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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9 发布

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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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4-6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对此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黄锦朝主任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钱世茂、蔡健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并分别带队赴9个县(市、区)检查了解情况。 执法检查组开展了比较扎实的调研检查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走访车管所、车辆检测、驾校、驾驶员考试等地;二是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道路交通安全及公安交警工作;三是在人大网站上发布公告,向市人大代表寄送征求意见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数量逐年递增,社会交通压力不断增大。截至今年6月21日,全市共有登记机动车188.05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22.1万人,年均分别增长8%、7%左右。我市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分别居全省第4位、第3位。全市登记在册电动自行车共计88万余辆。2013年至2016年5 月,全市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79.8万余起,其中酒驾3.7万余起,超速191.9万余起。全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出行环境不断提升,金华作为全省综合交通主枢纽地位日益凸显。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公路总里程1.2万公里。其中:国道345.1公里(高速公路230.2公里,普通公路114.9公里),省道769.7公里(高速公路124.3公里,普通公路645.4公里),县道0.36万公里,乡道0.37万公里,村道0.4万公里。金华市区城市道路总里程600多公里,人均道路面积26.5平方米。近年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交通事故各项指数逐年下降,但交通事故仍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主要因素。2015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96%以上。2013年至2015年,全市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数分别为1425起、1343起、1259起,死亡人数分别为487人、435人、429人,直接经济损失分别410.6万元、394.1万元、386.4万元。二、主要做法与成效(一)健全工作机制,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各地各部门围绕“平安金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颁布文件、考核督查等形式,组织开展工作。东阳市、武义县等地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将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乡镇,强化属地管理。兰溪市设立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宣传和劝导工作。(二)加大财政投入,通行条件逐步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公路建设投资总额288亿元,其中0.7亿元用于完善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0.2亿元用于农村公路指路体系建设。金华市区道路建设投资总额25亿元,其中0.35亿元用于市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近三年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治理省市两级挂牌事故多发、临水临崖等道路安全隐患点段327处。金华市区大力实施“织路网、疏堵点、接断头”工程,重点实施迎宾大道、东市街等多个路段的提升改造,市区一环、二环实现全线贯通,形成“三横三纵两环”的路网框架。2015年全市治堵工作财政投入达78.1亿元,各县(市、区)道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基本形成“一小时交通圈”。(三)突出工作重点,管控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停车位2.4万个,投放公共自行车3.1万辆。金华市区打通断头路10条,公交分担率提高2.5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将治堵作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2015年治堵工作考核获全省第一。2015 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有关交通严管示范区、大货车停放整治、静态交通规划、公交专用道建设等文件。此外,《金华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中。全市开展“铁腕治超”行动,组建联合治超机动大队,共查获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1309辆。永康市开展“治陋习、纠违法、保畅通”城乡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武义县全面落实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定期培训;兰溪市、永康市在330国道开展全天候联合治超行动;磐安县设立外省籍驾驶人(车辆)管理办公室加强监管。(四)严格规范管理,智能交通建设加快推进。2015年,市区建成智能公交运营系统、智能交通诱导系统,升级双向绿波信号控制系统,发布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开发“金华行”、“金华交警”、“骑车宝”等公众出行服务APP。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整合市区7万多个车位静态信息,对3000多个车位信息实现动态传送。推广掌上交警、网上车管等在线政务服务,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基础数据库和重点运输企业微信群。各县(市、区)加大智能交通建设投入,红绿灯、高清视频监控、智能卡口、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快速发展,东阳、义乌等地已实现电子监控系统城区全覆盖。婺城区采用“微信线上线下工作法”,建立道路交通微指令平台,提高道路应急抢险能力;东阳市推出“交警微信平台”,在全市首先实现轻微物损事故快速处理;浦江县试点全科交警警务模式改革,探索警务工作联动一体化。(五)加强宣传引导,守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结合“六五”普法宣传,开展“文明交通计划”、“小手拉大手”、“礼让斑马线”、“整治十大交通陋习”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广播电视专栏节目、设置LED广告、交通诱导屏、发布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形式,各地开展了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金东区发布“关注老年人交通安全倡议书”;兰溪市、武义县组织驾驶人考试前参加路面文明劝导;永康市将交通违法信息与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公民个人征信系统、外来人口居住证积分管理挂钩。同时,各地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开展新警轮训、案卷评查、“赶考G20,争当好交警”等活动。三、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存在车辆的快速增长与群众安全意识的培育不同步、路网的延伸速度与安全通行条件的改善不同步、交通管理领域的扩大与管理力量的跟进不同步等短板和问题,影响和制约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仍高位运行。近年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的基本态势依然没有变,事故预防工作长期、艰巨的基本局面依然没有变。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仍然多发频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省比例仍然偏高。今年1—5月全市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45人,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7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的14.9%、14.1%。(二)道路交通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城市规划布局不尽科学合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金华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不足,目前市区共有各类停车泊位84951个,泊位和车辆比为1:2.9。老城区道路网不健全,城西片区如解放西路、婺江西路、婺州街等多条道路尚未打通,影响了城市西拓。一些道路工程重建设轻设计、重施工轻养护,有的对未来交通需求的前瞻性不够,有的新建道路配套安全设施未到位就急于开通,有的重主路建设轻支路建设,城市“毛细血管”不健全从而影响主干道畅通。在一些城市重大项目规划中,未能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容易形成交通堵点。(三)重点车辆管理不够严格到位。车辆的源头管控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外省车辆和驾驶人肇事引发的“输入性事故”高发,成为我市防控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突出问题。2015年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中,有25%、34%与外省车辆及驾驶人有关。对“四小车”(燃油助力车、营运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难、处罚标准低、管理难度大。“四小车”有的不符合安全标准,有的非法上路,有的参与非法营运,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理赔纠纷和肇事逃逸。2013—2016年4 月,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1238起,死亡430人,占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的28.4%和死亡总数的34.1%。另外,对私家车参与网络约车行为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群众不理解等问题,尚未纳入依法规范管理。(四)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仍然较为淡薄。部分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的交通习惯尚未养成,危害交通安全的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较为突出。2015年,由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死亡372人,占死亡总数的86.7%,占较大及以上事故的100%。驾驶人个人诚信体系等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停车欠费、人行道违停处罚追缴较难。有的交通参与人对交通违法行为认识不足,“酒驾”行为有所反弹,查处量2015年同比增长近20%。行车不文明行为仍然较为常见,如占道停车、乱鸣喇叭、车外抛物、随意变道、加塞抢行、滥用远光灯、斑马线上不避让行人等行为,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五)执法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人员存在人手不足、年龄老化、执法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等困难和问题。如我市公安交警协警队伍待遇不高,队伍不够稳定,年流动率达20% 。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处罚轻教育、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有的路口车道设置不够合理,高峰时段易出现部分车道拥堵不堪、部分车道空余现象。公交专用道可以驶入时间提示不够明确,外地车辆来金无法准确掌握。此外,在公路治超过程中,超载车辆强行冲卡等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形势较为严峻复杂。四、有关工作建议今年是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贯彻实施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推进我市“平安建设”和“护航G20峰会”意义重大。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金华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走在前列、共建金华”新要求,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推动法律实施、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为我市“十三五”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一)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一要结合“七五”普法宣传,重点抓好交通参与者特别是电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老年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礼让斑马线”等主题宣传活动,形成文明守法光荣、肆意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三要建立党员、公务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制度,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四要健全宣传阵地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要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要推广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员微信群、QQ群,利用网络在执法部门、信息员、驾驶人之间建立起点对点的宣传教育渠道,形成良性互动。 (二)夯实基础,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一要深化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鼓励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查找安全隐患。二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投入,新建改建农村公路要同步建设安全设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要加快完善配套安全设施。三要实施好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坚持规划建设一盘棋,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落实城市重大项目交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重视和采纳交警部门交通影响评价意见。四要继续深化城市治堵工作,大力发展公交、轻轨等城市公共交通,探索发展立体交通,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开放街区”的城市建设新理念,完善城市支路网建设。五要重视停车场规划建设,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探索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需求矛盾。六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建议成立交通研究中心,运用大数据实现对道路交通管控,实现城市“大交通”管理模式。七是科学施划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合理设置红绿灯,更多设置一些直行转向两用交叉车道、潮汐车道。在高峰时段、拥堵路段,加强交警指挥疏导,合理使用车道分流,缓解车道使用不平衡现象。(三)源头治理,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控工作。一是在驾驶员考试中,加大文明行车素质的考核比重。二是对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营运车辆驾驶人开展心理帮扶和疏导。三是对“两客一危”(旅游包车、班线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 外省籍货车和工程车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行24小时全程动态监管。四是加强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农村面包车、二手车等车辆排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拼装车和报废车上路。五是探索加强“四小车”管理,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要综合施策,疏堵结合,加强源头监管。六是适时出台网络约车管理办法,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同时,逐步纳入规范管理。(四)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严管。一是公安部门要坚持禁酒驾、禁毒驾不放松,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乱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客运车辆疲劳驾驶、违规营运,货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要采取综合性措施,实施联合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依法严厉打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严重妨害公务行为。三是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网上执法和全程公开,提高执法效率。加强公安交警、运管路政、行政执法等部门数据信息、道路监控设备的资源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逐步充实力量、提高职级待遇。执法人员 在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人性化、规范化水平,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裁量合理,增强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五是进一步关心基层执法人员疾苦。一线交警、路政等基层执法人员主要在路面执勤,长期忍受机动车尾气、噪声和粉尘污染。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执勤条件,逐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六是推进农村交通劝导站建设,培训农村劝导员、协管员,提高农村交通劝导站覆盖率。(五)探索立法,运用法治方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我市可以就城市管理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道路交通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应纳入法治轨道,进行依法治理,坚持依法办事,加快实现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积极探索和推进在城市交通管理、“四小车”整治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事项可以先制定政府规章,待政府规章实施一段时间后,条件成熟的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同时,对需要通过上位法修改来解决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向上级部门提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