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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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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节合伙企业法\n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需依法设立企业有独立或相对独立法律人格持续经营组织\n二、企业的分类公司法人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n三、企业法的概念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破产法》等\n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法律。\n特征:(一)出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全部财产为投资人所有(三)以投资人的全部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四)是非法人企业\n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⒈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外商独资企业也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不得作为投资人。⒉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⒊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⒋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⒌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例\n(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1.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工商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的15日内,符合的发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n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经营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与责任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可以转让继承。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例\n(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⑴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2)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3)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禁止)(4)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我交易禁止)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有关经济业务交往中,没有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行为的人。例\n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解散清算注销登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⒈通知和公告债权人。⒉财产清偿顺序。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三)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四)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例\n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甲为下岗工人,决定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在筹备企业设立事宜中作出一下规划,其中那些违反法律规定?A如自己财力不足让邻居乙也加入成为企业主B企业的名称为自立公司C向企业出资10万元,企业负债后不再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清偿D如企业成立后经营不善,则尽快解散企业并不再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n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个人独资企业A系甲于2004年4月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2005年8月甲因婚姻变故到异地成家,遂将该企业转让给好友乙。事后得知此事的丙,因个人独资企业A在甲经营期间尚欠其货款10万元,当时约定于2005年10月归还该笔贷款,于是丙向甲追要货款,甲推脱该企业已转让给乙,可直接向乙最要。丙向乙追要,乙说这是你与甲之间的事,与我无关。此案应当如何处理?\n经营管理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n甲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登记时明确以其个人财产5万元作为投资人甲的出资。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一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2月,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5月,该企业急需设备,乙自行做主将自己的一套二手设备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该企业。使用不到2个月,该设备报废,致使A企业不能履行对王某的合同,并承担了违约金5000元。2005年9月,A企业亏损,甲决定解散该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务债权情况如下:(1)A企业欠交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乙社保费5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4)甲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其父母有存款10万。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2.2005年5月,如何处理?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甲是否因清算完成而免责?丁是否可以要求甲的父母偿还债务?\n1.善意取得?表见代理?2.诉讼时效?计算?中断?3.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