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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8 发布

高中语文刮痧(节选)教案1 苏教版 必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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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节选)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圣路易斯市的华人许大同和简宁移民美国八年终于实现了他们的美国梦。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可爱的儿子。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许大同得意地向人们宣称:我爱美国。然而,到美团圆的许毅祥为孙子刮痧却引致许大同被美国人以虐待儿童罪告上法庭,全家陷入了他们完全陌生的美国法律陷阱之中。随之灾难接踵而来,朋友背弃、工作丧失、老父离去、夫妻分居、父子分离、许大同被美国法庭宣布为危险人物,遭到美国警方的逮捕。另一个从中国大陆到美国的年轻人麦克·丁,靠着各种狡猾的手段也实现了他的美国梦,娶了个漂亮的美国妻子,攀上了个有权势的老丈人,一路顺风地满足了他的政治野心,谁料多行不义必自毙,麦克突然被他的一群受害者告上了法庭……圣诞节来临,渴望见到妻儿的许大同孤独地徘徊在街头,终于致使他装扮成“圣诞老人”,顺着楼外的下水管爬向八楼的家,却再次引来众辆警车呼啸而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上)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n《刮痧》观后感作 者:uduu 实在是无心讨论广大碟友津津乐道的D版DVD的各大版本问题,本人还是比较追求电影本身的,而且总希望能在电影院一睹一部影片真正的风采,毕竟,看电影,就是在那黑黑的影院毫无干扰地享受那大银幕带给你的一切。于是昨天抽了个空去影院观看了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的新片《刮痧》。\n  其实'刮痧'这个词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小时候在外婆家过暑假,天太热,玩累了,外婆会拿个小碗,盛一些水,然后用调羹蘸点水为我和哥哥'刮痧',当然这是相当不正宗的刮法,听外婆说刮痧能祛暑解乏,很'灵光'的,还说在背部留下的红色刮痕颜色越深,就说明效果越好,解掉的乏越多,反正刮完之后我们倒真是感觉挺轻松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外婆说那是土方,于是我们对'土方'肃然起敬。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就在'刮痧'被e时代的我们渐渐淡忘之时,一部名为《刮痧》的电影闯入了我的视线。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上海银幕》报上的一则简短的故事简介,立刻被这部由刮痧引起的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所吸引,盼望着它能早日上映,昨天全市首映,我当然去一睹为快啦。这部影片由郑晓龙导演,这家伙可能有美国情结吧,他当年执导的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好评如潮,轰动一时,也使大家认识了王姬,剧中的主题歌《千万次地问》也被四处传唱,经久不衰。这次他又把剧组拉到了美国,在美国全程拍摄《刮痧》,无疑是一次新的冒险,新的挑战。俗话说'不打没有把握的仗',郑导的心里有谱,他能成功。他也确实成功了。影片的制作班底强大,卡司一流,在'纽约的秋天'做着'姜饼人'的旅美摄影师顾长卫的爱妻蒋雯丽与香港演技派大明星影帝梁家辉'情人''牵手',在剧中扮演一对在美国奋斗的中国夫妻--许大同和简宁,大同的父亲则由资深老演员朱旭担纲,70岁的老人表演自然感人,为影片增色不少。影片的剧本创作则由中美双方共同完成,请美方人员撰写部分剧本的目的在于让这个发生在美国的故事显得更真实更可信,不至于会出现有悖于常理之处让人贻笑大方。的确,剧本非常扎实,足见主创人员的功底,激烈的听证会辩论既合理严谨又不失幽默,融入了许多好莱坞类型电影的元素,难能可贵。影片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一部好的影片贵在出新出奇,通过'刮痧'这一中国民间土方拍出反映中美文化及道德观念冲突的影片着实让人佩服编导的功力和创新意识。本片的英文名字很简单:THETREATMENT,有人会问,那为什么不直接用刮痧的音译guasha呢(在片中guasha也被用做动词)?我想编导的意图应该是比较明显的--在美国人看来,生了病似乎只有通过打针(注射)吃药才能解决问题,而中医则不同,可以通过针灸等使病情有所好转或得到根本治愈。本片涉及的刮痧虽说是一种民间土方,但它有增加血液循环等疗效,头疼脑热等小毛小病也能通过它得到治疗。可这种'治疗'在美国人看来实在是闻所未闻荒唐透顶,在人的背部留下了深深的红印,简直是一种MALTREATMENT,一种ABUSE(虐待),于是,冲突产生了,一场耐人寻味的好戏也就开场了。  影片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电脑游戏软件设计领域有所成就的'中国移民'许大同把远在北京的老父亲接来美国住,并正设法给父亲办绿卡。一天,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因为发烧留在家中休息,许父不识药瓶上的英文,只能给孩子用中国土方刮痧治病。说来凑巧,许父偶遇老友老霍,晚上跟着老霍去赌船上开开眼,不料在回家途中老霍发病猝死,许父只能留在警察局等儿子来领,心急如焚的大同把生病的丹尼斯一个人留在家,直奔警察局接老父,等回到家开门之时,丹尼斯奔跑着应门,不慎在黑暗中摔倒,额头撞在桌角流血不止,遂被送往医院救治,在救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发现孩子背部有刮痕,认为是受家庭暴力虐待所致,不让许大同夫妇接孩子出院,孩子暂且交给儿童福利院照顾。而后,福利院拿出孩子受虐待的'铁证',把许家告上了法庭。为了保护父亲,许大同向法院声称是他给儿子刮痧的,自己一人承担责任,并与妻子一起向父亲隐瞒了真相,一是不想让父亲担心,二是认为父亲怎么也不会理解这种事情--在美国,爱居然会被理解成害,治疗居然会被视为虐待......\n  纵观全片,几乎找不出多余的笔墨,情节紧凑,节奏明快,乍看象一部西片。影片开场戏,许大同设计的电脑游戏软件获得大奖,在颁奖会现场大门口,围着许多抗议者,高呼口号'救救孩子',指责现在的电脑游戏过于血腥,宣扬暴力,其实这是编导埋下的第一个伏笔,虽然只是一笔带过。在颁奖后的庆功会上,大同的儿子丹尼斯与大同上司约翰·昆兰的儿子在打游戏时发生了摩擦,大同要丹尼斯向对方道歉,丹尼斯不肯,于是大同当着昆兰的面打了丹尼斯一巴掌.....其实这又是一个伏笔。类似的伏笔还有很多,这些伏笔后来在听证会上都成了对许大同不利的证据,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影片不乏打动人心催人泪下的场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CARCHASE(追车)这一段,说起追车,大家往往会想到激烈火爆的场面,眼花缭乱的特技飞车,紧张刺激的音乐,但本片的追车却是'展现父爱':许父得知了真相后,认为自己到美国来不但没有给儿子帮上忙,反而尽给人添乱,认为自己与美国社会格格不入,为了不影响大同,为了让大同早日把孩子夺回,他毅然决定回国,在机场,大同再次竭力挽留,还是没能留住老人,这时离飞机起飞还有两小时,大同心中顿生一念,瞒着父亲赶到儿童福利院把儿子悄悄接出,带到机场,想与老人一起回国,因为在他看来,家已经破碎,他没能真正成功融入美国社会,他已经万念俱灰。可老人斥责他没出息,并指出他这么做完全象一个逃犯,鼓励他尽全力打赢官司,夺回孩子,于是大同只得含泪告别老父亲,准备把孩子送回福利院,可福利院发现孩子失踪后已经迅速报警,警方已在各大电视台播出了对绑架嫌疑人许大同的通缉,在出机场时,许大同的车被警车盯上,儿子发现有警车盯梢,觉得象电影里看到的追车场面,想玩着过瘾,为了不让孩子失望,出于对孩子的爱,也出于对美国警察的嘲弄,大同别出心裁地和警察玩起了追车,一辆,两辆.....七辆.....尾随的警车越来越多,场面空前壮观,大同出人意料地故意放慢车速,使得众警摸不着头脑,此时响起了轻松的音乐,追车变成了'护送',到达目的地时,车中的丹尼斯已经安静地睡着了.....这场戏不落俗套,构思独特,可谓影片中的一个亮点。另外,大同和简宁借酒浇愁,大骂自己是MOTHERFUCKER这场演员即兴发挥的戏,以及影片结尾大同思子心切,为了兑现对儿子的承诺,化装成圣诞老人冒死爬上9楼给儿子送圣诞礼物这场高潮戏,都给观众前所未有的心灵震撼,以至于影片放映结束,有些观众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n  最后想提一下的是,影片中几位美国演员的表演也是毫不造作,个个精彩,与中国演员配合相当默契,实属不易。  好了,关于这部电影,想说的太多,只是时间有限,再说罗罗嗦嗦的这么一个长帖子大家也不一定爱看,只能就此打住。[课本说明]由于中美文明在这三个层次上的差异所引发出来的矛盾,交错纠缠,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结,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高潮·使得受众的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趋于时紧时弛之中,因而收到了很好的戏剧效果。教科书选人的第六章和第十一章,写许大同与美国圣路易斯市儿童福利局对簿公庭进行的一场辩驳,是故事发展部分中的一个值得注意的小高潮。第六章,是个过渡章节,起着营造环境,渲染氛围.使受众的注意力汇聚到中心事件上的作用。风涛11Itii,地方报纸的报道是一个信号,说明了许家发生的这件事,已经引起市民们关沣。第卜一章,作为相对完整的情节来看,可以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第l~6段),法庭听证会开始之前。对这个情节片断中的主要人物分别作了简单勾勒,并巧妙而又含蓄地写到了“圣路易斯过去的日子”。对于法官的描写多少带点戏谑性,法官既有威严的一面,也有不以为意的一面,他看穿了来到这里诉讼的被告们和原告们。原告方与被告方都各具戒心,注视着对立面。作品着重地刻画了原告方律师本顿的内心活动,交代了他处心积虑设置陷阱的动机。第二部分(第7—16段),许大同出庭辩护。作者先是让我们通过许妻简宁的视角来看,接着引出了许大同的饱含感情的讲话,在许大同讲完以后,用简宁和贾妮斯的表情显示其效果。这个讲话是发自内心的,也是经过精心剪裁的。讲话的要点大致为:1.对于儿子丹尼斯婴儿时期含辛茹苦的照料。选了一些很能打动人的细节进行陈述,如坐在计算机面前打盹也梦见儿子。2.心系丹尼斯——对儿子的希望和忧虑。3.美国的环境为丹尼斯提供了广阔的前途。中心论题是“我”\n爱丹尼斯。既然是爱儿子,自然就不会虐待儿子,也就可以间接证明丹尼斯背上的瘢痕,不是虐待的见证,而是一种中国传统的医疗手段——’刮痧。这是许大同无法从学理上向美国人说清楚刮痧是怎么一回事,不得已而采取的对策,也是经过美国律师精心策划而走的一步棋。《刮痧》导演郑晓龙说过,“我们中医基本是经验医学……跟西方的医学是不一样的,西方的哲学是实证论,西方的医学建立在哲学的思想上,解剖学,那是一点点儿把人给你分析出来。你拿西医解释中医的七经八脉,中医的气,用解剖学的方法是解剖不出来的,你是怎么也解释不出来的。你要让这件事到法庭上作证,法庭说你把能看懂的英文说明给我看。用西方哲学或医学的观念来解释中医,别说现在了,再过多少年我觉得还是解释不出来”。第三部分(第1744段),公寓看门人奥伯曼出庭作证,揭发许大同让孩子单独留在家里的事实。这是法庭辩论的第二个回合。用奥伯曼作证的目的,正像原告方律师本顿所说的那样,“让我们看到另一个许大同,一个真实的许大同”,即不爱孩子、虐待孩子的许大同。证人奥伯曼是要证明许大同把孩子单独放在家里,是不爱孩子的表现。可是,他是个智商不高,反应迟钝,理解力较差的人,不了解要自己作证的目的,也不了解自己的证词将关系到许家的命运,而把自己的行为看做是出风头,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可以像电影里面的人物一样去法庭作证”,一味装扮,卖弄。最后因为说出了由自己推想而得出的结论,被贾妮斯抓住了破绽:‘‘我想知道奥伯曼先生是怎么知道许先生的父亲在警察局呢?’’结果被判定为证据不足而被命令退下。在这一部分中,除了描写在场的中心人物奥伯曼以外,还着力表现了原告方的律师本顿的神情和内心活动,表现出他倔强、好胜的性格,进一步揭露了他以打赢官司来讨好情人的动机。第四部分(第45—102段),犹太总医院急诊室护士霍莉出庭作证,列举许大同在妻子生产时不在医院守护的事实,从另一角度揭露许大同并不爱孩子的“真实’,面目。这是法庭辩论的第三回合。用霍莉作证的目的,也还是要证明许大同并不如他自己所讲的那样深深爱着丹尼斯。\n在霍莉出场以后,穿插了一段被告方三个人的反应,显示了许大同和简宁不同的性格,简宁从直觉出发,说出‘‘我说不清。可我预感一定不是什么好事”,说明她对事态的严重性估计得比较充分。接下去,是本顿的提问与霍莉的回答,双方的对答,逐渐把问题引向要陈述的事实——五年前,丹尼斯临产时,做父亲的许大同不在医院陪同,在病情危急,询问许大同意见时,许大同说,一定要保住妻子。霍莉抓住这句话,并据此分析:“他说一定要保住妻子,而不是保住孩子!”这话激起了许大同的抗议。霍莉再进行反击说:“可这个孩子还没有在世上活过!他的生命还没有开始!你有什么权力决定他的生死?”但是,她忘记了自己充当的角色,证人只是提供事实,不能远离话题。再说她的话语中,“你们这些亚洲人的想法真野蛮”,透露了种族歧视的倾向,引起了法庭的混乱。贾妮斯一个满带讥讽的诘问,使得霍莉张口结舌。她也只好灰溜溜地退下。原告律师本顿在被法官责问以后,于强辩之中把矛头指向许大同:“我认为,这段证词不仅清楚地说明大同·许是个不称职的父亲,还说明从丹尼斯·许这个孩子的生命进入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遭到他父亲的憎恶和嫌弃……”这已弄得许大同按捺不住了。但不止于此,他还再用更为激烈的话去刺激许大同,说:“大同·许的冷酷和自私不正是可以通过这些点点滴滴的事实充分反映出来吗?”激怒对方,使对方失态,不能正常地应答,这是西方律师在法庭辩论中常用的手段,许大同跌人陷阱了。第五部分(第103—115段),在法官将决定休庭之际,本顿提出找到了新的重要证人,并要求允许新证人出庭作证。这是一个过渡性的场面,不难看出所有的一切都是由本顿一手策划的。被告的一方处于不知所措的境地,他们虽知道其中必有阴谋,但是,不知道降临到头上的将是什么。作品中较细致地刻画了简宁与本顿的心理活动。前者是忐忑不安,而后者是满心欣喜,觉得“我的好戏终于要开场了”。他兴奋地搓着手心,“刚才一切只是序曲,只是大幕拉开前的铺垫”。\n这部分起着造势的作用,为后面情节的奇峰突起营造气氛。第六部分(第116—183段),许大同的好友和上司昆兰出庭作证。本顿从许大同设计的电子游戏和他当众打儿子的事实之中引出许大同是一个沉溺于暴力文化的人的结论。这一场很可以看出本顿的论辩技巧。他先从昆兰开设的BTAC新媒介公司的业务说起,再挑了几个有暴力倾向的电子游戏软盘,读出上面的名字,从中突出“守护神猴子王”一辑,淋漓尽致地描述了它所表现出的残暴场面,“它可以用拳头直接打穿敌人的胸膛。还要加上写实的鲜红的血液,和四处横飞的心脾内脏”,“这只力大无比的猴子王只是一脚,就踢裂了敌人的头颅,脑浆四溅”。再追下去,询问了软件的设计者,逼得昆兰不得不承认软件的设计者是许大同。站稳了这个平台以后,再很巧妙地一转,牵出丹尼斯与昆兰儿子保罗当众推搡,并把这件事归之为暴力游戏的影响,进而再带出许大同当众打儿子的事。接F去,他又把论题拨转开去,离开特定的文化背景,大谈其《西游记》,从孙悟空的种种“劣迹”,揭露了他的流氓倾向和残暴、粗鲁、没有教养的本质。本顿的所谓分析,深文周纳,但在逻辑推理上似乎无懈可击,弄得许大同暴跳如雷,然而又无法实施有效的反驳,只能对本顿进行扭打。情节的发展,对许大同愈加不利。法庭上的种种表现,更证明了他的确是有暴力倾向。后来法官的判决自然是顺理成章了。这一部分,可以看做是法庭听证会的高潮,形势的发展几乎可以判定,天平将向本顿一边倾斜。第七部分(第184--190段),法官判决丹尼斯将由儿童福利院监护,一直到此案有了最终判决。作品在法官简单申述了作出判决的理由和判决以后,对各类人物的反应作了简要的描写。第八部分(第191--211段),尾声。败诉以后,为了能让丹尼斯从儿童福利院监护下解脱出来,许大同不得不选择夫妻分居的办法。\n这一部分,先写了走出法庭以后三个人的心情,再写了贾妮斯对于案情的分析,最后由贾妮斯提出可能让丹尼斯及早脱离儿童福利院的办法。母爱是超乎一切之上的,简宁选择了儿子,决定与丈夫分居。第十一章是全书的重点章节,电影之中的重头戏。这一章情节的设置有起有伏,有张有弛,不是逐渐向上,直奔顶峰的。从开始许大同致辩护词到医院护士出庭作证,许大同一方是占上风的,昆兰出现后,本顿步步得势,终于获得胜利。就人物形象的塑造而言,本顿的奸诈、狡猾、思维周密,富有推理能力,许大同的毛躁、冲动、固执,简宁的理智、富于直觉能力,玛格丽特的正直、善良,把握得大体合乎分寸。对于法官的描写,多少有点漫画化了。许大同与本顿的交锋,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美国乃至西方思维方式、伦理观、价值观的撞击、冲突。先从思维方式方面来看,就原告儿童福利局方面看,律师的辩论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为了证明许大同是一个不爱孩子的人,本顿请了公寓管理员、医院护士和许大同的老板作证。他们的陈述都与事实相符,单就推理过程来看,“深夜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为了开会不在医院守候临产的妻子”,“以打骂的方式教训孩子”,的确可以得出许大同不爱孩子的结论。为了证明许大同有暴力倾向,本顿以他开发有暴力倾向的电脑游戏的事实为论据,在论证这种游戏是“暴力”而非“英雄主义”时,又从《西游记》中找依据,列数孙悟空的斑斑“劣迹”\n。尽管我们都和儿童福利局的官员玛格丽特一样,知道这是一种有意的曲解,但是,我们恰恰难以反驳律师的论证,因为他所列举的论据,是《西游记》描述的事实。就被告许大同方面看,许大同虽然是一个电脑程序工程师,但是面对审判却缺少清晰的思路。作为中国文化的直接传承者,他的思维方式本质上还是体现了东方式的重感情的特点。他不能按照西方行为规范的要求证明自己是怎样爱孩子的,而是声情并茂地倾吐对孩子的照顾、关心、期望,因为在他看来父亲爱孩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需要证明。他被对方律师关于孙悟空的言论所激怒,大喊大叫,却没有能像对方一样从《西游记》本身的情节出发去论证孙悟空的英雄本色。再从伦理观、价值观的角度来看,在西方,特别是美国,文化的核心是个人主义。在大多数美国人看来,每个个体是独一无二的,特殊的,与其他个体是截然不同的,每个人的生命的权利都应该受到尊重。而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集体主义,家族的权力高于个人,个人的价值只有在集体的行为之中才能得到实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对于子女有着绝对的支配权,根本谈不上什么“虐待儿童’’的问题。许大同的政治身份,虽然被美国社会所认同,但是,他的文化身份并没有为美国社会所认同,他还是个边缘人,并未融人美国社会。从浅层次进入,在深层次处展开,使矛盾冲突戏剧化,是《刮痧》所选部分的表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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