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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30 发布

最新初中物理学科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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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物理学科分析\n人教初中物理教材目录八年级上册第一章机械运动第二章声现象第三章物变态化第四章光现象第五章透镜及其应用第六章质量与密度八年级下册第七章力第八章运动和力第九章压强第十章浮力第十一章功和机械能第十二章简单机械\n九年级全册第十三章 热和能第十四章内能的利用第十五章电流和电路第十六章 电压 电阻第十七章 欧姆定律第十八章 电功率第十九章 生活用电第二十章 电与磁第二十一章 信息的传递第二十二章 能源与可持续发展\n\n\n\n第五章电路(12~15分)考察题型选择实验计算中考要求:理解探究重点考察简单电路图,电压、电流和电阻的关系;欧姆定律及其简单计算,电路实验2013年的考题中,考察包括电路分析、欧姆定律和电路实验。其中13题是基础的欧姆定律的图像题;20题作为电路动态分析的选择题压轴来说不难,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很容易得出答案;26题则是普通的测量小灯泡电阻的题型\n第六章电与磁考分(3分)考题形式选择综合考题出题方向:通电螺线管外部磁场的方向;通电导线在磁场中会受到力的作用,力的方向与电流及磁场方向的关系;导体在磁场中运动时产生感生电流的条件。第七章电功,电功率考分(5~10分)考题形式综合考点焦耳定律的计算,电功率与导体的电压、电流、电阻的关系,考题难度中等偏上,尤其需要细心分析计算\n第八章质量与密度(3~7分)考点质量密度的概念与计算,密度的相关应用考题类型选择实验第九章运动与力(10~15分)考题类型2013年考察两个选择题一个计算题07~12年考察做图实验题较多考察知识点力的示意图;二力平衡条件;物体运动状态变化的原因。通过实验探究理解物体的惯性;牛顿三大定律。简单机械改变力的大小和方向\n第十章简单机械机械功率(9~15分)考题类型选择综合计算题考点机械功和功率;机械效率。2013年中考于简单机械的考查比较弱化,仅在选择题中有一道较为基础的滑轮组的题目;除此之外,最后一题力学综合后半部分考查了机械效率的相关运算,要求学生能够对这部分灵活运用\n第十一章压强和浮力(9~13分)考题类型选择填空实验综合考点压强的概念,压强公式的简单计算;大气压强的测量方法。浮力的实验探究;物体浮沉的条件;阿基米德原理,流体压强与流速的关系的实验探究;流体压强与流速的关系。2013年对于压强和浮力的实验题考查较多,包括两个选择,一个实验题,对于学生实验能力计算能力要求很高\n第十二章功、功率和机械能(3~6分)考察题型选择填空计算知识要求认识理解考点动能和势能及其转化;机械能和其他形式能的转化。机械功和功率;机械效率,07年~12年考填空选择实验题中都有体现.2013年考察选择题专门考查功率这一个考点,要求学生不能仅仅只会套公式,还要对概念有透彻的理解,并能够灵活用于生活实际\n谢谢\n【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n女职工维权2005年6月24日,陆某应聘到某市一纸制品有限公司(下称纸制品公司),担任公关经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约定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陆某不得怀孕,否则以将以陆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并由她向该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对工资未有约定。\n2007年10月,公司得知陆某怀孕。即以违反《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和违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向陆某索取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陆某遂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评析】本案的焦点在于:一、该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二、用人单住在该种情形下是否有解除权。\n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有在法定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3)《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过失性解除;(4)《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非过失性解除;(5)《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n在非过失性解除中,仍有“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住,仍不能胜任的”及“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等前提条件。即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就解除合同。\n第一,该违约金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无效。本条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即服务期条款和保护商业秘密条款。但本案中禁止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怀孕生育的约定俨然不包括在内。本质上,纸制品公司的行为是对女职工生育权的蔑视,是对宪法基本人权的侵害。《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也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n第二,解除权的行使无法律依据。尽管如前述《劳动法》规定了五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但第二十九条同时规定,对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因此该纸制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成立。\n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工资标准湛江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招收了30名员工,派到广州工作,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工资600元。后来有员工提出说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80元,双方的约定不合法。但劳务派遣公司解释说劳动合同是在湛江签定的,湛江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500元,双方的约定并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问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究竟有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呢?\n已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61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即为广州地区的780元。\n孕期接触劳动关系牛小姐2009年1月与一家饮料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9月,牛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牛气冲天”,工作中不好好表现,反而经常迟到早退,公司警告了她3次,但她反而更牛了,旷工16天.于是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为由,解除了牛小姐的劳动合同,牛小姐不服,认为自己在“三期”内,公司不能解除自己的劳动合同。问题:饮料公司能解除牛小姐的劳动合同吗?\n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能依照第40、41条解除劳动合同。但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n岗位调动2008年9月,杨先生与一家杂志社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编辑,负责稿件的选取与修订”。2009年3月,公司因人手不足,将杨先生调到发行部。杨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不肯到新岗位。杂志社觉得杨先生不服从单位的安排,就以违反单位纪律为由解除了杨先生的劳动合同,且不肯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杂志社能调动杨先生的岗位吗?\n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具备条款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第35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而该杂志社并没有与杨先生协商,也没有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所以不能调动其岗位。\n竞业禁止小候2008年5月到A保险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并因为小侯经常接触到公司的客户资料,还约定小候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2年内不得到其他保险公司工作,否则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2010年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小候瞒着A公司到B公司工作。A公司知道后,马上联系小候,要求履行竞业限制条款,不得到B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工作。问题:小候可以到B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工作吗?\n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竞业限制期限内,A必须按月给予小候经济补偿,而A公司未给予补偿,所以小候不必履行。\n劳动合同诚信问题一家网络公司向社会公开招一名计算机专业的本科生,小朱面试表现优秀并提供了本科学历证和学士学位证,被网络公司招用,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小朱在工作中能力出众,被评为“优秀员工”。一年过去了,网络公司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小朱的学历和学位证都是伪造的,于是解除了小朱的劳动合同。小朱不服,认为自己平时的工作表现证明自己完全能胜任工作,网络公司不能解除自己的劳动合同,即使解除也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是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问题:你认为,小朱能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吗?\n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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