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00 KB
- 2022-11-20 发布
-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物权法:1、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本题中,甲在赠与合同中约定学校不得处分(转让)该纪念册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仅具有债的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因此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参考答案】D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64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甲公司已经将房屋售出,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因此转移给\n3、甲向乙借款5000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B.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 D.丁有权主张以电脑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 答案:ABC解析:《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甲乙是该台笔记本电脑的权利人,所以AB正确。《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题中,丙虽然没有该台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但是丙是占有人,其占有的标的物被侵占后,丙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因此C项正确。另外,丁趁丙不注意拿走该笔记本属于违法取得,D是错误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ABC4、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中州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是B5、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为该名画尚未交付给乙,也未交付给丙,所以乙和丙不享有所有权。至于该画最后被甲的儿子取出给了乙,乙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因为乙受让的时候不是善意的,而且甲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其行为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答案:A解析: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是指基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n意思表示)的取得,例如对遗失物、漂流物等的拾得;继受取得是指由他人的转移(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包括继承和转让。本题中,A选项中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是继受取得,当选,B、C、D都是原始取得。7、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请回答94-96题。(08年卷三第94题)在办理继承登记前,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出卖该房屋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D.甲可以出租该房屋 答案:ACD 解析:《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法律;教育n网h整理|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由此,A的说法正确;《物权法》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由此,C的说法正确。至于D,因为房屋所有权已经属于甲,甲当然可以将房屋出租行使收益权,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本题答案存在争议,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ACD,但是本人认为应该是ABCD.因为,甲虽然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还没有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之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08年卷三第95题)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A的说法错误。乙是基于甲的意思表示而占有该房屋的,其占有是合法占有,B的说法正确;债是具有相容性的,因此,一个标的物上可以同时存在几个债权债务关系,甲享有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且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的情况下,甲有权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虽然,甲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是,每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C的说法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和丙签订合同出卖自己的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因此取得房屋的所有权,D的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BD. (08年卷三第96题)关于戊的权利状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戊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B.戊不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C.戊原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戊继受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AD解析:虽然丁胁迫丙将房屋转移给他,但是因为办理了过户登记,丁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将房屋转让给戊,戊是善意第三人,戊是基于合同,继受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A和D的说法是正确的。\n8、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选项AB不对。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合同法:1、甲公司委托业务员张某到某地采购一批等离子电视机,张某到该地后意外发现当地乙公司的液晶电视机很畅销,就用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200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货到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B.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向乙公司付款C.张某无权代理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合同D.若甲公司因该液晶电视机买卖合同受到损失,有权向张某追偿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规定,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为表见代理行为,该合同是有效的,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的责任。2、甲公司2007年l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08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08年2月6日到期)。甲公司有关负债:应付丙的账款50万元(2008年3月5日到期);应付丁的账款180万元(2008年1月10日到期)。2008年以来,甲公司的资产处理及债权债务清偿情况如下:(1)1月20日,丁请求甲公司偿还欠款未果。但在1月28日丁发现甲公司曾于1月15日将机器设备赠送给了戊。(2)2月3日,甲公司将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己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让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法律措施。(4)3月15日,甲公司向丙提出就50万元债权债务予以抵销。(5)4月10日,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对丙的20万元债权以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庚。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n(1)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并说明理由。(2)丁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并说明理由。(3)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并说明理由。(4)甲是否有权向丙主张就50万元的债权债务予以抵销?并说明理由。(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何时生效?何时对丙产生效力?并分别说明理由。参考答案:(1)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机器设备赠送给戊的行为。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将商业用房转让给己公司的行为。根据规定,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中,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本题中,已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丁公司无权撤销。(3)丁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4)甲可以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5)甲庚之间的债权转让4月10日生效,丙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丙产生效力。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3、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4、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 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 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 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答案】D5、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名贵西服一套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期间当事人间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西服提存后,甲负有通知义务 B.保管西服产生的保管费由乙承担 C.如果西服因为地震灭失,损失由乙承担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没有领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费后取回西服。\n【答案】BC6、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A.监护协议B.政府采购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D.股权转让协议 【答案】BCD6、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丙公司按照责任大小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第三人履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7、甲曾经搭救过乙的性命,乙遂将一枚祖传宝珠装在一个精美木匣子中,前往甲家相赠,以示感谢。甲同意留下木匣,但请乙将宝珠带回。甲后来有些后悔,又向乙表示愿意接受宝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已经取得宝珠的所有权,有权请求乙反还宝珠 B.甲尚未取得宝珠的所有权,但有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C.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但乙有权撤销该合同并拒绝交付 D.甲无权请求乙转移宝珠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而甲拒绝接受“宝珠”,则没有达成“赠与宝珠”的合同;而且也没有交付赠与物,所以宝珠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甲也无权要求乙转移所有权。8、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n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选项AB不对。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无权代理的有()。 A.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B.乙冒用同学名义领取了同学的薪水并据为己有 C.丙以其朋友名义给朋友暗恋的女孩写情书 D.某推销员谎称丁的邻居订购了一套健身设备,要求丁代收,丁信以为真,代邻居收下了该套设备并付款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所谓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具体情形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选项A属于代表行为,不是代理行为;选项C中写情书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涉及代理。9、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n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7)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乙公司的行为并不构成不安抗辩权,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本题中乙公司仅仅是听信了甲公司竞争对手的片面之词。 (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其履行义务的地点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3)货物灭失的损失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后,其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当货物损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发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的泥石流灾害属于不可抗力。 乙公司可以请求返还运费。根据合同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要求返还。 (5)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 (6)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根据合同法,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时,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7)丙银行不可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200万的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应该优先执行物的担保,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知识产权法:1、易通公司于2007年3月5日开始研发“一键通”教学管理软件,2007年8月8日完成,2007年11月7日办理计算机软件登记,2008年1月3日开始销售。易通公司取得“一键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间是( )。A.2007年3月5日B.2007年8月8日C.2007年11月7日D.2008年1月3日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时间。根据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2、甲于2008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个关于吸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甲申请专利之前发生的下列事实中,不会影响甲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有( )。A.2008年3月15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这种吸尘器B.2008年4月10日,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公布了该发明\nC.2008年5月l2日,甲在国家商务部组织召开的一个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介绍该发明的演讲D.2008年6月l8日,甲在某国际性学术刊物上首次刊登了介绍该发明的学术论文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新颖性的丧失。根据规定,《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3、商标获得注册后,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的有( )。A.商标图形B.商标文字C.注册人名义D.注册人地址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本题中,选项A和B应该重新提出申请。4、甲公司最新研制的自动煮蛋器已经上市,该公司对相关技术资料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乙公司从市场购得一台甲公司生产的自动煮蛋器,通过拆解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原理,并组织生产相同的产品。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参考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正当竞争中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根据规定,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甲公司2009年5月14日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6、甲商场在“五一”期间开展“优惠万万家”促销活动。有关部门发现甲商场销售的拉杆箱存在侵犯乙公司专利权的情形,但甲商场能够证明该产品的合法来源,且不知该产品是侵犯专利权的产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商场可以继续销售该产品 B.甲商场应停止销售该产品,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C.甲商场不必停止销售该产品,但应承担赔偿责任 D.甲商场应停止销售该产品并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7、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n A.医疗器械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设计 C.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D.智力活动的规则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对以上(2)-(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例如产品外包装),本题中,选项C是培育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8、2005年5月,甲公司开发出一种新的儿童玩具,并将其命名为“开心球”,使用注册商标“欢庆”。但甲公司在包装广告宣传中,均突出宣传“开心球”,故消费者熟知“开心球”,却不熟悉“欢庆”商标。2007年3月,当地的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开心球”商标的注册申请,用于儿童玩具,并于2009年12月被核准注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竞争 B.甲公司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C.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D.甲公司就“开心球”用于儿童玩具的商标申请享有优先权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选项A错误;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否则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选项B正确;由于“开心球”并没有注册为商标,因此甲公司不享有商标专用权,选项C的说法正确;本题情形不适用享有优先权的规定,因此选项D错误9、9、2003年5月10日,甲乙首次公开发表二人合作创作的摄影作品《晨曦》。甲于2007年11月24日去世,乙于2008年12月5日趋势。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作品复制权保护期的截止日期是()。 A.2053年5月10日 B.2053年12月31日\n C.2058年12月5日 D.2058年12月31日 【答案】B 【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本题中,摄影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日期”是2003年5月10日,则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就是2053年12月31日,选项B正确。10、甲公司在2003年10月18日申请注册“婴宝”商标。2004年5月1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规定,该公司第一次申请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 A.2013年10月18日 B.2014年4月18日 C.2014年5月10日 D.2014年11月10日 【答案】D 【中华会计网校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有效期为10年,本题中2014年5月10日期满,则期满后6个月为2014年11月10日,因此选项D正确。11、甲公司为国内生产数控机床的公司,拥有与数控机床有关的多项发明专利技术。2005年4月,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分别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着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甲公司获得了乙公司的A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核准使用的商品为数控机床。根据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甲公司获得乙公司的B软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使用权,但合同没有约定甲公司是否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软件。 2005年7月,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代销合同,约定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试销贴有A注册商标的数控机床10台,销售价格为每台15万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2万元。 2006年3月,丙公司以每台15万元的价格向丁公司销售了3台数控机床。丁公司收到3台数控机床后,自己使用一台,将其余两台出租给其他公司。 2006年8月,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其余7台数控机床的A注册商标清除,更换为自己的C注册商标,并以每台15万元的价格卖出了5台。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出租数控机床的行为是否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并说明理由。 (2)丁公司出租数控机床的行为是否侵犯乙公司的着作权?并说明理由。 (3)根据甲乙之间的着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乙公司是否可以在中国使用B软件?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是否可以许可第三人在中国使用B软件?并说明理由。 (5)丙公司更换A注册商标的行为是否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n (1)丁公司出租数控机床的行为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专利法,当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题中丁公司从合法的销售渠道购得专利产品之后,可以充分对甲公司的专利产品行使所有权。 (2)丁公司出租数控机床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着作权。根据法律规定,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方法摄制电影作品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着作权人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影作品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3)乙公司无权在中国使用B软件。根据着作权法,取得某项专有使用权的使用者,有权排除着作权在内一切他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如果许可第三人使用同一权利,必须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本题中,甲公司取得了B软件在大陆地区的专有使用权。 (4)甲公司不能许可第三人在中国使用B软件。根据规定,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着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着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在本题中,由于合同没有约定甲公司是否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软件,因此,甲公司不能许可第三人在中国使用B软件。 (5)丙公司更换A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商标权。根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诉讼时效:1、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有()。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日内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后未拆封 C.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答案】ABD5、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 A.甲复制乙注册的驰名商标,在不相同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乙的利益受到损害 B.丙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乙的注册商标权的商品,且丙证明了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了商品的提供者 C.未经商标注册人乙同意,丁更换了乙商品上的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用于个人消费 D.戊擅自制造乙的注册商标标识,并将其卖给第三人庚 【答案】ABD【解析】(1)选项B: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属于侵权行为;(2)选项C: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构成侵权行为,但不包括用于“个人消费”。11、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得作为注册商标的有()。 A.三维标志 B.气味标志 C.植物名称 D.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的标志 [答案]BD公司法:1、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n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的解散与清算。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必进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因此答案是A.2、甲是乙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下列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甲应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没有独立的财产,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甲应有自己的营业执业,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营业活动,但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分公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3、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n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本题中,由于债权人丁公司认可了清偿协议,因此不能再要求甲、乙公司连带清偿其债务,选项A错误;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小债权人和丙银行由于没有认可该协议,因此可以要求分立后的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选项B、C正确。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和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该公司章程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股东会表决时,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B.股东会表决选举公司董事和总经理时,须经甲、乙、丙一致同意,决议方为通过 C.公司分配利润时,丙有优先分配权;公司当年利润不足10万元的,仅分配给丙,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分配 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正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是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错误;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公司财产解散后依法清算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5、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A.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C.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债权人不能证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与其股东自己的财产相混同的,_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6、\n2007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曰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4)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并说明理由。【案例1答案】(1)丁未做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教材P138(2)乙丙均主张优先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教材P138(3)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教材P133(4)丁直接提起诉讼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 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答案]C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o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n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答案]AB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A.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答案]ABCD10、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未达到20%的限额,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已超过了30%的最低限额。 甲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而计算机软件属于着作权。 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不得劳务、信用、商誉、特许使用权出资。\n 甲和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而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其余部分股款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甲、乙的股款都在两年内缴足,而丙则拖到了第三年。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作出规定。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1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该比例是()。A.10%B.20%C.30%D.40%参考答案:C13、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股东协议签订之日B.股东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之日C.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之日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因此选项D正确14、甲持有乙公司34%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2007年1月,乙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其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宜。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甲)所持表决权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49%,除一名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的小股东反对外,其余股东都同意乙公司为甲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nA.决议无效,因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足股份总额的半数B.决议无效,因为决议所获同意票代表的表决权数不足公司股份总额的半数C.决议无效,因为甲未回避表决D.决议无效,因为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甲参与了表决,则该决议无效。15、甲和乙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甲拟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丙,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丙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后,丙即取得股东资格B.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征得乙同意,但应通知乙C.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D.甲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乙征求同意,乙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因此选项AB表示无需乙同意,错误。选项C正确,该事项不用经过股东会决议。16、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C.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nD.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职务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分立方案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因此选项B和C不选;监事有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因此选项D正确。17、甲有限责任公司批语变更为乙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并获全体股东一致同意B.甲公司在变更为乙公司时,不得增加注册资本C.甲公司在变更为乙公司时,折合的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D.乙公司必须承担甲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选项C的说法正确;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破产法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银行破产分配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破产财产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利息 B.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C.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 D.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后,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息\n 【参考答案】C2、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请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若在借款到期前,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通过破产分配获得部分清偿,对乙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 (3)若乙先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部分清偿,在借款到期后,乙应以债权全额还是应以债权未获清偿部分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4)若甲公司主动全额清偿了乙的债权,且乙此前乙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了部分清偿,则对乙已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该部分清偿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债权人丁的主张不成立。一般保证人破产,应当取消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因为保证人破产案件被法院受理后,如果继续维持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则债权人必须待债务到期后先向债务人求偿,然后才能向一般保证人求偿;但此时保证人的破产财产可能已经分配完毕,相当于免除了其保证责任。所以此时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向一般保证人申报债权。 (2)在一般保证人破产分配过程中,债权人先从保证人处获得的清偿,应当先行提存。 (3)乙应以债权全额向甲公司主张权利。因为一般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保证责任,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此时一般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但是在承担责任时,还是补充保证责任,仅对债务人实际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所以债权人向债务人求偿时,是以全部债权额求偿,再以“未从债务人处获得清偿的部分”计算应从保证人处获得的清偿。 (4)乙从丙公司破产案中获得的清偿额已经提存,待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从债务人处获偿后,再按照保证人实际应承担补充责任的范围向债权人支付,余款由法院收回,分配给保证人的其他债权人。\n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中“可以”设置债权人委员会,因此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超过9人,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的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决议不享有表决权,因此选项B和C不正确。5、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负责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计划的监督。根据规定,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6、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1)\n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项申报了债权。(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l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l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l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8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2)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l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案例4参考答案】(1)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之前的没有担保的乙的货款设定了担保,因此这是可以撤销的。试题点评:本问所涉及考点与考试中心模拟试题(四)综合题3的第8问完全相同。(2)A银行不能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如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本题中甲仅仅为丙提供了抵押担保,因此对于抵押物不能够清偿的部分,A银行只能够要求丙清偿,不能够向甲申报债权。(3)丁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额为5万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本题中管理人解除甲丁之间的合同给丁造成的损失是5万元,因此丁只能够以5万元去申报债权。试题点评:本问所涉及考点与考试中心模拟试题(四)综合题3的第5问完全相同。(4)戊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本题中戊公司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李某对甲的债权的,因此戊公司不能够主张债务抵销。(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有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的20万元可以得到清偿。7、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家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家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n】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8、下列关于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清偿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共益债务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的,在按照比例清偿后,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答案】AC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只限家庭内部直系男性亲属知悉的某祖传中医验方 B.公司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某产品结构,但相关公众很容易通过观察该公司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而直接获得 C.某著名连锁经营快餐店的店堂装饰、营业且具样式、营业人员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 D.某著名二人转演员的艺名【答案】ACD 【中华会计网校解析】本题考核《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对象。选项A属于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商业性和保密性的特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选项B不具备秘密性,不是商业秘密,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选项C属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姓名”,受其保护9、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撤回破产申请,该期限是()。 A.法院受理案件之前 B.法院作出破产宣告之前 C.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 D.破产程序终结之前\n [答案]A10、某企业在一债务纠纷案件中,因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而成为被告之一,其后该企业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对该企业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继续审理 B.中止审理 C.终止审理 D.驳回起诉 [答案]A11、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违约利息200万元: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C申请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年后到期:D申报债权1200万元,该债权附有在甲公司一栋楼房上设定的抵押权。在6月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认为:A的债权应当只计本金800万元,不计违约罚息200万元;B的债权不应当申报,而应当由连带保证人承担;C的债权未到期,不能确认;D的债权有抵押担保,无需申报确认。 6月10日,甲公司的控股股东E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甲公司进行破产重整。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该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甲公司重整。随后,D要求拍卖抵押楼房以清偿自己的债权,被甲公司拒绝。重整期间,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甲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6月30日,甲公司为维持营业正常进行,以其所有的另一栋楼房设定抵押性银行借贷1000万元。 10月10日,甲公司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债权人的债权偿还60%,并且分两年支付;(2)公司股东将其拥有的50%的股份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给一般债权人作为补偿;(3)抵押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在两年后可以得到本金的全额支付;(4)自破产申请受理开始,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债权人会议对上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除担保债权人组外,各类债权人组合出资人族都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甲公司在与担保债权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2009年5月,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30%的支付比例清偿第一笔债务之后,发现公司现金严重不足,重整计划无法继续执行。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甲公司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经支付的30%的清偿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n (1)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和其他债权人对A、B、C和D申报债权的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能否拒绝D为清偿自己的债权而拍卖抵押楼房的要求?并说明理由。(4)在重整期间,甲公司为向银行借款而以其所有的另外一栋楼房提供担保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人民法院在担保债权人对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 (6)在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后,甲公司能否请求一般债权人返还已清偿的款项?并说明理由。\n个人独资企业法: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2000年试卷三第46题)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B.投资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须有企业章程D.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AB。本题测试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B.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需缴足法定最低注册资本C.个人独资企业对被聘用人员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ACD。本题综合测试个人独资企业的若干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那么,其所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j私营企业;(四)联营企业;(五)股份制企业;(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我国关于企业形态的分类采取双重标准。一种是按所有制进行分类,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另一种按组织形态进行分类,分为公司、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主要采纳了第一种分类,同时兼采第二种分类。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组织形态进行的分类结果,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按照我国关于国有、集体所有与私人所有的划分,其应属于私营企业无疑。另外,企业是以营利为其营业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既然名为“企业”,认为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显非恰当。同时,《个人所得税法》仅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不同。据此,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是企业所得税,A应选。《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4款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C应选。《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据此,D应选。\n《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因此,法律并未要求投资人的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在公司法中之所以规定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须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无须法定最低资本限额。故B不选。3、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答案及解析:ACD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4、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设若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或无效?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 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 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D.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 答案及解析:B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2004年)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n 答案及解析:D个人独资企业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承担责任?A.仍应承担责任B.不再承担责任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D.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2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C。本题测试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的免责要件。《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一般不能免责,除非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不提出偿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