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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7 发布

法纪知识测试题大全(填空、选择、判断、简答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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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知识测试题大全(填空、选择、判断、简答附答案)‎ ‎1.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2.  党章 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3.《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党章》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 市场经济考验 、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精神懈怠危险 、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5.《党章》强调,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要做到 忠诚干净担当 。‎ ‎7.《党章》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 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8.《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把 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9.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的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可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 ‎12.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3.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一档给予处分的规定。‎ ‎14.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5.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7.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18.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19.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 ‎20.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1.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 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3.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4.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6.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2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 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8.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29.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0.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4.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5.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7.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8.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1.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3.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 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4.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5.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6.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7.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 家风 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8.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 监督 、调查、处置职责 ‎49.《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50.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  二  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 一 日。‎ ‎51.《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52.《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53.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 省级以上监察机关 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 ‎54.监察人员辞职、退休  三  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55.《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 ‎5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  政务处分 的活动。‎ ‎57.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开除  。‎ ‎    58.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别  给予政务处分。‎ ‎59.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 开除 。‎ ‎    60.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 分别 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 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 个月。‎ ‎61.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 政务处分。‎ ‎62.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  晋升职务 、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 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63.公职人员被开除,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录用为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64.公职人员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等其他利益,监察机关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组织按规定予以  纠正 。‎ ‎65.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 或者 撤职 。‎ ‎66.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  降级  或者 撤职  。‎ ‎67.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 开除。‎ ‎68. 弄虚作假 ,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69. 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名誉损害或者责任追究等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0.拒不按照规定纠正特定关系人违规任职、兼职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且不服从职务调整的,予以撤职。‎ ‎71.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 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2.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 工作人员进行。‎ ‎73.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和被处分人所在机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74.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 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 ‎75.监察机关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予以撤职、开除的,应当先依章程 免去其职务,再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76.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 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被调查公职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77.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公职人员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 ‎78.政务处分所依据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者 证据不足 的;复审、复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政务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79.政务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 恢复该公职人员的级别、薪 酬待遇,按照原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安排相应的职务、职级、衔级、岗位和职员等级,并在原政务处分决定公布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80.拒不执行政务处分决定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 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理。‎ 二、单选题(50道)‎ ‎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一个新目标,即“在本世纪中叶建成______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D A.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绿色   ‎ B.富强民主文明幸福美丽   ‎ C.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绿色   ‎ D.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 ‎2.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______和______。 B A.党的自我监督;舆论监督   ‎ B.党的自我监督;群众监督   ‎ C.党的自我监督;司法监督   ‎ D.党的自我监督;民主监督  ‎ ‎3.《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B A.可以不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 B.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C.必须坚决执行,不可以声明保留,也不允许向上级组织提出 D.在不执行的同时,向上级组织提出 ‎4.《党章》规定,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C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5.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______全覆盖。A A.巡视 B.巡查  ‎ C.监察 D.纪律检察 ‎6.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五年来,我们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______的目标初步实现,______的笼子越扎越牢,______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A A.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 B.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 C.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   ‎ D.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   ‎ ‎7.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的多数决定。B ‎ A.一半以上   ‎ B.三分之二以上 C.三分之一以上 D.四分之三以上 ‎ ‎8.下列不属于党章所规定的党组任务的是______。 D A.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 B.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 C.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 D.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9.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  )决定开除其党籍。B ‎ A.上级党委 B.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C.同级纪委   ‎ D.上级纪委 ‎10.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  )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B A.2‎ B.3‎ C.6‎ D.9‎ ‎11.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  )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B ‎ A.本人所在的基层组织 B.本人 C.本人直系亲属 D.本人所在单位领导 ‎12.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D A.书记办公会决定 B.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D.会议决定 ‎13.《党章》规定,党支部是党的( ),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D A.领导核心 B.政治核心 C.坚强核心 D.基础组织 ‎14.《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B A.委员服从党委书记 B.少数服从多数 C.普通党员服从党组织书记 D.以上都不是 ‎15.《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 )领导下进行工作。D A.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B.全国代表大会 C.中央政治局 D.中央委员会 ‎16.党员必须坚持( )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D A.个人利益 B.局部利益 C.单位利益 D.党和人民的利益 ‎17.《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B A.可以 B.必须 C.不用 D.视情况而定 ‎18.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C A.从严治党 B.批评与自我批评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严格要求 ‎19.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 )、留党察看、开除党籍。B A.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 C.记过 D.撤销行政职务 ‎20.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处分。D A.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D.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21.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2.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____处分。D 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3.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 一套的,给予________处分。A A.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4.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C A. 开除党籍 B. 留党察看 C.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25.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6.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D A.严重警告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27.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________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 A.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8.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①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②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③包庇同案人员的 ‎④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⑤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④⑤ C.①②④⑤D.②③④⑤‎ ‎29.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_______;劝而不退的,予以_______;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B A.劝其退党 勒令退党 B.劝其退党 除名 C.勒令退党 除名 D.除名 开除党籍 ‎30.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 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C A.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31.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A ‎①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②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③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 ‎④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③④‎ ‎3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 ‎①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②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③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A.①②③B.②③ C.①②D. ①③‎ ‎3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_______处分。D A.劝其退党 B.勒令退党 C.党内除名 D.开除党籍 ‎3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C ‎①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②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③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④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A. ①②④ B.②③④ C. ①②③④ D.③④‎ ‎35.《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________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________________任免。C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6.《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________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________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B A. 指导,指导 B. 领导,领导 C. 领导,指导 D. 指导,领导 ‎37.《监察法》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________证人等人员。 D A. 盘问 B. 审问 C. 讯问 D. 询问 ‎38.《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________,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A A. 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B. 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 C. 违纪违法 D. 犯罪 ‎39.《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________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________,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B A. 涉嫌职务犯罪,出示工作证 B. 涉嫌职务犯罪,出示搜查证 C. 涉嫌违法违纪,说明搜查理由 D. 涉嫌违法违纪,亮明身份 ‎40.《监察法》规定,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________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 A A. 三日 B. 五日 C. 一个月 D. 三个月 ‎41.《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________等职务犯罪,根据 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A A. 涉嫌重大贪污贿赂 B. 涉嫌贪污贿赂 C. 涉嫌玩忽职守 D. 涉嫌滥用职权 ‎42.《监察法》规定,依法应当留置的被调查人如果在逃,监察机关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________决定。 B A. 省级以上监察机关 B. 上级监察机关 C. 上级公安机关 D. 检察机关 ‎43.《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________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 C A. 审查起诉 B. 审查批捕 C. 刑事审判 D. 刑事拘留 ‎44.《监察法》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________。 D A.涉案人员认可的, 可以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B. 不合理的部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C.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采用 D. 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 ‎45.职务违法犯罪的涉案人员揭发有关被调查人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调查其他案件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的建议。B A.从轻处罚 B.从宽处罚 C.从轻处理 D.从宽处理 ‎46.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的管辖有争议的,由( )确定。A A.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 B.国家监察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高级监察机关 ‎47.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C A.依法拘留 B.依法行政拘留 C.限制出境 D.依法限制出境 ‎48.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D A.协助调查 B.法律调查 C.监督调查 D.技术调查 ‎49.监察机关可对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B A.医疗 B.医疗卫生 C.医疗保险 D.医疗机构 ‎50.监察机关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的人员进行监察。B A.从事管理 B.从事公务 C.履行公职 D.依法履职 三、判断题(25道)‎ ‎1.《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 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2.《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不一样。(×)‎ ‎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4.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6.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7.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8.民营医院院长不是监察对象。(√)‎ ‎9.监察机关行使侦查权。(×)‎ ‎10.监察机关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 ‎11.监察机关可以自己执行技术调查措施。(×)‎ ‎12.上级监察机关不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13.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14.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1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16.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17.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18.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全部撤销。(×)‎ ‎19.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低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20.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21.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2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终身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3.党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24.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批准对违纪党员在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25.党员一人有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给予处分(×)‎ 四、简答题(10道)‎ ‎1.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入党誓词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继续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3.监察机关有权对哪些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答:(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4.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5.纪律处分时,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6.纪律处分时,哪些情形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答:(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 (四)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 (五)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7.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履行哪些具体职责?‎ 答: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列举的公职人员主要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具体指什么?‎ 答:公职人员7类主要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包括:“贪污贿赂”,主要是指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以及行贿受贿等破坏公权力行使廉洁性的行为;“滥用职权”,主要是指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主要是指为了私利而欺骗、包庇等方式从事违法的行为。“权力寻租”,主要是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违反或者规避法律法规,谋取或者维护私利的行为;“利益输送”,主要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以违反或者规避法律法规的手段,将公共财产等利益不正当授受给有关组织、个人的行为;“浪费国家资财”,主要是指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9.公职人员有哪些情形,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 答:(一)在政务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法,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 ‎(二)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六)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10.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一)被处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政务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申请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 ‎(五)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