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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27 发布

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 比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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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l2011-2012年度清华大学“马约翰”杯男子足球比赛竞赛章程竞赛委员会制2012年9月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2012-2013年度清华大学马约翰杯男子足球比赛组委会名单主席团赵青(老师),郑晓博(老师),王俊华(老师),陆淳(老师)任怀艺,刘文巍,张可,赵然,成方宇竞赛委员会主任:成方宇组员:王艺博,季涛,王瑞奇,余建概,王辰,张爱玲裁判委员会裁判长:姜来(老师),董刚(老师)特约顾问:孙葆洁(老师)仲裁委员会主席:赵青(老师),郑晓博(老师),王俊华(老师)任怀艺,刘文巍,张可,赵然,成方宇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竞赛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是清华大学校内最高级别的足球比赛。第二条举办本次比赛的目的是为了继承清华大学优良的体育传统,推动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塑造新时期清华学生的体魄。使学生参与运动,崇尚身心健康;增进友谊,加强院系间的感情交流;为学生创设磨砺意志,勇对挫折,不惧竞争,积极进取的情境;为提高清华学生的凝聚力和自信心,为争取至少“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三条清华大学马约翰男子足球比赛是由清华大学体育教研部和清华大学团委文体部联合主办,清华大学学生会承办。第二章赛制第四条本次比赛分甲、乙组(甲组16支队,乙组16支队),采用杯赛制比赛;比赛首先进行小组赛阶段的比赛,然后进入淘汰赛阶段。第五条甲组赛制1.小组赛阶段,将16支球队分为4组,每组4支球队。在各小组内进行单循环比赛,取每小组成绩最好的前两名进入八强。2.淘汰赛阶段,由出线的8支队伍参加,分为上下两个半区进行淘汰赛,淘汰赛采用一场定胜负。对阵形势如下:A组第1B组第2C组第1D组第2A组第2B组第1C组第2D组第1甲组冠军3.每小组最后一名参加附加赛。乙组赛制4.小组赛阶段,将16支球队分为4组,a、b、c,d组各4支球队。在各小组内进行单循环比赛,取每小组成绩最好的前两名进入八强。5.淘汰赛阶段,由出线的8支队伍参加,分为上下两个半区进行淘汰赛,淘汰赛采用一场定胜负。对阵形势如下: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A组第1B组第2C组第1D组第2A组第2B组第1C组第2D组第1乙组冠军1.乙组前三名的球队直接升入下一年度的甲组比赛。附加赛赛制2.甲组每组最后一名参加附加赛第一阶段,采取淘汰赛。第一名下一年度继续参加甲组比赛;最后三名直接降入下一年度的乙组比赛。对阵形势如下:A组第4B组第4C组第4D组第4保级第三章报名第六条本次比赛的各参赛队应以本届马约翰学生运动会各参赛单位单独组队的方式,每单位限报一队。第七条依照2012~2013学年度马约翰男子足球比赛成绩,分组如下:甲组:化工系、建筑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环境系、计算机系、自动化系、土木系、电子系、材料系、电机系、精仪系、美术学院、热能系、汽车系、经管学院、核研院(共16支球队)。乙组:水利系、工程物理系、化学系、人文社科联队、法学院、数学系、工业工程系、物理系、生物系、医学院、微电子系、公共管理学院、软件学院、机械系、新闻传播学院,交叉信息研究院。(共16支球队)。第八条1.参赛队员必须是本学期在清华大学正式注册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或博士生。2.各院系教工及毕业三年以上非足球特招校友可报名参赛,该类球员每院系限报四名,一场比赛最多允许其中两名出场。3.凡校代表队中降分录取的学生,除足球项目和棋牌类项目外,皆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现任经体班学生皆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即使毕业三年之后也不得参赛。4.留学生、短期交换生等无法出具蓝皮学生证的学生,需于报名或补报名阶段出示院系团委和院系教务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第九条1.每队报名人数不得少于十六人,不得超过三十人。队员一旦报名参赛就不得更换。未经报名的队员不准参加本次比赛。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1.在报名的三十人中必须包括至少两名守门员并注明,领队不得报名参赛。补报名:2.为了照顾一些由于各种情况一开学没有拿到学生证或者教工证的同学或老师,允许在每年秋季学期比赛开始前,即比赛开始那周的周五24点之前补报名一次,但是总人数不得超过三十人。4.春季学期初,各院系可以进行一次补报名,每系限补报或替换三人,队员总数不得超过三十人。5.决赛前不得进行补报名。第十条每队必须设领队一名,并应由系团委副书记或以上学生或全职教师担任。在队员中必须指定队长一名。第十一条1.每人只能作为领队或队员代表一支系(院)的球队参加本次比赛。2.在出现转系、或是到其他院系读硕、博的同学,只能代表现所在院系参赛。3.针对某些院系中存在的行政与教学分离的情况,在审定各系队员时,原则上以队员的学籍为主,如果存在分歧,可由所涉及到的两个系进行协商,决定此队员所代表的院系,并在报名时出具含有两院系团委公章的书面说明,以便以后核实身份。此事一经确定,以后(包括补报名时)不得再进行修改。第十二条每队必须有自己统一的比赛服装并印有号码。在报名时,应将队服颜色(包括上衣、短裤),全体成员名单以及号码通知组委会,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利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为了兼顾比赛的正常进行和各院系球队的经济状况,每个队至少拥有12套队服,即球员替补上场时,不能与被替换球员或场上球员更换球衣)。第四章分组与抽签第十三条本次比赛甲乙组都分四个小组进行小组赛。第十四条(抽签方法)甲乙两组按档次进行抽签,排好赛程。然后各队抽取其代号。各档次球队按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抽取小组名称。第十五条淘汰赛阶段不再举行抽签,按赛前制定的赛程比赛。第十六条组委会将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安排时间在各院系代表监督下,由各队领队进行抽签。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第十七条对抽签结果不满的球队需于抽签结束24小时内向组委会竞赛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组委会受理申诉后由仲裁委员会在受理48小时内做出仲裁,该仲裁为最终裁决。第十八条于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到场参加分组抽签的球队领队,组委会将指派工作人员代替该队参加抽签,且抽签顺序排在该档次球队的最后。该队伍对于该抽签结果不得提起申诉。第五章组委会第十九条建立2011年至2012年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均简称为“组委会”)的目的是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第二十条清华大学足球联赛组织委员会由清华大学体育教研部、清华大学团委文体部、清华大学学生会主要干部组成,组委会设主席、执行主席各一名。下设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机构。第二十一条组委会各单位职务设置构成如下:主席团:由体育教研部老师、校团委文体部、校学生会的主要干部组成(包括组委会主席、执行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竞赛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由校学生会体育部成员组成;裁判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仲裁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委员若干人,由体育教研部老师、校团委文体部、校学生会体育部的主要干部组成。第二十二条联赛组委会各单位职能如下:主席团:负责协调各单位关系,处理重要事件。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日常事务,协调各方面关系,联赛的全面管理和后勤工作。安排联赛的组织工作,包括场地等事项的安排。联赛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简报、宣传板等。组委会各单位、参赛队及其它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并且负责对本规程进行解释。裁判委员会:负责裁判的聘请、指派和培训,负责裁判员工作的监督,负责有关规则的问题的解释工作。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申请进行仲裁。负责对参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赛队、队员、裁判的监督和处罚工作。第二十三条组委会聘请学校有关领导、老师担任组委会顾问。第六章参赛队第一节队员第二十四条队员在比赛时必须携带在本学期已注册的蓝皮学生证,否则不能上场比赛(如果参赛队员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蓝皮学生证,需要提前到所在系(院)团委办理正式证明,并在每次比赛时出示带有院系团委公章的纸质证明文件和本人的IC卡,其他任何证明均无效)。院系教工和系友在每次参加比赛时须持院系团委或团委以上级别的证明(须加盖公章)以及身份证或者工作正,否则不允许上场。所有马杯报名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第二十五条队员在上场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守门员除外),包括上衣、短裤、护袜、胶钉足球鞋以及护腿板。上衣后背上必须印有明显清晰的号码。无号码或号码不清晰,以及未穿护腿板的队员将不被允许上场比赛。第二十六条1.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3.队员在上场比赛时可以穿着适当的防护器具,包括软质护膝、护肘等。4.队员在上场比赛时不得穿着比赛专用足球鞋,专用训练鞋或皮质的球鞋(俗称“拐子”,包括“软拐”、“硬拐”)。5.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如手表、钥匙、戒指、项链、耳钉等。6.队员在上场比赛时,必须将上衣下摆塞在短裤内。7.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第二节领队第二十七条1.每支参赛队伍必须设领队一人,领队应由系(院)团委副书记以上学生或全职教师担任,由于特殊情况,相应同学或老师不能担任领队的,必须在报名时说明,经联赛组委会研究同意后可以由其他人员担任。2.各系领队必须负责约束本系队员和观众,并负责换人。如果领队不能做到约束本院系的观众(观众出现辱骂队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主裁判有权对其提出警告。对于裁判在同一场比赛中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提出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院系,组委会会在水木BBS、人人网以及学生清华上进行通报批评。第二十八条1.在本队比赛时,领队必须携带在本学期已注册的蓝皮学生证,否则该队不得上场比赛(如果领队由于特殊原因没有蓝皮学生证,需要提前到所在系(院)团委办理正式证明,并在每次比赛时出示带有院系团委公章的纸质证明文件和本人的IC卡,其他任何证明均无效)。2.领队不到场或不带证件,该队不得上场参加比赛,遇特殊情况,领队不能到场或上场比赛,必须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联赛组委会,经联赛组委会批准,出具证明,可以由其他人暂时代替领队行使职权,并具有领队的责任,否则该队视为该场比赛弃权处理。第二十九条1.在本队比赛进行期间,领队负责本队的换人,最终裁判评分,确认比赛结果。换人条没有领队的签字确认,换人将得不到认可。2.在本队比赛进行期间,领队有义务协助裁判以及第三官员负责管理本方球迷的行为,如禁止观众的不正当言语、防止观众过于靠近场内等等。3.在本队比赛进行期间,禁止领队主动与场上裁判进行任何交流和交涉。第三节球队第三十条为鼓励各队自己拉赞助,本次联赛允许在球队名称中加入副名(如赞助单位简称等)。另外允许在队服上印(贴)有不影响号码和队服颜色的广告。第三十一条1.球队所有人员(包括领队、队员)必须遵守本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并参照国际足联现行足球竞赛规则,要尊重裁判员和对方队员,不应该有过激的语言和行为。对于违反本条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2.对于违反本条规定队伍,组委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责令重赛、判该队0:3负、降级、取消该队本年度比赛资格、禁赛一年等处罚。(参照本章程第五十八条执行)第四节观众第三十二条1.每场比赛进行过程中,除现场工作人员、上场比赛的球员和裁判以外的所有非比赛人员必须远离球场边界线至少2米。2.每场比赛进行过程中,禁止场外观众、替补球员、球队教练、球队领队与场上裁判进行交流和交涉。3.若有出现观众辱骂队员、裁判或者对方观众的情况,第一次裁判会提出警告,第四官员可以协助裁判提出警告,第二次则剥夺该队伍在本场比赛两次换人机会,若换人名额用完或者还剩一个,则剩余处罚延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续到下一场;第三次则直接对该队队长出示黄牌。若观众出现推搡、冲撞(包括各种故意的伤害性身体接触),则直接给该队队长黄牌。情节严重者,判该队0:3负。小组赛处罚带入淘汰赛或附加赛阶段,但不带入下一年度比赛。并且,组委会赛后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视作违反校规校纪,由组委会商议后,报请相关部门以相应规定予以处分。第七章裁判员第三十三条本次赛事采取国际足联要求的常规裁判组织形式,每场比赛设裁判员四人,其中主裁判一人,助理裁判员二人,比赛监督(即替补裁判员)最少一人。第三十四条(比赛监督职责)1.比赛监督负责监督整场比赛领队、队员、观众、裁判员,维护比赛的正常运行。2.比赛监督要在比赛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做好准备,让双方领队填写表格,登记上场队员名单。3.比赛监督要检查双方领队的证件,上场队员的学生证,并保留到全场比赛结束,在比赛结束后,领队和队长签字后交还各队领队(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队员受伤,需用学生证到校医院挂号,可酌情处理)。4.比赛监督要辅助另外三名裁判员检查双方队员装备。5.比赛监督要认真填写表格记录替补情况、进球情况、红黄牌的情况,在比赛后交组委会;另外,遇特殊情况要写出书面材料交给组委会,以便进行处理。6.比赛监督要和第一助理裁判员配合,完成替补过程。7.比赛监督负责处理场上的突发事件(如出现打架、队员严重受伤、比赛场地和器械缺损等使比赛无法正常继续的情况)并及时向组委会和有关部门报告。8.比赛监督负责对于场上发生的突发事件(比如打架斗殴)应立即向组委会报告,并作为主要目击证人,48小时写出书面材料上交组委会,作为组委会处理事件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五条(裁判员职责)1.裁判员要严格执行规则,不感情用事,徇私舞弊。2.裁判员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场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控制好场上的局势,不要受双方队员的影响。3.在比赛开始前,裁判员要协助比赛监督进行队员的登记和证件检查工作。4.在比赛开始前,裁判员要负责检查上场队员的装备。5.裁判员必须对每张红牌都要以书面形式说明。6.如果比赛中有需要说明的情况,裁判员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书面材料交至联赛组委会裁判委员会,由裁判委员会转送仲裁委员会。第三十六条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参加执法清华大学足球联赛的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助理裁判)必须是具有国家三级或三级以上裁判资格的足球裁判员或者经赛事组委会认可的具有国家三级或三级以上裁判水平的足球裁判员。参加执法本届比赛的裁判员都是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的。第三十七条本次比赛采用标准十一人制足球比赛规则(未具体说明部分以中国足协足球最新规则为准)。第三十八条执法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裁判委员会负责聘请或指派。第三十九条裁判员比赛当场具有最高权威性,裁判有权对被认为干扰了比赛的任何人提出警告,直至罚令出场。第四十条比赛监督将监督比赛全过程。第四十一条有关执法的问题领队和队长可向组委会竞赛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进行咨询。由于裁判员的技术方面的原因导致的投诉,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在执场单中设置裁判评分一栏,由当场比赛的双方球队进行评分,组委会对于评分结果分析存档,作为以后聘请裁判的主要依据。执场单增设建议栏,由领队或队长负责填写,组委会将充分考虑各球队的意见和建议。第八章比赛第四十二条(赛程)1.比赛将全部安排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在西大操场和紫荆操场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活动、场地等),比赛将推迟进行或在星期四进行,甲组决赛定于星期四东大操场举行。2.推迟的比赛将安排在星期四或其他适当时间在西大操场或紫荆操场进行。3.如有特殊情况,参赛队不能按时比赛的,必须提前一周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书面通知上加盖系团委公章,经组委会同意另行安排比赛,否则比赛时不到场将按弃权处理。4.两队事先协调赛程的,也必须提前一周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须加盖两系团委公章,经组委会同意另行安排比赛,否则比赛时不到场将按双方弃权处理。第四十三条(比赛时间)本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项目均以当值主裁判的表为准。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1.小组赛阶段:a.上、下半场各四十分钟,中场休息不得少于十分钟不得超过十五分钟。b.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c.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2.淘汰赛阶段:a.上、下半场各四十分钟,中场休息不得少于十分钟不得超过十五分钟。b.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c.如果八十分钟没有分出胜负,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前有五分钟休息时间,但队员不得离开场地;加时赛上、下半场各十五分钟,中间不休息。加时赛采取“银球制胜法”。d.如果加时赛仍未分出胜负,则采取互罚球点球的方式分出胜负。e.加时赛上半场与加时赛的下半场、加时赛下半场与点球决胜之间不休息。3.附加赛阶段:a.上、下半场各四十分钟,中场休息不得少于十分钟不得超过十五分钟。b.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c.如果八十分钟没有分出胜负,则进行加时赛。加时赛前有五分钟休息时间,但队员不得离开场地;加时赛上、下半场各十五分钟,中间不休息。加时赛采取“银球制胜法”。d.如果加时赛仍未分出胜负,则采取互罚球点球的方式分出胜负。e.加时赛上半场与加时赛的下半场、加时赛下半场与点球决胜之间不休息。第四十四条(成绩记录方法)小组赛1.在小组赛阶段,比赛采用国际通行的“三分制”积分方法。A.八十分钟内战胜对手,得三分;B.在八十分钟内负于对手,得零分;C.在八十分钟内,比赛双方战平,双方各得一分。2.如果小组赛阶段参赛双方中的一方弃权,则记按时出席方三比零取胜,得三分。3.如果小组赛阶段参赛双方弃权,比赛取消,双方均记零比三负,积零分。4.在小组赛阶段,如果有一方有违规队员参加比赛,则记违规方零比三负,进球无效,得零分;另一方三比零取胜,得三分。如果双方均有违规队员参加比赛,则双方均记零比三负,得零分,原比分和进球无效。5.在小组赛排名过程中,积分多的队伍名列前;如果两队积分相同,则看两队比赛的胜负关系获胜者名次列前、若打平则净胜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净胜球数相同,则进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若进球数相同,则比较双方红黄牌总数量(其中一张红牌按照两张换牌计算),数量少的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若几队积分相同,则看几队之间形成小循环积分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高低;如果几队小循环积分相同,则看小循环净胜球多少;如果几队小循环净胜球相同,则小循环进球多一队名次列前;如果以上依旧无法分出胜负,则小组赛净胜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如果几队小组赛净胜球数相同,则进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若进球数仍相同,则比较各队红黄牌总数量(其中一张红牌按照两张黄牌计算),数量少的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淘汰赛1.在淘汰赛阶段,赛程根据小组赛阶段的比赛成绩确定,比赛必须分出胜负:A.如果八十分钟内没有分出胜负,加时赛采用“银球制胜法”。B.如果加时赛仍未分出胜负,则采取罚球点球的方式分出胜负。2.如果在淘汰赛阶段有一方弃权,则判弃权方零比三负。3.如果在淘汰赛阶段双方弃权,比赛取消,判两支队伍为相应排位段的最后两名,并双双取消下一轮比赛资格。4.淘汰赛的第五至第八名排名,甲组计算小组赛和淘汰赛的总积分,乙组只计算小组赛前三名之间比赛和淘汰赛的总积分,积分多的队伍名列前;如果两队积分相同,则看两队比赛的胜负关系获胜者名次列前、若打平则净胜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净胜球数相同,则进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若进球数相同,则比较双方红黄牌总数量(其中一张红牌按照两张换牌计算),数量少的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若几队积分相同,则看几队之间形成小循环积分高低;如果几队小循环积分相同,则看小循环净胜球多少;如果几队小循环净胜球相同,则小循环进球多一队名次列前;如果以上依旧无法分出胜负,则小组赛净胜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如果几队小组赛净胜球数相同,则进球多的一队名次列前;若进球数仍相同,则比较各队红黄牌总数量(其中一张红牌按照两张黄牌计算),数量少的名次列前;若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附加赛5.在附加赛阶段,比赛采用淘汰制。参赛的四支球队先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对阵形势。比赛必须分出胜负:A.如果八十分钟内没有分出胜负,加时赛采用“银球制胜法”。B.如果加时赛仍未分出胜负,则采取罚球点球的方式分出胜负。6.如果在附加赛阶段有一方弃权,则判弃权方零比三负。7.如果在淘汰赛阶段双方弃权,比赛取消,判两支队伍为相应排位段的最后两名,并双双取消下一轮比赛资格。其他8.如由于特殊情况,比赛在八十分钟内被裁判终止,由组委会决定如何处理该场比赛(如重赛、判负、取消等)。9.如果在本次比赛中一支球队在两场或两场以上比赛中有违规队员参加比赛的行为(无论第一场有违规队员参赛的行为是否已被处罚),则取消该队本年度的比赛资格,成绩记为该等级(甲组或乙组)最后一名。10.甲组中违反上条规定的所有球队均降级为乙组,乙组进入甲组的球队数目作相应调整。第四十五条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相同排位段排位方法如下:按照本年度参加马杯全部比赛计算,积分多的队伍名次列前;如果积分相同,则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如果净胜球数相同,则进球多者名次列前;否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名次;乙组升级队伍排名在甲组降级队伍之前。第四十六条在比赛时,领队和参赛队员应携带证件提前二十分钟到达场地,填写表格,登记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并交验证件。第四十七条规定开赛时间过后十五分钟,一方领队未到场或队员不足七人,则按无故弃权处理。若双方均未到场,都按照0:3判负。第四十八条每场比赛中每方有六人次换人机会。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如替补队员未经过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第九章申诉和仲裁第四十九条今年马杯男足的仲裁共分为两级,校学生会体育部为初级仲裁,受理该项比赛中的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体育教研部和校团委文体部联合组成二级仲裁,受理前一级仲裁裁决不了的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最终的判决。第五十条如果对比赛过程有异议,应由领队在比赛结束后三十分钟内向比赛监督提出口头申诉并举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要求(在仲裁要求中必须叙述比赛时的情况并举证),并加盖系团委公章。1.初级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后二十四小时内,给出决议书,并将判决结果给出书面判决书通知申诉方和被申诉方。2.申诉方或被申诉方在接到初级仲裁委员会的判决书后,如有异议,在二十四小时内向二级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3.二级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后四十八小时内给出最终的判决。第五十一条裁判员、比赛监督在接到领队的口头申诉要求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交送仲裁委员会,并抄送裁判委员会备案。第五十二条裁判员、比赛监督的报告和领队的书面申诉要求是仲裁委员会做出最终裁决的主要依据。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第五十三条比赛时参赛一方有权利向比赛工作人员就对方参赛队员的身份提出质疑并要求进行查验,比赛工作人员有义务向参赛方提供查验队员身份的服务,被要求查验队员身份一方有义务协助比赛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具体办法如下:1.参赛一方向比赛工作人员提出查验对方队员身份的要求;2.比赛工作人员向被查验方提出查验队员身份的要求;3.参赛双方代表和比赛工作人员对队员资料表和队员学生证进行核对;4.由比赛工作人员向被查验方代表提出建议,由被查验方决定是否让该队员参加比赛(如果已经开始比赛则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5.对于已经开始比赛的,不能以查验队员身份为由干扰比赛正常进行,需待比赛结束后通过正常的申诉程序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第五十四条1.比赛双方针对同一问题同时或前后提出申诉,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按两个申诉处理,但是判决同时给出。2.对于申诉过程中的举证由各系自己负责,包括具体的人和事件,要如实详细的报给仲裁委员会,否则不予受理。3.申诉须有正式书面的申诉材料和本系团委的公章。第十章奖励与惩罚第一节奖励第五十五条比赛冠军将获得清华大学足球杯赛奖杯和证书。第五十六条在比赛中进球最多的队员将获得“最佳射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品。第五十七条对于在比赛中表现出较好精神的队伍将授予“公平竞赛奖”,并颁发证书和奖品。评选细节另行规定。第二节惩罚第五十八条违反本章程第八条、第十一条的队伍将被取消全部比赛资格。第五十九条对于在比赛中有暴力或不文明行为者(殴打、辱骂本方或对方队员、领队、观众和裁判员、工作人员)除被红牌罚下停赛一场外,根据情节轻重,由纪律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单位讨论后处以以下追加处罚。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1.辱骂队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队员,参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处以停赛1至3场的追加处罚,通报批评并责令道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视作违反校规校纪,由组委会报请相关部门以相应规定予以处分。2.推搡、冲撞(包括各种故意的伤害性身体接触)队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队员,参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处以停赛3至5场的追加处罚,通报批评并责令道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视作违反校规校纪,由组委会报请相关部门以相应规定予以处分。3.殴打、追打队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队员,视情节轻重处以最低取消该队员本场比赛的参赛资格,最高取消该队资格一至三年的处罚,通报批评并责令道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视作违反校规校纪,由组委会商议后,报请相关部门以相应规定予以处分。4.以上处罚限于参赛队及其任何已报名队员、领队。该队所代表系(或院)的马杯队伍及精神文明奖的处罚,由组委会作出。5.介于上一年度有些院系观众有不文明的行为。本年度马杯比赛对观众的观看要求有了一些改变。若有出现观众辱骂队员、裁判或者对方观众的情况,第一次裁判会提出警告,第四官员可以协助裁判提出警告,第二次则剥夺该队伍在本场比赛两次换人机会,若换人名额用完或者还剩一个,则剩余处罚延续到下一场;第三次则直接对该队队长出示黄牌。若观众出现推搡、冲撞(包括各种故意的伤害性身体接触),则直接给该队队长黄牌。情节严重者,判该队0:3负。小组赛处罚带入淘汰赛或附加赛阶段,但不带入下一年度比赛。并且,组委会赛后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视作违反校规校纪,由组委会商议后,报请相关部门以相应规定予以处分。6.所有违反校规校纪以及法律者,由组委会报请相关部门以相应规定予以处分。7.观众殴打、追打队员、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报请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第六十条在比赛中得到红牌的队员、领队,将处以最少停赛一场的处罚。第六十一条在比赛中累计取得两张黄牌的队员、领队、将处以停赛一场的处罚。小组赛最后一轮中的红牌(包括一场累计两张黄牌得到的红牌)带入淘汰赛阶段,黄牌自动洗清。淘汰赛得到的红、黄牌自动带入本年度下一轮比赛,不带入下一学年度比赛。第六十二条对于在裁判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裁判由裁判委员会对其处以停赛的处罚。第六十三条所有处罚决定均由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做出。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第十一章附则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则的条款的解释权归本次大赛裁判委员会所有。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组织委员会所有。第六十六条本章程从即日起开始生效。清华大学“马约翰”杯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组委会二零一二年九月16\n2012-2013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竞赛手册2012年-2013年度清华大学马约翰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比赛报名(院/系)比赛服颜色:序号姓名班级学号住址电话号码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领队资料:姓名:住址:邮箱:手机:日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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