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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4 发布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结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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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结构部分)《高规》、《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超限高层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2条规定了短肢剪力墙结构(即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墙具有更严格的抗震措施要求,而《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6.0.3条,是否已将该要求扩大到所有的短肢剪力墙?比如一般剪力墙结构中的个别短肢墙,是否也需满足该规定?解析:《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是比《高规》扩大了范围,鉴于短肢墙的不利性与有争议性,我们认为执行《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的必要性。《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对短肢剪力墙的截面定义、抗震等级、配筋数量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2.设计中经常碰到局部平面隔层开洞的情况,判别超限高层建筑时,应如何考虑?解析:这要看缺板层的开洞情况,如果缺板层开洞面积大于30%,则要套上超限条款中平面不规则中楼板不连续这一项。3.《高规》第4.6.3条水平位移限值,可否考虑有害位移角的影响?解析:可以考虑有害位移角的影响,详《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3.5.1条、3.5.2条。4.连梁的抗震等级,等同框架梁,还是等同抗震墙?解析:连梁是剪力墙的组成部分,其抗震等级均与其相连的剪力墙相同。5.一般剪力墙结构的墙长,按照标准层200厚1700长设计,但在底部几层一般会墙体加厚,但此时又不满足一般墙8倍墙厚之要求,那么该部分墙体设计是否可按照短肢剪力墙设计?解析:可按《广补》第3.2.3条执行,当墙厚大于层高的1/15并且在300mm以上时,截面的高厚比大于4、小于8时,也属于一般剪力墙。6.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落地剪力墙,墙厚一般很厚(如500mm),但设计有时很难满足墙长应大于4m。如何处理?解析:规范并无厚墙长度的要求,对于框支结构的落地厚墙,根据《广补》第3.2.3条的精神,当墙的长度与厚度之比小于4时,应按柱子设计,否则按加强部位的剪力墙设计。7.高度大于60m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如果框架柱或者剪力墙需要转换,应该怎样进行设计?解析:《砼高规》没有带转换的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规定,可以参考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比方说转换层以下抗剪等级的提高,转换梁柱参照框支梁、柱进行设计等。8.同一个结构单元有多个局部转换的转换层,需要采取哪些结构措施?-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解析:抗震设计不宜在同一结构单元采用多个局部转换的方案,如果采用的话,建议做到如下各点:1、每一局部转换层整层都是加强层:2、按最高转换层考虑转换层的高度;3、两个局部转换层之间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4、最高局部转换以下构件的抗震等级比《砼高规》表4.8.2提高一级。1.《高规》第10.2.8-1条规定了框支梁面、底筋的最小配筋率。对于面筋最小配筋率的控制,是支座面,还是跨中通长面筋?解析:应依全梁面通长筋来考虑。2.对于特一级剪力墙,规范未规定轴压比,是否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的要求,取轴压比不大于0.4?解析:可以。3.芯柱的配筋构造见《06G101-1》第46页。是否在已设框架柱、框支柱复合箍筋的基础上,还要另设芯柱部分的箍筋?芯柱部分的纵筋和箍筋,在计算中如何体现?解析:按《高规》第6.4.2条注5,采用芯柱的目的在于增加柱子的轴压比限值,与结构计算无关。该注还规定,芯柱纵向附加筋的截面之积不小于柱截面之积的0.8%。从国家的统一技术措施可知,芯柱的箍筋是需要另加的,建议芯柱的附加箍筋参照《高规》表6.4.3.2配置。4.仅承受框架柱的转换梁,是否与承受剪力墙的转换梁构造相同?解析:承受框架柱的转换梁与仅承受框支次梁荷载的框支主梁的受力方式一样,以弯、剪受力为主;承受剪力墙的框支梁与上部剪力墙共同工作,梁上除了有弯剪之外,还有轴向拉力,框支梁是拉弯构件。《高规》第10.2.8条第2款仅适用于承受剪力墙的转换梁,其余条款均适用于两者。5.在两栋高层之间的某些楼层用钢连廊相连通,支座拟采用减震球型钢支座,设计中应考虑哪些问题?是否要将两栋建筑与钢连廊连成整体,以计算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审查此类结构(包括支座),主要依据哪些规范条文?解析:两栋高楼之间采用减震球型钢支座,属于滑动支座,设计时可以近似单栋独立设计计算,不考虑相互影响。减震球型钢支座,如果采用的是专利产品,因为该产品已经通过了专门鉴定,审查机构只要确认其所提供的力学计算数据正确就可以了。注意支座长度应不小于两栋高层相向震动时的两位移之和。6.非一字剪力墙和短肢剪力墙,如何具体区分?解析:剪力墙的墙肢两侧均有跨高比小等于5的连梁相连,或一侧有跨高比小等于5的连梁而另一侧有翼墙或端柱相连时,或一侧有跨高比小等于5的连梁而另一侧有跨高比大于5的非连梁相连时,此墙肢不作为一字剪力墙。参照《北京细则》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但墙肢两侧均与跨高比小等于2.5的连梁或翼墙相连时,此墙肢不属短肢剪力墙。-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剪力墙无支长度的定义要明确。何时用无支长度计算最小墙厚?何时用层高来确定最小墙厚?解析:按《砼高规》第7.2.2条,剪力墙的厚度对层高和无支长度这两项要求都是要满足的,剪力墙的无支长度是墙长方向与其相交的翼墙或端柱之间的距离。当剪力力墙的翼墙长度大等于其厚度的3倍或端柱截面边长大等于其墙厚的2倍时,视为有翼墙或有端柱。2.在计算转换层高度时,一般从地面以上起计算大空间层数。但对于约束较差的不完整地下室,如三边有约束、一边开敞的情况,地下室是否计入底部大空间层数内?解析: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应依靠地下室四周的密实回填土提供侧向约束保证,才能满足上部建筑的整体稳定要求。约束较差的不完整地下室,存在单向无约束的情况,地下室宜计入底部大空间层数内。3.坡地建筑的室外地坪标高一般都是变化的。计算建筑物高度时,室外地坪标高的取值,对于高度处于最大适用高度临界点的建筑物而言,将可能关系到它是否属于超限建筑。到底如何取算基准标高点呢?解析:参照第16条。4.当转换层不在同一层时(设有多个转换时),如何控制其上下刚度比?是剪弯刚度,还是其它?解析:应依各转换层所在层数按《砼高规》附录E分别进行转换层上、下结构侧移刚度计算。5.次框支梁的面筋是否也需要满足规范第10.2.8条最小配筋率的要求?次框支梁支座面筋过大,对于主框支梁的影响,又如何考虑?解析:结构转换层的设计不宜采用主、次框支梁方案,当无法避免要采用时,应按《砼高规》第10.2.10条进行应力分析。《砼高规》第10.2.8条强制性条文未区分主、次梁,也就是说次梁也要执行该条文。至于次框支梁支座面筋过大对主框支梁的影响问题,由于框支梁截面比较大,抗扭能力比普通框架梁强,次框支梁按《砼高规》第10.2.8条的最小配筋率配置面筋,框支主梁若不能承受此扭矩时,可以采取在其平面外增设次梁以平衡平面外弯矩等措施。6.支承异型剪力墙(转角墙、T型墙等)的转换梁,其翼墙方向伸出梁宽度之外。此时,是否要设置相应方向的梁来支承翼墙?该梁是否按转换梁来设计?是否应满足《高规》第10章规定?解析:这样看翼墙伸出的长度、受荷的大小而定,如果伸出不多,主要部分都在主框支梁内,适当设一根小梁支承就可以了,不一定都要按次框支梁来设计。7.深圳市规划局文件“深规【2006】389号”,规定“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时”属于扭转不规则,可否适当放松?解析: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作为判断超限高层中的一项不规则,属于偏严的条款,但是政府的法规应遵守。-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10.6.1条规定:“塔楼结构与底盘结构质心的距离不宜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深圳市规则局文件深规(2006)3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规定:“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20%”时,属超限高层,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如果严格执行此条款,很多项目都要报超限审查。关于这一条,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解析:与上题一样,也属于偏严的条款,政府的法规应遵守。但《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3.5.1条可供参考。2.有些高层建筑结构进行整体抗震计算时,出现某层侧移刚度与上一层侧移刚度70%的比值或与上三层平均侧移刚度80%的比值远小于1.0的情况,该层地震剪力放大1.15倍能否抵偿侧移刚度差?解析:依《高规》第4.4.2条的要求,该比值不宜小于1.0。当该比值远小于1.0时,说明结构刚度沿竖向存在刚度突变,在地震作用下会形成应力突变集中的薄弱层,应尽量调整结构布置方案,以满足高规要求。若无法调整结构方案时,应依《高规》第5.1.13条的要求补充采用弹性时程或弹塑性分析进行薄弱层验算,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3.对于尚无规范规程可依的新材料、新技术,该如何对待?解析:新材料、新技术应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鉴定审批,并经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可行后方能使用。4.在计算中按照剪力墙输入的短肢墙,在施工图中能否按照框架柱的构造形式配筋?解析:短肢墙在计算中应按短肢墙输入,其施工图中,应在两端设暗柱,按照短肢墙的构造要求配筋,有的设计者以墙输入的短肢墙按照柱的形式配筋,此种情况应只适合于墙肢太短,无法设暗柱的情形,也往往是墙肢截面高度不大于墙厚的4倍时,此时应按框架柱设计,即计算和构造(包括配筋形式)均应符合框架柱的要求。5.剪力墙结构中含有少量柱,结构体系及抗震等级如何确定?解析:当“少量柱”不影响到剪力墙的动力变形特性时,仍按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当“少量柱”实际上并不少,改变了剪力墙的动力变形特性时,应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6.高层剪力墙平面外有单侧相交跨度较大的楼面梁时,仅设置较小的暗柱会不会有安全隐患?解析:一般不应出现这种情况,实在无法避免时,应验算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和稳定,并应尽量降低梁支面筋的配置量。7.主楼为剪力墙结构或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与少量框架结构的裙房连为一体,该如何确定结构体系与抗震等级?解析:依《高规》第4.8.6条要求及《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3.6.4条的要求,裙房可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考虑抗震等级及计算。-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在实际工程中,框架梁、柱中心线不能重合,产生偏心的实例较多,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消除其不利影响?解析:当梁柱中心线不能重合时,在计算中应考虑偏心对梁柱节点核心区受力和构造的不利影响,以及梁荷载对柱子的影响。处理方法有三种:(1)采取楼板外伸、框架梁移到柱中的办法;(2)采用加梁宽的方法,使梁、柱中心线之间的偏心矩不宜大于柱截面在该方面宽度的1/4;(3)如梁柱偏心距大于1/4柱宽时,宜采用《高规》第6.1.3条推荐采用梁水平加腋办法。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是否也能作为设计与审图的依据?解析:《全国技术措施》是经建设部审查批准,可供设计与审图作参考,参考的方法依据此书中前言第四段:“凡属规范(规程)的细化、引伸部分,是必须贯彻执行的;凡属以经验总结为依据的部分,是不得无故变更的,确有特殊情况时,允许采用更合理的措施;凡属建议的,可结合实际灵活掌握,使设计更为经济合理;凡属地方性的技术措施,则应结合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技术法规予以实施。”3.依《高规》及《抗震规范》的规定,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强条),但在实际设计及设计时,有些计算软件的成果不直观提供剪跨比数值而无法判别是否属于这种类型的框架柱,该怎么办?解析:解决办法有二种:(1)尽可能选用有提供框架柱剪跨比的软件进行整体计算;(2)当计算结果没有提供剪跨比时,对于反弯点位于层高中部的框架柱,可近似地采用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来判断,必要时还要依构件内力来换算剪跨比。4.高层结构存在角部重叠与细腰形的结构平面时,未采取任何加强措施。解析:角部重叠与细腰形的结构平面,位于中央凹面部位地震时容易产生应力、应变集中现象,应依《高规》第4.3.3条的条文说明采取加强措施如下:在凹角部位应采取加大楼板厚度、增加板内配筋、设置集中配筋的边梁配置45°斜向钢筋等。5.剪力墙的连梁顶面、底面纵筋有没有最小配筋率的规定?解析:跨高比小于5的连梁,以抗剪为主、抗弯为次,《高规》7.2.26条规定了纵筋锚固、箍筋加密区及腰筋配筋等特殊要求,对连梁顶面、底面纵筋配筋数量没有特别要求,但依《混凝土规范》11.7.8条第一款的规定,连梁应满足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要求,以保证连梁承受竖向荷载的能力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性能,因此,连梁顶面、底面纵筋应满足《混凝土规范》9.5.1条有关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率的规定。跨度比大等于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设计,应满足《高规》6.3.2条有关框架梁纵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6.某高层建筑依抗震设防,框支层以上竖向构件全部为剪力墙,框支层以下因建筑功能要求竖向构件全部为框支柱,但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侧度比满足《高规》要求,该结构是否允许?-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解析:《高规》第10章带转换层结构设计要求,主要是针对底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所做的特殊规定,是依据已有的部分剪力墙或框架柱不能直接落地的转换结构的工程经验和研究成果总结。本工程属于底部全部框支剪力墙结构,不满足《高规》4.4.4条有关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的规定,也不符合《高规》第10章有关带转换层结构的适用条件,因此本工程属超规范规定的复杂结构类型,应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抗震规范》、《异形柱规范》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3.3/1条:"当梁端纵向受垃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2.5%......,该条文如何正确理解?解析:限制框架梁端纵向受力钢筋最大配筋率是为了防止在地震作用效应组合下,截面发生非延性的砼压区破坏(超筋破坏).框架梁配筋率取决于梁的受压区高度,受弯构件与界限受压区高度相对应的配筋率称为截面最大配筋率,当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超过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时,梁配筋为超筋梁,工程设计是不允许采用超筋梁的.不同钢筋种类和不同砼强度等级的纵向受拉钢筋最大配筋率是不同的,经计算,HPB235钢筋,C35~C50,其抗震等级一、二、三级时,梁的最大配筋率为2.5%,其余钢筋种类及砼强度等级C35C50,抗震等级一、二、三级时,梁的最大配筋率都小于2.5%,(超过最大配筋率时,电算会显示超筋),因此可以理解这个2.5%最大配筋率是指特定钢筋种类特定砼强度等级及特定抗震等级的.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3.3/1条:"当梁端纵向受垃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配筋直筋应增大2mm",该条文如何正确理解?解析:震害调查和理论分析表明,在地震作用下,梁柱端部剪力最大,该处极易产生剪切破坏.梁的箍筋作用是既要承受剪力满足梁斜截面承载力要求,又要约束纵向钢筋及砼使它们共同工作,抗震设计时,规范规定了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小直径和间距,是提高梁延性的有效措施.梁的变形能力主要取决于梁端的塑性转动量,而该塑性转动量取决于梁截面砼受压区的相对高度,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达到2%时,表明砼梁截面受压区高度较大,为约束砼与钢筋共同工作,箍筋直径比规定箍筋最小直径增大2mm.3.构造柱是否需要加密箍筋?解析:构造柱不需加密箍筋。可以认为:构造柱并非承重构件,震害分析和试验表明,在墙体中适当部位设置钢筋砼构造柱,并与圈梁、腰梁、墙体压顶梁等连接使之共同工作,可以增加墙体的延性,提高构件抗侧力能力,防止或延缓墙体在地震作用下发生突然倒塌,或减轻墙体损坏程度.它是为增加墙体延性的构造措施.柱子加密箍筋目的是提高柱子延性,柱子影响延性的主要因素是轴压比大小及考虑强柱弱梁原则,才考虑柱子有箍筋加密区或全柱箍筋加密,构造柱不存在轴压比问题,因此构造柱不需加密箍筋。4.小区多栋塔楼下设置连通的地下室,则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的条件如何确定?解析: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构件的嵌固端时,应保证被嵌固构件在嵌固处不会发生位移及支承顶板的地下室稳固。使嵌固处发生位移的作用力为构件底M(弯矩)、Q(水平剪力)、N(竖向力)。一般来说,板的平面内刚度大而平面外刚度较小,在M作用下,-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刚度大而平面外刚度较小,在M作用下,如板没有足够的平面外刚度约束被嵌固构件底端,被嵌固端就易发生转动;在水平力作用时,因板平内刚度大,可通过板与地下室其他构件(柱砼墙及地下室侧壁等)连结,将水平力传递到抗侧力构件上而使嵌固处不致发生位移;在竖向力作用下,如基础不发生变形,嵌固处不会发生变形的.因此,可以认为在多栋塔楼下设置连通的地下室,则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的嵌固条件是:(1)较高的高层建筑,地下室层数不宜小于2层;全部地下室宜有与地下室顶板相连接的封闭外,当开口外墙形成不了封闭外墙时地下室结构范围应布置足够的抗侧力构件;(2)地下室一层结构侧向刚度应不小于地上一层结构侧向刚度的2倍.结构的层侧向刚度可近似按等效剪切刚度计算;(3)非塔楼地下室顶板应采用刚性楼板使楼板有足够的平面内整体刚度和承载力能将上部结构的水平力传递到全部地下室结构范围的抗侧力构件;(4)不宜采用无梁楼板作嵌固板;(5)主体结构范围内宜采用桩基,裙房与主体可采用不同基础形式,但应加强连接,保证在地震力作用下共同工作;(6)塔楼地下室结构范围内顶板应满足<<高规>>5.3.7条及<<抗规>>6.1.14条。1.关于嵌固端设于地下室顶板处,还是设于底板处的问题:解析:当地下室与墙外地坪标高有关时,即与土的约束条件有关时,结构设计者无法调整。建筑国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2.0.16条,关于“地下室”的定义为:房间地平线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第2.0.17条,关于“地下室”的定义为:房间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关于多层砌体和底部框架结构房屋半地下室嵌固条件,若半地下室层高较大,顶板距室外地面较高(>1.5m);周围的土体不能对多层砖房半地下室起约束作用,则此时半地下室应按第一层考虑,并计入房屋总高度。当地下室顶板或地下某层楼板开大洞、局部不连续、错层等,不能起到嵌固层刚度作用时,这也是结构设计者不能控制的,但板厚及通长钢筋等可控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与上部楼层的侧向刚度的比值≥2倍,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面积与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比值≥1.1倍时,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14条规定时,此条可在设计中调控。因此,对于设计者无法调控的嵌固条件,只能将嵌固层设于地下室底板处。2.嵌固端不设于地下室顶板时,计算中需注意哪些问题?解析:对于因室外土层标高不满足嵌固条件导致嵌固层不能设于地下室顶板的情形,地下室的层数按照嵌固层楼板以下层数输入。嵌固层以上的地下室层数应计入上部结构的层数,建筑物的总高度也从此层楼板起算。对于因地下室顶板或以下楼板开大洞或局部不连续,或错层导致嵌固层不能设于地下室顶板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即使室外土层标高距顶板距离小于1.5m或小于1/3h,仍不能将该层楼板作为嵌固层。在用SATWE计算时,地下室的层数仍按上述第(1-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款确定。这时,出现一个问题,除非室外土层标高致使嵌固层设于地下室底板,否则无法体现嵌固层是设于地下室顶板以下某层楼板处。因为侧限土的约束在嵌固层楼板之上,实际的嵌固层并不能人为地认为在哪层就是在哪层。有的设计者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仍不清楚自己所设计的嵌固层位于哪层。为解决此问题,应尽可能按工程实际情况考虑计算输入参数,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嵌固层,以便在设计中满足嵌固层的计算和构造要求。以上指结构整体计算,在构件内力和配筋计算中,凡地下室有开大洞或局部不连续的楼板、或有错层的楼板,应将楼板设置成弹性楼板,以考虑楼板在平面内的变形,从而考虑楼层内抗侧力刚度较小的构件的位移和内力加大,保证这些构件的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对于地下室嵌固层楼板既不在顶板,也不在底板时,如何通过计算确定嵌固层位于哪层楼板?根据计算结果,考察地下室各上下相邻的侧向刚度比值。此时不考虑侧限土的约束。同样的计算模型,考虑侧限土的约束,将该结果与不考虑侧限土约束的结果作一个比较,以确定嵌固层。当设计者希望将嵌固层定在地下室某层刚性较好的楼板时,可通过调整其相邻层侧向刚度比值以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此时,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14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5.5条的规定。嵌固层板厚180mm,其厚板范围取塔楼周边2跨且≥12m。注:《高规》第4.5.5条指出: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不一定是嵌固层)。嵌固层确定在哪一层,则该层楼板不应设置缝。防震缝宜在地面以上设置。1.抗震设计时,为什么要规定框架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筋面积的比值?解析:梁端截面底部及顶部纵向受力钢筋而的截面面积,除应按计算结果确定以外,还应考虑满足一定比值,这对梁的变形能力有较大影响.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梁端处塑性铰区有足够延性,另一方面也可考虑地震作用可能引起应力方向的改变,梁底面钢筋可增加负弯矩时的塑性转动能力,还能防止在地震中梁底出现正弯矩时过早屈服或破坏过重,从而影响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正常发挥.2.对于部份采用异形柱,部份采用普通框架柱的框架结构,其适用高度抗震等级如何取?解析:异形柱的抗震性能较矩形柱差,当采用部份矩形柱部份异形柱作为承重框架结构体系时,不妨可以认为:在地震作用下,框架矩形柱与异形柱地震效应和剪力墙与短肢剪力墙性质相同.因此,如结构体系中异形柱的截面面积占柱的总面积50%以下时,结构体系的抗震等级按框架结构体系决定抗震等级,其适用高度按框架结构体系决定,异形柱的抗震措施提高一度构造设防.若异形柱截面面积占总柱子面积50%以上(含50%),则结构体系适用高度及抗震等级按<<异规>(JGJ149-2006)规定采用.3.<<抗规>>GB50011第6.3.7条规定:"剪跨比小于1.5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目前有无统一规定的轴压比及特殊措施?解析:目前对剪跨比小于1.5的短柱,规范似无统一规定轴压比及明确规定特殊构造措施,但规范该条文说明有些提高短柱延性的意见,可在设计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也可采用延性较好的构件代替砼柱.-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当楼梯间的梯梁支承于剪力墙、柱上时,是否应按照框架梁的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包括位于楼层楼板标高的楼梯支承梁)解析:对梯梁是否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取决于梯梁是否可认定为抗震构件。梯梁是支承楼梯板的构件,虽非抗震主体结构构件,但考虑到在地震荷载作用下,楼梯是逃生唯一通道,不能过早倒塌。为增加梯梁延性,防止过早破坏,故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2.建在坡地上的建筑,当第一层楼板设于沿斜坡上部最短柱处,其余沿斜坡往下每个柱距柱长逐渐加长,类似吊脚楼的形式,此时的嵌固层应如何确定?解析:竖向构件的嵌固应在各构件的稳固基础顶面,由于竖向承重构件计算长度不一致及各层竖向承重构件数量不同,可按各竖向构件的刚度特征值进行层间剪力分配计算,详细情况可参照<<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主编)所述原理考虑计算.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1.3条:“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构配件自重标准值和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按表5.1.3条采用”,其中藏书库、档案库活荷载组合系数取0.8,其它民用建筑活荷载组合系数取0.5,但在民用建筑中功能是综合的,实际设计中,有时很难将藏书库、档案库与其它功能分开分别取值。怎么办?解析:此条为强条。在一栋建筑中若只有个别房间是藏书库、档案库的,其活荷载组合系数取0.8还是0.5,显然不会影响结构安全。建议对专门的藏书、档案建筑按0.8取,其它民用建筑的个别藏书库、档案库按0.5取。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条规定了现浇钢筋砼房屋各种结构类型的最大适用高度,其中规定板柱结构仅限于板柱—抗震墙结构。但在框架结构中,若局部或局部某层采用无梁楼盖,这样的体系是否成立?空心楼盖加暗梁的结构是否属于板柱结构,其使用是否受到类似于板柱结构的高度限制?解析:(1)局部采用无梁楼盖:如果沿周边设置框架梁,虽然存在无梁柱,但数量极少,纵横框架仍是抵抗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的主要承重体系,这种结构仍可视为框架结构;(2)若局部某层采用无梁楼盖,则该体系不在规范支持的范围内;(3)空心楼盖加暗梁的结构形式:这取决于暗梁的布置形式和截面尺寸。如果暗梁布置在平面上形成框架,并且尺寸最少满足宽扁梁的要求(见“DBJ/T15-46-2005”5.2),则可认为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5.在超限建筑的认定上,“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补充规定”与“深规[2006]389号”文件以及“建质[2006]220号”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具体该如何执行?解析:以“深规[2006]389号”文件及“建质[2006]220号”文件为准,以《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为补充。6.高层钢砼结构转换层以上为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体系,在转换层以上为短肢剪力墙结构体系,建筑物的抗震等级如何确定?-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解析:建筑物各部分构件的抗震等级视其实际情况是可以分别考虑的。下层为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类型时,则其抗震等级按部分框支抗震结构类型定抗震等级,转换层以上可按剪力墙结构类型的抗震等级再提高一级定为短肢抗震墙抗震等级。1.抗震设计中对不宜采用单跨框架如何理解?解析:因为单跨框架由两根柱一根梁组成结构承重类型,整体结构没有赘余的空间体系,抗震设防起不到多道设防目的,设防单一,在地震力作用下,有一根柱子破坏,则整体建筑就容易倒塌,尤其在超设防烈度的地震情况下,震害也证实了单跨框架破坏情况;另外,在高层建筑中,其侧向刚度较小,在水平力作用下,为了满足位移要求,常以加大构件截面以满足侧向刚度需求而显得经济效益差。2.施工图设计中,常现多跨连续梁,有些跨段梁与承重柱连接,有些跨段梁没有和承重柱连接(见图),在设计上将此多跨梁统一视为框架梁。是否可以?i.解析:从技术上分析是可以,但不是优化设计。且L节点构造不一定满足KL要求,因为两者抗力效应不同,抗震性能要求不同,其设计构造有不同要求(箍筋加密区长度、纵筋锚固要求、箍筋直径与间距要求、含箍率要求等均不同),还是分开按框架梁、次梁设计为宜。《荷载规范》、计算软件、计算模型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1.2条表4.1.2规定的“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是否各层都相同?解析:不相同。应随计算截面以上所承担的楼层数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当塔楼与裙房合并计算时,处于同一楼层分属于塔楼和裙房的墙、柱截面,其相应折减系数就不会相同。其他如错层结构也要特别注意。此外,表4.1.1中不同的荷载类别也有不同的折减,表4.1.2仅适用于表4.1.1中第1(1)项,其它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不能采用表4.1.2的活荷载楼层折减系数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4.1.1条规定走廊、门厅和楼梯的活荷载标准值,“当人流可能密集时”,应取3.5kN/m2。对于高层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走廊、门厅和楼梯等“人流可能密集处”,是取2.0kN/m2或2.5kN/m2,还是取3.5kN/m2?解析:构件计算时应取3.5kN/m²-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见05SG109-1《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2.1.1条)。参与结构整体计算分析时,可不采用“当人流可能密集时”的荷载。1.能否统一认证、备查结构专业的计算软件,并列出其通过技术鉴定、背景资料等详细情况?有的个人编写的计算程序是否可作为设计依据?解析:结构计算所採用的软件必须满足下述4条原则:技术条件须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特殊部分须阐明处理内容和依据。设计者须了解所用软件的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本工程实际。软件须通过权威部门和专家的鉴定、认证。最重要的一点是,设计者使用任何软件得到的计算结果,都须分析、判断,确认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高规5.1.16)。有鉴于此,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好将计算软件统一认证、备查。设计者採用软件时,必须仔细阅读该软件的使用手册了解前题条件,并满足上述4条原则。个人编写的程序,不论自编或引用他人,都要如同手算计算书,列出计算公式和过程,可作为设计依据。2.斜坡上建筑物(地下室),结构计算怎么确定?解析:要在斜坡上建建筑物,首先必须分析评价整个斜坡土体在建筑物施工、使用时的整体稳定,确定(或采取措施后确定)稳妥可靠后,再对建筑结构做分析计算。这时结构底部(地下室)一般都三面挡土,一面临空,或两邻边挡土,两邻边临空,结构受力较为复杂。若挡土墙与主体结构连成一整体,主体结构的分析计算须采用能将土压力同时考虑的软件,以便综合考虑水平土压力对主体结构的倾覆、滑移及连墙框架柱受局部侧压力的影响。通常,只要空间及高度允许,最好将挡墙与主体结构分离,这样各自的受力分析单一、明确,主体结构构造处理简单,潜在隐患大大减小。地下室外墙承受的土压力取静止土压力,静止土压力系数通常取0.5。土压力效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其荷载分项系数的取值,由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5-1条确定。3.城市中心区地面粗躁度类别,可取D类吗?解析:按荷载规范7.2.1条的条文说明,应以拟建房2km为半径的迎风半圆影响范围内的房屋高度和密集度来区分粗糙度类别,当半圆影响范围内建筑物的平均高度不小于18m时为D类。选取D类要慎重,只适用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中,住宅、旅馆、办公楼、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在设计墙、柱和基础时的折减系数,在PKPM中已有考虑,但其它的折减系数,要不要人工干预?解析:PKPM程序没有区分规范表4.1.1中第1(1)项与第1(2)~12项的不同折减,程序按表4.1.1中第1(1)项的楼层活荷载类型列出了相应的折减系数,其它荷载类型的折减系数应人工干预调整。2.消防车荷载:建筑物失火时,大型消防车一般只有1-2台,是否需要按20KN/m2或35KN/m2满布考虑?在整体计算时可不考虑,而构件计算时按移动荷载考虑,可否?解析:荷载规范表4.1.1中所有的活荷载均为直接作用在楼面上的荷载,其数值仅可用于楼面板的设计计算;用于楼面梁、柱、墙及基础计算时,需按荷载规范第4.1.2条要求折减;当楼面上有覆土或其它填充物时,应根据覆土厚度可进行折减。3.建筑物下面几层(如三层)为错层,而上部不错层,则其侧向刚度如何计算?是否可按等效侧向刚度考虑?解析:应按实际层数,分层建模,计算等效侧向刚度。4.屋顶构架是否必须满足扭转位移比的要求?因计算有难度,有必要吗?解析:《高规》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4.3.4条,进行结构整体分析时,突出屋面的楼电梯间、屋面构架、屋面水池等可将其质量及承受的水平风力加于屋面层,本身可不参加整体计算。从工程实际分析,我们认为此条需商榷,至少其限制条件不明确,对于屋顶构架或高出屋面较多的构筑物例如发射塔,应参与结构整体分析计算,但可适当放宽其扭转位移比限值的要求。5.消防车载问题:规范为按不小于6×6米板的楼面取值,而实际工程中多为有较厚覆土,取值多少不清楚;而若按等效原则自己核算,则规范值几乎用不上。怎么办?解析:荷载规范表4.1.1-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中第8项的消防车荷载,系指消防车直接行驶于楼板上时,其轮压按结构效应的等效原则换算得到的等效均布荷载;当地下一层顶板之上有覆土或其它填充物时,消防车轮压应按覆土厚度折算,参见《建筑结构》2006.5.随刊增阅及2006.11.技术通讯有关文章。1.在短肢墙计算中,按“墙输入”计算的墙,能否按柱的形式配筋而不设边缘构件?在计算中按“墙输入”与按“柱输入”,在配筋构造上有何区别?解析:应按《高规》JGJ3-2002第7.1.2、7.2.5要求,判定构件类型是一般剪力墙、短肢墙或柱,在结构计算中,应按实际类型输入计算。短肢墙可以按柱的形式配筋,但应满足《高规》JGJ3-2002第7.2.5条按框架柱的设计要求,当按其全截面配筋(纵筋、箍筋)时,纵向受力钢筋宜尽量放置在柱端边缘。2.在框架结构裙房设计中,当地下室和上部裙房同时计算时,其外墙输入计算,能否选择按框剪结构类型计算?(尤其是在外墙周边覆土标高较低时,嵌固层设于底板时)。若按框剪结构计算,其剪力墙(即外墙)长度超长,此时如何设置边缘构件?lc如何确定?抗震等级是否也按照框剪结构确定?解析:参见05SG109-1《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3.6.3条。一般情况,地下室外墙均应参与地下室的侧向刚度计算,仅当地下室顶板沿外墙开洞过大,地下室外墙距离上部主体结构很远(如超过40m)才不考虑地下室外墙参与地下室的侧向刚度计算。地下室外墙参与计算,可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类型考虑。这时,由于地下室外墙无地面以上延伸部分,其所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远小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墙不作为主要构件,抗震等级可取三级,只在框架梁支承位置和洞口边设置框架柱或暗柱即可。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仍应按框架结构采用,柱轴压比限值也应按框架结构采用。3.地下室顶板以上有裙房和塔楼,其塔楼之间相距较远,裙楼以上的塔楼是否按照多塔楼计算?解析:《高规》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4.3.2条已明确规定,大底盘多塔楼结构宜按实际情况建模,必要时可作适当简化后进行整体计算以考虑大底盘与塔楼的相互影响;同时,各塔楼宜分开再进行单独计算,比较多塔与单塔的计算结果,确认合理的计算结果作为设计依据。当多塔塔楼之间相距较远时,宜在裙房处设缝断开,将主体结构设计为单塔楼结构。-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在地下室顶板或裙房顶板上,局部单独设有两层及两层以上框架房屋(非电梯、楼梯间),其框架柱支承在地下室顶板或裙房顶板的梁上。那么,这些梁是否设计为转换梁?是否应满足《高规》第10章的规定?解析:根据黄小坤《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若干问题讨论,习惯上,框支梁一般指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支承上部不落地剪力墙的梁,是有了“框支剪力墙结构”,才有了框支梁。《混凝土高规》第10.2.1条所说的转换构件中,包括转换梁,转换梁具有更确切的含义,包含了上部托柱和托墙的梁,因此,传统意义上的框支梁仅是转换梁中的一种。  《混凝土高规》第10.2.9条中提到的“梁上托柱”的技术规定,只是关于托柱梁的两个个别规定,“梁上托柱”的梁和传统的“框支梁”有不同要求。实际上,从《混凝土高规》第10.2节的全部内容看,已经明显区分了这两种梁所构成的转换层结构的不同要求,如第10.2.2条关于转换层设置位置的要求、10.2.5条关于提高抗震等级的要求、10.2.8条第2款关于纵向钢筋和腰筋的要求、第10.2.9条第2款和第4款的要求等。  托柱的梁一般受力比较大,有时受力上成为空腹垳架的下弦,设计中应特别注意。因此,采用框支梁的某些构造要求是必要的,这在《混凝土高规》第10.2节已有反映。针对本条问题,应视具体情况(跨度、荷载、位置)的不同区别对待。如高层结构,底部转换,要承载的构件较多、承载较大,及当竖向构件大部分或全部不连续时(即大部分或全部框架柱均支承在下部梁上),此时应按框支转换梁设计;当大部分柱可直接连续,仅局部转换(局部较少的柱支撑在下部梁上),且上部层数较少,单柱荷载较小时,可按普通梁设计。2.在所抬柱位置的两侧,抬柱梁是否应设承受集中力的附加箍筋或吊筋?其吊筋的构造要求如何?解析: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第9.3.3条及砼规范第10.2.13条解释,梁附加横向钢筋(箍筋和吊筋)承担的荷载是指位于梁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作用于梁顶的集中荷载情况并未有此规定,故可以不设。3.等高井字梁的交点,是否设置附加箍筋或吊筋?其吊筋构造要求如何?-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解析:等高井字梁双向跨度、线刚度、荷载位置、纵筋的上下放置等的差异,都会造成两向梁受力有主次之分,所以宜在等高井字梁交点的四边每侧构造设置3根附加箍筋,可不设吊筋。1.次梁纵向钢筋是否一定要置于主梁或悬臂主梁或牛腿的纵向钢筋之上?梁侧水平加腋或局部加宽时,加宽部分除设置由原梁宽伸出的箍筋及角筋外,是否还要设置腰筋?解析:梁顶同高的主次梁相交,从受力的从属关系及次梁负钢筋计算截面高度h0的最大化考虑,因此次梁负钢筋要放在主梁钢筋之上,同理,从属板的负钢筋要放在次梁钢筋之上。构造腰筋的配置,主要用于加强梁截面抗扭能力和抑制梁侧面的横向收缩裂缝。梁侧水平加腋或局部加宽时,侧边应同样设置构造腰筋,并与未加腋部分腰筋搭接。2.在SATWE计算中,当不按活荷不利布置时,是否一定要在梁设计弯矩增大系数中输入大于1的系数。解析:建筑物只要有活荷载的作用,原则上都应进行活荷不利布置的分析计算,以得到结结构件最大最小内力包络。按照SATWE使用手册介绍,高层建筑考虑活荷不利布置,由于计算工作量巨大,按“分层刚度模型”计算方法作了简化,可大大减少计算机耗时,又能满足工程应用要求,荷载数据的录入及导算也不复杂,所以通常都要求考虑活荷不利布置作用的计算。如果不考虑活荷不利布置的作用,须按要求将梁活荷载内力放大系数填大于1的数,一般可取1.2。通常仍建议考虑活荷不利布置的影响。3.承受了楼面梁的连梁,是否一定要按照框架梁来计算和构造?解析:《高规》补充规定DBJ/T15-46-2005第6.0.5条规定,楼面主梁不宜支承于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不能避免时,应按简支梁校核连梁的截面承载力。原因有二:1.连梁为抗震墙结构的主要延性构件。小震弹性状态时,依靠其抗剪强度提供的约束弯矩使墙体具有较大的抗侧刚度,大震时依靠其屈服耗能增加墙体的变形能力(程序计算中常对连梁刚度折减),连梁一般不宜承担较多的竖向荷载。2.大震连梁破坏时,不致因主梁退出工作而引发大面积的垮塌。连梁配筋应满足高规7.2.26条和上述补规6.0.5条要求。-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在SATWE计算中,由于设计者未将柱、墙、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加以调整,而直接采用了隐含值,致使折减过多。这是否按违反强条对待?解析:因荷载规范第4.1.2条的折减系数取值属强条范围,柱、墙、基础活荷载的折减过多,致使主要受力构件的安全度降低,造成结构不安全,按违反强条对待。2.多层不规则结构,是否一定要按刚性楼板设置来计算偶然偏心?解析:这实际为两个问题,一是计算偶然偏心时是否要“按刚性楼板设置”?二是是否要计算偶然偏心?所谓“刚性楼板”假定,是指楼板平面内无限刚,平面外刚度为零。在工程设计计算中可大大减少结构整体自由度数,使结构分析工作大大简化。它与SATWE程序中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分析地震作用时的侧刚模型相适应。按程序要求,是要按“刚性楼板设置”来计算质量偶然偏心地震作用效应。其次对于多层不规则结构,抗规并未相应高规提出作偶然偏心计算,但要求(见抗规5.2.3-2)按扭转耦联振型分解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做不做考虑偶然偏心的单向地震计算,由设计者根据工程特点自行决定。不同工程是做单向地震计算考虑偶然偏心计算,还是做双向地震按扭转耦联振型分解法计算,其作用效应哪个更使结构不利不能一概而论。工程设计中两者不利情况都加以考虑会更好。3.在较陡斜坡上建造的框架房屋,由于位于坡下方的柱长往往是位于坡上方柱长的几倍,而且最下方的柱仅有一排。若按实际情况输入计算,则往往抗扭无法满足。如何解决?解析:各柱布置应该按实际情况输入计算。如抗扭不满足要求,可考虑用加大柱截面、增多一排柱或加设置横向约束(例如框架梁、锚杆等)来解决。4.当建筑的一面位于山脚,需设地下室外墙挡土,其余各面均为敞开无土,则如何考虑地下室外墙侧土压力对于整个建筑的内力影响?如何平衡及消化土侧压力?桩基是否考虑水平荷载作用?解析:-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地下室外墙侧土压力应纳入结构整体模型参与计算,以考虑其对整体结构的影响。地下室外墙土侧压力的平衡,由地下室底板与持力土层间摩擦力,以及底板底面向下突出的全部基础、承台对面的被动土压力和基桩的剪切抗力承担,若相对面还有部分地下室外墙埋入地坪以下,一般忽略其可能受到的被动土压力。必须验算土侧压力作用下主体结构的抗倾覆、滑移的安全度及地下室连墙框架柱受局部侧压力的影响。若利用桩基承担水平荷载,尚应验算桩基的水平承载力。1.对于框架结构中的“某些柱每层均向一侧偏心,同一截面的柱中心累积偏心,层层需支于梁上”的情况,这些是否按转换梁考虑?其框支柱如何确定?如何设计这些梁和柱?解析:程序计算可不按转换结构考虑,但支承梁构造须满足转换梁的要求。《混凝土规范》、《地下防水规范》、广东省通病二十条2.在房屋建筑工程中,Ф6钢筋到底还能不能用?解析: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4.2.2条表4.2.2-1中,未列入ф6钢筋,并且是强制性条文。因此应在设计中用Φ6钢筋代替ф6钢筋,在构件计算中用Ⅱ级钢来计算。虽然目前市场上仍有ф6钢筋,应考虑用于特殊场合或非受力钢筋处。3.梁的配筋率,按有效截面面积计算,还是按全截面面积计算?即计算高度取h0,还是取h?解析: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5.1条表9.5.1注3中规定:“受弯构件……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按规范8.2.3来计算配筋率,最小取h,计算取h0。4.外露结构的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米,规定过严,有措施时是否可放宽?解析:《GB50010-2002》第9.1.1条注4中关于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构件伸缩缝间距的规定,用词为“宜”,即在条件允许时应首先这样做。5.《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的规定需否执行?解析:根据《二十条》基本规定,住宅设计应执行《二十条》,且应将《二十条》作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重点审查内容。6.《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中7.1条:当埋设线管较密、或线管交叉时,板厚不宜小于120mm。其中“线管交叉”设计时如何控制?解析:结构专业应与电气专业密切配合,了解管道密布的区域。一般在电井附近及走廊、楼梯间周边楼板应加厚。7.-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关于基础底板(梁)、外墙、顶板(梁)的保护层取值,裂缝计算宽度限值。在保护层较大时,是否可以适当放宽?底板、外墙保护层是否可按《砼规范》取40(《防水规范》50)?顶板建筑做防水,是否可按普通梁、板的保护层厚度,裂缝计算宽度限值取0.3?解析:(1)对于建于地下水位标高以下的地下室和基础,应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第4.1.6条第3款的规定,构件的迎水面保护层不应小于50mm,有外防水时,可适当减少保护层厚度。非迎水面以及有外防水的基础、底板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2.1条规定。(2)裂缝宽度限值:(二类环境)顶板底板外墙底板和梁构件部位室外室内室外室内裂缝限制0.20.30.250.30.30.25也有些设计单位在裂缝宽度计算中,保护层厚度取值和宽度限值均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只是在施工图中附加说明构件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作为一种构造措施。1.地下室与有腐蚀性地下水接触时的环境类别如何确定?解析: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3.4.1条及条文说明,应确定为第四类或第五类,并应根据《港口工程技术规范》及《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设计。2.当桩和地下室处于稳定地下水中时,裂缝0.2mm是否可略做放松?解析:应执行《DBJ15-31-2003》第10.2.7条第4款规定。3.地下室与水接触的砼构件裂缝宽度及保护层厚度,是按GB50010-2002,还是按GB50108-2001的要求来设计?解析:(1)对于建于地下水位标高以下的地下室和基础,应执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第4.1.6条第3款的规定,构件的迎水面保护层不应小于50mm,有外防水时,可适当减少保护层厚度。非迎水面以及有外防水的基础、底板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2.1条规定。(2)裂缝宽度限值:(二类环境)顶板底板外墙底板和梁构件部位室外室内室外室内裂缝限制0.20.30.250.30.30.25也有些设计单位在裂缝宽度计算中,保护层厚度取值和宽度限值均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只是在施工图中附加说明构件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作为一种构造措施。4.地下构件迎水面保护层取50mm,其裂缝宽度限制如何确定?解析:保护层厚度取值和宽度限值均执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只是在施工图中附加说明构件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作为一种构造措施。5.按照《03G101-1》平法国标第66页A图,由框架梁延伸出来的悬臂梁上部纵向钢筋锚入框架梁的长度,除应≥La(LaE)外,是否还应满足GB50010-2002第10.2.3条规定?解析:悬臂梁上部钢筋锚固长度不仅应≥La(LaE),而且应满足GB50010-2002第10.2.3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共有3-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项内容,其共同点为,当梁上部受力钢筋在受拉区截断时,应位于计算不需该钢筋以外的一定范围内的截断,最好是在受压区截断。当悬臂长度较长,相邻框架跨度较小时,应注意此条规定,设计中另加注明。由框架梁延伸出来的悬臂梁上部钢筋应根据计算的配筋量采用与框架梁上部钢筋直径、根数相协调的配筋规格,若各配各的,将出现构件重要受力部位受拉钢筋接头过多的问题,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9.4节的规定。1.当次梁高度大于主梁高度,或次梁底边低于主梁边时,在该节点构造图中,如何体现主梁承受次梁之受力关系?解析:当次梁高度大于主梁高度或次梁底边低于主梁底边时,有两中方式:在节点位置的次梁中设鸭筋,根据次梁的集中荷载计算吊筋的规格。次梁纵筋置于主梁纵筋之上。在主梁中设置附加吊筋,次梁上部纵筋置于主梁上部纵筋之上。2.对于屋面及阳台扶手反沿或天沟、花槽侧壁反沿等构件,其最小配筋率如何掌握?何时按温度收缩钢筋考虑?何时按受力构件最小配筋率的要求?解析:当构件仅为装饰或构造设置,应满足温度收缩钢筋构造要求。《GB50010-2002》第10.1.9条。当构件是受力构件时,根据现行规范,应符合受力构件最小配筋率的规定。有人根据国外相关规范或专家讲课的意见,认为构件安全储备超过50%时,可不执行最小配筋率,甚至可按素砼构件考虑,但在规范修订之前,设计和审图应以现行规范为准。3.对于屋面及阳台扶手反沿或天沟、花槽侧壁及底板,在什么厚度时,要设单排受力钢筋?在什么厚度时,要设双排或多排受力钢筋?解析:一般在厚度≤100mm时,可设单排钢筋,将钢筋设于主要受力的一侧,顶部设置1根纵筋,宜加大直径;若设双排钢筋,间距较密,有时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要求,施工有难度。当厚度≥120mm时,宜设双排钢筋。这是由于屋面及阳台扶手反沿、天沟、花槽侧壁等构件往往处于温度收缩敏感位置,尤其是反沿或扶手顶部,是温度收缩裂缝高发部位,设置双排筋和两根角筋可有效防止温度收缩裂缝,提高构件的耐久性。4.悬臂梁的下部钢筋有无具体规定?是否按非受力钢筋规定执行?解析:悬臂梁的下部钢筋应至少符合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这是因为抗震地区悬臂梁可能出现下部受拉的状态。在阳台或走廊边跨处的悬臂梁是弯、剪、扭构件,属于受力构件,不仅要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0.2.5条的规定,而且应满足抗扭纵筋的计算所需。5.次梁梁端上部纵向钢筋是否要满足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解析:若在SATWE计算中,将次梁梁端指定为铰接点,并根据计算结果配足跨中钢筋时,该梁端上部纵向钢筋可视为构造钢筋。可按照《GB50010-2002》第10.2.6条规定配筋。若在SATWE计算中,是作为次梁输入计算内力的,其边跨的梁端纵向钢筋可视为构造钢筋。当次梁是与框架梁同时输入计算的,且未指定梁端为铰节点时,该次梁梁端上部纵向钢筋应按受力钢筋考虑。-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对于单跨框架的外伸悬臂梁,在简支跨的边支座处,无论是否设为铰支座,均应视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为受力钢筋。因为悬臂部分的负弯矩将伸至本跨,何处为反弯点,或不需设置负弯矩钢筋的位置不十分明确。《GB50010-2002》第10.2.6条规定指的应是简支梁。我国规范规定的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相比是偏低的,是构件最小配筋的下限值。在整浇砼梁、柱、墙结构设计中,凡受力构件,各部位均宜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位于广东省内发达地区尤其可行。1.框架梁在梁端的水平锚固长度不满足≥0.4Lae的问题:解析: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10章,“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第4节“梁柱节点”中,对框架梁上部纵向钢筋伸至节点对面弯折的情形作了如下规定:其包含弯弧段在内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包含弯弧段在内的竖直投影长度应取为15d。在高规第6.5.4条及第6.5.5条中也有同样的规定,并用图形表示,抗震节点与非抗震节点在此条上的区别仅将非抗震中的La替代为LaE。在国标《03G101-1》中,不仅对梁柱节点作了同样处理,并且对支承于主梁上的次梁(非框架梁)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对于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等非纯框架结构中的框架梁,根据规范相应条文的规定,也应按照与框架结构相同的构造处理。那么,由于许多时候梁宽或剪力墙厚度较小,有时候是由于梁纵向钢筋直径较大,难以满足规范此条规定。在原规范的1992年局部修订内容中,曾允许当在90°弯弧内侧设置横向短钢筋时,可将水平投影长度减小15%。但后经试验表明,该横向短钢筋在弯弧段钢筋未明显变形的一般受力情况下并不起作用,所以GB50010-2002不再采用这种规定。由于水平段投影长度不小于0.4La,垂直段投影长度为15d的规定是经国内外试验结果证实,能可靠保证梁筋的锚固强度和刚度的措施,设计中宜增加支承梁的梁宽以满足水平锚固要求。在不能加大主梁梁宽的情况下,可采用附加锚固措施:a)末端带135°弯钩;b)末端与钢板穿孔塞焊;c)末端与短钢筋双向贴焊。《05SG109-3》P35第5.2.4条。总之,设计中应考虑梁端钢筋锚固的问题,若不考虑,施工单位按照平法《03G101-1》施工,不满足水平段锚固≥0.4La的规定,会出现锚固强度和刚度不足的情况。在审图中,至少要求锚固垂直段投影长度与水平段投影长度之和不小于La或LaE。垂直段仅为15d往往不够。2.当不落底柱的位置不在两相交梁的轴线交点上,采用两梁相交处设置水平加腋来抬柱,应注意哪些问题?解析:采用水平加腋抬柱梁,以满足所抬柱钢筋锚固,仅用平法表示该梁的钢筋已经不能完整表达清楚,仅用一般主梁和次梁的侧向构造钢筋大样不能涵盖抬柱梁等各种复杂结构布置中的梁,施工单位难以辨别。有些抬柱梁虽处于次梁位置(即两端支于主梁上),但其作用已超过一般次梁。解决方法:(1)这些梁的编号应按抬柱梁单独编号,其构造应根据所抬柱的层数及重要性确定,若形成上部单独的框架体系,宜符合转换梁的构造,不论何种情形,该梁的内力及配筋均应比SATWE计算值增大1.1倍以上。(2-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这些梁的水平加腋处应绘详图,计算中应反映截面变化。(3)这些梁的侧向钢筋根据该梁的转换作用而定。1.关于牛腿的配筋与悬臂梁配筋的区别:解析:当悬臂梁长度≤梁高度时,其配筋形式应符合牛腿的规定。其纵筋配筋率在0.2%(0.45ft/fy)与0.6%之间,不宜少于4Φ12,锚固长度应满足框架梁在边柱中的锚固要求。牛腿所支承的梁之纵向钢筋应位于牛腿纵向受力钢筋的之上。牛腿的箍筋应是水平方向的,且多设于牛腿上部,主要是有效减少牛腿的斜压破坏,限制斜裂缝。规范公式是按牛腿在竖向力和水平拉力共同作用下斜裂缝宽度不超过0.1mm为条件确定的。应注意牛腿与悬臂梁在受力上、构造上的不同。《钢结构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第4.1.10条“当采用不能滑动的连接件连接压型钢板及其支承构件形成屋面和墙面等围护体系时,可在单层房屋的设计中考虑受力蒙皮效应”。而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5.1.2条“一般不考虑应力蒙皮效应。当有必要切且有条件时,可考虑屋面板的应力蒙皮效应”。在工程实际中如果考虑蒙皮效应?计算如何考虑屋面板(墙板)的刚度?解析:应力蒙皮效应在轻钢结构中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在一定条件下加以考虑可以反映结构的真实工作性能,节省材料。CECS102:2002第5.1.2条条文说明对考虑应力蒙皮效应的条件规定较细,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考虑屋面板的刚度,计算参数还要实验验证,建议把蒙皮效应作为结构的安全储备较为稳妥。设计中如果考虑了应力蒙皮效应,压型钢板就成了结构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意拆除,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6.1.6条:隅撑应按轴心受压构件设计,轴力N可按下式计算N=。此公式如何理解?解析:隅撑按轴心受压构件设计,轴力与所支撑构件受压翼缘所受的轴向承载力设计值(按A*f计)有关,A为所支撑构件受压翼缘截面积,f为受压翼缘钢材强度设计值,θ为隅撑与檩条轴线的夹角。对本条的理解,可参考《钢结构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5.1.7条。4.隅撑的间距如何确定?解析:隅撑设置的间距,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7.2.14,不得大于相应受压翼缘宽度的16倍。-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在验算刚架横梁平面外整体稳定性时,取侧向支撑点的距离作为计算长度。哪些部位可认为是侧向支撑点?隅撑能算是侧向支撑点吗?解析:刚架横梁侧向支撑点是确定刚架横梁平面外计算长度的依据。上翼缘侧向支撑点一般为刚性连接处,如水平支撑点、刚性系杆、刚架柱等,一般为檩条间距的倍数。在确定下翼缘侧向支撑点时,与普通檩条相连的隅撑一般不能作为侧向支撑点,与上翼缘横向支撑点处檩条相连的隅撑可作为下翼缘的侧向支撑点。刚架横梁上下翼缘侧向支撑点间距不同时,应取两者的较大值进行横梁平面外整体稳定性验算。2.根据CECS102:2002第4.5.2条,在刚架转折处应沿房屋全长设置刚性系杆,具体在何部位布置刚性系杆?刚性系杆与屋架相连时连接部位是在屋架的上翼缘还是下翼缘。解析:一般可在檐口、屋脊、中间柱列、刚架转折处,设刚性系杆。刚性系杆一般连接在屋架的上翼缘。3.抗风柱与屋架相连时,连接部位是否一定要与屋盖水平支撑位置相一致?解析:抗风柱与屋盖水平支撑相连时,有利于水平力的传递。如抗风柱与水平支撑位置无法保持一致,则应在相应位置设置附加刚性撑杆。4.因建筑布局限制,屋面支撑和柱间支撑能否不在同一柱间?解析:屋面水平支撑与柱间支撑一般设在同一柱间,形成几何不变体系,增加整体刚度。若建筑布局不允许屋面支撑和柱间支撑位于同一柱间时,可在屋面支撑相邻柱间设柱间支撑、门式支撑,当不允许设置任何支撑时,根据CECS102:2002第4.5.6条可设置纵向刚架。5.什么情况下在檐口处设斜拉条?什么情况下在屋脊处设斜拉条?解析:一般在檐口及屋脊处,都设斜拉条。当能判断檩条不会向屋脊方向倾倒时,可只在屋脊处设斜拉条。当檩条主轴的倾角接近或大于屋面坡度时,檩条有可能向屋脊方向倾倒,此时应在檐口处设斜拉条。6.CECS102:2002第4.1.1条:主刚架间的交叉支撑可采用张紧的圆钢,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9.1.26条:柱间支撑应采用型钢。是否矛盾,如何理解?解析:GB50011-2001第9.2.1条:本节不适用于单层轻型钢结构厂房。对轻钢结构因自重轻,地震效应小,构造规定适当放松是合理的,按CECS102:2002规定,可采用张紧的圆钢作柱间支撑。7.室外钢结构如屋顶构架、屋顶泳池顶棚等,要进行防火设计吗?解析:室外钢结构是否要求防火设计以及防火等级应由建筑师根据实际使用要求定,结构工程师依据建筑师的条件进行设计,如无特殊要求,一般可不进行防火设计。屋顶泳池若是开敞的则不必,若是封闭的则按室内构件要求设计。-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钢结构屋盖结构体系中,哪些构件是要进行防火设计的?檩条和屋面板是否要进行防火设计?解析:钢结构受力构件均应要求防火设计。受力构件包括梁、板、柱、支撑等。檩条属受力构件(相当于次梁),应按梁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对于不上人屋面的轻型屋面板(仅承受自重荷载),一般由建筑师选用。2.GB50017-2003第9.1.3条:按塑性设计时,钢材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强屈比fu/fy≥1.2,伸长率δs≥15%,相应于抗拉强度fu的应变εu不应小于20倍屈服点应变εy。在钢结构设计中,哪些构件可按塑性设计?GB50011-2001第8.2.7条中支撑耗能段的承载力验算取塑性承载力,是不是耗能段按塑性设计?该部分的材料是否要满足GB50017-2003第9.1.3条要求?解析:GB50017-2003第9.1.3条对塑性设计的材料要求是针对在使用荷载(设计值)作用下采用塑性设计的结构或构件。钢结构塑性设计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固端梁、连续梁以及由实腹构件组成的单层和两层框架结构。在抗震设计中,大震作用下支撑耗能段通过自身的塑性变形消耗能量,保证支撑及框架的弹性,小震及非地震组合时仍按弹性设计。抗震设计采用两阶段设计方法,材料满足《抗规》GB50011-2001第3.9.2条即可。3.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8.2.8条进行钢结构构件极限承载力验算时,母材抗拉强度最小值fu在GB50011-2001和GB50017-2003中均未给出该指标,《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给出了钢材极限抗拉强度最小值fu,是否为同一值?解析:极限抗拉强度fu是反映钢材质量的重要指标。fu是一定范围内变化的数值。GB50017-2003第8.2.8条采用的是极限抗拉强度fu的最小值,即JGJ99-98表2.0.6给出的指标。4.钢结构设计文件中仅注明Q235级钢可以吗?钢结构设计中选材应注意些什么?解析:钢结构设计文件中仅注明Q235级钢而未注明钢材质量等级,会引起将Q235A误用到焊接结构中,造成安全隐患,因为在现行标准中规定A级钢的含碳量不作为交货条件,也就是不作保证,而钢材的焊接性能主要取决于钢的含碳量,焊接结构的钢材含碳量要求控制在0.12%~0.2%。因此,Q235A级钢不能直接用于焊接结构中。《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1.0.5条明确规定,在钢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钢材的牌号,对钢材所要求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及其他的附加保证项目。钢材的牌号由屈服点、质量等级、脱氧方法组成。质量等级分A、B、C、D、E。A级不保证冲击韧性,不保证碳含量;B级保证常温下冲击韧性;C级保证0ºC冲击韧性;D级保证-20ºC冲击韧性;E级保证-40ºC冲击韧性。设计中应根据结构的使用环境、受力特点以及连接方法选择适当的钢牌号。5.有些结构,下部为砼框架,上部为钢框架,这种结构体系该如何处理?-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解析:此类结构为混合结构体系,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此类结构的设计方法,用现有的计算分析手段也很难进行精确计算。当用在多层建筑的局部加建时,可将上部钢结构按等效刚度参与整体计算,得到内力后再进行构件设计,连接构造从严采取措施。用在高层建筑时应慎重对待,有必要时可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报请有关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1.如何理解“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加固后,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提高幅度,不应超过40%,并且应验算其受剪承载力,避免受弯承载力提高后而导致构件受剪破坏先于受弯破坏”?解析:此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受弯构件加固后满足强剪弱弯的原则而定的。同时限定仅靠粘钢板加固提高受弯承载力的幅度不超过40%。若采取粘钢板加固受弯承载力提高40%后仍不能满足加固结构的使用要求,应采取加大截面的措施。加固设计中在提高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同时,还应相应提高斜截面的抗剪承载力,以满足强剪弱弯的设计原则,避免构件脆性破坏。2.如何理解《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第10.2.6条中的二次受力影响?解析:此条文给出了考虑二次受力影响时钢板滞后应变的计算公式。根据《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10.2.3条,加固计算公式分考虑二次受力影响和不考虑二次受力影响两种情况。在没有塑性变形的前提下,当采取了足够措施,如加固前将原结构卸载、顶紧等,是可以忽略二次受力影响的。3.钢结构设计中有支撑框架结构柱的计算长度如何取?带夹层的情况又如何取?解析:(1)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5.3.3条先计算支撑结构的侧移刚度Sb,若满足强支撑框架的条件(即规范公式5.3.3-1),则按无侧移框架柱的计算长度系数确定。当为弱支撑结构时,框架柱的轴压稳定系数按规范公式5.3.3-2计算。(2)带夹层的框架柱计算长度,可参照相邻层强弱支撑条件来取用长度系数。4.对于高层钢框架,柱贯通型梁柱刚性节点,当梁翼缘用全熔透焊缝与柱连接(采用引弧板时),是否可在焊缝处不加厚,或仅加宽翼缘板,让梁等截面与柱连接,以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8.2.8-1条的要求?解析:《抗规》8.2.8-1条是按抗震设计强连接弱杆件的原则规定的。要满足此要求,最直接的措施是增加连接焊缝的高度,如在梁端翼缘加焊锲形盖板并与翼缘同时开焊接坡口,这样可提高梁柱连接节点的承载力,同样可使塑性铰远离梁柱节点。在梁端翼缘局部加宽翼缘板,可使塑性铰远离梁柱节点,起到加强节点的作用,也是常采用的措施。另外,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第20.7.4条,在柱贯通型连接中,当梁翼缘用全熔透焊缝与柱连接并采用引弧板时,《抗规》8.2.8-1式将自行满足。5.改、扩建及加固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从改、扩建及加固后起算)的确定,规范无明确规定。在设计中,对于不同的使用年限,计算和构造,有何相应规定?对烂尾楼是否从竣工验收后起算设计使用年限?解析:结构的加固改造设计应在可靠性鉴定结论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3.1.7-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条规定:改建、扩建及加固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由业主与设计院共同商定,一般情况下按30年考虑(从改、扩建及加固后起算)。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已有结构上的荷载标准值取值,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外,尚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附录A的有关规定。地震区结构的加固在设计、计算和构造上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范》JGJ116的规定和要求。对于烂尾楼的情况,首先要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程满足相关现行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设计使用年限可根据建设过程的时间跨度,鉴定结果等综合因素,与业主商量重新确定,设计使用年限从竣工验收后起算。1.高耸的道路标志及路灯灯杆设计,是否以《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为依据?是否要遵循该规范第8.9.3条(强条)?解析:《钢结构设计规范》第8.9.3规定土中钢结构部分应采用混凝土包裹,是为了保护钢结构不致在土壤环境中锈蚀,是对钢结构的普通规定。当道路标志及路灯灯杆采用钢结构时,理应满足该构造要求。2.钢结构框排架结构体系(如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和多层钢结构框架)相接,在不设缝时,其风荷载如何取值(可否按门式刚架规程和荷载规范分别取值)?其柱顶位移限值可否分别按门式刚架规程和普通钢结构规范限值要求(相差较大),还是应偏安全按钢结构设计规范限值取值?解析:此类结构宜脱开,形成独立的结构单元。当使用上不能脱开时,应按整体模型计算分析,位移限值按普通钢结构规定取。3.多层钢结构框架体系,当超过规范规定的温度伸缩缝最大间距要求需设缝时,可否不按双柱设缝,以柱上设置牛腿,采用滑动铰支座形式脱开?在一个伸缩缝区段内,当楼面采用钢筋砼组合楼面时,楼面可否不按砼设计规范要求的伸缩缝间距设缝,仅用后浇带解决?解析:超长结构应考虑温度影响,如整体分缝有困难可仅在顶层采用双柱双墙布置形成伸缩缝,缝宽满足抗震缝最小宽度。若采用柱上牛腿设滑动铰支座脱开,支座两侧结构形成独立单元,对支座要求较高,应保证地震作用下两个方向任意滑动的距离,这种连接方式通常用于两结构单元的局部连接上,整体连接不应采用。钢--砼组合楼盖应按砼设计规范设置伸缩缝,当采取了可靠措施后,伸缩缝间距可适当放松。设置后浇带可作为措施之一,但后浇带只能解决砼收缩应力,不能解决温度应力,所以不能代替伸缩缝的作用。4.采用大跨度钢结构楼面(如过街连廊或天桥),当楼面采用钢与混凝土组合楼面时,跨度较大的主钢梁挠度限值按钢结构设计规范(L/400)是否偏大(因钢筋砼楼面在此变形下易开裂)?解析:钢--砼混合结构中由于两种材料对变形的敏感程度差异较大,钢梁挠度限值按钢结构规范规定的L/400控制时,楼面砼在此变形下容易开裂,应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建议设计人员通过计算预估钢梁的挠度,在施工过程中采取起拱的办法抵消部分变形,控制最终的实际变形,同时砼受拉区的配筋应适当加强。-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改、扩建及加固工程安全等级的确定,规范无明确规定,业主、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无统一依据加以确定。改、扩建及加固工程的抗震设计中,存在较突出的矛盾。由于原结构的承载力不够而需要加固的工程量不是太大,业主往往能够接受,但由于原结构建造时间往往是在当前使用的新规范执行之前,其构造要求几乎均不能满足新规范的要求,尤其是抗震的构造要求难以满足,造成工程加固工程量较大,业主往往难以接受,希望能有更具体解决这一突出矛盾的设计方法及措施。解析:《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3.1.2条:加固后混凝土结构的安全等级,应根据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结构的重要性和加固设计使用年限,由委托方与设计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商定。结构加固改造前应按有关鉴定标准委托鉴定,鉴定结论作为加固改造设计的依据。对加固费用较大的工程应根据鉴定报告的适修性评估结论决定建筑物是否存在加固改造的价值,当加固改造费用超过合理范围时,鉴定报告一般会建议拆换或重建。加固改造工程,当结构改变了使用功能或使用环境或延长了使用年限的,工程整体都要执行最新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2.改、扩建及加固工程中,承重构件的植筋锚固深度按照《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第12.2.3式及第12.2.5式计算,往往锚固较深,而原结构用于植筋的钢筋砼构件厚度往往不能满足植筋要求,希望能有多种解决措施。解析:《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12.2.6条:承重结构植筋的锚固深度必须经设计计算确定,严禁按短期拉拔试验值或厂商技术手册的推荐值采用。此为强条,应足够重视。设计计算时,可根据植筋部位、受力特点、结构重要性、抗震等级等综合确定。3.改、扩建及加固工程中,由于框架节点处柱周围有框架梁,用于加固的钢筋或钢材仅能在四角穿过楼板,其余被梁截断的钢筋难以达到受力钢筋的锚固要求,否则对原框架梁的损害较大,仅靠四角直通钢筋难达到承载力及抗震所需量的要求。尤其是节点处水平箍筋或角钢之间的连接缀板也被梁所阻隔,难以满足抗震规范的要求。有什么解决措施?解析:框架柱的加固,根据需要,可采用加大截面法或外粘型钢法,新增的柱纵筋或型钢下端锚入基础,中间穿过楼板,上端与加固层上一层或屋面层构件可靠锚固。节点区的箍筋加固,一般可采用绕节点加焊扁钢或钢筋的办法,增加对节点区砼的约束。《地基规范》、《桩基规范》、《地基处理规范》、《广东省地基规范》、《预应力管桩规程》、《箱形基础》4.复合地基设计文件中,需提哪些技术参数?解析:复合地基处理方法有许多种,应根据处理方法的不同,在设计中确定各自提交的技术参数。换土垫层法:需注明处理后设计要求垫层的承载力、垫层选用材料及其要求、压实系数、垫层厚度、垫层宽度、分层铺设厚度、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等。-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柔性桩复合地基:需注明处理后复合地基的设计要求承载力、桩体选用材料桩长、桩径、桩间距、桩端持力层、单桩承载力、桩体强度、桩顶垫层材料厚度及其选用要求、垫层压实系数、复合地基和桩的检验要求等。1.柱子纵筋在基础、承台或筏板内的锚固长度为多少?解析:柱子纵筋一般弯直钩放在基础底部钢筋网片上,其竖向锚固长度应满足最小锚固长度的要求:一、二级抗震等级h=1.15la,三级抗震等级h=1.05la,四级抗震等级h=la。若基础高h≥1200(当柱为轴心受压或小偏心受压)或h≥1400(当柱为大偏心受压)时,可仅将四角钢筋伸至基础底部钢筋网片上,其余钢筋锚固在基础顶面下la或laE处。同时参照06G101标准图集,图集中对厚、薄承台的钢筋锚固有具体措施。2.0.1%或0.15%或45ft/fy,承台的最小配筋率到底取多少?解析: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03第10.5.2条规定承台每个方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不少于0.1%。可按此执行。3.2桩承台腰筋,是否需满足《混凝土规范》第10.2.16条的要求?解析:二桩承台腰筋不需要满足普通梁的要求,可适当放松。4.PHC桩按规范取值,则相当于不允许有裂缝,承载力也偏低,是否可以放松?解析:广东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范》(DBJ/T15-22-98)第3.0.4条规定管桩不允许出现环向或纵向裂缝,但龟裂、水纹及浮浆层裂纹不在此限。5.某大直径灌注桩,桩身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符合DBJ15-31-2003第10.3.9条的要求,但低于JGJ94-94第4.1.3.4条的要求。可以吗?解析:二者不矛盾,均要求适当加密。设计中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桩顶加密区长度。对受水平荷载较大的桩基和抗震桩基,箍筋加密区长度按JGJ94-94第4.1.3.4条执行。其它情况可按DBJ15-31-2003第10.3.9条执行。6.人工挖孔桩护壁砼强度等级,是否须按JGJ94-94第6.2.11条的要求,不低于桩身强度等级?解析:JGJ94-94第6.2.11条要求人工挖孔桩护壁砼强度等级不得低于桩身强度等级,设计中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桩竖向承载力考虑端承和側阻的共同作用,则应按照规范执行,如果桩竖向承载力仅考虑端承作用,可以适当放松。7.多桩承台是否一定要在上部、下部和侧面都设置钢筋?还是仅设于计算所需部分即可?解析:对于不带防水底板的独立多桩承台可仅设底部受力筋。带防水底板的多桩承台,其防水底板一般与承台上平,且比承台薄许多,在防水底板传来的弯矩作用下会将素混凝土的承台拉裂,故应增设侧面钢筋。三桩及三桩以上承台顶部不必设置钢筋。-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当地下水对钢结构有腐蚀性时,管桩接头如何处理?解析:当地质条件对混凝土、钢结构有腐蚀性时,中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结构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4ZG207说明中对管桩型号的选用、管桩接头的处理、以及施工采取的措施都有专门的要求,请按此执行。2.地下室抗浮锚杆如何设计,其计算、构造要求如何?解析:参照DBJ15-31-200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0.2.10条及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第7节锚杆(索)进行设计。3.工程需要进行抗浮设计时,结构的强度设计按抗浮水位,抗裂设计可否按稳定水位?上浮力可否打折?解析:结构的强度设计和裂缝宽度控制均按常年稳定水位设计。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需要进行抗浮验算时,才用抗浮水位。上浮力不可以折减。4.进行地基基础设计时,设计人员对GB5007-2002第3.0.4条(强条)的内容未理解和掌握,以致在设计中出现错误。解析: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到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注意:标准组合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短期效应组合,r=1.0¢c为组合值系数,见第3.0.5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均为设计值。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荷应的准永久,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注意:准永久组合为正常长期效应组合,r=1.0¢c为准永久值系数。见第3.0.5条。3.计算挡土墙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的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其承载力分项系数均为1.0。注意:荷载效应为基本组合,为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式中r=1.0。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的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基本组合。裂缝计算按正常使用状态的标准组合。5.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结构重要性系数ro不应小于1.0。审图中发现:验算地基承载力未按标准组合计算,而是用基本组合计算。这是概念性错误,误认为地基承载力的验算是承载力极限状态,未认识到应当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去计算。计算地基变形,错误地计入地震荷载。-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计算挡土墙压力按基本组合,分项系数未能按规范要求均取1.0的系数。1.以天然地基为持力层的基槽,在基槽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解析:GB50007-2002第10.1.1条要求基槽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但现在大多数设计人员在设计说明中,对此均不做要求。此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注明。2.高层建筑带裙房时,如何保证高低层建筑基础的稳定性。解析:为了保证高层建筑基础具有可靠的側向约束和地基的稳定性,可采取以下措施:高低层地下室之间无敞口,在使用上不需要连通时,可留有沉降缝,地坪以下沉降缝间应填以粗砂使建筑相互抵紧,为了便于将缝间的粗砂填实,缝尽量留的宽些。同时高层建筑的基础埋深,应大于裙房基础埋深至少2m。高低层地下室之间敞通,高低层需连成整体。并采取在裙房一侧设置后浇带等相应措施减少其不均匀沉降带来的危害。3.箱基和筏基在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时,基底压力是否可以考虑地下水浮力的影响。解析:目前的《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99)均未要求考虑地下水浮力对地基承载力验算的影响。而在计算基底压力时理论上是可以将根据上部结构及箱(筏)基的标准荷载最不利组合计算出的基底压力减去水的浮力后的基底压力作为验算地基承载力的基底压力。如果要考虑地下水浮力的影响要慎重对待。并注意以下几点:(1).地下水位的标高,应取长年的稳定水位,不能采用最高水位。(2).基底土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计算时的深宽修正,地下水中的土的重度应采用有效重度r‵=r-10,r为饱和重度。(3).当该场地地下水变化无常,无法取得稳定水位时,不应考虑水浮力的作用。(4).地下水属于上层滞水时,不能考虑水浮力的作用。4.单独柱基之间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不设置拉梁解析:(1)单层工业厂房一般可不设置基础拉梁。(2)框架层数不超过三层,基础埋置较浅,各基础埋置深度差别不大,地基土主要受力层不存在软弱土层和很不均匀土层的,可以不设置基础拉梁。(3)单独基础且设计有防水底板,柱网也较规则时,可以不设置基础拉梁。但需在各柱之间的板内设置暗梁。5.筏板基础的底板是否一定要外挑?解析:当地基土质较好,基底面积即使不外挑也能满足承载力及沉降量的要求时,底板不需要外挑。6.当地基土质较差或承载力及沉降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将底板向外挑出。挑出长度大于1.5m时,对于有梁筏板基础,应将梁一同挑出,以减少板内内力。-30-\n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1.柱下条形基础柱荷载,如何两向分配?解析:对柱下条形基础荷载的分配要根据基础梁的线刚度比来分配,不是简单的基础梁跨度大分配的荷载大,基础梁跨度小分配的荷载小。实际传力为在基础梁截面相近的情况下,基础梁跨度大分配的荷载小,基础梁跨度小分配的荷载大。所以具体分配时要用各自的线刚度占总的线刚度的比值多少来分配荷载计算底面积。2.桩身混凝土强度的设计问题。解析:地基规范第8.5.9条,既“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但在有的工程设计中只注意验算桩的承载力了,而不对桩身混凝土强度进行验算。混凝土强度等级的确定很随意,造成桩的强度不够或者浪费。因此验算桩身的混凝土强度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内容。3.关于预应力管桩在软土场地的负摩阻力:解析:当桩周土体因自重固结或受地面大面积堆载或地下水位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大于桩的沉降时,应考虑由此而引起的桩侧负摩擦力对桩抗压承载力的影响,有些地质报告中直接提出应考虑负摩阻力。《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BJ/T15-22-98和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03第10.2.8条及10.2.9条对此作了规定。理论上桩竖向位移与桩侧土竖向位移相等处即中性点处,也即,该处桩身与土的相对位移为零,但实际中,由于桩的沉降时程、沉降速率与桩侧土不同步,准确确定中性点位置比较困难,负摩阻力的大小也不容易估计。设计中应强调概念与经验。桩端持力层为软、可塑粘土,可以产生较大沉降,桩侧负摩阻力在达到最大值后,随着桩的沉降负摩阻力减小、卸载,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可采取不计中性点以上的桩侧摩阻力的办法考虑负摩阻力的影响;桩端持力层为密实砂、砾砂、卵碎石或基岩等竖硬土,不易产生沉降,负摩阻力可以达到较大的数值,则应将负摩阻力作为附加下拉荷载验算中性点处桩截面承载力。-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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