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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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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GGJ-GC2017-367招标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8月25日\n第一章招标公告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投资【2017】15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2、服务内容及范围:待改建道路照明设施现状如下表2-1。表2-1: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现状详表序号路名光源类型单双挑杆数主灯功率(W)辅灯功率(W)1州五路高压钠灯双504002502州五路交口高压钠灯三头44002503州九路高压钠灯双564002504州十一路高压钠灯单564002505州十三路高压钠灯双614002506州十五路高压钠灯双754002507州十七路高压钠灯双784002508州十九路高压钠灯双924002509港口路高压钠灯双8240025010州二十一路高压钠灯双6640025011州二十三路高压钠灯双7240025012州二十七路高压钠灯双6340025013州二十七路北延高压钠灯双4540025014颍一路高压钠灯双8840025015颍三路高压钠灯双17540025016颍五路高压钠灯双17840025017颍五路东延高压钠灯双6240025018颍五路东延交口的高压钠灯三头440019颍七路高压钠灯双234400250\n20交口灯高压钠灯三头3340021华山路LED灯双921206022岱山湖路LED灯双381206023颍十一路LED灯单351206024滨河路高压钠灯双122400250合计1861备注:1、最终验收数量依实际换装数量为准。2、本表中所列功率为光源功率,实际功率应包含光源功率、镇流器损耗及配电系统功耗,计算节能效益应依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为准。3、亮灯时间:夏季19:00~5:00(快车道)、19:00~24:00(慢车道),冬季18:00~5:30(快车道)、18:00~23:00(慢车道)。4、快车道指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慢车道指城市支路。快、慢车道定义请投标人自行勘查确定。5、本表中已有的LED路灯也需要更换成投标人所投的LED路灯,此部分节能效益按照更换前后LED路灯的功率差值计算。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质量要求:合格。2.5、回报期:40个季度。2.6、投资规模:按实际每季度节能电费分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必须为专业节能服务公司,需提供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提供网上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合同能源管理类的经营范围,能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施工、运行管理等服务;3.3、投标人所投LED灯具必须获得CQC质量体系认证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厂家营业执照为准(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能源管理类业绩;3.5、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不良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3.6、投标人不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期内。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n3.7、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灯具产品唯一授权书(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开标542室。(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阳市民服务中心五楼,新三中斜对面)542开标室)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fy.gov.cn7.联系方式\n招标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联系人:程越电话:0558-7150620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阜阳市阜王路666号联系人:谢彬电话:0558-2559116、15105582595电子邮箱:huachunfy@163.com2017年8月25日\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委托人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项目名称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4项目编号FGGJ-GC2017-3675项目内容对颍州经济开发区建成范围内现有高压钠灯进行更替,及新建道路LED灯头适配。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服务地点、回报期服务地点: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回报期:40个季度8付款方式1、本项目节电率以招标人、中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共同检测结果为准。2、在不同路段随机抽样进行检测,将原有路灯和更换后的LED路灯进行对比检测。3、节电率计算方法:在同一照度前提下对LED路灯和传统钠灯分别进行测量若干时间,以同一时间段的电压、用电量为依据进行换算:(钠灯用电量(包含所有改造前灯头)-LED灯用电量)/钠灯用电量=节电率。注:LED灯用电量每年测算一次,根据测算的节电率,作为当年节能费用支付的依据。4、根据检测结果中各类型灯的节电率,按实际换装数量和年亮灯时间计算出节能量和节省电费。注:电费单价按当季度现行电费标准执行,如在季度中有电价浮动,则按照浮动前的电费标准执行。5、节能改造应分享的节能费用支付金额:各种型号路灯改造后节能费用的总和*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分享比例,每个季度支付一次。6、招标人仅按分享比例支付节能费用,设备如LED灯具、灯光调节智能控制系统的运营维护等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工程费用、咨询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1项目地点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n12供货期限接招标人通知60个日历天内供货并更换调试完毕13免费质保期同回报期(灯具更换完成亮灯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4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 40万元;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收款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37947810300004191 账户二:收款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37947810300001473 账户三:收款单位: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0000537947810300002312 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15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huachunfy@163.com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投标人请注意: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n16勘察现场自行勘察17标书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提交。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09时00分(递交时间:年月日08时至09时)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21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现金金额:50万元,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22投标样品1、所投灯具产品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2、更换过程中招标人对现场所更换灯具进行抽样送检,送至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其中任意一家进行检测。如与投标时所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23本项目提供电子版资料提供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档(光盘或U盘),密封后在开标现场提交24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30400元。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25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按照本须知第19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6质量标准合格27投标分享比例上限100%;投标人所报分享比例超过或者等于100%的,则该投标做无效标处理;中标人应分享的节能费用=回报期内各种型号路灯改造节能电费的总和*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分享比例。28补充1、\n投标人应自行考察现场并考虑需承担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现状详表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最终节能改造数量,最终数量以招标人认可的数量为准。2、所投灯具产品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查。3、更换过程中招标人对现场所更换灯具进行抽样送检,送至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上海、中山)其中任意一家进行检测。如与投标时所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4、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所提供的材料真伪进行核实(包含现场核实),如有造假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n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2.有关定义2.1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2.3投标人:系指购买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投标人或服务商。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2.5近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后整数)起算。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2.6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合同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人代表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4.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投标:4.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4.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4.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5.勘察现场5.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知识产权6.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7.纪律与保密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7.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7.2.1.4\n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7.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招标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7.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联合体投标8.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n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9.投标品牌9.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10.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合同标的转让11.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1.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1.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4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设备不得转包。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构成1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4.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4.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1.4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4.1.5第五章:评标办法;\n14.1.6第六章:采购合同;14.1.7投标文件格式;14.1.8代理机构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4.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版邮件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15.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的答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但不指名澄清问题的来源。15.3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查询,无需确认。15.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5.5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6.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6.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n,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6.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人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16.6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16.7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16.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6.9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报价17.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更换及更换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7.2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7.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17.5\n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17.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8.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18.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18.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8.3.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9.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9.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备案后5日内由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退还手续。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n(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虚假声明、承诺的。19.5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2015〕21号)办理。20.投标有效期20.1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0.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2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胶装(热敏纸无效)。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1.3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提供其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权利。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n22.2投标人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2.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2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4.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编制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师及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5.2开标程序2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现场记录;\n(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征询各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8)开标结束。25.2.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6.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6.4如同时出现26.2条和26.3条所述的不一致情况,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评标27.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招标人代表必须符合专家评委会条件。27.2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独立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有效性评审分为资格初审、符合性评审和实质性评审(包括商务、技术评审)。27.\n3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7.3.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27.3.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27.3.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7.3.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7.3.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3.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7.4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27.5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27.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及经阜阳市集中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的会员库资料,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8.无效标处理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否决其投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家数的;28.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8.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人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定标与签订合同30.定标30.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提出独立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n30.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最终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顺延中标候选人报价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须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30.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供应商。30.4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0.4.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0.4.1.1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30.4.1.2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30.4.1.2.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0.4.1.2.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0.4.1.2.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30.4.1.2.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0.4.1.2.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0.4.2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0.4.3向招标人、评审专家、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4.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30.4.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30.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三个日历天。31.中标通知书\n31.1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31.2招标人、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2.中标服务费32.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33.履约保证金33.1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33.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4.签订合同3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4.3书面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35.验收35.1招标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5.2\n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35.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36.异议、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可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7.解释权37.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相关具体参数1、LED路灯技术参数:\n本项目使用的LED路灯技术性能应符合《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标准,具体参数如下:1.1适用环境要求:温度:-30℃~50℃;相对湿度:90%(20℃)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额定工作电压:AC220V/50Hz;同时应满足具体使用地的环境温度、湿度、和腐蚀性等其他特殊要求。1.2外观应选择抗强风、流线型外观设计,LED灯具应能与灯杆配合安装,改造后LED灯具应与灯杆匹配,安装孔径为¢60mm;LED路灯灯具仰角采用可调式或固定式,安装牢固可靠。1.3灯壳采用高品质铝合金材质,保证良好的耐候性,耐高温、耐腐蚀、耐老化;表面经阳极氧化或其它防腐蚀处理,灯具外壳防腐蚀性能达I级,外表美观、均匀、光亮,颜色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1.4LED灯具整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安全性能符合GB7000.1和GB7000.5的要求。1.5LED灯具应配有防坠落钢丝绳。1.6LED芯片推荐使用科锐、飞利浦、日亚、欧司朗等原装进口光源或同等级品牌,保证LED灯具工作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高效性。LED整灯发光效率≥115lm(LED芯片发光效率≥130lm/W),色温3000K±300,色温一致性≤±5%,显色指数大于70(Ra>70)。LED芯片应为模组化设计或LED灯具采用模块化设计,以方便LED芯片的替换维护和升级换代。1.7透镜材料采用精密PC光学透镜罩,透光率高、稳定性好。1.8路灯开关电源使用知名品牌,如飞利浦、茂硕、鸣志、明纬或同等级品牌,必须提供电源生产厂家授权书装入投标文件;电源采用恒流源,具有短路保护、过压保护、不影响其他灯具正常工作,稳定性好,电源模组与LED模组灯线用防水插接接头连接,方便驱动及光源模组替换维护;预留调光接口,采用DC0~10V调光方式,电源及单灯控制模块内置,保持灯具的一体式设计,保证灯具外观的整体性。电源效率≥92%。1.9LED灯具应具备10KV的防浪涌功能。\n1.1LED灯具具有良好的散热系统,允许工作结温≥125℃,PN结至封装底座的热阻≤12℃/W,灯具与器件装配后,在25℃时,满负荷稳定工作,其LED器件的结温的温升≤30℃。1.2LED灯具6000H整灯光衰不超过6%(光输出维持率≥94%)。1.3LED灯具寿命不低于50000小时。1.4灯具应为专业路灯配光以得到良好的道路照明效果,即沿道路走向方向(CO°和C180°平面)为对称蝙蝠翼配光,垂直道路走向方向(C90°和C270°平面)为非对称配光,主要投射到道路路面。提供国家级第三方LED灯具配光测试报告复印件。①最大光强位置:水平角C=10º -30º,垂直角=50º-70º;②半峰光束角:C0/180平面≥120º,C90/270平面≥60º。1.5LED灯具节能改造后,以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要求的平均照度和均匀度作为项目验收标准。1.6灯具启动时间为3秒之内,短路保护时间为0.5秒钟。1.7LED灯具骚扰电压应满足GB17743-2007的要求。1.8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值应满足GB17625.1-2012的要求。1.9LED灯具电磁兼容抗扰度应满足GB/T18595-2001的要求。1.10LED灯具绝缘等级为ClassI级。2、LED路灯智能控制系统采用电力载波方式各应标厂家应根据以下资料进行LED照明智能控制系统设计,整套设计方案需自成系统,完成LED灯调光控制、自动巡检等功能,并预留通信接口与外部只需供电即可。2.1系统功能l系统包括系统功能、控制方式及接口、系统控制设备、软件要求等,需能适应恶劣的运行环境,具有防潮、抗腐蚀等功能。l能够以自动、遥控或手动的方式执行命令。l系统采用电力载波通讯方式,波特率不低于9600bps,单回路传输距离不小于1000m,且单回路控制LED灯不小于200盏。\nl调光分级应不少于10级,内置时控参数配置可以由具有操作权限的操作员重新设置。l系统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巡检实时状态信息包含:各个LED灯或群组灯的调光等级,LED灯、控制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故障信息等。l系统支持广播,组播,点播等多通信方式,同时系统软件支持在线更新,方便升级。l电磁兼容和谐波满足规范要求,不应影响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对供电电网造成污染。l能够灵活地以数据、图形等方式显示LED照明系统的运行情况、控制模式等,自动地完成数据备份、文档存储(含操作数据及故障数据),方便地进行查询、统计和形成报表,同时设置权限管理。2.2控制方式和接口协议l采用标准开放式接口协议。l系统可进行10级以上调光,级数约为:10%,20%,30%,40%,50%,60%,70%,80%,90%,100%。系统调光时,LED灯的色温应不发生变化,调光级数尽量与灯功率成线性正比;同时调光时,灯亮度宜缓慢过渡,不应突变,造成人眼不适。l系统与监控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的通信协议。l系统对LED灯可进行群组控或单灯控,同时能反馈单灯的工作状态及故障信息等。2.3系统设备及控制软件功能系统设备应能适应恶劣的运行环境,具有防潮、抗腐蚀等性能,应能承受电源额定电压±20%的波动。2.3.1.智能控制主机控制主机采用工业计算机。(1)主机(等于或高于以下技术指标)\nlCPU:IntelCore四核处理器i7-4790;l主频≥3.6GHz;l主板:英特尔®C226芯片组;l缓存≥8MB三级缓存;l内存≥8GB(2*4GB)DDR3-1600内存,4个内存插槽,支持双通道,最大32GB;l硬盘驱动器:1TBSATAIII(7200rpm)6.0Gb/s;l显卡:独立显卡,显存≥1GB;l正版Windows7Pro64位中文版(含序列号);l网络:集成千兆网卡;l键盘:PS/2标准键盘;l鼠标:PS/2光电鼠标;lI/O接口(至少):2个串行端口、1个并行端口、2个PS/2接口、1个RJ-45接口、1个VGA端口、音频输入/输出端口;l管理特性:支持一键快速恢复系统。l(2)液晶显示器l可视面积:24英寸;l响应时间:≤5ms;l分辨率:至少1920×1080;l视频输入信号:至少支持DVI,D-sub;l运行温度:0~50℃;l操作湿度:20~90%;l电压范围:AC:110V-240V。2.3.2.集中控制器集中控制器应满足以下要求:l支持单相、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输入供电或者是外部直流直接供电。l可通过GPRS/CDMA(其中一种)、以太网方式等任一方式与监控中心进行通信。\nl支持短信通知功能,可以把路灯报警等信息以短信方式通知管理者。l集中控制器通过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与节点控制器进行通信。l支持一路RS485通信接口(适合MODBUS通信协议),可外接485多功能电能表。l四路开关量输入检测,可用来检测开箱信息或者交流接触器回路状态。l六路回路输出控制功能,用来控制交流接触器实现路灯回路控制。l带有LCD显示屏和按键功能,支持本地操作(此项选配)。l具有自动校时功能,实现集中控制器和监控中心服务器时钟同步。l方便快捷的软件升级功能,可通过监控中心远程升级集中控制器软件。l同时可通过网络接口对集中控制器软件进行本地升级。l每台集中控制器最多可管理1024个节点控制器。l具有完善的数据分析管理能力,处理系统报警信息等。l集中器可以独立于上位机自动运行,按照预设的计划任务执行操作。2.3.3.单灯控制器单灯控制器应满足以下要求:l供电要求:AC176~265VACl一路交流输出(额定负载功率为400W)l调光接口:应具备0-10V或者PWM调光接口l防护等级:IP65l安装方式:安装在灯具内部l环境温度:-40℃~+85℃l具备UID上报功能l电力线载波通信符合EIA-709.1,EIA-709.2等国际标准l电力线载波信号接收灵敏度高达-60dBVl丰富的报警功能(欠载、欠压、过载、异常开灯等报警)2.3.4.控制软件功能l软件采用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实现LED灯的调光控制、状态监测(自动巡检)和报警功能。\nl软件为中文界面,应易于掌握且操作方便,具有较好的可扩展性,可进行软件升级。l应能在浏览器控制系统上显示每盏灯具的位置。l应能在浏览器控制系统上显示照明控制系统当前工作状况,包括系统当前时间、各回路照明输出电压、电流和功率参数等。l应能根据控制器指令实时控制LED灯亮度,并可查询各照明段落灯组的工作状态,包括组号、终端状态等。l应具备与控制器、接收器的远程通信和访问功能以及通信故障报警功能。l可通过控制软件远程调用预置照明预案、照明策略,具备控制模式、控制参数读取和设置功能。l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巡检实时状态信息包含:单灯或群组灯具亮度等级,灯具和控制装置的故障信息等。l系统保留监控、SOS、充电桩、电表、温湿度光照传感等升级功能。2.3.5、技术资料供货商以中文(如原版文件为非中文版本,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及原稿或复印件)提供供货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一定限于:l控制系统总说明(含系统组成部分;系统设备布置方案,实现的功能等);l控制系统网络构架图;l控制系统设备布置图(反应系统与灯具的关系图);l控制系统设备构造图;l软件说明和操作规程等2.4以太网光端机2.4.1.光学指标:l波长:1310/1550nm;l光纤类型:9/125μm单模;l发射功率:0~-5 dBm/-5~-15 dBm;l接收机灵敏度:优于-24dBm。l单波长带宽:1.25G/2.5G\n2.4.2.以太网参数:l以太网协议:符合IEEE802.3,IEEE802.3u;l网络接口:10/100Mbps自适应;l接口端子:RJ45;l传输距离:满足本工程距离要求。2.4.3.系统参数:lMTBF:>22万小时;l系统误码率:优于10-13。2.4.4.电器特性:l局端:供电220VAC,功耗≤18W;l远端:供电6VDC,功耗≤6W。2.4.5.环境特性:l工作温度:-40℃~+75℃;l工作湿度:5~95%(无冷凝)。备注: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对智能系统的终生免费维护,及时进行系统免费升级,免费对业主方进行培训并能正常操作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产品选型要求:中标后,中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要求的LED灯具样品报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灯型进行更换(包括芯片数量及模组配置等,颜色可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需更改灯型(包括芯片数量及模组配置等变化),必须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书面确定,采购人有权拒绝投标人更改灯型的要求,如采购人书面回复不同意,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投标承诺的灯型及样品进行安装。\n表1LED灯具技术参数1功率(W)220W2输入电压(V)100-240V(AC)3额定电压(V)220V(AC)4频率(Hz)50/60Hz5功率因素PF>0.956THD总谐波<15%7光效(lm/w)≥115lm/w8色温(k)3000K±3009显色指数Ra>7010配光蝙蝠翼形11LED寿命(h)≥50000h12工作温度-30~50°C13工作湿度Rh10%-90%Rh14防护等级IP661功率(W)180W2输入电压(V)100-240V(AC)3额定电压(V)220V(AC)4频率(Hz)50/60Hz5功率因素PF>0.956THD总谐波<15%7光效(lm/w)≥115lm/w8色温(k)3000K±3009显色指数Ra>7010配光蝙蝠翼形11LED寿命(h)≥50000h12工作温度-30~50°C13工作湿度Rh10%-90%Rh14防护等级IP66\n1功率(W)110W2输入电压(V)100-240V(AC)3额定电压(V)220V(AC)4频率(Hz)50/60Hz5功率因素PF>0.956THD总谐波<15%7光效(lm/w)≥115lm/w8色温(k)3000K±3009显色指数Ra>7010配光蝙蝠翼形11LED寿命(h)≥50000h12工作温度-30~50°C13工作湿度Rh10%-90%Rh14防护等级IP661功率(W)75W2输入电压(V)100-240V(AC)3额定电压(V)220V(AC)4频率(Hz)50/60Hz5功率因素PF>0.956THD总谐波<15%7光效(lm/w)≥115lm/w8色温(k)3000K±3009显色指数Ra>7010配光蝙蝠翼形11LED寿命(h)≥50000h12工作温度-30~50°C13工作湿度Rh10%-90%Rh14防护等级IP66\n表2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的规定。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级别道路类型路面亮度路面照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1(%)最大初始值环境比SR最小值平均亮度Lav(cd/m2)总均匀度Uo最小值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Ⅰ快速路、主干路(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1.5/2.00.40.720/300.4100.5Ⅱ次干路0.75/1.00.40.510/150.35100.5Ⅲ支路0.5/0.750.4—8/100.315—注: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n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投标函”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体现复印件国家发改委备案批次及序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体现复印件认证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体现复印件类似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体现复印件无不良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由检察院出具,投标文件中须体现复印件产品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说明:1.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3.合格标准:上述各项标准必须全部通过。4\n.评审委员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必须现场在评审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由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合格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排名相同时,技术标等分高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以上内容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评分项分值报价部分30序号评分因素分值得分评分准则1项目综合节电率5项目综合节电率≥60%,得5分;项目综合节电率≥55%,得3分;项目综合节电率≥50%,得1分;项目综合节电率<50%,得0分;(提供过往案例中第三方权威机构实际道路检测报告原件备查)2业主单位节能效益分享比例25业主单位每年节能效益分享比例:每1%得2.5分,最高得25分。技术服务部分30序号评分因素分值得分评分准则1所投产品LED光源3所投产品使用LED光源,等同或优于(科锐、飞利浦、日亚、欧司朗)品牌原厂光源的,得3分;提供不完整或低于要求,以及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得0分。(提供授权书及供货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产品所用驱动电源3所投产品使用驱动电源,等同或优于(飞利浦、茂硕、鸣志、明纬)品牌原厂驱动电源的,得3分;提供不完整或低于要求,以及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得0分。(提供授权书及供货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产品整灯光效3投标产品在色温3000K±300、显色指数≥70时整灯光效:整灯光效≥120LM/W得3分;120LM/W>整灯光效≥110LM/W得2分;\n110LM/W>整灯光效≥105LM/W得1分;整灯光效<105LM/W得0分;(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家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中任一家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产品6000小时光衰检测4投保产品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97%,得4分;97%>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95.5%,得2分;95.5%>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94%,得1分;6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94%,得0分;(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半导体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家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中任一家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产品制造商拥有LED相关专利5制造商获得LED灯具及散热装置相关专利:投标产品制造商拥有LED相关专利:每个发明专利得1分,每个实用新型或产品外观专利得0.5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节能改造技术方案12(一)对招标范围内相关道路进行现场勘查,并记录完整的路幅、杆距、节能改造前照度值等详细、真实的现场数据:1.现场勘查道路数量≥20条,得3分2.20条>现场勘查道路数量≥5条,得1分3.现场勘查道路数量<5条,得0分(二)对招标范围内相关道路选择合理的LED路灯匹配功率,运用Dialux仿真模拟进行论证,提供完整、合理的LED替换方案:1.仿真模拟道路数量≥20条,得3分2.20条>仿真模拟道路数量≥5条,得1分3.仿真模拟道路数量<5条,得0分(三)提供可靠的智能控制系统平台,功能与配置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产品制造商自主研发的,且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2.采用第三方技术,非产品制造商独立开发的,且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3.功能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四)项目实施、运维方案:1.提供全面的实施、运维技术措施,得1分2.提供合理的实施、运维组织措施,得1分3.提供有效的实施、运维安全措施,得1分商务部分40\n序号评分因素分值得分评分准则1体系认证41.产品制造商获得ISO14001、ISO9001和OHSAS18001体系认证情况,获得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2.节能服务公司获得ISO14001、ISO9001和OHSAS18001体系认证情况,获得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2投标节能服务公司荣誉4投标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的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举办的近三年节能服务公司百强评选中进入前15名,得4分,前30名得2分,前50名的1分。未进入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节能服务公司能源类技术人员资格5投标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在职能源审计师或能源管理师等能源类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人员得0.5分;最高得5分【提供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能源审计师或能源管理师等能源类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该在职人员近三个月(以投标日为准)社保证明复印件】。4产品制造商企业资质41.投标产品获得CQC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授予的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获得第三方权威检测认证中心(机构)颁发的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5节能服务公司资质61.节能服务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分。2.节能服务公司或节能服务母公司具有CNAS认证资质,得3分;没有CNAS认证资质的不得分。(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CNAS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6节能服务公司资产负债率5节能服务公司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60%,得5分60%<资产负债率≤70%,得2分70%<资产负债率,得0分(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n7投标人节能服务公司业绩62014年以来,投标人实施完成的同类LED路灯EMC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业绩:改造数量≥2000盏,每个项目得3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完工验收时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8产品制造商企业业绩62014年以来,产品制造商企业LED照明产品销售及相关工程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每个合同得3分,最高得3分;0.5亿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亿元人民币,每个合同得2分,最高得2分;0.1亿元人民币≤单个项目合同金额<0.5亿元人民币,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签订的合同及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注:1、有取值范围的,含上限值,不含下限值。每一项的得分均不能超过该项最高分值,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2、缺项则该项为0分或不合格为0分。3、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加分。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组成及职责3.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n4.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3形式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2.1分值构成(1)报价部分评审:综合评分标准表;(2)技术服务部分:综合评分标准表;(3)商务部分评审:综合评分标准表4.2.2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评审:综合评分标准表;(2)技术服务部分:综合评分标准表;(3)商务部分评审:综合评分标准表;注:方案评审各评委自行打分,最后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计入总分。5.评标程序5.1初步评审5.1.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须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评标委员会核验。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5.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2详细评审5.2.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n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4评标结果5.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合格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5.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其他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本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不提供,招标可在中标公示、合同履行等环节验证其符合性。\n第六章采购合同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甲方(用能单位)单位名称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乙方(供货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n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LED灯具、灯杆、电缆、配电柜、安装及调试等专项节能服务,甲方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项目期限1.1本合同期限为年,质保期自灯具验收合格起至年质保期满。1.2本项目的交货期为天,自始,至日。1.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LED灯具安装点亮即日起,效益分享期为季度,进入效益分享期的同时进入产品的质保期。第2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2.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乙方中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乙方应提供的产品包括:LED灯具盏、LED灯具盏、LED灯具盏(成套灯具,含LED驱动稳压电源等)、电缆米、灯杆根、配电柜台。2.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2.3乙方应当依照第1.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2.4本工程验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图纸设计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及附件要求执行,若同一技术要求不统一,按高标准者执行。2.5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抽取灯具送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不符合2.4条要求,由乙方负责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施工、人工等损失。第3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3.1、本项目节电率以招标人、中标人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共同检测结果为准。3.2、在不同路段随机抽样进行检测,将原有路灯和更换后的LED路灯进行对比检测。\n3.3、节电率计算方法:在同一照度前提下对LED路灯和传统钠灯分别进行测量若干时间,以同一时间段的电压、用电量为依据进行换算:(钠灯用电量-LED灯用电量)/钠灯用电量=节电率。注:LED灯用电量每年测算一次,根据测算的节电率,作为当年节能费用支付的依据。3.4、根据检测结果中各类型灯的节电率,按实际换装数量和年亮灯时间计算出节能量和节省电费。注:电费单价按当季度现行电费标准执行,如在季度中有电价浮动,则按照浮动前的电费标准执行。3.5、节能改造应分享的节能费用支付金额:各种型号路灯改造后节能费用的总和*中标人投标时所报分享比例,每个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与投标投资回报期一致。总支付时间不超过中标回报期。乙方根据季度周期内的节能效益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要求,注明付款的金额、方式等,甲方应支付相应款项。当期支付金额包括节能改造应分享的节能费用、应扣金额等,应付金额=节能改造应分享的节能费用-应扣金额,支付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每季度节约电费金额=高压钠灯一个季度费用-LED灯一个季度费用。(2)应扣金额: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应扣除的金额。注:不能正常照明的灯具,其节能费用应相应扣除。(每个季度,甲方发出邀约,乙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须在12小时内抵达现场,三方共同清点不能正常照明的灯具数量及其规格)3.2.投资回报期:乙方要求支付节能费用的期限,按照乙方所报的期限为准。投资回报期应在内。由乙方%享有。3.3乙方凭以下文件申请支付款项:①合同;②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4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3.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在相应的节能量经本合同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或约定的支付时间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若乙方未按期提出申请,支付时间顺延。(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按3.2条规定执行,但因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暂停支付或终止支付的除外。(c)乙方应当在收款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第4节甲方的义务\n4.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4.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4.3甲方应提供LED灯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4.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4.5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4.6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4.7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4.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4.9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第5节乙方的义务5.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和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并负责维护期间灯具、人员和设备的安全。5.1.1灯具在工作环境下,完好率≥98%;5.1.2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或有接待活动等情况,在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保证正常亮灯;5.1.3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5.1.4有专业人定期巡视道路照明情况,并有记录档案;\n5.1.5产品有损坏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更换为相同规格、品牌、品种的产品。5.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5.3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5.4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5.5乙方负责对该项目LED灯产品的提供、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产品销售方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和对LED灯具免费维护工作。5.6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按5.1条规定执行。违反此条,从返还费用中扣除5000元/次违约金。5.7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5.8乙方应配合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咨询费用15万元及节能造价编制费用(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5.9乙方在亮灯前必须进行灯具的安全性检查,并与灯具安装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5.10乙方负责将所供货物根据甲方要求运输至甲方要求的地方并负责卸货、保存,同时接受甲方初步验收。第6节项目的更改6.1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6.2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经甲方同意后则乙方可以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3\n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并经甲方同意,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第7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7.l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提供并安装的灯具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在合同期属于乙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拆除已安装灯具,并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7.2项目财产由乙方在合同结束后以1元的价格移交给甲方,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3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通过合法途径追讨财产损失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协助。7.4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产品的安全性,若发生由于所供产品致使他人伤亡或他物受损等情况(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5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包括进口、招标的产品部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权利和任何知识产权,因侵权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费用。若因产品侵权导致甲方产生赔偿费用的,甲方可以全部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因处理纠纷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第8节违约责任8.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当按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息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8.2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8.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项目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和交货,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每日1‰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8.4如果乙方违反除9.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第9节不可抗力9.1\n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9.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9.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9.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9.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45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第10节合同解除10.1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0.2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10.3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45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0.4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交货期限达45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0.5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b)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45日内未得到纠正。10.6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双方另行约定除外,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要求乙方赔偿。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10.7\n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11节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2)方式最终解决争议:(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12.2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12.3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2.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2.5双方约定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拾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招标中心叁份。12.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n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投\n标文件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以季度为单位)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项目综合节电率\n质量标准合格供货期限接招标人通知个日历天内供货并更换调试完毕免费质保期同回报期(灯具更换完成亮灯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备注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投标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备注:1、此表用于方便开标会唱标之用。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投标无效。二.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我方的投资回报期为季度。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n(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货物(包括后期服务等工作),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交易)服务费。(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等(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8)我方完全同意并认可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其他有关处罚的规定,并在出现违法违规情形时,自愿接受招标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处理。(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账号:开户行:投标人公章日期:\n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投标人的建立和发展历程,历史,获得的荣誉等等;2投标人的资质情况;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资金规划;4投标人业绩及所使用产品特性介绍;5营业执照等。\n四.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所投产品详细性能说明与货物需求偏离情况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每种灯具单独列表,附相关材料)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产品质量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n六.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4合计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日期:备注:备品备件系指免费质保期满后一定期限的易损件、耗材等。\n七.有关证明文件1、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n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n九.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投标代表人签字: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n十.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n十一.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为自制产品或不允许代理商/销售商投标,不需此件)致: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造厂家名称)是根据依法正式成立的,主营业地点在(制造厂家地址)。公司是我公司正式授权经营我公司(产品名称)的商家,它有权提供安徽颍州经济开发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项目编号:)所需的由我公司生产或制造的货物。我公司保证与投标人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相关法律责任及义务。贸易公司名称(如涉及进口产品):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名称:授权人公章:日期:\n十二、施工及调试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本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中标企业若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施工部分可分包给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提供分包施工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涉及安装、调试的内容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工报告、材料进场报验、竣工验收等均已本项目中标单位名义进行。十三.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四.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n十五.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年份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注:1.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n十六.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经验年限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备注:投标人须附上以上人员的学历、职称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日期十七、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