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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30 发布

自学考试 矫正教育课件 罪犯能矫正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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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教育理论基础——第3讲 人是能改造的吗?为什么? 你看,那个人像条狗 一、矫正教育的哲学基础二、矫正教育心理学基础三、矫正教育社会学基础四、矫正教育教育学基础崇法尚德求真求实本次课内容 一、矫正教育前提和基础的哲学思考(一)矫正教育的对象是人,人的本质是什么?斯芬克斯之谜谜语:有一种动物早晨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三条腿走路,腿最多时最无能。 人性善恶探讨孟子: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荀子:人性本恶“目好色,耳好音,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强调教化的作用。人并非是既定环境与习惯作用的产物,而是外部环境、教育影响与主体的社会实践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矫正教育前提和基础的哲学思考(一)矫正教育的对象是人,人的实践本质及其可塑性是矫正教育的认识前提。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统一体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进化、人的进步与发展,都是与其社会实践本质联系在一起的。 人类进化简图 1000年后的人类 人在社会实践中,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能动地改造人自身。人的遗传素质是个人发展的物质前提和必要条件;环境是人社会实践活动的联系与影响的中介;只有人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社会实践性活动,才是人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矫正教育对象本身也是这种实践的主体,如果没有矫正教育对象的积极参与和主动实践,矫正教育活动就不会具有如此深刻的意义与价值。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矫正教育本质的理论说明(一)关于人的可塑性的历史唯物论说明从本质上说,人并非是既定环境与习惯作用下的产物,而是外部环境、教育影响与主体的社会实践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这一复杂过程中,人适应环境、接受教化,是通过主体的选择性过程实现的,而人的实践水平和意识水平决定了个体的选择及其意义。 黑格尔在讨论意志自由时指出:作为生物,人是可以被强制的,即他的身体、他的外在方面都可以被置于他人的暴力之下;但是他的自由意志是绝对不能被强制的,…只有自愿被强制的意志,才能被强制成为某种东西。拉德布鲁赫也曾指出现实中的监狱建筑,是防止越狱的堡垒,对犯人处处设防的囚牢,都构成了教育的障碍,而教育只能在信任的气氛下进行;强制将导致对抗,教育需要奉献。 (三)唯物史观关于矫正教育实践性的论证“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人是可以改造的,就是政策和方法要正确才行”。社会实践的发展将“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犯了罪的人也要教育”,“你如果采取帮助他们的方法,慢慢来,不性急,一年、两年、十年、八年,绝大多数人是可以进步的”。 (三)唯物史观关于矫正教育实践性的论证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世界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外因)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矫正教育方法论意义第一,坚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矫正教育对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矫正教育方法论意义第二,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用全面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指导矫正教育工作和改革。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总特征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矫正教育方法论意义第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开展矫正教育创新实践。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矫正教育方法论意义第四,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全面推进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矫正教育。 第二节矫正教育的心理学基础一、矫正教育学与心理学的关系二、与矫正教育相关的心理学理论三、心理学理论对矫正教育的启示 一、矫正教育学与心理学的关系矫正教育学研究的对象之一,就是矫正教育对象如何从违法犯罪分子转变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研究矫正教育对象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就是矫正他们罪错心理和不良习惯的重要前提。我国古代学者在《学记》中强调”知其心”对于”救其失”的”长善救失”的重要性。 二、与矫正教育相关的心理学理论(一)条件反射理论(二)社会学习理论(三)差异交往理论(四)精神分析理论 (一)条件反射理论包括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和操作性条件反射两种。 条件反射理论包括巴甫洛夫的经典条件反射和操作性条件反射两种。 (二)社会学习理论的创始人是美国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阿伯特·班杜拉提出的,他于1977年出版的《社会学习心理学》一书,是社会学习理论及其研究成果的总结性的著作。社会学习是个体为满足社会需要而掌握社会知识、经验和行为规范以及技能的过程。班杜拉将社会学习分为直接学习和观察学习两种形式。 观察学习是行为获得的基本方法,学习既是反映过程,也是认知过程,还是自我调节过程;人的复杂行为,是通过注意过程、保持过程、行为再现过程、强化和动机过程形成的; (三)差异交往理论是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在其1939年出版的代表作《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犯罪学理论。萨瑟兰认为,与其他一切社会行为一样,越轨行为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每一个人都会受到遵从和越轨行为的双重影响。人的行为不是自发的,而是有选择性,一个人犯罪行为的形成,主要是选择了同有犯罪行为的人交往并从中学习和模仿的结果。 (四)精神分析理论是由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1856-1937)于19世纪末创立的心理学流派。其理论主要包括潜意识论、人格结构理论、人格发展理论、本能论、焦虑论等。精神分析理论要点:人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又称无意识)三个部分 精神分析理论奠定了心理矫治工作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