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知识汇总大全 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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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24 发布

工程造价知识汇总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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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n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一.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2)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2.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1)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n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①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e)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1.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4)财产保险合同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④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5)人身保险合同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n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①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②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③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④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⑤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⑥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1.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1.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na)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b)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c)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d)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e)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f)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g)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③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①无工作业绩;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1)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一.增合同法1.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二.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n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乙级资质标准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甲级资质标准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⑪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⑫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n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2)经营违规责任①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③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3)其他违规责任\n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②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③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④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⑤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章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1.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1)单项工程: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2)单位(子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按单项工程的构成,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3)分部(子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4)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2.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1)按建筑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2)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3)*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4)*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2.项目新开工时间: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3.生产准备——主要内容:A.招收培训生产人员;B.组织准备;C.技术准备;D.\n物资准备1.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对比法。a)效益后评价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b)过程后评价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要内容1.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针对性、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A.集成化B.国际化C.信息化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①业主方项目管理②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③设计方项目管理④施工方项目管理⑤供货方项目管理4.施工方项目管理目标体系(QCDSE目标体系):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环境保护(Enivironment)5.环境保护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做到“三同时”: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2.2建设工程目标管理一.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原理和方法1.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1)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2)主要方法:网络计划法、S曲线法、香蕉曲线法、排列图法、因果分析图法、直方图法、控制图法、其他二.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基础,成本计划是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能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查,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成本分析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也为未来的成本预测与编制成本计划指明方向;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手段。成本控制: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n§2.3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损失的不确定性。1.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来源划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2)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①业主的风险:三类: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②承包商的风险:三类: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风险、法律责任风险、替代责任风险);3)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2.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1)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2)风险分析与评估常用方法主要有: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技术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二.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1.风险回避——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①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②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点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2.风险自留1)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客观性质,即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和项目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2)风险自留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等。3.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种,风险控制方案应当是两种措施的有机结合。\n1.风险转移1)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①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②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③第三方担保。如承包商履约担保。2)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但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3.1合同概述一.合同的订立1)要约①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a)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b)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③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④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⑤下列情形之一,邀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行变更。2)承诺①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②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n①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③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④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⑤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已承诺的内容为准。1.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2.格式条款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缔约过失责任1)构成条件:①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②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③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一.合同的效力1.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n1.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a)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b)纯获利益的合同。c)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①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a)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b)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②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b)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是否正当、充分,就成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关键。③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n①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效力待定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1.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都是有效的。但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2.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1)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①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②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③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如下处理:A.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B.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C.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一.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主义务的同时,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A.及时通知义务;B.提供必要条件和说明的义务;C.协助义务;D.保密义务。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①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②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n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①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②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③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1.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①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②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2.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①因债务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券人增加的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一.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法》的定义,1)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2)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2.合同的转让1)合同债权(权利)转让①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券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2)合同债务(义务)转移①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经债权人同意;②原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n1)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①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适用上述债权债务转让;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义务。③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终止的原因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A.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B.合同解除;C.债务相互抵消;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E.债权人免除债务;F.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G.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合同解除合同履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标的物提存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3)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拒绝其领取提存物;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①继续履行。首选方式②采取补救措施。③赔偿损失。\n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①违约金。②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1)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一.合同争议的解决1)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总承包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及其选择1.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1)总价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a)工程投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b)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可合理遇见各种风险c)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②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2)单价合同①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②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③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n①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②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表3.2)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修复工程等)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组成**1)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①施工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通用条款: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3)专用条款4)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①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非招标工程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②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B.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C.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n1.EPC承包合同的订立1)业主在立项后即开始招标。2)文件组成:A.合同协议书B.合同专用条件C.合同通用条件D.业主要求E投标要求F.其他如工程量清单2.EPC合同的履行管理1)通常情况下,EPC承包合同不包括地质勘察。2)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承包商应支付其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关税和税收,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2)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①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承包人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于同意或否决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②因非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赔偿分包人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合同工期相应顺延。③分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保人报送该阶段已完工作的工程量报告。收到分包人的报告后,承包人应首先对照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单价或价格复核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以核准该阶段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承包人计量后,将其列入主合同的支付报表一并提交工程师。承包人应在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④承包人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人,同时,承包人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⑤承包人进行了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计量变更工程量及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时,应请分包人参加。进行变更工程估价时,应参考分包合同中相同或类似工作的费率来核定,如没有,应通过协商确定;⑥\n如分包工程属于主合同规定的分步移交工程,则在分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相关检查和检验后,提请发包人按主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如根据主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根据主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与分包人共同验收。①只要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需修理,改正后,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修复后的竣工报告之日。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1)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只有一个施工劳务合同和三个附件。2)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①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无需请工程师参加,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后再验收。但承包人与发包人按照合同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承担。②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劳务分包人报酬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a)固定劳务报酬方式:在包工不包料承包中,分包工作完成后按承包总价结算。因劳务分包不承担施工风险,如出现施工变更,分包人有权获得增加工作量的报酬和工期顺延。b)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按劳务分包人投入工作人员和天数支付劳务报酬。c)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送承包人,经过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计量确认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报酬。对于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由于分包人的原因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4.1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一.工程造价的含义1.第一种含义: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从项目建设角度提出,广义概念1)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2)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2.第二种含义:狭义概念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二.工程造价的特点1.大额性\n1.单个性。2.动态性。任何一项建设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在这一期间,如工程变更、材料价格、费率、税率、利率、汇率等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必然会影响工程造价的变动,直至竣工决算后才能最终确定工程造价。3.层次性。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4.阶段性(多次性)。§4.2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一.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设备购置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图4.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示意图Ø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Ø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nØ建设期贷款利息=贷款利息+融资费用。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版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措施费规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企业管理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图4.2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1.直接费1)直接工程费:①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②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时间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试验费)。③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2)措施费:①环境保护费: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②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③安全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环境保护费/文明/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n①临时设施费:包括:A.周转使用临建;B.一次性使用临建;C.其他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②夜间施工费=(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③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④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⑤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用=一次使用费×(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⑥脚手架费⑦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⑧施工排水、降水费=Σ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1.间接费1)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2)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2.利润3.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n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版及支架,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招标人部分;①预留金②材料购置费③其他投标人部分:①总承包服务费②零星工作项目费③其他其他项目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金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图4.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税金以外所有费用一.设备及工器具费的构成1.设备购置费: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1)国产设备原价: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或订货合同价。包括:①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分为带有条件的原价和不带有条件原价两种。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条件的原价。②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只能一次订货,计算方法有成本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2)进出口设备原价: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①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a)内陆交货类b)目的地交货类: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点)等几种交货价。这类交货类别卖方承担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c)装运港交货类: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格。卖方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即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②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n=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者附加费a)货价: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b)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费率=运量×单位运价c)运输保险费=[原币货价(FOB)+国外运费]/(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d)银行财务费:指中国银行手续费。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e)外贸手续费:一般取1.5%,外贸手续费=(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f)关税=到岸价格(CIF)×进口关税税率=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g)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h)消费税=[(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i)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②设备运杂费:包括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1.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一.*工程建设其他费——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1.固定资产其他费用1)建设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2)建设用地费:包括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3)可行性研究费4)研究试验费5)勘察设计费6)环境影响评价费7)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8)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n1)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2)工程保险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3)联合试运转费4)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5)市政公用设施费2.无形资产费用:内容包括:A.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B.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C.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3.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一.*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1.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内容包括:①在批准的初步涉及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作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②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③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④超长、超宽、超重引起的运输增加费用等。基本预备费估算一般是以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础,乘以基本预备费率计算。2)价差预备费:内容包括:A.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B.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C.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测算方法:一般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综合价格指数,按估算年份价格水平的投资额为基数,根据价格变动趋势,预测价值上涨率,采用复利方法计算。2.建设期贷款利息:借款利息和融资费用。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4.3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和工程造价控制一.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由表及里、由粗到细、逐步细化、最终形成的过程\n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合同签订合同实施竣工验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图4.4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关系示意图一.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1.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考过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2)主动控制,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1.决策阶段做好投资估算2.设计阶段强调限额设计3.招投标阶段重视施工招标4.施工阶段加强合同管理与事前控制:动态纠偏,事前控制工作重点是控制工程变更和防止索赔发生。§4.4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一.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方法1.从工程费用计算角度分析,工程造价计价的顺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但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2.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单位价格和实物工程数量3.对基本子项的单位价格分析,可以有以下两种形式1)直接费单价:单位价格=Σ(分部分项工程的资源要素消耗量×资源要素的价格)形成工程建设定额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取市场价格①发包人工程估价的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②承包人工程估价的定额反映的是该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2)\n综合单价:《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点因素组成。而规费和税金,是在求出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它项目费后再统一计价,最后汇总得出单位工程造价。一.工程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异同我国目前工程计价模式实行“双轨制”1.工程定额计价法1)第一阶段:收集资料2)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3)第三阶段: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计算,再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4)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注意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的一致性,定额换算,可补充定额编制5)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及定额中项目所列的用工工日及材料数量,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及材料费,相加汇总得单位工程所需各类人工和材料的数量。6)第六阶段:费用计算。工程实物量——直接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工程造价7)第七阶段:复核。8)第八阶段:编制说明。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1)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套价的结果是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2)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有一个或几个定额子目组成,将各定额子目的综合单价汇总累加,再除以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即得该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3)第六阶段:费用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汇总的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措施项目费=Σ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或措施项目费=Σ分部分项工程费×费率\n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单项工程造价=Σ单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Σ单项工程造价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5.1工程定额的概念与分类一.工程建设定额的概念定额——额度,数量标准——指国家颁发的用于规定完成某一建筑产品所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数量标准。二.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3.按定额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5.3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一.预算定额——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总称。是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1.预算定额的作用1)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2)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定标底和标价的依据;3)是建筑单位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结算的依据;4)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6)是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7)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2.编制原则1)\n社会平均水平原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平均劳动强度、平均技术熟练程度,在平均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就是预算定额的消耗量水平。1)简明适用原则。1.预算定额各消耗量指标的确定1)建筑建工程预算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按照分项工程的形体特征和变化规律来确定①凡物体的长、宽、高三个度量都在变化时,应采用“立方米”为计量单位;②当物体有一固定的不同厚度,而它的长和宽两个度量所决定的面积不固定时,宜采用“平方米”;③如物体截面形状大小固定,但长度不固定时,应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④当体积和面积相同,但重量和价格差异很大,应以重量单位“千克”或“吨”计算;⑤有的还可以“个”、“组”、“座”、“套”等自然计量单位计算。2)预算定额消耗量指标的确定——根据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来确定消耗量指标一.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如挖土只一个项目,不再划分几类土1.主要作用1)是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和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2)是对设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的基础资料之一;3)是编制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4)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5)是编制概算阶段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二.概算指标——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以“m2”、“m3”或“座”等为计量单位,规定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指标的一种标准。1.主要作用1)是基本建设管理部门编制投资估算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估算主要材料用量计划的依据;\n1)是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2)是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一.投资估算指标——是编制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其中的主要材料消耗量也是一种扩大材料消耗量的指标。1.内容——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过程各项投资支出的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因行业不同各异,一般可分为: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指按规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从立项筹建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单项工程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一般以项目的综合生产能力为单位投资表示,如元/t,或以使用功能表示,如医院床位元/床;2)单项工程指标:指按规定应列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单项工程内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生产工器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3)单位工程指标:指按规定应列入能独立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编制方法1)收集整理资料阶段2)平衡调整阶段3)测算审查阶段§5.4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一.劳动定额1.概念:亦称人工定额,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某等级工人在单位时间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2.分类:时间定额、产量定额。3.工作时间:指工作班的延续时间。建筑安装企业工作班的延续时间为8小时/工日。分工人工作时间和机械工作时间。1)工人工作时间:分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①定额时间:包括:a)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b)\n基本工作时间: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工作时间,一般与工作量的大小成正比;a)辅助工作时间:指为保证基本工作顺利完成而与技术操作无直接关系的辅助性工作时间;b)休息时间:c)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②非定额时间: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时间、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违反劳动纪律的损失时间2)机械工作时间:两种时间的不同点是由机械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①定额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②非定额时间:包括机械多余的工作时间、机械停工时间、违反劳动纪律的停工时间。1.编制方法:经验估计法、统计计算法、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也叫典型定额法)一.材料消耗定额1.概念:指先进合理的施工条件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情况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建筑安装材料的数量标准。2.净用量定额和损耗量定额1)材料消耗定额包括:①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上的材料;②不可避免产生的施工废料;③不可避免的材料施工操作损耗。2)材料消耗净用量定额:直接构成建筑安装工程实体的材料;材料损耗量定额: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和材料施工操作损耗量。3)关系: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总消耗量)=材料消耗净用量+材料损耗量材料损耗率=(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00%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净用量×(1+损耗率)3.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二.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2.确定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正常生产率材料纯工作时间是指机械必须消耗的净工作时间。\n可分三步进行:A计算机械一次循环的正常延续时间;B计算施工机械纯工作一小时的循环次数;C求机械纯工作一小时正常生产率1.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指机械在弓足半内工作时间的利用率。1)计算工作班在正常情况下,准备与结束工作、机械开动、机械维护等工作所必须消耗的时间,以及机械有效工作的开始与结束时间;2)计算机械工作班的纯工作时间;3)确定机械正常利用系数。机械正常利用系数=工作班内机械纯工作时间/机械工作班延续时间2.计算机械台班定额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5.5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一.人工单价——人工单价的确定主要参考建筑劳务市场确定人工费=Σ(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日工资单价(G)=G1+G2+G3+G4+G51.基本工资G1=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工资性补贴G2=Σ年发放标准/(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Σ月发放标准/(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每工作日发放标准;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G3=全年无效工作日×(G1+G2)/(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3.职工福利费G4=(G1+G2+G3)×福利费计提比例(%)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G5=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二.材料单价——一般称为材料预算价格,又称为材料基价1.材料预算价格的概念及其组成1)概念:指材料由其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仓库堆放场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构件、成品、半成品2)组成:①材料原价(供应价格)②包装费③材料运杂费④运输损耗费⑤采购及保管费⑥检验试验费2.材料预算价格中各项费用的确定1)\n材料原价(供应价格);指材料出厂价格、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和市场采购价(或信息价)如同一种材料有几种价格时,要根据不同来源地的供应数量比例,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材料原价。1)包装费:包括包装品的价值和包装费。凡有生产厂家负责包装的产品,此价已计入材料原价中,但应扣除包装品的回收价值。2)运杂费:包括车船等的运输费、调车费、出入仓库费、装卸费等。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率4)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率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5)检验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实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的检验、构件破坏性试验当发生检验试验费时,材料费中还应加入此项费用。一.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一直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指单位工作台班中为使机械正常运转所分摊和支出的各项费用1.组成1)第一类费用:不变费用,指属于分摊性质的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机械安拆费2)第二类费用::可变费用,指属于支出性质的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用等。2.第一类费用的计算1)折旧费:台班折旧费=机械价格×(1-残值率)×时间价值系数/耐用总台数2)台班大修理费台班达修理费=一次大修理费×寿命周期大修理次数/耐用总台班3)经常修理费台班经常修理费=Σ(各级保养一次费用×寿命周期各级保养次数)/耐用总台班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n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年平均安拆次数/年工作台班1.第二类费用的计算1)燃料动力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燃料动力消耗量×相应单价2)人工费台班人工费=人工消耗量×[1+(年度工作日-年工作台班)/年工作台班]×人工单价3)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台班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年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保险费+年检费用)/年工作台班一.定额基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指在一定使用期范围内建筑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完全价格1.编制依据:⑴现行的预算定额;⑵现行的日工资标准(目前通常采用建筑劳务市场价格);⑶现行的地区材料预算价格;⑷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确定方法:定额项目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定额项目工日数×综合平均日工资标准材料费=Σ(定额项目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机械费=Σ(定额项目台班量×台班单价)3.确定步骤⑴填写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⑵计算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分项工程基价;⑶复核计算过程;⑷报送审批4.定额基价的套用——施工图设计要求与预算定额项目内容一致时,可直接套用预算定额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时,大多数项目可直接套用预算定额。套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做法说明选择定额项目;2)要从工程内容、技术特征和施工方法上仔细核对,才能准确确定相对应的定额项目;3)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要与预算定额相一致。5.定额基价的换算——施工图中的分项工程不能直接套用时,就需换算1)换算类型:①配合比材料不同时的换算;②乘系数的换算;③其他换算2)基本思路:根据某一相关定额,按定额规定增加换入的费用,减少扣除的费用。换算后的定额基价=原定额基价+换入的费用–换出的费用\n1)适用于砂浆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抹灰砂浆及其他配合比材料与定额不同时的换算。§5.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编制原则1.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2.简明、适用性原则3.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二.间接费定额1.间接费定额的基础数据1)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度自行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年平均在册人数2)非生产人员比例:一般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20%,非生产人员由三部分组成;①在企业管理费项目开支的人员。如政工、后勤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6%左右;②在职职工福利费项目开支的医务、理发和保育人员。1%左右③在材料采购及保管费项目开支的材料采购、保管、管理人员。3%左右3)全年有效施工天数:4)工资标准5)间接费年开支额2.间接费定额的编制方法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间接费=直接费合计×间接费费率(%)间接费费率(%)=规费费率(%)+企业挂你费费率(%)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数: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间接费费率(%)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间接费=人工费合计×间接费费率(%)3.规费费率1)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承发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①每万元承发包价中人工费和机械费含量;②人工费占直接费比例;③每万元承发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系数。2)计算公式\n①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规费费率(%)=Σ(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承发包价计算基数)/每万元承发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②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数规费费率(%)=Σ(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承发包价计算基数)/每万元承发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100%③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规费费率(%)=Σ(规费缴纳标准×每万元承发包价计算基数)/每万元承发包价中的人工费含量×100%1.企业管理费费率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人工费占直接费比例(%)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每一日机械使用费)]×100%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生产工人年平均管理费/(年有效施工天数×人工单价)×100%一.利润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数利润=(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相应利润率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数利润=(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相应利润率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数利润=(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中的人工费)×相应利润率二.税金1.计算公式:税金=(税前造价+利润)×税率(%)2.税率1)内容:①营业税:建筑安装企业为3%\n①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7%,县镇的:5%,农村:1%②教育费附加:3%2)综合税率①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税率=1/[1-3%-(3%×7%)-(3%×3%)]=3.41%②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税率=1/[1-3%-(3%×5%)-(3%×3%)]=3.35%③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税率=1/[1-3%-(3%×1%)-(3%×3%)]=3.22%例:某市建筑公司承建某县政府办公楼,工程不含税造价为1000万元,求该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解:含税造价=1000/3.41%=1034.13(万元)应缴纳的营业税=1034.13×3%=31.02(万元)§5.7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定额一.编制方法1.建设管理费建设管理费=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建设管理费费率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费率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2.建设用地费: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应进入营运成本中核酸。3.可行性研究费: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4.研究试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建和建筑物进行一般坚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5.勘察设计费6.环境影响评价费\n1.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2.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3.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单独引进软件只计增值税,不计关税。4.工程保险费: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税。5.联合试运转费6.特殊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验费:无具体规定时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按受检设备现场安装费比例估算。7.市政公用设施费:不发生活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8.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9.生产准备及开办费1)新建项目按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改扩建项目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生产准备费=设计定员×生产准备费指标(元/人)2)可采用综合生产准备费指标计算,也可按费用内容的分类指标计算。§5.8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收集与造价指数一.工程造价资料1.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的内容:应包括“量”和“价”,还包括对造价确定有重要影响的技术经济条件。2.工程造价资料的管理1)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2)资料数据库的建立和网络化管理。二.工程造价指数1.按照工程范围、类别、用途分类1)单项价格指数。是反映各类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主要设备报告期价格对基期价格的变化程度的指标。如人工费价格指数、主要材料价格指数、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指数、主要设备价格指数等。2)综合造价指数。是综合反映各类项目或单项工程\n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设备费等报告期或基期价格变化而影响工程造价程度的指标。如建安工程造价指数、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造价指数等。1.按造价资料限期长短分类1)时点造价指数。不同时点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2)月指数。不同月份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3)季指数。不同季度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4)年指数。不同年度价格对比计算的相对数。2.按不同基期分类1)定基指数。是各时期价格与某固定时期价格对比后编制的指数。2)环比指数。是各时期价格都以其前一期价格为基础计算的造价指数。如与上月对比计算的指数。\n第六章增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6.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一.投资估算的内容与作用1.内容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按费用性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2)流动资金估算: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二.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1.投资估算的方法——项目规划和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精度低,可采用简单的匡算法。1)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C2=(C1/Q1)Q2F①主要用于建设投资与其生产能力间为线性关系的类型项目。较理想化,精确度较差,如可比性小,误差大。②通常分解项目下属车间、设施和装置,分别按此法计算后再汇总。主要用于新建项目或装置的估算;③应用该法应注意:A.建设条件相同;B.配套工程类似:C.时间性;④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误差较大,可达±30%,只能粗略快速估算。2)生产能力指数法——又称指数估算法。C2=C1(Q2/Q1)x·F①主要适用于投资与规模(或容量)呈非线性关系,且单位造价随工程规模(或容量)增大而减小;②一般情况下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