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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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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纪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切实做好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基
层党委(党组织)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责任和
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责任,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
准退出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和不实不准等问题。县委本着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的方针,精准发力,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按照县委统一
部署,县委巡察办组成三个巡察组,于 xxxx 年 x 月 xx 日开始,历时
xx 天,对全县 xx 个乡镇 xxx 个行政村和全县驻出单位精准扶贫工作
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压实
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党政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和各镇党委的
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的牵头抓总责任、职能部门的主管责任和纪检监
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
县委关于对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专项巡察的总体要求,
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形成震摄为导向,聚焦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
作任务,以乡镇、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为巡察对
象,重点对精准识别、精确退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着力发现、
纠正和查处巡察对象在精准识别、精确退出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
假作为等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实现监督关
口前移。发挥巡察作用,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察,
发现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不履行协管责任等问题 xx
个,责令立巡立改并监督整改情况。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信访工
作台帐,从信访举报中“筛”线索;从专项检查中“找”线索;从部
门协作中“拓”线索;从访民情中“引”线索;从巡查中“审”出案
源线索;从网络舆情中“捉”案源线索;从上级指导中“获”线索。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阳光村务工程网公开《暂行意见》、
在电视台发布专项治理公告、在广场屏幕循环播放监督举报电话等形
式,积极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开展扶贫领域
执纪监督警示教育,组织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到市纪
委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展示大厅,以案为戒,净化心灵。在城乡主要街
道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张贴专项工作公告 xxx 余份,在制作大型广
告牌和宣传栏 xx 块,力求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扶贫领域监
督执纪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巡察组参与驻村精准识别入户走访工作实践,在掌握基层情况的
基础上,通过听汇报、个别谈话、受理反映投诉举报、调阅资料、走
访入户、随机调查走访、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协助等巡察方式,对
扶贫办和各乡镇组织开展培训情况、驻村工作队驻村情况、对象识别
建档立卡情况、执行退出标准情况、贫困户公示情况、精准识别程度
抽查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巡察。先后发现问题个,其中涉及乡镇履行
扶贫主体责任问题个;涉及派出单位履行协管职责问题 x 个,涉及驻
村工作队员问题个。巡察组分别向 xx 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反馈了督查
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县纪委对 x 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
谈话,对情节严重的 x 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巡察移交的线索
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某乡镇镇名低保人员非本村村民等问题进行初
步核实。正式立案个,对在低保工作中存在违纪的相关县乡公职人员
给予当即处分,其中,对县低保局名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个乡镇的民政办主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个乡镇的村委会主任给
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开展扶贫领域巡察的意见建议
一是巡察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
党委、纪检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相关
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
滥用职权、劳民伤财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重
点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重点扶贫
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环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权钱交易、
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各级工作人员在扶贫资金和涉
农资金申报、审批、下发等环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贪
污索贿、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等突出问题。
二是巡察要注重程序、方法,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权威。专项巡
察工作开始前,参与巡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掌握扶贫政策规
定情况,认真梳理关键环节、关键岗位、重点对象,分析研判可能存
在的问题,做足情况准备,确保做到巡察监督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要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入户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升精准度。要健
全工作机制。巡察组要认真做好各项对接工作,细化研究制定巡察工
作方案、具体工作流程。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工作沟通联系
的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问题线索报告及问题线索分类移交机
制,注重巡察成果运用,体现标本兼治和震慑作用。
三是提高巡察认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对扶贫领域
专项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全省脱贫攻坚精准识别、精准退出
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被巡察县直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和行政村的
“两委”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
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配合巡察组搞好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
具体体现,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监督,确保专项巡察工
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巡察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不干预被巡察乡
镇和有关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泄露或扩散巡察情况;要严守廉洁纪律,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察时不得随意增加被巡察单位的工作
负担。被巡察单位要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不得干扰阻挠巡察工作。凡
出现隐瞒不报,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逃避巡察监督的,要追究相关直
接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一把手”的主要领导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顺
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