统供货安装工程合同清单附件2.《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约定》附件4.《承诺函》(V1.0)附件5.《设计变更单》V1.4附件6.《现场签证单》V1.4附件7.《工程指令确认单》V1.3附件8.《产值月报表》V1.8附件9.《现场工程周报》V1.6附件10.《武汉事业部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V1.2附件11.《结算通知书》(V1.0)附件12.《结算审批表》V1.4附件13.《工程结算确认协议书》V1.0附件14.《工程质量验收单》附件15.《结算资料接收登记表》(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日期:        日期: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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