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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20 发布

工程保险询价合同文件(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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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询价文件\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目录第一章报价邀请函1第二章报价人须知2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1.总则42.报价文件53.报价文件54.报价75.评分标准7第三章工程项目资料8第四章保险条件91.投保标的及金额92.保险合同(格式)10第五章报价文件编制格式111.保险报价函142.委托授权书格式153.资格审查资料163.1报价人基本情况163.2报价人承保类似工程项目情况XX个3.3报价人近三年违法行为情况194.增值服务汇总表205.承诺函216.保险服务总方案227.再保险安排简述23附件24\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一章报价邀请函(被邀请单位名称):XX高速公路工程项目XX-XX标段土建施工(以下简称“XX公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工程保险”)已具备投保条件,受项目业主XX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投保人(XX合同标段承包商)共同委托,XX保险公司为本项目的保险经纪人,特邀请贵公司参与上述项目的保险报价。请你单位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持本报价邀请书彩色影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询价文件。报价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在参与报价的保险公司在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人民币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报价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询价人:XX保险公司年月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报价须知的具体概述,如后文内容与本表有矛盾,应以本表内容为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询价人XX保险公司2报价人持有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3建设地点4询价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5标段划分本项目报价划分为XX个施工标段。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保险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允许共保。7保险人的选择8踏勘现场本次询价不安排踏勘现场,报价人如有需要,需自行前往。9报价预备会本次报价不安排报价预备会10报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将问题发送至询价人。11询价人书面澄清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前,询价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回复。12构成报价文件的其它材料询价人发布的报价文件修改及澄清文件1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14报价文件的组成15报价有效期90天16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报价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账户名称:XX保险公司开户银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出示保证金缴纳凭证彩色影印件。XX个不允许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18签字、盖章要求报价文件所附格式中有明确盖章、签名位置的,须按照格式所示进行。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并与正本一致。19报价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4份副本和1份U盘电子版报价文件同报价文件正本一并提交,要求文本文件为word2003文档、报价清单为Excel2003表格及其他电子文档。20装订要求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正本与副本应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2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所有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应统一封装在一个文件袋(盒)中,文件袋(盒)的封口处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报价人公章。22封套上写明询价项目名称、询价人名称、报价人全称,注明“在年月日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23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24是否退还报价文件否25其他要求本次报价是以XXXX高速工程XX个标段整体报价,报价单位须对本次报价的XX个标段统一费率。报价人须承诺本次针对每个标段的报价为最低价,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得违反承诺,否则参与本次报价的行为将视为无效。报价单位要严格按照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报价,如有违反,后果自负。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工程保险投保条件,现对项目工程保险进行报价。1.1.2本项目询价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报价范围、标段划分1.2.1本次报价范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2标段划分: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费用承担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保密参与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报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本次保险询价不安排踏勘现场,报价人如有需要,需自行前往。1.7.2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报价预备会1.8.1本次询价人不安排报价预备会1.8.2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报价人,以便报价人澄清。1.8.3报价人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报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报价文件的报价人。该澄清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报价文件2.1报价文件的组成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本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邀请函;(2)报价人须知;(3)工程项目资料(4)保险条件;(5)报价文件格式;(6)附件2.2报价文件的澄清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报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询价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询价人对报价文件予以澄清。2.2.2报价文件的澄清将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报价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报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的组成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保险报价函(2)授权委托书格式(3)资格审查资料(4)增值服务汇总表(5)承诺函(6)按报价文件规定应填报的其它资料以上内容必须按本报价文件格式编写。3.2报价有效期3.2.1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3.2.2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3.3报价保证金3.3.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报价保证金转账证明彩色影印件。3.3.2报价人不按本章第3.3.1项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3.3.3报价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报价人和中选人退还报价保证金。3.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3.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报价人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3.5报价文件的编制3.5.1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人承诺函在满足报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报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报价人的承诺。3.5.2报价文件应当对报价文件第四章保险条件中规定的免赔额、特别约定及附加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积极响应。3.5.3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5.4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5.5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报价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所有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应统一封装在一个文件袋(盒)中,文件袋(盒)的封口处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1.2报价人应将电子版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报价人不予受理。4.2报价文件的递交4.2.1报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4.2.2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报价人不予受理。5.评选(一)评选组织成立评选工作组,评选工作组的职责是对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具体评选。评选工作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工作组总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人。(二)评选监督本次评选工作由XXXXXXXXXX委派监督指导人员。(三)评选程序1.评选工作组成员学习评选办法;2.评选工作组成员按照评选细则规定对报价人进行评选;3.选取评选结果的前名作为主承保人候选人;其余报价人作为备选候选人,可能参与评选共保人。4.主承保人选择:询价人将与潜在中选候选人前名逐一组织商务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最终主承保中选人;落选候选人按排名直接成为共保体候选人。5.共保体选择:以主承保人的保险方案,按照评选名次顺序依次谈判:若接受主承保人的承保条件,则依次确定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共保人;若不接受主承保人条件,则视为放弃本次报价,后面共保候选人依次递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6.保险经纪人编写询价对比报告并报询价人核准。(四)评选纪律评选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比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报价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报价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询价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对其取消参选资格。六、中选通知和签订合同(一)中选通知在规定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报价文件有效期内,询价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确认接受其报价文件。中选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二)签订保险合同1.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派法定代表人/省级分公司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2.若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发生违反询价文件要求的情况,则询价人可以取消其中选资格。七、重新选择和选择中止(一)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存在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询价人可以否决所有报价,重新选择。(二)选择中止原因:1.报价人少于两家;2.在选择期间,本保险项目发生重大修改、变更,保险条件相应需重新调整。八、询价文件解释权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询价人。第三章评选规则一、评选规则(一)报价人充分响应询价文件,以最优方案中选,报价人报价综合费率不得超过‰。(二)当报价人报价相同时,按申请人的保险方案响应程度、其他保险优惠条件、财务状况、过往亿元以上保险业绩数量等依次比选,以优者中选。二、评选因素评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具体条款的接受程度、报价价格、承保能力、服务承诺、再保险安排及其他优惠条件等。 三、评选标准 (一)评选工作组将审查报价人资质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二)评选工作组将审查报价文件是否:1.合乎询价文件要求的编写规范;2.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写完整;3.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如果参选文件未满足上述条件,评选工作组有权使其作为废标处理;4.如果参选文件中报价大、小写有差异,以大写为准。四、对报价文件的评审 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评选工作组将根据上述第三款,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并依次根据报价、实质性响应程度和其他保险优惠条件等择优确定中选单位。五、本次评选对未中选单位无解释义务。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四章工程项目资料工程项目资料仅供各报价人参考,报价人如需了解工程现场情况,以利于报价,可自负费用进行现场考察。说明:工程项目资料由报价人提供电子文件,以U盘的形式与报价文件一同出售。工程项目资料包括:1、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可研报告。2、各标段投保范围(投保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和施工合同。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1.投保标的及金额1、本次报价是将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共XX个施工标段统一报价。2、签订保险合同时按照工程标段分别签订,具体工程标段分配根据中选结果确定。3、各标段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投保项目的合计金额(详见下表),视为已足额投保。标段承包人投保金额(元)备注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保险合同(格式)以下为保险合同格式,包含保险协议、服务承诺和合同附件,其中保险方案内容不再变动,其他合同内容将根据中选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对于报价文件中的保险方案内容,不得提出差异;对于报价文件中的服务承诺要求,报价人可提出增值服务条件,请各报价人注意响应。详细内容见报价文件附件,并提供电子版本《保险合同格式》。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编制格式报价文件应严格按以下内容、格式编制,并在相应的地方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中无格式要求的,各报价人可自编格式。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报价文件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目录1.保险报价函…………………………………………………………页码2.委托授权书格式……………………………………………………页码3.资格审查资料…………………………………………………………页码3.1报价人基本情况………………………………………………页码3.2报价人承保类似工程项目情况………………………………页码3.3报价人近三年违法行为情况…………………………………页码4.增值服务汇总表……………………………………………………页码5.承诺函………………………………………………………………页码6.保险服务总方案………………………………………………………页码7.再保险安排简述………………………………………………………页码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保险报价函致: :(报价人)根据对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风险的了解,在对报价文件中各项内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我公司按报价文件的要求对该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报价及承诺如下:1、我公司就该项目的保险费率及佣金比例报价如下:公司名称费率‰保险费佣金备注2、上述报价是建立在满足报价文件要求和本报价文件增值服务条件的基础上,并已包括保险经纪费等所有与之相关的费用。3、本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报价人: (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委托授权书格式2.1总公司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人总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报价人分公司)参与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项目工程保险报价,我承认受托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报价文件的内容,以我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90个工作日,特此声明。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地址: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2省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报价人省分公司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司授权代表人,就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计划的报价及保险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务(包括法律事务)。特此委托。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90个工作日,特此声明。注:1、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人签署,则报价人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满足下列要求:(1)、省分公司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授权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询价人将认为其授权无效;(3)、授权书后须附省分公司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保证清晰有效;省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3.资格审查资料3.1报价人基本情况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名称公司法人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主要营业范围营业执照编号颁发机构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前一年年保费收入情况(万元)表后应附:(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含年审记录并加盖公章);(2)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报价人应附关于保险费收入、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相关文件、报表、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截图等证明材料,并保证所填报的数字真实有效。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3.2报价人承保类似工程项目情况报价人近三年(xxxx年-xxxx年)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承保类似工程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投保金额(万元)承保时间承保份额是否为首席承保人12345注:1、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铁路工程或相关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运)。2.表后须附能够证明已完成承保类似工程项目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中选(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保险单等,涉及到保险费率、保险费等保密数据可以进行覆盖,但要保证提供的资料能够充分证明的承揽业绩即可。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报价人近三年(xxxx年-xxxx年)承保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类似工程理赔业绩汇总表(以出险日期为准。)序号项目名称出险日期结案日期保单赔偿金额报价人承保比例报价人赔偿金额12345注:1、类似工程项目主要指高速公路工程或相关工程。2、表格按照保单赔偿金额由高到低排序。3、表后须附理赔业绩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3.3报价人近三年重大违法行为情况报价人近三年(xxxx年-xxxx年)违法行为情况表名称近三年(xxxx年-xxxx年)内是否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xxxx年-xxxx年)内企业是否有被保险监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目前是否处于整顿期近三年(xxxx年-xxxx年)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对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各级司法机关对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及保险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或通知。若近三年无任何上述的事件,在空格栏中填“无”。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4.增值服务汇总表请各报价人将增值服务内容按下表格式汇总:序号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表格不够可按格式扩展)50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5.承诺函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投标人名称)递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和电子版本一份,并对之负法律责任。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提供的全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报价截止日期后个日历天内持续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报价文件,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以外,不修改报价文件。2、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按期、按质、按要求履行报价文件内容。3、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最低价中选或报价最低价的报价人参与承保,有权接受任何报价文件和拒绝我方所有的报价文件而且无须作任何解释。4、我方接受本询价项目可能采取独家承保或共同承保的方式,同时接受询价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指定首席保险人并决定不同报价人的共保比例。如有共保,我司愿意承保最大份额为%,最小份额为%,并愿意接受询价人安排的承保份额。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反询价文件或本承诺函的行为,贵方可按照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6、在此声明,报价文件中有关报价人资格、资信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违背,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7、在整个询价过程中及招投标结束后,未经询价单位书面同意,我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次询价的任何信息,资料及内容。8、我方同意保险经纪费为项目签单保险费的%,我方将于收到保险人划付保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XX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经纪费,保险经纪人向我方提供同等金额的保险经纪费发票。9、我方承诺按签单保险费的%设置本项目防灾防损费,我方将于收到保费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防灾防损费。10、我方完全同意自行承担为报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报价单位全称)(公章)报价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_____(签字)报价人地址:报价人联系人/电话:报价人传真:日期:年月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6.保险服务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保险培训方案;2、理赔服务方案;3、保险服务团队。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7.再保险安排简述报价人对本项目有关的合约再保险安排、临时再保险安排情况进行说明。同时,针对曾经安排的工程项目的再保安排,包括自留、合约及临分比例进行说明,并提供再保人名录。并且,报价人同意由报价人对本项目进行特约临分再保险安排,具体特约临分份额待报价人中标后见出单指示。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附件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合同XXXX年XX月50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目录第一部分保险协议……………………………………………页码第二部分服务承诺……………………………………………页码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页码50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一部分保险协议甲方:XXXX施工项目部(施工单位名称)乙方:报价确定的保险公司丙方:XX保险公司上述各方就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工程保险项目,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保险项目XX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XX标段标段。二、被保险人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利益方。三、保险合同主要内容(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保险合同及其附件;2.保险单及批单;3.报价文件;4.报价文件;5.形成合同的其它有关文件。(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四、保险单及保费支付承保人负责签发被保险人的保险单,若有关保险单条款与本合同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应按本合同的规定优先执行。兹经双方同意,此项目保险费分三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保险费其间,保险人将对任何赔案按足额投保进行赔付,不得以保费不足为由,对赔案拒赔或赔款金额比例分摊。如逾期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则不承担保险责任。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一期保费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即保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比例为(总保险费的XX%)。第二期保费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即保险生效之日后第十三个月前),支付比例为(总保险费的XX%)。第三期保费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即保险生效之日后第十九个月前),支付比例为(总保险费的XX%)。乙方同意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签署的次日零时起生效。五、保险明细及具体方案(一)投保人投保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二)被保险人工程所有人:XXXX高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人:XXXX高速工程XX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其他关系方: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工程设计方、监理方、供应商、专业监测、检测机构、顾问及其它与工程有保险利益的单位,以上各方以各自保险利益为限。(三)被保险工程名称XXXX高速工程施工合同段(四)工程地址范围:XX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XX标段标段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保险工程项目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取土/石场、弃渣场、砂石料场、工棚/库房等,和其它临时工程(含便道、便桥等)、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以及上述各地域之间的运输途中。(五)保险责任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物质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的一切永久和临时工程以及一切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物料、设备和设施,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质损失或灭失,包括由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2.第三者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它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如果达不成对第三者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所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六)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赔偿限额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部分/每个标段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土建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根据每个标段造价确定累计清理费用赔偿限额/每个标段RMBXX,XXX,XXX.XX暂列金额根据每个标段造价确定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每个标段累计赔偿限额RMBXX,XXX,XXX.XX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身伤亡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XX万元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备注: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七)每次事故免赔额1、适用于物质损失部分:1)、地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XXX万元或损失金额的XX%,以高者为准;2)、隧道工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XX万元或损失金额的XX%,以高者为准;3)、桥梁工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XX万元或损失金额的XX%,以高者为准;4)、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塌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XX万元或损失金额的XX%,以高者为准;5)、其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XX万元或损失金额的X%,以高者为准;如果同一事故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免赔,以高者为准。2、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1)、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XXXX元。2)、人身伤亡:无免赔。注:如同一事故损失适用上述多项免赔规定,只扣除一个免赔额,且以高者为准。(八)保险期限1.建筑期加XX个月;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延期处理:如在前述建筑期内工程尚未完工,经投保人申请本项目的建筑安装期可自动扩展180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投保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如果180天后还需继续延期,由投保人补缴附加保费。3.保证期:保证期自建筑期结束之日后XX个月,如工程建筑期延期,则保证期相应顺延。(九)保险费率(报价确定)综合费率:‰(十)司法管辖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十一)争议处理双方同意如发生保险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二)特别约定一、除非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保险单为保险公司不可撤消、不可变更、解除之保险合同。二、盗抢、洪水、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事故证明:保险人同意发生盗抢事故时,投保人仅提供公安报警回执联即可作为事故证明依据;发生洪水、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事故时,投保人仅提供当天报纸(含相关内容)或其它气象证明即可索赔。三、第三方造成事故赔偿约定:如第三方原因造成本保险项下保险事故,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在告知合理修复方案的前提下,可先行修复,并按照本保单之规定给予赔付,但被保险人应将对第三方追偿之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保险人不得要求以被保险人起诉第三方为赔付前提。四、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约定: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第三者责任事故的调解,若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应派员参与事故调解;若保险公司不派员参与,则视同保险公司完全认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及调解结果。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由保险人承担其鉴定费用。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五、他人恶意破坏、妨碍、扰乱行为约定:本保险承保因他人的恶意破坏、妨碍、非法侵害、干扰或阻挠施工行为所致的被保险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而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六、交叉事故处理特别约定经各方同意,本保险单承保的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简称“本标段”)与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其他施工标段或其他项目之间发生交叉事故的,本保单所承保标段与其他施工标段或项目互为第三者,具体赔偿按如下约定处理:1)因其他施工标段或项目施工导致本标段发生损失的,按第三方引起的意外事故予以处理,保险人按保单约定予以赔偿后,并有权向第三方追偿,但无论如何,本保单放弃对XXXX高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位追偿权;2)因本标段施工导致其他施工标段或项目发生损失的,若被保险人面临第三方索赔,则按第三者责任事故予以处理。七、临时设施及周转性材料赔偿约定:本保单对保险责任造成临时设施以及周转性材料的损失负责赔偿,其中:对一次性使用周转性材料和异型模板,如未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失,则按照其重置价值赔偿;如使用完成后发生损失,则不予赔偿。对重复使用的周转性材料和标准模板,则计算其摊销价值的方式和次数,扣除已经摊销部分后进行赔偿,但对于该部分标的赔偿最高不超过重置价值的50%。八、赔偿标准条款鉴于投保人根据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时,也应选择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赔偿标准,如果必需的修复费用标准超过工程量清单标准,则应适用扩展条款“赔偿基础”条款。九、保险单效力约定:当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保险范围或免赔额等保险因素相冲突时,特别约定的保单效力优先于扩展条款和保险主条款(包括主险免赔额),扩展条款保险效力优先于保险主条款(包括主险免赔额)。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十、足额支付赔款特别约定本保险单明细表内列明的保险金额为合同价,以最后结算后的工程实际造价为准。但在工程最终决算前,保险人不得以工程未决算,工程实际造价无法确定被保险人有可能不足额保险为理由,延缓处理保险赔案、拖延支付赔款或扣留赔款,除非保险人能证明被保险人不足额保险。(十三)附加条款1)清除残骸费用条款2)特别费用条款3)空运费用条款4)专业费用特别条款5)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6)保额自动增加条款(±10%)7)地下炸弹特别条款8)内陆运输扩展条款9)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10)时间调整条款(72小时)11)全额赔偿扩展条款12)自动恢复保额条款13)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14)公众当局扩展条款15)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16)倾泻和下陷条款17)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18)隧道工程特别条款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赔偿基础条款2)滑坡责任特别条款3)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4)工地访问条款5)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6)交叉责任条款7)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8)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9)车辆装卸责任条款10)预付赔款条款(50%)11)地下文物责任扩展特别条款12)损失理算人条款13)错误及遗漏条款14)地下工程条款15)违反条件条款16)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17)合理设计变更条款18)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19)场外装配扩展条款20)急救费用条款21)地上建/构筑物开裂责任条款22)不可控制条款23)优先条款(十四)基本条款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XXXX版)六、期内服务1.项目服务小组乙方应为本项目专门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详见第二部分服务承诺“项目服务小组名单”),负责处理本项目一切保险事宜,其中:1)乙方项目负责人须书面报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成员的人员变动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若甲方认为乙方项目小组成员不能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服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无条件撤换该成员。2)乙方为本项目制定项目服务小组工作制度,明确权利义务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2.培训服务乙方为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保险知识和风险管理培训,以提高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第一次培训时间拟定为签订保险合同后1个月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本项目的保险条款解释,报案及索赔流程等;二是对本项目的风险进行评估,讲解风险点,以及如何规避风险,协助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培训时承保人应提供保险服务手册。其他培训的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甲方和保险人共同协商确定。3.防灾防损服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防灾防损服务,加强同国家气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及时给甲方预报风险信息,并与甲方一起做好这些灾害的风险控制工作。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乙方定期与甲方联络,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风险隐患,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咨询、防灾防损等方面的优质服务。根据季节及地段情况,深入现场,提出合理、有效的防灾防损建议,并将不定期地进行现场风险管理情况通报,督促完善安全管理。此外,在事故易发的地点和时段,将根据每个工作点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以及其他类似项目的损失信息,及时与被保险人进行交流与沟通。3)乙方定期(每季度一次)拜访被保险人;并在汛期及雨季等关键点,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气象、消防、通讯等方面专家,随时跟进,加强与被保险人沟通,帮助解决问题。4.理赔服务1)出险通知甲方在获悉发生损失后,应及时拨打丙方及承保公司提供的报案电话(或丙方及承保公司指定的项目服务小组日常联系人的电话)进行出险通知。丙方的报案电话:项目服务小组日常联系人:联系电话:承保公司的报案电话:项目服务小组日常联系人:联系电话:2)接报案乙方及经纪公司应严格执行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各项目小组成员均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关于接报案事项双方进一步约定:①乙方仅在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的情况下有权免责,而且免责的范围限于因上述人员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部分;②对于乙方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如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事故等),不得以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未及时通知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3)现场查勘时限乙方负责保险事故的现场查勘事宜并承担相应的查勘费用。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承保人接到甲方或丙方的报案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承保人理赔人员须在约定时间内或被保险人同意的其他时间内赶到现场,或在24个小时内委托甲方或丙方同意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公估公司人员赶到损失现场,进行现场查勘。查勘人员应做好现场查勘记录,参与查勘的各方人员应对现场查勘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查勘结束后承保公司(或公估公司)应向参与查勘的各方分别提供一份完整的现场查勘记录,以备留存。若因工程施工或抢险需要,或承保人及相关方的查勘人员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及时到达出险现场,允许被保险人自行处理事故现场,恢复施工。但甲方应如实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及受损财产实物等。4)索赔单证审核承保公司应在现场查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或丙方)此次索赔所需的材料清单。乙方按照索赔材料清单准备索赔材料,受理、审核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提交的有关索赔单证和资料。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按本保险有关规定以EMS、邮寄或其他方式向保险人提交必须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索赔单证和资料。保险人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通知甲方或其他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若保险人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书面审核意见,则视为乙方各成员认可索赔资料完整。具体索赔单证包括:a.物质损失(1)出险通知书及索赔申请(2)保单(3)保险标的损失清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4)施救费清单(如果有)(5)照片(如果有)(6)出险证明(公安机关、气象部门、消防部门、监理单位等):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自然灾害: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等由监理单位出具事故经过及原因证明,被保险人仅提供当天报纸(含相关内容)或其它国家相关部门证明即可索赔;地震、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由监理单位出具事故经过及原因证明,被保险人仅提供当天报纸(含相关内容)或其它国家相关部门证明即可索赔;抢劫、盗窃:发生盗抢事故时,被保险人仅提供公安报警回执联即可索赔;火灾:由消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损失证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损失数量,工程量清单,受损部分的设计文件,重置财产发票等损失程度证明材料;(7)公估报告或损失评估报告(需要委请公估人和其他事故鉴定机构时提供)(8)权益转让书(损失原因涉及其他责任方时)(9)根据个案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b.第三者物质损失(1)出险通知书及索赔申请(2)损失清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3)施救费清单(如果有)(4)照片(如果有)(5)出险证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监理单位等):火灾:由当地消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自然灾害:被保险人仅提供当天报纸(含相关内容)或其它国家相关部门证明即可索赔;(6)诉讼费用及责任认定书(通过诉讼鉴定事故时提供)(7)赔偿协议(采用协议赔偿时提供,但事先应征得乙方的同意)(8)公估报告或损失评估报告(需要委请公估人和其他事故鉴定机构时提供)(9)权益转让书(损失原因涉及其他责任方时)(10)根据个案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c.第三者人身伤亡(1)出险通知书(2)照片(如果有)(3)出险证明:由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明火灾:由当地消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发生第三者人身伤亡事故时提供),包括:①住院费、医药费、交通费、医院处方笺等费用凭据;②如发生伤亡: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法医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③相关费用证明:误工费用证明等。(5)诉讼费用及责任认定书(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并产生诉讼时提供)(6)赔偿协议(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协议赔偿时提供,但事先应征得乙方的同意)(7)公估报告或损失评估报告(需要委请公估人时提供)(8)权益转让书(损失原因涉及其他责任方时)(9)根据个案需要的其他资料5)赔案处理及赔款支付乙方按照下列约定核定保险事故的赔付金额,并支付赔款。①赔款核定一般情况下,承保人应在被保险人索赔资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并与甲方达成赔付协议;如案情特别重大或复杂,承保人应在被保险人索赔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并与甲方达成赔付协议。如保险人未在上述时间内做出保险责任和赔款金额核定,视为保险人认可被保险人的索赔。②赔款支付承保人在与甲方达成赔付协议后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赔款:赔偿额度在500万以内(含500万),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额度在500万以上,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6)聘请公估公司及其费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协议各方对于损失金额或责任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或发生超过50万元的损失事故,由乙方聘请合同三方认可的保险公估公司对损失进行公估,聘请公估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7)预付赔款支付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损失事故,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保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一定数量的预付赔款,最高金额为初步核损金额(扣除免赔后)的50%。8)赔偿处理相关约定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如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乙方应积极参与第三者责任事故的调解,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权威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由乙方承担其鉴定费用。七、其他1.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合同的调整和取消本合同一经签订,各方均应严格执行。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非经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3.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关于本项目建筑安装期全部保险单,并在保险单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果保险期限结束后仍存在保单有效期内遗留的问题,则本合同将持续有效,至保单涉及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为止。4.保密条款除非下列情况之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承保人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其他团体或个人。1)提供给与执行本额后天能刚服务内容有关的雇员或顾问;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3)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其它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本合同终止时本保密条款继续有效一年。5.法律责任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由于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各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各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6.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本页无正文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签订时间:XXXX年月日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二部分服务承诺为了做好XXXX高速工程XX标段工程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服务工作,乙方就该项目的保险服务向甲方项下的被保险人做出如下郑重承诺:一、接报案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365天、24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同时项目小组成员也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被保险人在获悉发生损失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全国24小时统一报案电话:,也可通过保险经纪公司报案,经纪公司客服电话号码:,被保险人也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服务专员报案。1.乙方针对本保险项目服务小组名单如下:职责姓名职务手机邮箱2.保险经纪公司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服务人员名单如下:姓名现任职务专业资质拟在项目中担任职务联系电话手机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二、现场查勘1.凡发生扣除免赔额后在人民币2万元(含人民币2万元)以内的工程损失,保险公司可不必到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可对损失自行处理,但是被保险人应保留现场工程损失的照片,并在7日或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初步估算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以及已采取的施救措施。保险公司可依据上述单证予以理赔。2.凡发生扣除免赔额后超过人民币2万元的保险损失时,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应在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查勘,如果扣除免赔额后损失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尽快联系被保险人同意的保险公估公司,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3.如果保险公司及公估公司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并非恶劣气候原因而未到达现场查勘和处理,或被保险人出于工程抢险施工的需要,保险公司允许被保险人先行处理损失,并为恢复施工而清理场地,但是被保险人应保留现场工程损失的照片、录像、受损财产实物或有关的证明资料。保险公司可依据上述单证予以理赔。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三、单证审核被保险人按本项目保险协议有关规定以EMS、邮寄或其他方式向保险公司提交必须的、有效的、真实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保险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应立即进行审查核实,保险公司若认为有关证明和材料不完整,应立即一次性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保险公司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书面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完整。物质损失具体索赔单证包括:1.出险通知书及索赔申请2.保险单复印件3.保险标的损失清单(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4.施救费清单(如果有)5.照片(如果有)6.出险证明(公安机关、气象部门、消防部门、监理单位等):1)自然灾害: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等由监理单位出具事故经过及原因证明,由专业气象台提供灾害等级或标准证明;地震、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由监理单位出具事故经过及原因证明,由地震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相关证明;2)抢劫、盗窃:由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明;3)火灾:由消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4)损失证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损失数量,工程量清单,受损部分的设计文件,重置财产发票等损失程度证明材料;7.公估报告或损失评估报告(需要委请公估人和其他事故鉴定机构时提供)8.权益转让书(损失原因涉及其他责任方时)9.根据个案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四、理赔处理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对于被保险人的报案及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要求且相应索赔资料齐全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意见,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1.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若保险人未及时履行上述规定义务,除支付赔款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2.若保险人认为全部或部分责任不属于保险责任,应在核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书面拒绝赔偿的通知,并附载明拒赔依据;若保险人未在上述时间内签发书面拒赔通知或未载明拒赔依据,则视同保险双方就事故责任或赔偿结果达成一致,保险人应根据1款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五、第三方造成事故赔偿处理如第三方原因造成本保险项下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在告知合理修复方案的前提下,可先行修复,并按照本保单之规定给予赔付,但被保险人应将对第三方追偿之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六、第三者责任事故之赔偿处理如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事故调解。若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应派员参与事故调解,如保险公司不派员参与,则视同保险公司完全认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及调解结果。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权威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由保险公司承担其鉴定费用。七、第三者人伤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在保险协议有效期内,因发生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预估损失小于人民币5000元的,在保险责任明确且上述损失无后续赔偿,被保险人已取得合法的费用单证,与受害方签署赔偿协议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可先行向受害方赔偿,免予现场查勘。八、第三者人伤事故理赔单证约定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保险公司同意,当发生第三者人伤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根据下述约定提交保险索赔材料:1.第三者物质损失1)出险通知书及索赔申请;2)损失清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3)施救费清单(如果有);4)照片(如果有);5)出险证明(由公安机关、气象部门、消防部门、监理单位等提供),火灾由当地消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6)诉讼费用及责任认定书(通过诉讼鉴定事故时提供);7)赔偿协议(采用协议赔偿时提供,但事先应征得乙方的同意);8)公估报告或损失鉴定报告(需要委请公估人和其他事故鉴定机构时提供);9)权益转让书(损失原因涉及其他责任方时);10)根据个案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2.第三者人身伤亡1)出险通知书;2)照片(如果有);3)事故证明:由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明,火灾由当地消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单据(发生第三者人身伤亡事故时提供),包括:①住院费、医药费、交通费、医院处方笺等费用凭据(如被保险人对医疗发票原件有其它重要用途,则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发票原件的复印件上加盖财务或其它有效印章;50\n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②如发生伤亡:由当地工伤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③相关费用证明:误工费用证明等。5)诉讼费用及责任认定书(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并产生诉讼时提供);6)赔偿协议(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协议赔偿时提供,但事先应征得乙方的同意);7)公估报告或损失鉴定报告(需要时提供);8)权益转让书(损失原因涉及其他责任方时);9)根据个案需要的其他资料。九、其他服务1.定期提供理赔统计报表乙方承诺将对每一索赔案件的处理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并负责定期向业主提供分险种理赔统计报表,报表包括损失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原因、估损金额、定损金额、赔款等与赔案处理有关的信息。2.回访制度加强双方的沟通,项目服务团队包括领导小组将采取实地回访、书面回访或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客户回访,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听取贵方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和完善服务工作中的失误及不足之处,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解决。3.保险法律服务向甲方提供有关保险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协助拟定有关保险法律的文件、文书、合同等。4.未详尽的服务内容,保险公司应根据被保险人或其经纪人制定的年度服务计划,或双方协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服务,积极予以提供。50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一、保险方案XXXX高速工程公工程项目保险方案明细险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人:XX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XX标段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被保险人:XXXX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XXXX高速工程公路XX合同段所在地项目经理部以及分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利益方(承保后增加的上述各方将自动增加为被保险人)保险工程名称:XX省XX至XX高速公路项目XXXX工程工程地点:XXXX高速工程公路XX合同段所在地,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保险工程项目永久工程所在地及为实施施工专用施工区域、材料预制构件基地、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取土/石场、弃渣场、砂石料场、工棚/库房等,和其它临时工程(含便道、便桥等)、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地,以及上述各地域之间的运输途中。 保险责任: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项目的一切永久和临时工程以及一切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物料、设备和设施,在保险期限内由于本保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物质损失或灭失,包括由此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定义:1、物料:指堆放于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建设的钢材、水泥、外加剂、砂石骨料等原材料或半成品,以及特别约定的周转性材料。2、设备和设施:指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列明的施工供风、供水、供电、砼拌合系统等施工生产设备和设施,以施工承包合同对应的项目及金额为限。各级承包人自有或租赁的辅助性施工机具设备(如载重汽车、吊车、挖掘机、电焊机、钢筋弯曲机等以台班费用或摊销的方式进入工程造价的施工机具设备)不在此范围,需另行投保。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物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它费用,保险公司亦负责赔偿。如果达不成对第三者的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所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保险期限:工程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止保证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止(12个月)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第一部分.物质损失部分(一)保险项目总保险金额土建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由各个施工标段确定清理残骸费用RMB50,000,000.00暂列金额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累计赔偿限额RMB30,000,000.00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身伤亡)RMB600,000.00注:以上“每次事故”是指每一次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同一事件引起的工程全线发生的一系列事故。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条款:1、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条款(2009年统颁)2、特别条款特别条款:1.清除残骸费用条款2.特别费用条款3.空运费用条款4.专业费用特别条款5.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6.保额自动增加条款(±10%)7.地下炸弹特别条款8.内陆运输扩展条款9.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10.时间调整条款(72小时)11.全额赔偿扩展条款12.自动恢复保额条款13.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14.公众当局扩展条款15.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16.倾泻和下陷条款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2.隧道工程特别条款3.赔偿基础条款4.滑坡责任特别条款5.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6.工地访问条款7.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8.交叉责任条款9.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10.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11.车辆装卸责任条款12.预付赔款条款(50%)13.地下文物责任扩展特别条款14.损失理算人条款15.错误及遗漏条款16.地下工程条款17.违反条件条款18.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19.合理设计变更条款20.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21.场外装配扩展条款22.急救费用条款23.地上建/构筑物开裂责任条款24.不可控制条款25.优先条款特别约定:1、除非被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保险单为保险公司不可撤消、不可变更、解除之保险合同。2、盗抢、洪水、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事故证明:保险人同意发生盗抢事故时,投保人仅提供公安报警回执联即可作为事故证明依据;发生洪水、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事故时,投保人仅提供当天报纸(含相关内容)或其它气象证明即可索赔。3、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三方造成事故赔偿约定:如第三方原因造成本保险项下保险事故,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在告知合理修复方案的前提下,可先行修复,并按照本保单之规定给予赔付,但被保险人应将对第三方追偿之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保险人不得要求以被保险人起诉第三方为赔付前提。1、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约定: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第三者责任事故的调解,若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参与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应派员参与事故调解;若保险公司不派员参与,则视同保险公司完全认可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的赔偿协议及调解结果。如在处理过程中聘请相关鉴定部门进行技术鉴定,由保险人承担其鉴定费用。2、他人恶意破坏、妨碍、扰乱行为约定:本保险承保因他人的恶意破坏、妨碍、非法侵害、干扰或阻挠施工行为所致的被保险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而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3、交叉事故处理特别约定经各方同意,本保险单承保的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简称“本标段”)与XXXX高速工程XX标段施工合同段其他施工标段或其他项目之间发生交叉事故的,本保单所承保标段与其他施工标段或项目互为第三者,具体赔偿按如下约定处理:1)、因其他施工标段或项目施工导致本标段发生损失的,按第三方引起的意外事故予以处理,保险人按保单约定予以赔偿后,并有权向第三方追偿,但无论如何,本保单放弃对福建XXXX高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位追偿权;2)、因本标段施工导致其他施工标段或项目发生损失的,若被保险人面临第三方索赔,则按第三者责任事故予以处理。4、临时设施及周转性材料赔偿约定:本保单对保险责任造成临时设施以及周转性材料的损失负责赔偿,其中:对一次性使用周转性材料和异型模板,如未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失,则按照其重置价值赔偿;如使用完成后发生损失,则不予赔偿。对重复使用的周转性材料和标准模板,则计算其摊销价值的方式和次数,扣除已经摊销部分后进行赔偿,但对于该部分标的赔偿最高不超过重置价值的50%。5、赔偿标准条款鉴于投保人根据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在履行赔偿义务时,也应选择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赔偿标准,如果必需的修复费用标准超过工程量清单标准,则应适用扩展条款“赔偿基础”条款。6、保险单效力约定:当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保险范围或免赔额等保险因素相冲突时,特别约定的保单效力优先于扩展条款和保险主条款(包括主险免赔额),扩展条款保险效力优先于保险主条款(包括主险免赔额)。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足额支付赔款特别约定本保险单明细表内列明的保险金额为合同价,以最后结算后的工程实际造价为准。但在工程最终决算前,保险人不得以工程未决算,工程实际造价无法确定被保险人有可能不足额保险为理由,延缓处理保险赔案、拖延支付赔款或扣留赔款,除非保险人能证明被保险人不足额保险。免赔额:一、物质损失部分:1.地震: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10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2.隧道工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5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3.桥梁工程: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3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4.暴雨、洪水、泥石流、滑坡、塌方: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5.其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1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如果同一事故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免赔,以高者为准。二、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部分:1.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5000元。2.人身伤亡:无免赔。综合费率:保费:保险费支付方式:兹经双方同意,此项目保险费分三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保险费期间,保险人将对任何赔案按足额投保进行赔付,不得以保费不足为由,对赔案拒赔或赔款金额比例分摊。如逾期未按时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则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一期保费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保险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比例为(总保险费的50%)。第二期保费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即保险生效之日后第十三个月前),支付比例为(总保险费的30%)。第三期保费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即保险生效之日后第十九个月前),支付比例为(总保险费的20%)。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三部分合同附件一、附加条款1.清除残骸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在恢复、修理、重置、替换或修复受损毁财产时必须发生的清理及相关费用,包括:(1)清除、拆除、转移受损毁财产的费用;(2)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3)恢复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已经客观存在的施工条件而产生的清理费用,如清理滑坡土石方等,即使该保险事故未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第(3)项责任赔偿限额RMB10,000,000.00。清除残骸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为RMB50,000,000.002.特别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下列特别费用,即: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不包括空运费)。但该特别费用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且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保险期限内不超过以下列明限额。若保险财产的保额不足,本条款项下特别费用的赔偿金额按比例减少。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000.00,本限额在保险金额以外另行计算。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空运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空运费,但该空运费须与本保险单项下予以赔偿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有关。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000.00,本限额在保险金额以外另行计算。2.专业费用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保险工程损失后,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但被保险人为了准备索赔,或估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除外。上述赔偿费用应以损失当时适用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订的收费标准为准。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000.00,本限额在保险金额以外另行计算。3.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1)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引起的损失。但本扩展条款仅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引起的保险财产的损失:A.任何个人参与他人进行社会骚乱的活动(无论是否与罢工有关);B.任何合法当局对该骚乱进行平息或试图平息,或为减轻该骚乱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C.任何罢工者为扩大罢工规模,或抵制厂方关闭工厂而采取的故意行为;D.任何合法当局为预防,或试图预防该故意行为,或为减轻该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所采取的行动。2)双方进一步同意:除下述特别条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单所有条款、除外责任及条件等均适用于本扩展条款。本保险单的责任范围亦将包括本扩展条款承保的损失。下述特别条件仅适用于本扩展条款。A.本保险单对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a)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或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延迟、中断、停止;b)任何合法当局没收、征用保险财产造成被保险人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c)任何人非法占有建筑物造成被保险人对该建筑物永久或临时的权益丧失;但保险公司对上述b)及c)项下被保险人的权益丧失之前,或临时丧失期间的保险财产的物质损失负责赔偿。B.本保险对下列原因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予负责:a)战争、入侵、外敌行为、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无论宣战与否)、内乱;b)兵变、民众骚动导致的全民起义、军队起义、暴动、叛乱、革命、军事行动或篡权行动;c)代表任何组织,或与之有关联的任何个人采取的旨在动用武力推翻或用恐怖及暴力行为影响政府的行动(合法的或事实上的)。3)一旦发生诉讼,且保险公司根据本特别条件申明损失不属本保险责任范围时,被保险人如有异议,则举证之责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本保险单所载其它条件不变。1.保额自动增加条款(±10%)本保险明细表列明的工程保险金额为工程合同价格,工程施工过程中将根据工程期间施工及设计修改的实际情况(包括金额、项目等)进行调整,该调整的部分应自动列入本保险单承保范围。待工程完工后,若工程造价变动超过10%时,根据最后结算后的工程实际造价调整保险金额和保费,多退少补;工程造价变动在10%以内的,不予调整。2.地下炸弹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总除外责任(一)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恐怖行动、谋杀、政变。"不适用于工程开工前就已在地下或水下埋藏的炸弹、地雷、鱼雷、弹药及其它军火引起的损失。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地点到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工地除水运和空运以外的内陆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但保险财产在运输时必须有合格的包装及装载。每次事故免赔额:RMB5,000.00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000.00。2.工程图纸、文件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项下承保风险造成工程图纸及文件的损失而产生的重新绘制、重新制作的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000.00。3.时间调整条款(72小时)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保险财产因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风、暴雨、洪水或地震所致损失应视为一次单独事件,并因此构成一次意外事故而扣除规定的免赔额。被保险人可自行决定72小时期限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72小时期限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72小时期限不得重叠。4.全额赔偿扩展条款鉴于保险条款约定了被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被保险人在工程竣工后,将按最终的工程结算金额,以合同规定的方式计算并补足保险费,因此,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任何时间赔偿损失时应按保险事故发生时受损部分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5.自动恢复保额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在本公司对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予以赔偿后,原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应按日比例缴付自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终止之日恢复保险金额部分的保险费。6.设计师风险扩展条款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原因引起意外事故并导致其它保险财产的损失而发生的重置、修理及矫正费用,但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除外。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5,000,000.00。1.公众当局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在重置损毁的保险财产时,由于必须执行公共当局的法律、法令、法规或条例,遵守建筑或其他有关规定而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一、本扩展条款项下的赔偿不包括:(一)在下列情况下,执行上述规定或条例而产生的费用:1.损失发生在本扩展生效之前;2.损失不在本保险责任范围内;3.损失发生前,被保险人已接到有关通知;4.未受损财产或未受损部分财产,但不包括受损财产的地基(除非地基已在本保险单中特别除外);(二)如果无需执行上述规定或条例,恢复受损财产以达到其新的状态应产生的额外费用;(三)执行上述规定或条例导致资产增值而产生的税费或评估费用。二、重置工作必须尽快着手进行,并在损失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本公司(在上述十二个月内)书面同意延长的时间内完工,(如果上述规定或条例要求)并可全部或部分移到另一地点进行,但本公司在赔偿责任不得因此增加。三、如果本保险单保险项目在本扩展以外的责任,因适用保险单任何条款或规定而减少,则本公司在本扩展项下(对于上述项目)的责任也按相同比例减少。四、本保险单保险项目下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保险金额。五、除在此作出明确变更的以外,本保险单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均适用。2.工地外储存物特别条款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属于本工程项目的物资和设备在工地以外临时储存地点存放期间因保险事故发生的损失,但该储存物的金额应包括在保险金额中。每一储存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0,000.00。1.倾泻和下陷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扩展承保在保险期限内直接由于倾泻或下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但不只限于以下费用:a)发生倾泻和下陷后,清除覆盖或阻碍公路的土石费用;b)发生倾泻和下陷后,收复工地和削坡的合理费用。无论保单明细表内的保险财产是否受到损失,上述费用亦应视作本保单的保障范围。2.工程完工部分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本保险单明细表中物质损失项下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限内施工过程中造成已交付使用或已被接收部分的损失。3.隧道工程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隧道施工中发生下列损失负责赔偿。(1)突发性涌水、突泥造成的保险标的财产损失及工程抢险损失;(2)突发性岩爆或危岩下坠造成的保险标的财产损失及工程抢险的损失。但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施工规范的操作规程要求施工。4.赔偿基础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对于本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赔偿,不论以修理、修复或重置的方式,保险人同意赔偿受损财产部分基本恢复至受损前状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建筑费用、安装费用、运输费用和必须的税费等),尽管赔偿费用可能超过被保险人原来对该部分财产的保险金额概算。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滑坡责任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于危岩、孤石、岩体裂隙、雨水侵润、挖掘或爆破引起的局部山体滑坡所造成的被保险财产损失及被保险人清除滑坡土石方的费用。其中,清除滑坡土石方费用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10,000,000.00。2.自然灾害责任损失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负责赔偿本保险期限内,因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遭受自然灾害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由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3.工地访问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工程访问者、参观者、检查者、视察者或参加奠基、揭礼或类似典礼的,或任何其它没有直接参与工程设计、建造的,但经工程所有人或工程总承包人同意在工地范围内的活动的人员(包括工程施工人员探访现场的家庭成员),皆属于本保单“第三者责任险”所指的“第三者”范畴。但上述“第三者”不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所有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设计人员、专业咨询人员、工程施工人员。4.地下电缆、管道及设施特别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原有的地下电缆、光缆、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造成的损失。但被保险人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有关当局了解这些电缆,管道及其它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发生。1.对图纸上正确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①:2.对图纸上错误标明位置的地下设施的损失赔偿应先扣除以下列明的免赔额②;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3.任何损失赔偿仅限于电缆、光缆、管道及地下设施的修理费用,任何后果损失及罚金均不负责。每次事故免赔额①:RMB3,000.00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免赔额②:RMB2,000.00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1.交叉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保障范围将适用于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所有被保险人,就如同每一被保险人均持有一份独立的保险单,但本公司对被保险人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已在或可在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部分投保的财产损失,包括因免赔额,或赔偿限额规定不予赔偿的损失;2.已在或应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下投保的被保险人的雇员的疾病或人身伤亡。本公司对所有被保险人由一次事故或同一事由引起的数次事故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扩展承保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一)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全部或部分倒塌和开裂;(二)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第三者的财产、土地或建筑物处于完好状态并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三)如经保险人要求,被保险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自负费用向本公司提供书面报告说明任何受到危及的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情况。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一)因工程性质和施工方式而导致的可预知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责任;(二)因发生既不影响第三者财产、土地或建筑物的稳定性,又不危及其使用者安全的轻微损坏而引起的责任;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为防止损失发生而采取预防或减少损失的费用。本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本条款每次事故免赔额:5000元              1.广告及装饰装置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完全由于拥有、维护或使用处在或不处在被保险人场所内的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而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被保险人应负的赔偿责任,但以下列规定为条件:如果任何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正处在被保险人或代表其进行的安装、维修或修理过程中,则本保险不适用。被保险人应保证遵守所有的法令、法规、条例及规章,并保证在任何时候霓虹灯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均处于良好的维修状态,任何缺陷一经发现,列明被保险人应立即予以修复,同时视情况需要采取额外防护措施以预防事故发生,且非经本公司同意招牌的位置不得变更。在合理和可行的情况下,非经本公司同意,意外事故发生后,在给予本公司进行检查的机会之前,不得对上述霓虹或广告招牌及装饰物进行变更或修理。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000.002.车辆装卸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其拥有的车辆在营业场所内进行与经营有关的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000.003.预付赔款条款(50%)兹经双方同意,发生本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在被保险人的要求及损失理算人的建议下,保险人可以按估损金额的50%支付预付赔款。4.地下文物责任扩展特别条款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兹经双方同意,本条款负责被保险人如在施工过程中遭遇地下文物,应承担的文物管理部门要求的维护、照管等费用,并相应顺延保险期间。保单有效期内累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0,000.001.损失理算人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发生损失后,估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双方当事人对损失原因或金额有争议时,同意由被保险人聘请双方约定的保险公估人进行损失理算,费用由保险人支付。双方约定保险的公估人:xxxxx保险公估(中国)有限公司、xxxx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或xxxx保险公估有限公司2.错误及遗漏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被保险人任何错误描述、变更使用用途、非故意地或疏忽地违反保单条款和条件,以及任何遗漏、错误、不当估价或对利益、风险和财产的不当描述而被拒付。但是被保险人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应立即通知保险人。3.地下工程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中增加下列条件:无论本条款是否与本保险合同其他内容相抵触,关于隧道、竖井、洞穴和其他类似的地下工程:1.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责赔偿:(1)开挖超出设计图纸规定的开挖范围或标高,由此引起的清除塌方和回填费用;(2)为支撑、加固和稳定岩土而采取的安全措施的费用,但损失发生后产生的该类费用除外;(3)膨润土、护壁泥浆和其他土质稳定添加剂的损失;(4)工程废弃引起的损失;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被保险人应持续勘查和监测岩土变形并保留相关勘测记录,并根据规范规定、设计要求和经批准的方案采取合理的防损措施。3.若发生全部或部分倒塌,根据赔偿处理条款和以上1条款的约定,保险人负责赔偿由物质损失直接引起的修理、重建、重置和其他为使工程完工而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但以下列条件为限:(1)在损失发生前本应采取的防损减损措施的费用除外;(2)地下工程发生损失后的施救费用以受损财产保险金额为限;(3)在隧道工程发生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保险合同的最高赔偿限额(包括保险工程损失、施救费用和清除残骸费用的总和)将以受损财产恢复至受损前之状态或受损前之相应技术状态的费用为限,并且不超过原始造价的150%。1.违反条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的条件和保证将分别适用于每一承保风险,而非共同适用于所有承保风险。因此,对某些条件和保证的违反仅使该违反所适用风险的那一部分保障失效,不影响有关其它风险保障的有效性。2.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人应采取或同意或允许采取保险人认为必要和合理的一切措施,以便保险人行使任何权利,或从其他方取得在其对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进行赔付或修理后将被赋予或转让的补偿,无论上述措施是否为保险人在赔偿前或赔偿后所认为必要或要求。保险人在此同意放弃向被保险人的联营公司或分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控股公司,或任何有关方面(包括所有被保险人)、职员或个人进行追偿的权利。3.合理设计变更条款兹经保险双方同意,本工程在施工过程如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调整设计规范、施工方法或范围等事宜,只要上述变更或调整符合本项目的管理规范,均被双方认为是合理的、可以预测的。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因此被保险人不需要事先向保险人申报,该变更或调整部分自动纳入保险范围,但保险人有权随时查阅上述变更或调整的相关文件、资料。1.运输险、工程险责任分摊条款  兹经双方同意,本公司要求:  (一)一旦原材料及设备运抵工地,被保险人应立即检验其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损失,若裸装货物损失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二)若包装的货物未立即开箱,需放置一段时间,则被保险人应观察检验外包装是否有货损迹象。若货损迹象明显,被保险人应在运输险保险单下提出索赔.  (三)若货物外包装无货损迹象,并且货物人处于包装状态,直到货物开箱时才发现损失,该损失将视作发生在运输期间,除非从损失的性质上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损失确系发生在运输保险终止后。  (四)若无明显证据确定损失的发生时间,则该损失将由运输保险及本保险各分摊50%。2.场外装配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财产在场外、临近现场区域装配、修理期间因本保险合同承保风险发生导致的物质损失和损坏。3.急救费用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营业场所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时应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急救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100万。4.地上建/构筑物开裂责任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一、被保险人建造本保险单承保之工程,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第三方建/构筑物的“倾斜、开裂”,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到索赔时,除下列责任免除以外,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上述“倾斜、开裂”指建/构筑物发生倾斜和/或裂缝至倒塌(包括全部或部分倒塌)之间的任何损失程度。二、赔偿限额及免赔:;对于“一栋独立建筑物”,无论损害事故次数有多少,均视为一次事故损害。三、本条款项下责任免除:1.拆除中之建/构筑物,倾朽坏或无人居住或使用之建/构筑物,已申请重建或改建或于六个月内重建或改建之建/构筑物,或保险单所保工程施工前已为建筑主管机关通知为危险建/构筑物之损失;2.被保险人为防止临近建/构筑物倾斜、开裂以及原倾斜、开裂程度扩大或倒塌所采取之安全改进加强措施所需费用,但损失发生后产生的该类费用除外;3.任何间接损失,包括建/构筑物贬值、不能使用、营业或租金收入的减少等;4.道路、花木、园林、围墙及建/构筑物外地面、水沟、管线设施之损失;5.家具、衣物、器具、设备或任何其他动产的损失;6.本保险生效前已经存在的倾斜、开裂;7.已经为政府机关公告征收之建/构筑物。四、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临近建/构筑物之倾斜、开裂或倒塌,发现临近建/构筑物出现倾斜、开裂或倒塌,或安全设施移动、减弱或其他异常状况,可能导致本特约条款之赔偿责任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依情况需要对建筑工程本身及临近建/构筑物采取必要的安全加强措施,以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1.不可控制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单如因被保险人无法控制或非由于其过失而导致违反本保险保证条款,此保单的保障不受影响。2.优先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约定,即使有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险存在,发生保险事故引起损失时,本保单将视同其他保险不存在,予以优先赔偿。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二、基本条款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一部分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在列明工地范围内的与实施工程合同相关的财产或费用,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二)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三)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前,已经投入商业运行或业主已经接受、实际占有的财产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财产,或已经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承包人已经正式提出申请验收并经业主代表验收合格的财产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财产;(四)清除残骸费用。该费用指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修复保险标的而清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二)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三)土地、海床、矿藏、水资源、动物、植物、农作物;(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五)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合同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第五条保险责任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以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二)对经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三)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四)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第四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二)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三)盘点时发现的短缺;(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五)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六)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部分的损失。保险金额与免赔额(率)第一条(一)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保险金额应不低于:1、建筑工程:保险工程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原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建造费、安装费、运保费、关税、其他税项和费用,以及由工程所有人提供的原材料和设备的费用;2、其他保险项目: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金额。(二)若投保人是以保险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1、在本保险项下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据此调整保险金额;2、在保险期间内对相应的工程细节作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3、若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三年,必须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每隔十二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金额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4、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向保险人申报最终的工程总价值,保险人据此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第二条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赔偿处理第三条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对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对保险标的在修复或替换过程中,被保险人进行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一条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损失后,保险人按下列方式确定损失金额:(一)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考虑本保险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的残值处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二)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考虑本保险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的残值处理方式后确定的赔偿金额为准。第二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一)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应保险金额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应保险金额;(二)保险金额低于应保险金额时,按保险金额与应保险金额的比例乘以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第三条[标的损失计算按照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赔偿;每次事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为根据第十三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后的金额,或者为根据第十三条约定计算的金额扣除该金额与免赔率乘积后的金额。保险标的在连续72小时内遭受暴雨、台风、洪水或其它连续发生的自然灾害所致损失视为一次单独事件,在计算赔偿时视为一次保险事故,并扣减一个相应的免赔额(率)。被保险人可自行决定72小时的起始时间,但若在连续数个72小时时间内发生损失,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72小时期限不得重叠。第四条若本保险合同所列标的不止一项时,应分项计算赔偿,保险人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明细表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合同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第五条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其应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应保险金额。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小于其应保险金额时,上述费用按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与其应保险金额的比例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被施救标的的保险金额。的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被施救保险标的的应保险金额与全部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第一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自损失发生之日起按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投保人请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原约定的保险费率另行支付恢复部分从投保人请求的恢复日期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保险责任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合同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三条本项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二)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航空器造成的事故。第五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一)本保险合同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二)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其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及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三)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其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上述人员所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四)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在此限。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第一条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第二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率)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赔偿处理第三条保险人的赔偿以下列方式之一确定的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为基础:(一)被保险人和向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索赔方协商并经保险人确认;(二)仲裁机构裁决;(三)人民法院判决;(四)保险人认可的其他方式。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一)对于每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在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其中对每人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二)1、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进行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2、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事故免赔率计算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进行赔偿,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故免赔额;(三)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第一条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第二十五条计算的赔偿金额以外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另行计算。第二条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第三部分通用条款责任免除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五)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第四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二)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三)1.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2.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保险期间第五条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遵循如下约定: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一)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期保险责任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本保险单载明的建筑保险期间范围。(二)不论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如何规定,保险人仅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间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人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三)上述保险期间的展延,投保人须事先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从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间终止日之后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人义务第一条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批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二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批单。第三条保险人依据第三十七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保险人按照第四十三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第五条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一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二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三条投保人应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约定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后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约定分期应该缴纳的保费总额。第四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谨慎选用施工人员,遵守一切与施工有关的法规、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保险人及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对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保险人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工程设计、施工方式、工艺、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改变致使保险工程风险程度显著增加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认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四)在保险财产遭受盗窃或恶意破坏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五)在预知可能引起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保险人。第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有关部门的损失证明以及其他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条若在某一保险财产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财产中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该缺陷或类似缺陷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处理第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第四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如果有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残值归被保险人所有,应在赔偿金额中扣减残值。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第六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第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第二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其他事项第四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保险合同依据前款规定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续费并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提前十五日向投保人发出解约通知书,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第一条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按照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与保险期间的日比例计收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释义第二条本保险合同涉及下列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一)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沙尘暴、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1、地震:指地下岩石的构造活动或火山爆发产生的地面震动。由于地震的强度不同,其破坏力也存在很大的区别,一般保险针对的是破坏性地震,根据国家地震局的有关规定,震级在4.75级以上且烈度在6级以上的地震为破坏性地震。2、海啸:指由于地震或风暴而造成的海面巨大涨落现象,按成因分为地震海啸和风暴海啸两种。地震海啸是伴随地震而形成的,即海底地壳发生断裂,引起剧烈的震动,产生巨大的波浪。风暴海啸是强大低气压在通过时,海面异常升起的现象。3、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雷电为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雷击的破坏形式分直接雷击与感应雷击两种。(1)直接雷击:由于雷电直接击中保险标的造成损失,属直接雷击责任。(2)感应雷击:由于雷击产生的静电感应或电磁感应使屋内对地绝缘金属物体产生高电位放出火花引起的火灾,导致电器本身的损毁,或因雷电的高电压感应,致使电器部件的损毁,属感应雷击责任。4、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的降雨。5、洪水:指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但规律性的涨潮、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在常年水位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暴裂不属于洪水责任。6、暴风:指风力达8级、风速在XX个.2米/秒以上的自然风。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7、龙卷风:指一种范围小而时间短的猛烈旋风,陆地上平均最大风速在79米/秒-103米/秒,极端最大风速在100米/秒以上。8、冰雹:指从强烈对流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直径大于5毫米,核心坚硬的固体降水。9、台风、飓风:台风指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级或以上,即风速在32.6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飓风是一种与台风性质相同、但出现的位置区域不同的热带气旋,台风出现在西北太平洋海域,而飓风出现在印度洋、大西洋海域。10、沙尘暴: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11、暴雪:指连续12小时的降雪量大于或等于10毫米的降雪现象。12、冰凌:指春季江河解冻期时冰块飘浮遇阻,堆积成坝,堵塞江道,造成水位急剧上升,以致江水溢出江道,漫延成灾。陆上有些地区,如山谷风口或酷寒致使雨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成下垂形状,越结越厚,重量增加,由于下垂的拉力致使物体毁坏,也属冰凌责任。13、突发性滑坡:斜坡上不稳的岩土体或人为堆积物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14、崩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以及大量积雪在重力作用下从高处突然崩塌滚落。15、泥石流:由于雨水、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16、地面突然下陷下沉:地壳因为自然变异,地层收缩而发生突然塌陷。对于因海潮、河流、大雨侵蚀或在建筑房屋前没有掌握地层情况,地下有孔穴、矿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也属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但未按建筑施工要求导致建筑地基下沉、裂缝、倒塌等,不在此列。(二)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1、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构成本保险的火灾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因此,仅有燃烧现象并不等于构成本保险中的火灾责任。在生产、生活中有目的用火,如为了防疫而焚毁玷污的衣物,点火烧荒等属正常燃烧,不同于火灾责任。因烘、烤、烫、烙造成焦糊变质等损失,既无燃烧现象,又无蔓延扩大趋势,也不属于火灾责任。电机、电器、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孤花、漏电、自身发热所造成的本身损毁,不属于火灾责任。但如果发生了燃烧并失去控制蔓延扩大,才构成火灾责任,并对电机、电器、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负责赔偿。2、爆炸爆炸分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1)物理性爆炸:由于液体变为蒸汽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因而发生爆炸。如锅炉、空气压缩机、压缩气体钢瓶、液化气罐爆炸等。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的定义是:锅炉或区力容器在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到等于外界大气压力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2)化学性爆炸:物体在瞬息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如火药爆炸、可燃性粉尘纤维爆炸、可燃气体爆炸及各种化学物品的爆炸等。因物体本身的瑕疵,使用损耗或产品质量低劣以及由于容器内部承受“负压”(内压比外压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爆炸责任。(三)应保险金额:根据本保险合同第九条(一)、(二)款确定的保险金额。84\nXXXX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文件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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