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37 KB
  • 2022-04-24 发布

某县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总结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某县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特别是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和守法企业权益,结合实际情况,XX县种子管理站认真做好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管理工作(目前我县没有农作物生产经营备案的企业)。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种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种子管理,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秩序,推进种子产业健康发展,通过集中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普及《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种子执法人员及辖区种子代销商100多人。利用司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出动宣传车1辆,设置宣传台1个,发放种子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切实强化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增强了农民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种子经营备案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切实落实品种备案制和委托经营许可证制 n  按照《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对县内生产单位、经营单位所生产和经营的种子品种种好备案工作,严格市场准入,防止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行为发生。种子管理站对县内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认真清理,严格审查经营资格,确保市场主体合法、守法,确保经营品种适宜本县推广种植,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在进行备案过程中,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并督促个别不按要求备案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备案登记,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档案管理,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种子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并按照经营档案卡认真填写种子来源和销售去向,实现了可追溯管理,对种子经营备案进行了抽查,有效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但种子经营备案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品种多:经统计,我县销售两杂种子品种多达44个,其中杂交稻33个,杂交玉米11个;常规稻4个导致农民选种时无所适从,不利于优质种子的推广,同时也给市场管理带来难度。   2、一家种子经营者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种子企业的委托销售,使同一品种在开销售发票时看不出是哪个种子企业生产的品种,如该品种种子出了质量问题,分辨不出种子生产企业。 n  3、种子经营者然在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工作中提供代销种子的品种、数量、质量、代销的期限,但由于种子企业委托代销经营户数多,同一企业品种数量重复统计,给全县的农作物种子销售实际情况不准确。   3、种子经营人员素质较差:由于种子市场放开,能获得委托书或经销不再分装的两杂种子的经销户大多是非专业人员,成分复杂,只有少数具有一定的种子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缺乏专业知识,他们利用农民对新品种的追求心理和对种子质量认识能力低等特点,销售一些未审定品种伪劣品种,从中牟取暴利。   4、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严格审查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农业部门出具的种子经营上岗证书和经营必须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合格证明就办理营业执照,核发营业执照后要不及时通知农业部门,使种子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种子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不了解。   5、种子经营者上岗证不完善,没有有效期、相片等基本资料。   6、由于经营备案工作不能收取费用,增加种子管理站的负担。   7、在经营备案工作中,代销商提供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具体,《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也没规定营业产所面积、条件,只要能提供出租房屋的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的我们都给予办理。 三、对种子经营备案工作的建议 n  1、为保证在我县境内销售的农作物品种适合我县气候环境种植,做好试验示范工作。凡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托销售点的种子经营企业,所经营品种必须在我县试验示范,有县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综合鉴定报告,证明适宜在我县引进和推广,县农业局方可准予登记备案。   2、规范种子经营手续,要求种子代销者提供代销种子的品种、数量、质量、代销的期限,并提供委托企业的该品种在每个乡镇的具体数量,便于精确统计全县种子的供销数量,储备备荒种子。   3、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制作统一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台帐》印发给全县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者,要求各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档案,并填写完整,在种子销售季节结束保存完备,以备随时接收检查。   4是经营者必须具备种子专业知识,取得种子经营上岗证,上岗证应统一制作,内容有经营者的姓名、性别、学历、相片、有效期、经营时间等基本资料。   5、一家种子经营者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种子企业的委托销售,接受委托销售的种子经营者不能再委托其他人代其销售。   5、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要及时通知农业部门,加强两部门之间的联系,在执法检查中争取联合执法。 n  6、安排资金预算,加强种子经营户对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更好的开展种子管理工作。   7、规定代销商所要具备的经营场所具体营业面积、种子贮藏条件,达不到规定面积、贮藏条件都不给予办理备案。 XX县种子管理站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