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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4 发布

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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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讲授人:周和生  ★导言  ★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案例  ★思考  ★结束语  ★导言  招投标阶段是确定承包人、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重要的阶段,对后续阶段都有着直接的影响。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制定和颁布为我国工程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并因此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基本保障。招投标制最凸显的优点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工程建设领域中,实行交易公开,鼓励竞争;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极大地促进了投资效益。  在招投标阶段,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配合建设单位如何选择合适的承包人,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管理模式来合理的确定合同类型和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编制与审核、确定中标价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随着新常态下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使用PPP模式后,如何做好PPP项目的成本管控、物有所值比选、合同谈判及签署等工作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师面临的新课题,有待我们共同研究。  ★\n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  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是在《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及“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加强动态管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方针下,配合发包人选择和确定承包人,同时根据工程管理模式、清单计价规范选择和确定合同类型,计价方式,对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认真审核,避免不平衡报价带来的工程造价纠纷及财务风险,特别是对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中的专用条款进行经济性、管理性、科学性、风险性、系统性的思考及优化,规避工程交易中的暗箱操作,促进管理规范、公平竞争。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  发承包阶段一般规定(根据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1.可接受委托承担下列工作:    2.招标策划的服务工作  2.1发承包模式的选择  2.2总承包与专业分包之间、各专业分包之间、各标段之间发承包范围的界定  2.3拟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范本  2.4合同中拟采用的计价方式  2.5拟采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供应及采购方式  2.6发包人与各承包人或各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其各自的职责范围  3.参与拟定招标文件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合同条款  3.1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3.2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方式  3.3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3.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3.5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3.6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3.7\n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3.8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  3.9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3.10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3.11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3.12违约责任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3.13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3.14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的合规性、合理性与分析以及招标答疑等工作。  ★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  招投标阶段  1.项目管理模式及选择  1.1\n主要管理模式  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指发包人所采用的项目管理任务的分配与委托方式。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必须根据发包人的项目实施策略和项目本身的特殊情况。国际上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主要类型如下所示:  一、PPP模式  1.概念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利于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有利于推动各类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理顺争睹与市场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PPP项目运营框架及流程    3.PPP项目合同相关法律  31民商法  32行政法  3.3经济法  3.4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  3.5合同法  3.6预算法  3.7政府采购法  3.8公司法  3.9担保法  3.10保险法  3.11行政许可法  3.12行政处罚法  3.13行政复议法  3.14民事诉讼法  3.15仲裁法  3.16行政诉讼法  3.17会计法  3.18审计法  3.19\n土地管理法  3.20建筑法  3.21环境保护法等  4.PPP项目相关法规  4.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4.2《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决意》(国发【2014】45号)  4.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4.4《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4.5《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4.6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委关于PPP项目相关法规  5.PPP标准示范合同编制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长信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  5.1强调合同各方的平等主体地位。  5.2强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5.3强调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5.4强调公开透明和阳光运行。  5.5强调合法合规及有效执行。  5.6强调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结合。  6.PPP合同体系架构图  \n\n  7.PPP模式的优缺点  PPP项目的优点主要表现在:  7.1双赢  7.2弥补公共部门资金不足  7.3节约了管理成本和资金成本  7.4提高了工作效益  7.5节约了时间  7.6有助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  PPP项目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1.风险识别难  2.风险分担机制要求高  3.组织形式复杂  4.没有标准的应用程序参照  5.易产生纠纷  6.投资人选择难度大  二、EPC模式  EPC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一般称为设计-采购-建造模式,在我国又称之为“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在EPC模式下,发包人只要大致说明一下投资意图和要求,其余工作均由EPC承包单位来完成;发包人不聘请监理工程师来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发包人代表来管理工程;承包商承担设计风险、自然力风险、不可预见的困难等大部分风险;一般采用总价合同。EPC模式如右图所示:  图为EPC模式    三、DBB模式  DBB模式(Design-Bid-Build)一般称为设计-招标-建造方式,是传统的国际上通用的项目管理模式。世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和采用FIDIC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该模式。我国目前采用的“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也是参照此模式。该模式下,发包人委托建筑师/咨询工程师(工程师)进行前期可研等工作,待项目立项后再进行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文件,设计完成后协助发包人招标选择承包商。发包人和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商可进一步分包。发包人一般指派发包人代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因投资控制的重要性,发包人常指定工料测量师(造价工程师)为发包人代表监督设计与施工,而在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则授权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进行。DBB模式如下图所示:  图为DBB模式  \n  四、DB模式  DB模式(Design-Build)一般称为设计-建造模式,是指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全过程的总承包。发包人首先聘请一家咨询公司为其研究项目的基本要求,明确工作范围,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发包人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可调价)。工程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可以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发包人聘用工程师(FIDIC黄皮书)或发包人代表(美国AIA)进行项目管理,管理内容涉及设计管理等。该模式下,承包商对工程承担了大部分责任风险,适用于房屋建筑、大中型土木、机械、电力等项目。DB模式如下图所示:  图为DB模式  \n  五、CM模式  CM模式(ConstructionManagementApproach)一般称为建筑工程管理方式,又称阶段发包方式或快速轨道方式。CM模式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代理型管理方式,CM经理作为发包人的代理,与发包人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发包人再分别与设计、施工承包商和专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专业管理公司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优化和施工管理,不对投资负责;二是建筑施工总承包方式,专业管理公司需要对施工的最大保证费用负责,并承担风险。这是一种风险型管理方式,CM经理是施工总承包商。  图为CM模式    2.招标策划及程序  2.1\n招标策划的依据  办法意见条例  一、招标策划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  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  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10.《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613号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年版)  2.2招标内容  1.强制招标和可以不招标情形的区分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类别具体规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热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必须招标的项目项目类别具体规定\n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通用住房;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顶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因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顶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因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n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  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暂估价的招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上述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4)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2.标段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划分标段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合法合规、责任明确、经济高效、客观务实、便于操作。  1)合法合规  合法合规是划分标段的首要原则,否则会给招标人带来法律风险。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避免标段划分过少,标段规模过大、资质过高而排斥竞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避免将标段划分过多,使每一标段均达不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而规避招标。标段的划分要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工艺衔接,避免因标段过多而发生大量的技术上的协调和责任扯皮。  2)责任明确  标段是构成建设合同的标的。如果承包商在履行合同中,其责任与招标人或其它承包商的责任相互交错难以分离,是无法客观确定承包商的应尽义务和应有权利的,因此,责任明确是划分标段的重要原则,包括质量责任明确,成本责任明确,工期责任明确,环保责任明确,知识产权责任明确,安全责任明确等,其中质量、成本、工期是承包商的基本责任,承包商的上述基本职责在一个标段中能够被明确地认定,是划分标段正确与否的基本判定依据。  现就对承包商质量、成本、工期三大基本责任的明确.与标段划分的关系阐述如下:  ①质量责任明确。承包商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责任是承包商的基本技术责任。质量责任可以划分为设计责任和施工责任,如果一个承包商既负责工程的设计又负责工程的施工,其对所承包工程应负的质量责任比较明确;如果一个承包商仅负责工程的施工,则显然其对图纸的错误只能负告知义务而不能负相应的质量责任,所以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必须分清是设计问题还是施工问题,相对而言,明确仅负责施工的承包商的质量责任的难度会大一些;如果一个工程由几个承包商施工,则承包商的工作界面、质量责任更容易混淆,所以在划分标段时应该更重视承包商的质量责任是否可以明确和如何进行明确的问题。基于不同工程的性质不同,其质量责任能够予以明确的范围也是各不相同的,能够客观地划分承包商的质量责任或通过相应的条款约定在一定的条件下明确承包商的质量责任是标段划分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  ②成本责任明确。承包商对所承包工程的成本责任是承包商的基本经济责任。所谓成本责任明确,指的是承包商成本和费用的支付范围明确,与标段划分也有内在联系。标段划分愈细,将会在承包商之间产生愈多的共同成本和共同费用,如建筑工程的大型临时设施等,标段划分不当导致承包商之间对成本费用的支付责任互相推诿的例子时有发生,所以能够明确承包商的成本责任也是标段划分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  ③工期责任明确。所谓工期责任明确,指的是承包商在工期上尽可能地不受设计人或其它承包商完成工作进度的影响和制约,对于工期责任具有完全的控制力,标段划分愈细承包商在工期上受其它承包商的制约愈大,其工程责任亦愈难以确定。能够明确承包商的工期责任当为标段划分的重要前置条件。  3)经济高效  标段划分得愈细,招标人对工程的直接控制权愈大,并且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对价格竞争最大化的手段更经济地发包工程。然而各个标段工程间的协调也愈难,协调风险相应愈大。同时,承包商的责任相对愈难以确定,所以标段细分比较容易取得相对经济的发包价格,然不易取得工程建没的高效率;采用设计施一并总承包的标段划分方法则较容易取得工程建设的高效率,但价格较高。所谓标段划分中的经济高效原则,就是指的要根据工程特点的自身条件平衡经济与高效的关系,找到一个最佳的标段划分方案,以合理地实施建设下工程,实现效率与经济的统一。  4)客观务实  客观务实指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标段的划分要充分考虑到被划分工程的特殊性,包括潜在的竞标对象的具体情况,建设方的财力和管理能力等一切客观的相关因素,从中找出决定标段划分方式的主要因素。只有努力尽可能地做到主观设想符合客观的实际情况。这种没想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因此客观务实是划分工程标段的一项基本原则,应该贯穿于划分工程标段的全过程。  5)便于操作  包括招标的可操作性,即划分后的标段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竞标对象,可以形成合理的价格竞争;建设方管理的可操作性,即建设方有相应的力量或能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工程师协调好各个标段承包商之间在工程界面及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搭接关系;建设方确定招标控制价的可操作性,即在设计图纸尚未具备的情况下,建设方有能力和有客观条件确定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以控制工程的造价;以及使用知识产权方面的可操作性,资金供应上的可操作性等。一般以单位工程为划分标段的最小单位,避免因工序划分而引起责任划分不清。  3.合同策略的确定  招标人在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招标人的合同策略将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有很大影响。制定正确的合同策略不仅能够签订一个完备的有利的合同,而且可以保证圆满地履行工程中的各个合同,并使它们之间能完善的协调,以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目标。  合同策略的内容包括:合同种类的选择,合同条件的选择,重要的合同条款的确定等方面。  (1)合同种类的选择。在工程实践中,合同种类有很多,基本形式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的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不同的风险分配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可以在一个合同中采取上述合同类型的组合形式,也可以在同一项目合同规划的各个合同中分别采取不同的合同形式。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一般情况下宜采用单价合同。  (2)合同条件的选择。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是合同文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工程实践中,招标人可以按照对工程目标的需要和期望起草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也可以选择合同示范文本标准的合同条件。在具体工程项目应用时,可以针对工程特点,对合同示范文本标准合同条件作修改、补充,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具体约定,但应体现工程的针对性,并且公平合理。特别是重要条款如价款支款方式、价格调整方式、合同风险的分担等。招标人制定恰当的合同条件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意义。  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审查  3.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应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程序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可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及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五个环节。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括列示规范中所需的项目、增加或修改清单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三个环节;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包括根据常规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进行措施项目列项、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二个环节;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包括暂列金额清单编制、暂估价清单编制、计日工清单编制和总承包服务费清单的编制四个环节;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包括规费项目清单编制和税金清单编制两个环节。具体的编制流程如图所示:  工程量清单编制流程  \n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清单名称含义内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分项实体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措施项目清单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文明和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清单通用措施项目、专业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发其他费用项目和相应数量的清单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和总承包服务费——\n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2工程量清单的审查  一、《工程量清单》审查要点  1.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该条为强制性条款)  2.工程量清单是否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编制并签字盖章。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n50500-)规定: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3)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时,是否加盖了招标人公章,注册于招标人的造价人员是否加盖执业专用章和签字。  (4)工程量清单由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时,编制单位是否有造价咨询资质,是否存在超越允许执业范围的情况。  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说明”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内容相衔接,不能互相矛盾或不一致。  4.是否存在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或指定品牌的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等技术参数是否明确。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2)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需要提出参考(类似)品牌的,应提出至少一个参考(类似)品牌供投标人参考报价,需要提出两个及以上参考(类似)品牌的,品质(档次)应相当。不能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或品牌。  4.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审查  4.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得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承担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者应在遵守规范的情况下,向委托人提交一份客观可行的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n6-2011),招投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2.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等;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其配套计价依据;  4.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及其相关配套计价文件;  5.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以及相关设计文件;  6.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设备清单;  7.澄清、补充文件、答疑文件,以及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  8.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所采用的施工机械;  9.本工程涉及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信息价以及市场价格;  10.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程序  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编制前准备、收集编制资料、编制招标控制价价格、整理招标控制价文件相关资料、形成招标控制价编制成果文件,具体如右图所示: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表序号费用构成涵义包含费用项目1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n《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文明、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通用措施项目费、专业措施项目费。3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项目的费用。暂列金额: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费用。具体费用组成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对暂列金额的预测确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表序号费用构成涵义包含费用项目3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外,因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与拟建工程有关的其他项目的费用。暂估价: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具体费用组成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预测确定。计日工: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一般指完成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难以事先商定的额外工作的费用,具体费用组成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预测确定。\n总承包服务费: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规费是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税金是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4规费和税金  \n  三、注意事项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中应注意:  (1)在编制招标控制价之前对照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应以审核盖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编制依据。  (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未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时,需在招标文件或答疑补充文件中予以说明,采用的市场价格应通过调查、分析确定,有可靠的信息来源。  (3)采用综合单价法时应选套当地消耗量定额,对定额规定需要换算的项目按规定进行换算,深层领会项目特征描述中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应注意定额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的差异。特别应注意土方工程不能把清单工程量直接当作定额工程量计入。  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工作中应注意:  (1)核对措施项目清单,包括核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项目设置。  (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及其他各类取费必须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不可竞争的项目应按规定计取,其他项目应结合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3)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应根据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施工方案,计取范围、标准必须符合规定,并与工程的施工方案相对应。  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工作中应注意:  其他项目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给定价格计算,计日工按给定的数量考虑一定的取费合理计算综合单价,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给定的服务内容合理计算。  4.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计价工作中应注意:  (1)对未包括的规费项目,在计算规费时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利部门的规定进行补充。  (2)国家税法如发生变化或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依据职权对税种进行了调整,应对税金项目清单进行相应调整。  5.还有其他一些需注意的内容如下:  (1)招标控制价应定位准确,正确反映当时的市场价格水平,不宜过高或过低。  (2)招标控制价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控制价不得上调或下浮,应严格控制不可超过设计概算。  (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一定要与招标文件统一。编制过程中会存在一定风险,应通过相关管理方法予以处理,或明确说明风险所包括的范围及超出该范围的价格调整方法。  (4)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一定要结合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并对现场进行踏查,确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免造成招标控制价与实际情况脱离。  (5)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尽量确保相同材料、相同的子目材料价格取定的标准统一。  (6)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清或者有疑义的地方,要纵观整个建筑设计要求结合图纸,详细查看,避免因工作内容描述不清楚而造成后期结算发生争议及扯皮等问题。  4.2\n招标控制价的审查  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主体一般为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其组织随机抽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控制价需经审核的,应安排在招标控制价公布之前,一般不得迟于投标文件截止日10日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招标控制价审核一般为备案性审核,审核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组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对招标控制价审核应为全面地技术性审核,审核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1.分部分项清单费用的审核  ①审核综合单价是否参照现行消耗定额进行组价,计费是否完整,取费费率是否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执行。综合单价中是否考虑了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②审核定额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与定额不一致,是否按定额规定进行了调整。  ③审核人工、材料、设备单价是否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信息价格进入综合单价,对于造价信息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材料、设备,是否进行了价格处理;招标文件中提供暂估单价的材料,是否按暂估的单价进入综合单价,暂估价是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单列,并计算了总额;  ④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清单工程量进行计算;  ⑤综合单价分析应按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表格形式,应清楚,充分满足以后调价的需要;  ⑥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是否与合价一致;  ⑦各分项金额合计是否与总计一致。  2.通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应根据相关计价规定、工程具体情况及企业实力进行计算,如通用措施项目清单未列的但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应进行补充;通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相关措施项目应齐全,计算基础、费率应清晰。  3.专业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应根据专业措施项目清单数量进行计价,具体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的组价原则进行计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与内容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致。  4.其他项目清单费用  ①审核暂列金额是否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进行计价,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应注意此部分费用是否应计算规费和税金。  ②专业暂估价格是否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价格进行计价,是否应计取了规费和税金。  ③计日工是否按工程量清单给予的数量进行计价,计日工单价是否为综合单价。  ④总承包服务费是否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对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材料计取总包服务费,计取的基数是否准确,费率有无突破相关规定。  5.规费、税金是否严格按政府规定费率计算,计算基数是否准确;  6.汇总后的招标控制价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如超出原概算,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7.招标控制价封面应有招标控制价的大写与小写,同时招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盖章和签字,同时具有相关资质的编制人和复核人应签字盖资质专用章。  8.做好复核工作  完成预算编审工作之后,为了检验成果的可行性,必须采用类比法。即利用工程所在地的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比较,进行可行性判断。如差距过大,应寻找原因,如设计错误,应予纠正。  9.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注意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中所参考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所套用的材料是否与设计图纸描述相符。  (2)审核招标控制价时,要全面了解市场价格,如果信息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要对其进行修正。  (3)审核招标控制价时,还需参考当地相应的计价办法并严格执行。  (4)除以上要点,审核招标控制价还可参考招标控制价编制的注意事项。  5.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  5.1\n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规范和指导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依据以下几项:  1.国家性、地方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地方的招投标管理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3.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工程实际情况等。  4.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价格信息等规范性文件  5.项目特点、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要求、合同价款方式、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地质资料、现场条件、管理要求等  6.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程序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的相关要求,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的程序右图所示。  \n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内容  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一般情况下,各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相同,但组卷方式可能有所区别。此处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范本介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投标法》以及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的相关要求,参照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设计思路,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以及纪律和监督等方面)  3.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均包括:评标办法附前表、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评标程序等内容)  4.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5.工程量清单(详细内容在下节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中介绍)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以及其他材料)  5.2招标文件的审查  一、招标文件审查的要点如下:  1.审查施工招标工程的审批手续是否完成、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2.审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内容是否完整;  3.审查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4.审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是否具有完整性;  5.审查工期、质量要求是否合理,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清晰、合理;  6.审查招标的时间、澄清时间、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审查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方式、数额及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审查评标办法的选用是否合理,评分标准是否先进合理,评委的组成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6.评标方法的选择  6.1国家各部门有关法规(细则)规定的评标办法序号部门国家各部门有关法规(细则)规定的评标办法1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令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2建设部3商务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标法(打分法)4交通部综合评价方法、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双信封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计分法和综合评议法\n5水利部综合评议法、综合最低评标价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议法以及两阶段评标法6信息产业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7铁道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8财政部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最低评标价法  6.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标人条件之二(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低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相对应。  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将投标报价以及相关商务部分的偏差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和评审,即将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以确定最低评标价或最佳的投标人。  本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对技术、性能无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如农村简易道路、一般的建筑、安装工程等招标项目。一些乡、镇、县的评标,因为专家数量有限,所以特别适合采用此方法评标。  6.3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综合评估法下评标分值构成分为四个方面,即: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评分因素。总计分值100分。各方面所占比例和具体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上述四个方面标准具体评分因素如表所示  综合评估法下的评分因素分值构成评分因素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n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技术责任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偏差率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7.合同条款的规定  7.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法律一览表序号层级颁布部门名称1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行政法规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3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4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局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机构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分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5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主要城市的政府制定《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n  7.2发承包双方责任风险合理分担  承发包双方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的基本原则应是通过风险分担激励承包人努力完成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达到最好的工程经济效益,使项目参与各方都得益,出现多赢的局面。但是,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基本处于买方市场状态,使部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制订出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并通过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将属于招标人的工程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而这种风险转移措施后面往往隐藏着更大的风险,有可能引发承包人无力施工,使得工程的各项预期目标无法实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倡发、承包双方合理风险分担,发、承包双方承担的风险如下图所示:  图为--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n  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处理  8.1投标报价的审查依据  投标报价的审查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合同条件;  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当地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11.投标报价  12.其他的相关资料。  8.2\n投标报价的审查内容  1.投标报价算术性检查  (1)检查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是否与综合合价一致。  (2)检查各清单项目综合合价是否与合计一致。  (3)检查各项取费基数提取是否正确。  (4)检查各子项费用相加是否与合计一致。  (5)检查费用汇总中提取的分部分项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是否正确。  2.投标报价的符合性审核  (1)审核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的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报价中是否按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修改的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为无效报价。  (4)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是否按招标文件给定的价格进入报价,未按招标文件给定价格进行报价的投标价格,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应为无效报价。  (5)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按规定的费率进行报价,计算的基数是否准确,此部分不应进行竞争,否则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应为无效报价。  (6)对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投标报价符合性进行审查。  3.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审核  (1)审核投标报价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是否一致,否则应按单价金额进行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除外。  (2)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所套用的定额子目是否得当,定额子目的消耗量是否进行了调整,并分析调整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审核清单项目中的人工单价是否严重偏离当地劳务市场价格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有无不符合当地关于人工工资单价的相关规定。  (4)审核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严重偏离市场公允价格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5)审核综合单价中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是否严重偏离企业承受的能力及当地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费用定额标准。  (6)审核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计取的是否合理,对超出规范规定的风险比例分析其原因。  (7)对比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造价权重比例比较大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进行对比,分析综合单价的合理性。  (8)审核措施项目的措施项目费的计取方法是否与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一致。  (9)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的相关规定,审核措施项目列项是否齐全,有无必须的措施项目而没有进行列项报价的情况。  (10)审核措施项目计取的比例、综合单价的价格是否合理,有无偏离市场价格。  (11)审核措施项目费占总价的比例,并对比各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看措施项目费是否偏低或偏高。  (12)审核计日工价格是否严重偏离市场价格。  (1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总承包服务内容,核实投标报价中计取的服务费用是否合理,对投标报价中承诺的服务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要求的一致。  (14)审核总说明中的报价范围是否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一致;材料设备的选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说明中特别说明的事项应认真分析,看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避免中标后投标文件的效力大于招标文件而产生纠纷。  (15)审核投标书的内容是否齐全,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规范的要求,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的是否齐全。  (16)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8.3投标报价的审查程序  根据投标报价的审核内容,其审核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为--投标报价审核流程图  8.4\n注意事项  在进行投标报价的审核过程中,为有效识别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策略,为招标人提供应对不平衡报价的建议,应在投标报价的审核过程中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注意:  1.有关时间型不平衡报价的审核  可以根据施工顺序的先后,分别设定投标报价的折现系数,如可将先完成的工程的折现系数适当调整高,进而通过计算汇总投标总报价的价折现值,以此来衡量投标报价的高低。  2.有关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的审核  合同签订阶段,可以在合同条款中规定清单分项工程变更过大时,需对该分项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并明确相应的组价方法。施工阶段,针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中报高(低)价的内容需大量增加(减少)时,通过设计变更使结算条件发生改变,按照之前的组价方法,减少投标人通过不平衡报价获取过多利润的可能。  3.有关风险型不平衡报价的审核  对于计日工等只报单价的项目,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计日工项目的价格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对应的人、材、机价格乘以一定的费率,不再将计日工单独列表报价,这样,投标人对计日工项目就无法进行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类型:序号 不平衡报价类型采取方式1资金收入时间收入早单价高收入晚单价低2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增加高减少低3图纸不明确增加工程量高减少工程量低4暂定工程自己承包可能性大高自己承包可能性小低5单价和包干混合制项目固定包干价项目高单价项目低6单价组成分析表管理费、利润高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低7议标业主要求压价项目工程量大项目单价小幅度降低工程量小项目单价较大幅度降低8报单价的项目没有工程量高有假定工程量低9零报价预计业主自己发包和可能取消的项目整个分部分项在投标时不报价10工程变更预计变更减少项目低预计变更增加项目高11计日工预计发生多的工程量高预计发生少的工程量低12报价说明图纸和招标文件有歧义部分在报价说明中说明歧义部分不包含在报价中\n  不平衡报价的防范措施  (1)重视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和质量,图纸到位可减少甚至避免设计变更。  (2)提供清单编制水平,减少因清单编制错误所造成的风险。为保证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招标人首先要组织技术力量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其次,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业务能力过硬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第三,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3)招标文件要周密、清楚,少留活口.\n招标文件应全面、准确地体现业主的意愿,并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否则将会给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造成困难,甚至引起索赔。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里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支付方式和调整方式等主要条款。  (4)制定科学严密的评标标准,评标标准的设定不应只考虑总价,还应将综合单价进行评分。  (5)严把评标质量关。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有效投标文件逐一评审,仔细清查存在偏差的投标文件,特别要加大对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投标文件的清查和处理力度。  9.合同谈判  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签订双方会进行谈判。因此,合同谈判是签约合同价确定的重要阶段。但合同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且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中要明确影响工程价款调整事项、调整范围及幅度    9.1合同商务谈判  商务谈判技巧  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你认为蹩脚的谈判者和优秀的谈判者的特点是什么?  9.1.1商务谈判技巧  蹩脚的谈判者  ·缺乏准备工作  ·没有明确目标  ·不了解对方的立场  ·抱有不切实际的目标  ·试图快速结束谈判  ·双方应负的责任不清晰  ·徘徊于未达成协议的领域  ·避开可能引起争论的领域  优秀的谈判者  ·准备充分  ·有明确的目标  ·仔细聆听对方的要求  ·谈判时游刃有余,积极寻找富有新意的问题解决方案  ·全面考虑对方的合理要求  ·仔细斟酌协议的具体细节  ·引导对方从有争议之处转移到有可能达成协议的地方  ·确保谈判中出现的问题最终会圆满解决  谈判前——准备和计划  \n  9.1.2谈判纲领  周全的谈判纲领应包括:  ·订立理想的目标(对我们来说,最理想的方案是什么?)  ·订立谈判底线(我们的底线是什么?)  ·分析我们的“底牌”(我们有什么选择方案?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列出可以让步情况(在理想目标与谈判底线之间,可以作出多少让步?)  ·制定谈判策略(应采取怎样的谈判手法?如何进行?)  9.1.3谈判的智慧情报  谈判前,先提几条有关“对手”的问题  ·对方可能的“底牌”是什么?  ·对方的谈判底线是什么?  ·有什么东西是我有而对方想要的?  ·有什么东西是对方的而我想要的?  谈判前 我的他的底线  需要  \n目的  让步  计划    谈判中    开场陈述——建立良好的关系  应该:  ·礼貌行事,态度友好  ·显示对谈判对手感兴趣  ·清楚地自我介绍  不应该:  ·流于冗长的闲聊  ·做与主题无关的即兴发挥  ·吹嘘自己的生活方式,与众不同等  ·开始时就概括出你对会谈的理解和会谈的目的-可以帮助你控制谈判的进程  ·尽量让对方先亮出他们的谈判目标和底牌  ·如果你不得不先提议,就用非常概括的话表达出来  ·开场的提议应接近你理想的目标  ★永远记住:定位要高!  9.1.4\n探寻阶段  谈判涉及索取和给予,谈判的目的是用较少的给予获得较大的让步  我该问些什么问题?  ◆他们可能会问些什么问题?  ◆我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我该怎样提出建议?  ◆我该怎样处理断然的“不”?  ◆我该怎样处理断然的“不”?      9.1.4探寻阶段  不要单方面让步-要对等让步  \n  9.2\n合同谈判的内容  1.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  招标人和中标人可就招标文件中的某些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讨论,修改、明确或细化,从而确定工程承包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包括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工程内容和范围的修改或调整,应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它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对于为监理人提供的建筑物、家具、车辆以及各项服务,也应逐项详细地予以明确。  2.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  双方尚可对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讨论和确认,必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变更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3.关于合同价格条款  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其他类型合同。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就会明确规定合同将采取什么计价方式,在合同谈判阶段往往没有讨论的余地。但在可能的情况下,中标人在谈判过程中仍然可以提出降低分享的改进方案。  4.关于价款调整条款  对于工期较长的建设项目,容易遭受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承包人造成较大的损失。价款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  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价款调整条款,即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可以说,合同计价方式以及价款调整方式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在建设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费用增加的几率远远大于费用减少的几率,有时最终的合同价款调整金额会很大,远远超过原定的合同价格,因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对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予以充分地重视。  5.关于价款支付方式的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关于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审批程序等有很多种可能的选择,并且可能对承包人的成本、进度等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因此,价款支付方式的有关条款是谈判的重要方面。  6.关于工期和维修期  中标人和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期,或者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并考虑工程范围和工程量的变动而产生的影响来商定一个确定的工期。同时,还要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双方可根据各自的项目准备情况、季节和施工环境因素等条件洽商适当的开工时间。  对于具有较多的单项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或分批提交发包人验收,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计算该部分的维修期,以缩短承包人的责任期限,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利益。  双方应通过谈判明确,由于工程变更、恶劣的气候影响,以及种种“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条件按的变化”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的解决办法,通常在上述情况下应该给予承包人要求合同延长工期的权利。  合同文本中应当对维修工程的范围、维修责任及维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承包人应该只承担由于材料和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灯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缺陷。  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与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同时,它对发包人并无风险,真正发生维修费用,发包人可凭保函向银行索回款项。因此,这一做法是比较公平的。维修期满后,承包人应及时从发包人处撤回保函。  7.合同条件中其他特殊条款的完善  主要包括:关于合同图纸;关于违约罚金和工期提前奖金;工程量验收一起衔接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的验收程序;关于施工占地;关于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和基础资料;关于工程交付;预付款保函的自动减额条款等等。  10.招投标阶段管理要素对工程造价影响分析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阶段之一,属于事前主动控制,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重点应是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计价说明编制等方面。  10.1环境对工程造价影响  一、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建筑市场的需求随着国有资产投资的增长而增加,此时,承包商在成本上加大利润后,仍有很大可能中标;国有资产下降时,建筑市场也会随着衰退,并且竞争随之加剧,承包商在此时为了中标,会降低利润幅度,甚至会降到零点,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规律。  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决定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经济的影响程度。当建筑市场处于完全竞争时,建筑市场的供需状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会非常敏感,建筑市场任何微小的变化都会反映在工程造价的变动上,当建筑市场处于不完全竞争时,其影响程度相对减小。  二、法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预,使得招标方做出影响竞争的事情,以致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承包单位,招标质量最终受损。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到国家公共利益,更容易受到政府部门的干预,导致招标活动利益受损,招标活动不能实现应有的效益,并增大了中标价增加的风险。  三、计价方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我国的建设工程主要有两种计价模式: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定额计价,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相继产生。工程量清单,是一种新型的计价模式,并且随着2013年7月1日新《规范》GB50500-2013的实施,及《规范》GB50500-2008\n的同时废止,使得工程量清单已渐渐被我们所应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招标、投标以及咨询单位编制计价的依据,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桥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建设部统一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在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编制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结合自身、工程和市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后,自主进行报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是作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它的编制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计价的准确性。在建设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缺项,就会给投标人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机会,在日后可能产生工程造价的追加,这也就直接影响了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  10.2进度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项目实施和进度控制的前提是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各项资源按照进度计划投入的同时,工程造价费用也随之发生。工期预期目标与造价控制既对立又统一,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实现发包人预期的经济目标。  招投标时间安排不合理,如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安排过短,  有些工程只给2.3天的编制时间,导致有些潜在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资格预审的证明资料,从而失去投标资格[]。结果是减少了潜在投  标人的数量,以致发包人相应减少获得最低中标价的机会。  10.3质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规范依据、计价依据、质量和工期要求、材料供应以及支付方式等,都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大小。一份完善的招标文件,不仅能够体现出发包人的预期目标,而且能够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同时也能够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监控;一份不完备且不精确的招标文件,以后会给建设项目管理带来许多不便,如投标人有可能以招标文件中的某些缺陷为着力点追加工程价款;引起纠纷,导致索赔,使建设工程造价费用增多,从而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失控[]。招标文件拟定是否严密、条理是否清晰、是否全面正确反映该建设项目的特征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这些不仅决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能否选择一个合适的承包人,而且对于顺利完成招标、签订合同、合同实施时约束发、承包双方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协调各方关系及控制工程造价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10.4\n组织、流程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流程控制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措施之一,有效的流程控制能够提升企业的工作效率以及经济效益,流程控制广泛地被运用在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对于工程量清单准确性以及投标人资质审核流程,应在招投标阶段进行有效控制。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的目的是排除不满足发包人要求的投标人,从而降低招标过程中的成本,如招标文件的数目等方面的花费等。此外,还能缩短招标投标的时间,尽快施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是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陪标”等现象的发生,对借用他人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拒之门外;二是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可以量化的部分尽可能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投标人造成的不公平。  随着工程造价体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大型建设项目在招标中应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视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市场环境进行自主报价。为了增加中标的机会,承包人会不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减少建设项目所需的费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招投标活动的透明、施工合同纠纷的减少、市场定价的推行以及工程造价的控制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在于加强合同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  11.交易费用降低的工具与方法  事前交易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招投标和合同谈判的费用,而在我国现有市场条件以及招投标环境下,招投标阶段产生的事前交易费用仍存在广泛的节约空间。另外,  招投标活动中的事前交易费用将对事后交易费用有极大的影响,因此本节的  研究重点是如何优化招投标决策以降低事后交易费用。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交易费用是指为使建设项目交易活动能顺利实施,招标人、  投标人、政府管理机构以及参与工程招投标的社会中介所付出的有形与无形成本  的总和。包括: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为完成建设项目的交易行为所支付的成本;  除招标人和投标人外,其它参与招投标社会各方在内,为使招投标各环节健康  规范运行所支付的成本。  12.招投标阶段的尽职调查及评价  发承包阶段尽职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具体审查要点评价1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工程量清单是否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编制并签字盖章。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时,是否加盖了招标人公章,注册于招标人的造价人员是否加盖执业专用章和签字。是否存在指定生产商、供应商或指定品牌的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等技术参数是否明确。  发承包阶段尽职审查\n序号审查内容具体审查要点评价2招标控制价是否合理1、分部分项清单费用的审核①审核综合单价是否参照现行消耗定额进行组价,计费是否完整,取费费率是否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执行。综合单价中是否考虑了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②审核定额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与定额不一致,是否按定额规定进行了调整。③审核人工、材料、设备单价是否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信息价格进入综合单价,对于造价信息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材料、设备,是否进行了价格处理;招标文件中提供暂估单价的材料,是否按暂估的单价进入综合单价,暂估价是否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单列,并计算了总额;④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清单工程量进行计算;⑤综合单价分析应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表格形式,应清楚,充分满足以后调价的需要;⑥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是否与合价一致;⑦各分项金额合计是否与总计一致。   发承包阶段尽职审查序号审查内容具体审查要点评价  2.通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应根据相关计价规定、工程具体情况及企业实力进行计算,如通用措施项目清单未列的但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应进行补充;通用措施项目清单中相关措施项目应齐全,计算基础、费率应清晰。    \n3.专业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应根据专业措施项目清单数量进行计价,具体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的组价原则进行计算,并提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与内容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致。  4.其他项目清单费用①审核暂列金额是否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进行计价,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应注意此部分费用是否应计算规费和税金。②专业暂估价格是否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价格进行计价,是否应计取了规费和税金。③计日工是否按工程量清单给予的数量进行计价,计日工单价是否为综合单价。④总承包服务费是否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力对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材料计取总包服务费,计取的基数是否准确,费率有无突破相关规定。   5.规费、税金是否严格按政府规定费率计算,计算基数是否准确;   ★案例  1.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最高上限值审查案例  \n  2.招标内容  1)大楼主体土建: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地下室防水、楼面地面、墙体砌筑、屋面及防水等主体工程和基坑支护及土方等辅助性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  3)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含污水处理)、室外配套工程。  4)土建装修中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服务:由招标人依法另行发包的其它各专业分包工程以及由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提供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洁净装修工程(包空气洁净工程)、空调主机、发电机、电梯采购、安装及相关预埋件施工的配合、物流运输系统采购及安装、燃气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白蚁防治、医疗器械、医气等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  3.承包方式:  1)按招标图纸内容、要求包工、包料(甲供设备除外)、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综合治理、包保修;以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2)土建装修中标单位需提供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中的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施工工期1050日历天  5.代理公司编制上限值¥468,892,496.23元  6.土建、安装材料均指定三个厂家或品牌,由投标单位自主选择和报价。最高上限值材料、设备单价依据×省建价字[2005]139号第五条:“最高报价值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省统一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订的有关计价规定和发布的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设立。”按第二季度《××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套价。  7.招标人基建科和代理公司提出:依据×省建价字[2005]\n139号文件精神,最高上限值应按招标文件所列厂家或品牌,全部套用第二季度《××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  二、问题  1.《××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中材料普遍高于市场实际价格,装修、安装材料高于市场价格30%左右,部分材料成倍高于市场价格。  附:部分材料信息价与市场价对比表  2.设计图纸中材料的规格与《××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中对应材料规格不一致。  3.省站不同意设置暂估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最高上限值设置方法和内容不清晰,如包干费率等。  5.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投诉  6.省站××建造函[2008]006J关于对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编审最高上限值行为的告之函。三个厂家材料对比表(举例)材料品牌规格:防滑砖300×300数量71200块东鹏嘉俊蒙娜丽莎产品系列单位单价产品系列单位单价产品系列单位单价优等合格优等合格优等合格30688、30701、30718~30611共九种块96普通块7.845.093F块8.5 30850、30838、30836~30671共十四种块107亚光白块8.535.54    30851、30350、30717~30832共十二种块107亚灰块8.535.54    30202、30205、30206块14.2710亚光深色块9.226        亚光胶辊块9.226    说明:1.以上为招标选定三个品牌,我们编制上限值按每块8.53元计价,合计材料价607336元2.按省造价站观点取最高值应按每块14.27元计价,合计材料价1016024元3.投标人可按每块5.09元报价,实际购买比信息价低20%,每块4.07元,上限值高一倍以上,省造价站观点取最高值高二倍,按合同规定不能调减造价,质量又差。合计材料价362408元,实际购买材料价289784元\n4.如果发包人要求购买每块8.53元的防滑砖,每块必须给承包人增加4.46元,合计增加材料费317552元5.如果按每块8.53元暂定价,要求投标人按此报价,实际由发包人控制必须买每块8.53元左右的砖,既不增加造价,质量又高。如果采用暂定价,仅此一项材料可以少损失材料费317552元  三、分析  1.对清单计价和编制上限值认识上偏差。××地区发布的信息价格,材料商和施工单位投价未经审核文件规定是参考价格,而×省站139号文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最高报价值作无效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设立最高报价值的规定;  (二)最高报价值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一起发出和公布;  (三)一个工程设立两个以上最高报价值;  (四)招标人对公布的最高报价值有异议,招标人未及时核实或不据实调整。  2.《××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不能代表××地区建设工程材料实际市场价格,据了解××市造价管理站,《××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的价格来源均为各材料的厂家或供应商提供,实际为各材料的厂家或供应商的报价。  3.按惯例和文件规定可以设置暂定价。  4.××省站直接干预与政府宏观调控精神相背离。  四、处理  1.对施工图清晰和明确材料按×\n×市指导价格执行,对于高出20%信息价以上部分进行调减。  2.对图纸不清晰,材料品质档次、型号与材料信息价格不一致设暂估价。  3.要求省站不宜过多干预。  五、成果  本工程送审金额:468892496.23元;核定金额:416985030.2元。综合审减金额:51907466.03元。其中:甲方预留金调减7643569.99元;不含甲方预留金的工程造价审减金额为56939393.58元;审增金额为12675497.54元(详见审核报告)。  六、思考  清单计价应贯彻客观、公开、公平原则,符合市场和竞争两大特征,如果清单预算材料价格严重背离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就可能导致:  1.围标、虚增造价  2.低价中标。会影响工程质量和造价纠纷,如中标后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中标以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调整,这样,把不合理虚高的材料价通过招投标合法形式确立下来,工程未开始就对招标人显失公平和竞争机会,国家资金从源头上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因此,清单计价关键做好拦标价或上限值的编制和审核。否则造价控制无法实现,清单计价规定就会失去意义,还不如定额计价。  \n  二、问题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在对招标控制价审核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内容、范围不一致,主要原因是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编写,而工程量清单是由设计院编制,双方相互没有认真核对。  1.根据现场情况考察测量路基上有1.5m杂填土不能作为路基使用,必须清除外运,重新外购土方回填。工程量清单只对外购回填土作了说明。而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所有土方施工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  2.这是一条新修的市政道路,其中有一段要通过一鱼塘,处理这段地基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值中没有计算围堰、抽水机台班、清淤等措施费用,而招标文件要求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包含上述费用。  三、分析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应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设计院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只对设计文件的内容进行了计算,没有考察场的实际情况,所编制的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没有真实反映完成该工程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较多的签证和索赔,将造成实际施工的费用超出招标控制价。  四、处理  1.根据勘察资料在清除路基表层杂填土106000m3后,增加外运距离5公里,由此增加造价233.2万元;增加回填土方106000m3,由此增加造价296.8万元。  2.增加路基清表面积14200㎡,由此增加造价3.7万元;增加鱼塘处地基处理费用265.2万元。  3.对工程量清单的其他费用进行修改,增加鱼塘协调费、增加弃土堆放费、增加淤泥清除费共计85.8万元,调减原清单中的5%不可预见费373万元。  以上共计增加884.7万元,调减373万元,招标控制价调整到8976.7万元。  五、启示  1.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要准确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范围和相关费用,一定要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避免施工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争执。  2.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要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准确计算各项工程量,避免施工过程过多的索赔和签证。  3.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应该充分了解工程的复杂性,特别是市政工程,不能只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同时要考虑完成项目所必须发生的费用,合理、完整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避免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增加各种费用。  ★思考  1.以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影响因素的多视角来重新思考建设工程发承包阶段造价工程师职能延伸定位。  \n  2.建立各类工程造价指标、信息及指数库。    建立各类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库\n  如:高校工程有其特殊性及其共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大同小异,根据高校项目共性特征,应建立起各类建设项目的成本模型及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库,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立项审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及结算价,特别是对工程总成本及单位成本管理起着重要参考和工作依据。  ××体育馆  一、工程概况  地点/区域:南汇区  开竣工日期:2003年1月—2004年9月  建筑面积:19080㎡  建安造价:9755.88万元  结构形式:框架  层数:体育馆4层,训练馆2层  高度:体育馆28.6m,训练馆11.55m  二、工程主要特征描述  地下建筑及桩基  桩基:砼方桩  基础:杯型桩承台基础  装饰标准  楼地面:毛面无釉广场砖,细石砼面层,花岗岩、面砖地面,大理石地面,弹性木地板,防静电地板,聚氨酯彩色露面  外装饰:外墙涂料,烧面花岗岩外墙,隐框玻璃幕墙  弱点系统:弱电监控、弱电广播、综合布线、BA系统  消防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报警系统  通风空调系统:镀锌钢板风管,空调水系统  其他:网壳结构,蜂窝铝板面层,挤塑泡沫聚苯保温板,高分子防水卷材  三、项目平方米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名称造价(万元)建筑面积(m2)单位价格(元/m2)占总造价比例(%)①②③=①/②④=①/总造价总造价9755.88190805113.14100.00一土建8107.2619804249.0983.10\n1打桩工程512.76268.745.262基础工程877.22459.768.993砌筑工程232.51121.862.384钢筋砼工程1287.33674.7013.205屋面工程26.7814.040.276体育馆屋面系统工程2422.991269.9124.847屋面网架工程592.14310.346.078装饰工程227.56119.272.339楼地面工程206.18108.062.1110地板工程482.05252.654.9411门窗工程17.589.220.1812幕墙工程606.66317.956.2213外立饰面工程103.0454.011.0614铝包柱工程147.5077.301.5115吸音工程243.50127.622.5016看台桌椅71.7037.580.7317其他工程(脚手架、金属构等)49.7626.080.51二安装1648.62 864.0616.901电气工程299.12156.773.072智能化系统工程272.93143.052.802.1弱电监控系统92.1948.320.942.2弱电广播系统21.5711.310.222.3综合布线系统31.4016.460.322.4BA系统127.7766.971.313给排水系统20.5810.780.214消防工程326.33171.033.354.1消火栓工程65.0734.100.67\n4.2消防喷淋系统148.1977.671.524.3消防报警系统113.0759.261.165通风空调工程530.23277.905.436防火封堵18.149.510.197虹吸雨水138.3172.491.428其他工程42.9722.520.44  四、主要工程量平方米指标序号工程量名称工程量①建筑面积②单位含量数量单位m2③=①/②单位一土建1钢筋2450.00t19080128.41kg/m22混泥土12402.00m30.65m3/m23外墙7108.00m20.37m2/m24内墙10221.00m20.54m2/m25门窗面积324.00m20.02m2/m26防水卷材15401.00m20.81m2/m27楼梯面积2528.00m20.13m2/m28施工用工数143863.00工日7.54工日/m2序号工程量名称工程量①建筑面积②单位含量数量单位m2③=①/②单位一土建1钢筋2450.00t19080128.41kg/m22混泥土12402.00m30.65m3/m23外墙7108.00m20.37m2/m24内墙10221.00m20.54m2/m25门窗面积324.00m20.02m2/m26防水卷材15401.00m20.81m2/m27楼梯面积2528.00m20.13m2/m2\n8施工用工数143863.00工日7.54工日/m2  通过上述体育馆工程每平方米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指标,可以把某地区体育馆统计求出体育馆平均每平方米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指标:  某地区体育馆平均  每平方米指标示意图工程量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建筑面积  ABCDE…    合计      通过上述某地区体育馆平均指标,以此类推,可以通过数理统计求出如行政楼、体育馆、教学楼、图书馆、教学及实验综合楼、学生公寓等各类工程每平方米工程量和经济指标,如下图所示:  某地区高校各类  工程平方米指标工程量指标技术经济指标建筑面积  行政楼体育馆教学楼图书馆…    合计      3.开展以造价为核心的项目管理 延伸业务及功能\n现阶段业务拓展业务对主要管理要素的影响概念策划 价值工程;标杆项目成本模型投资计划管理范围、进度、费用、质量、环境、人力可行性研究估算价值工程;目标成本模型;融资模式分析设计阶段概算、预算优化设计;价值工程;限额设计;可施工性;LCC价值管理范围、进度、费用、质量、人力、风险、采购招投标阶段招标控制价、签订合同价格基于合理风险分担的合同条款优化;增强清单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风险管理成本管理变化管理范围、进度、费用、质量、人力、沟通、风险、采购施工阶段计量与支付、变更、调价、索赔、签证责任划分;风险控制;对引起造价变化的因素进行成本分析、提出投资控制建议;投资分析与挣值管理;强化计量支付依据的准确性及法律效力成本管理变化管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对竣工结算数据进行修正模拟,成为后续项目标杆成本模型;以过程成果文件为竣工结算依据;档案管理;纠纷鉴定运营阶段竣工决算项目审计;后评价\n  7.结束语  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项目全寿命周期中利益单位缺乏系统运筹,管理相互脱节,问责与监管机制乏力,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现象严重。  很多项目在发承包阶段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设计深度不够,招标控制价特征描述不清,漏项及量价错误多,加之权力任性等原因,因此导致留下很多”活口“。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工程项目普遍超概,承包商只要拿到项目运作好就不会亏本,很多依靠管理水平获取利润投标规范的企业几乎难以中标,其结果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优汰劣胜“,这已成为当前发承包环节中”潜规则“,在”十八大“后反腐中,建设领域贪腐仍占各行业之首,而发承包环节又是贪腐的”重灾区“。我们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发承包阶段中,虽然不是管理和监督的主体,但我们如何科学地把招标控制价编好审好,把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涉及造价以及与之相联系项目管理要素、生产要素关联起来;在互联网下开展以工程成本为核心项目管理,做好发承包阶段各项工作或全生命期工作,这是我们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企业以及每一个造价师在新常态及转型下研究的课题。  由于本人政策水平、专业素养和实践感悟有限,不一定能满足各位造价师对这次培训期望,诚恳各位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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