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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6 发布

道路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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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道路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  11、熟悉图纸及相关设计规范11.1施工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  1.2施工人员必须查勘施工现场确定施工部署定线测量工作。  1.3施工有关人员应听取设计人员的设计交底。  1.4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时应符合下列规定进行复核地下隐蔽设施的位置和标高并在图纸上注明。  1.5对外露的检查井、消防栓人防通气孔等,应在图纸上标核对避免埋没或堵塞文物古迹,测量标志必须加以保护园林绿地和公用设施免污染损坏。  1.6加强交通管理,如需封闭交通时宜缩短断行时间,注意施工时的环境保护。  1.7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工序和关键施工技术要求地下隐蔽工程的位置与标高均应做好交底工作。  81.8各种施工交底均应记录备查。  22、施工测量2.1施工负责人应会同设计或勘测部门做好现场交接,并在中线控制桩和设计水准点设置护桩。  22.2临设水准点应与设计水准点复测闭合,允许闭合差为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为水准线长度公里数。  32.3恢复道路中心桩,桩距在直线地段宜为曲线地段为平竖曲线起止点和地形变化点必须加桩量距允许误差。n  在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引测辅助基线,设平面控制桩以备复核,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补桩,定出路边线及上下边坡线桩核对占地和拆迁。  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范围内尚存的障碍应作明显标志。  2.4临时设置的水准点距离应以测高不加转点为原则,平原不得大于山区或丘陵宜为临时设置的水准点必须坚固稳定,对跨年度工程或怀疑被移动的水准点应复测校核后方可使用,在中心桩两侧不受施工影响的位置设桩基并定出路中心或路肩边缘标高。  2.5工地测量人员应按中心桩位置复测原横断面加桩处应补测横断面,并计算土石方量。  2.6工地测量人员应复核原有桥涵和地下管线的位置和标高以及其他要求的有关测量工作。  2.7施工过程中工地测量人员应对平面和水准测量应准确及时并应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并进行现场交桩测量标志应坚固稳定,施工人员对测量标志应认真保护。  2.8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后,工地测量人员必须进行全线的竣工测量,竣工测量包括中心线的位置标高横断面图式附属结构和地下管线的实际位置和标高,测量成果应在竣工图中标明。  33、路基施工排水3.1路基施工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有效地排除施工期间由于降水或附近地带流入路基的地面水及施工用水,疏导堵截隔离对路基有害的地下水。  n3.2路基施工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或沟渠中郊区道路,应结合当地地形采取排截堵等措施,把水排至河沟或低洼地带所有施工排水出路应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3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  3.4应先修筑路基范围内的排水结构物无条件时可与路基同步施工利用其进行排水,并使其随施工进程逐步成型。  3.5路基施工中地面水排除困难而又无永久性管渠,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临时排水设施可采取移动式或固定式管道边沟截水沟排水沟跌水急流槽等,当排水流量较大时应进行水力计算选择合适的泄水断面和纵坡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的开挖应由下游挖向上游要求沟底平顺边坡修理整齐夯拍坚实。  3.6挡土墙基坑道路凹点借土区及运输通道等,当无法采用自流式排水时应将水引至集水井中用水泵抽排。  3.7敷设各种地下管线时,严禁将管坑积水抽排至路基范围内。  3.8施工期长或跨越雨季的路基工程如排水设施位于透水性土层上或有裂缝的岩层上以及流速较大水量集中的地段,均应采取防止渗漏冲刷的加固措施。  93.9路基施工中若地下水严重影响路基稳定时,应立即要求设计部门提供地下排水设计,如地下水影响较小施工单位可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  03.10盲沟沟槽不宜采用大放坡,宜挖直立沟加支撑支承支撑形式,可根据土质地下水情况槽深开挖方法及地面荷载等因素而定。  3.11水平式支撑即横式支撑适用于土质较好地下水量较小的沟槽。n  23.12垂直式支撑即竖板支撑适用于挖沟较深土质较差地下水量较多的沟槽。  33.13板桩式支撑适用于地下水位很高且有流沙的深沟槽拆除支撑可从底部开始边安装盲沟边拆除支撑,也可待安装回填后拔除沟壁所留空隙应用砂砾填充捣实。  33.14盲沟沟槽排水可分为明沟集水井排水和深水泵排水盲沟沟槽开挖,应由下游向上游施工,并应随挖随支撑随抽水盲沟基础,应平整并应分段开挖分段安装回填。  3.15新建道路处于地下水位高的路段,水面距土基碾压面小于时施工前可沿路基两侧先开挖边沟以降低地下水位边沟的开挖应深入到含下水层。  44、路基的防护与加固4.1路基的防护与加固工程可分为边坡坡面防护、沿河滨江路堤防护与加固路基支挡工程三类。  4.2路基防护是以原边坡坡面和有关防护结构体的稳定为前提,施工前必须检查验收,严禁对失稳的土体进行防护路基加固或支挡工程除要求自身坚固稳定外施工前必须查明和核实前期工程的条件和质量。  4.3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4.3.1严格执行砌筑砌体的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4.3.2回填土宜选用砂性土严格控制含水量分层填筑充分压夯实。  4.3.3泄水孔伸缩缝的位置要准确孔正缝直尺寸符合设计要求。n  4.4坡面防护应根据路基土质选用可分为植物防护和坡面处治两类亦可混合使用。  4.5植物防护属简易防护措施对于植物易生长的边坡可采用种草铺草皮及灌木丛防护。  4.6种草防护适用于边坡低坡面冲刷较轻微有利于草类生长的土质边坡,经常浸水或长期浸水的路堤边坡不宜采用。  4.7铺草皮可用于边坡较陡冲刷较严重坡面,仅有季节性浸水的土质边坡铺砌方法有平铺平铺叠置方格式等,草皮应由下向上错缝铺砌并用竹木尖桩固定。  4.8采用植树防护边坡时应按防护目的与采用树种确定树的平面布置形式,树成活前应防止流速大于的流水浸害必要时可增设防护障加以保护。  4.9坡面处治可用于陡边坡和风化严重的岩石边坡处理,有抹面喷浆勾缝、灌浆石砌边坡或护面墙等坡面处治要求,原边坡稳定无地下水外露处治前应清理危石剥去风化表层嵌补坑槽清洗污物杂质。  4.10抹面可用水泥砂浆、水泥、石灰、砂浆或石灰煤渣混合砂浆等材料要求均匀紧贴坡面抹灰面积大时应预留伸缩缝。  4.11喷浆可用于易风化而较完整的石质,其厚度为岩石节理裂隙窄而浅的石质边坡,可以勾缝节理裂隙宽而深的予以灌浆材料,可用水泥砂浆或水泥石灰砂浆宽深较大缝隙可用细粒混凝土灌注。  4.12护坡和护面墙可用片块石混凝土等材料铺砌局部,铺砌时应使砌筑体深入软岩层或凹陷处砌体表面应与坡面平顺相接砌筑,砌体选料与施工要求按本章规定执行。n  55、支挡工程5.1路基的支挡工程主要指,各类挡土墙施工前应做好场地临时排水土质基坑应保持干燥墙后填料,应适时分层回填压实浆砌或混凝土墙体待水泥混凝土强度达设计强度的以上时方可回填填料,填料宜优先选用砂砾或砂性土,严禁用有机质土杂填土冻土或过湿土并应土质均匀含水量适中墙趾部分的基坑应及时回填压实并做成向外倾斜横坡填土,过程中应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结束顶部应及时封闭。  5.2砌石工程的材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5.2.1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  5.2.2石料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应使用无裂缝不易风化的河卵石,石料不应有脱层、蜂窝、表面无青苔、泥土厚度与大小相称。  5.2.3片石最小边长及中间厚度不小于宽度不超过厚度的二倍,块石形状大致正方,长宽均不小于厚度,顶面与底面应平整,用于镶面时应打去锋棱凸角表面凹陷部分不得超过规范要求。  5.2.4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标号、拌和均匀、色泽一致、稠度适当和易性适中。  5.2.5混凝土挡土墙包括各种轻型结构和加筋土挡土墙以及护墙、护肩、护脚等支挡工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有关的规定施工。  66、土质路基施工66.1土质路基施工中应做好排水基底处理,边坡防护和土的压实工作。  6.2机动车车行道土质路基的压实度应达到压实标准规定的压实度,以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人行道、非机动车车行道可执行支路的压实度标准。n  36.3挖方不填不挖,填方高度小于原地面的,如一层压实达不到规定的压实度要求,必须分层压实,挖方不填不挖路基,其压实宽度每侧应宽出路床。  6.4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并分层回填压实。  6.5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6.6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  6.7冰冻地区处理局部翻浆时,不得乱填石块或碎砖等骨料,应将翻浆的土挖出,使用与原来土质相同含水量适中的土或砂、砂砾、石灰土回填。  6.8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的压实度达不到规定时,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等方法。  96.9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其数值可通过试验确定。  77、路基填土7.1路基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的土块应打碎基底处理的要求。  27.2原地面基底应清除草皮,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符合设计要求。  7.3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必须清除树根、杂草,应先压实再填筑。  7.4路基穿过水网和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植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n  88、填筑施工的要求8.1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  8.2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8.3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即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填压密实,填筑时应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  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8.4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  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  因潮湿及冻融而变更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层,用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路基下层,其工作面宜作成2%-4%双向横坡,以利于排水,在填筑上层时,不应包复在透水性较好的下层填土的边坡上。  58.5原地面纵坡大于12%的地段,可采用纵向分层填筑法施工,沿纵坡分层、逐层填压密实。  8.6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m。  8.7旧路基加宽须先清除旧路边坡表面松土草皮,再顺旧路边坡做成台阶,台阶高度宜为一层填土的压实厚度,其高宽比宜11.5,为台阶底面应稍向内倾斜。  8.8土质变化较大地区,应分层取土,防止混杂;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取土坑应设集水井,随时抽干井中地下水,以降低土的含水量。  8.9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n  透水隔离层有粒料、土工织物等。  不透水隔离层有沥青类材料和各种类型的土工膜等。  99、桥涵管道沟槽回填土9.1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方能上压路机。  9.2桥涵、管道沟槽、检查井、雨水口周围的回填土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填土材料宜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  9.3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  路床顶以下2.5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9.4若机动车车行道下的管涵、雨水支管等结构物的埋深较浅,回填土压实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10、土质路基压实方法10.1采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  10.2道路边缘检查井、雨水口周围以及沟槽回填土不能使用压路机碾压的部位,应采用机夯或人力夯夯实,必须防止漏夯并要求夯击面积重叠。  10.3土基压实的分层厚度、压实机具类型以及碾压、夯击、遍数,均应依土类湿度、设备及场地条件等情况而异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施工时可根据碾压、夯击、试验而定。  11、土质路基压实质量的控制与检查111.1路基修筑前应在取土地点取样进行击实试验。n  11.2摊铺碾压以前,应测定土的实际含水量,过湿应予以晾晒;过干应加水润湿,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的范围以内。  11.3在压实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有无软弹、起皮、推挤、波浪及裂纹等现象,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1.4碾压、夯击完成以后立即测定其含水量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并按表规定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当验收测点大于或等于时应满足下式要求且任一点不得小于规定绝对值的为合格。  12、路基整修路床12.1路基填挖土方接近路床标高时,应按设计要求检测路床宽度、标高和平整度,并进行整修。  重要桩号的标高及坡度变换处应用仪器复核。  路基压实不合格处应处理至合格。  12.2根据设计要求,机动车车行道路拱横坡度应准确;非机动车车行道及人行道多为单向坡,要平整直顺,整修时应注意校正边坡、边沟。  整修边坡时应挂线,削平凸出部分,凹洼部分应挖成台阶培土击实,严禁贴皮。  12.3路基边缘线直线段应齐直,曲线段应圆顺。  12.4整修后的边沟要求边直坡顺,沟底平整无杂。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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