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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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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全厂防火封堵设备采购合同目录定义3第1章合同标的4第2章供货范围5第3章合同价格5第4章付款6第5章交货和运输8第6章包装与标记10第7章技术服务和联络10第8章质量监造与检验12第9章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14第10章保证与索赔17第11章保险18第12章税费19第13章分包与外购19第14章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20第15章不可抗力21第16章合同争议的解决21第17章合同生效22第18章其它22附表1:价格表25附件2:分项价格2623\n买方合同号:卖方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2012年3月7日合同签字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2)技术协议草签后,卖方即应参加买方召开设计联络会,并按买方安排的进度提供相关设计的配合资料。除上述已开始工作外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上规定的日期为准。 合同双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河北伟达通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23\n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买方”是指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2.“卖方”是指河北伟达通信电子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3章中规定的部分。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7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7.“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防火封堵主材料、辅助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所列示和规定。8.“监造”是指在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或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不解除卖方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质量所负的责任。9.“监造代表”是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进行监造的人员。10.“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标的物满足技术协议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该机组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验收。12.“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该机组的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3.“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年”是指365天。14.“电厂”是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15.“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有关的工程设计、23\n防火封堵材料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见附件7。1.“现场”是指位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工程买方安装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所在地。2.“随机备品备件”是指在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备品备件。3.“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系统。4.“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的文件。5.“分包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6.“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防火封堵材料不影响整套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7.“防火封堵材料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8.“运杂费”是指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从卖方始发站(车上)到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公路、水路、铁路、航空运费,保险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第1章合同标的本合同遵循合同双方买卖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所订防火封堵材料将用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工程。1.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名称:防火封堵材料设备规格(型号):见技术规范书设备数量:见技术规范书凡卖方供应的防火封堵材料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23\n1.1防火封堵材料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执行。1.2卖方提供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供货范围按技术协议执行。1.3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技术协议执行。1.4卖方供货的交货进度按技术协议执行。1.5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技术协议执行。1.6买方对卖方供货的监造、检验和验收按技术协议执行。1.7卖方提供防火封堵材料的运输及保险。第2章供货范围2.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合同附件。2.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防火封堵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供货清单或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或者是合同防火封堵材料运行、具备检修条件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防火封堵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与买方发生费用问题。第3章合同价格3.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251.852万元(大写:贰佰伍拾壹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3.2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3.2.1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为215.056万元(大写:贰佰壹拾伍万零伍佰陆拾元整)。3.2.2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格包括与防火封堵材料有关的卖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及所有防火封堵材料包装费以及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所需进口配套防火封堵材料的进口环节的相关费用等。3.2.3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技术服务费为36.796万元(大写:叁拾陆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23\n3.1.1合同设备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杂费为免费。3.2合同设备的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3.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第4章付款4.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4.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4.3合同材料款的支付:4.3.1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防火封堵材料(部组件)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该批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70%。Ø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批防火封堵材料的“验货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Ø由买方监造代表签署的该批防火封堵材料的“出厂前检验证明”;Ø该批防火封堵材料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Ø该批防火封堵材料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Ø金额为该批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100%的税率为17%增值税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4.3.2初步验收证书签署1个月内,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20%作为初步验收款。Ø买方代表签署的初步验收证书(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Ø金额为该批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20%的税务监制资金往来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4.3.3剩余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10%作为防火封堵材料质量保证金,待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保证期(保证期为整台机组168小时试运后1年)满没有质量问题,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值,在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应在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10%。Ø金额为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10%的税务监制资金往来收据(23\n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Ø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四份。4.1技术服务费的支付。4.1.1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第一批防火封堵材料交货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技术服务费3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技术服务费的30%。4.1.2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通过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买方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套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技术服务费的70%。4.2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4.3主要分包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的付款由于买方与合同分包商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故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主要分包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的付款由卖方负责。但如果发生由于个别原因(买方按时向卖方付款而卖方没有按时向分包商或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付款)导致分包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有可能不被按时交货以至于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买方有权暂时终止向卖方付款。在卖方向合同分包商或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支付相关款项后,买方将继续向卖方付款。买方上述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但此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卖方仍未向分包商或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付款,买方将出于保障工程进度的目的,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付款,此转付款及相应利息(买方存款利息)将从下一笔买方向卖方的付款中扣除。4.4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4.8.1如果发生卖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1个月内向买方支付,买方也有权从履约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买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4.8.2如果发生买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买方在接到卖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买方认可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23\n4.1在买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第5章交货和运输5.1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防火封堵材料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技术协议。5.2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5.2.1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运输主要采取铁路或公路运输的方式,如果遇特殊情况,可采用其他运输方式,但不发生费用变动。5.2.2卖方提供的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按以下地点交货: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布连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上)。如果卖方委托社会承运单位代办运输,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到达距上述交货地点附近的车站/码头/机场/卸货点时,由买方自行提货而发生的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如有)则应由卖方负担。5.3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与合同供货范围相对应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10天前,卖方应以书面文件将(5.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买方。5.4每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交货日期以接货单上的实际时间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0.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5.5卖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防火封堵材料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从卖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5.6合同中所列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5.7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如果买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5.8在每批防火封堵材料到货后,买方将通知卖方到指定到货地点进行货物件数清点,在确定货物外观、包装完好无损后,买方的授权代表将与卖方的现场代表共同签署“接货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23\n如果发生运输过程中的包装破损,买方的授权代表将会同卖方的现场代表对包装破损的防火封堵材料/部件进行核查。如果确信该防火封堵材料/部件完好无损,可签署“接货单”。一旦发现该防火封堵材料/部件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现象,卖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承运部门,并应尽快补齐所缺货物。5.1在每批防火封堵材料接货后,买方将在一定时间内通知卖方共同进行现场开箱检验。在确定所交货物完整无误后,买方的授权代表将与卖方的现场代表签署该批防火封堵材料的“验货证明”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直接运到现场的进口配套防火封堵材料开箱检验时,卖方的现场代表应提供给买方进口配套防火封堵材料的商检局的商检证明复印件两份。5.2在安装、调试和保证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防火封堵材料(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免费运到指定现场,并且通知买方。5.3卖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造、施工、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数量及内容参见附件3,并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5.4技术资料以快递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12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5.5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0.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5.6卖方应严格按合同交货进度交货。如果由于买方原因要求卖方提前交货,卖方应尽力予以合作,但买方必须提前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有必要的生产和运输时间来满足实际交货。但如果确实因为所需防火封堵材料的实际生产周期和运输原因无法满足买方提前交货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谅解,并应按实际到货时间予以付款。如果由于买方原因要求卖方推迟交货,卖方应予配合,并按买方要求的新的供货时间交货,且不发生买方费用。23\n5.1收货单位: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5.2技术资料邮寄地址:见技术协议第6章包装与标记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GB191-2000》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包装应保证包装外观和包装内的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防火封堵材料损坏,卖方要在防火封堵材料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卖方应根据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应按防火封堵材料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第7章技术服务和联络7.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有关的工程设计、防火封堵材料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7.2卖方需安排专业安装队伍到现场从事防火封堵系统安装服务,并负责解决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在安装调试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7.3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安装施工组织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7.4在合同草签15日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时间。7.5买方有权参加卖方的技术设计,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7.6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7.723\n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果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果有重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7.1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果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7.2买方有权将卖方及卖方的分包商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7.3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买方、卖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7.4需要卖方的分包商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卖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买方同意,费用应由卖方自行负担。7.5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防火封堵材料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7.6凡与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相连接的其它防火封堵材料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合同价格。7.7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提交买方予以确认。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5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10.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7.8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7.9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技术协议要求。7.17卖方应根据买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及时安排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施工现场,如因卖方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每拖延一天,卖方承担5000元违约金。7.18卖方派到买方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处理相应问题的能力,如因卖方原因未能及时处理问题而影响了工程进度,每发生一次,卖方承担500023\n元违约金。7.19卖方应根据现场安装、调试、试运、消缺等需要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如因卖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而影响了工程进度,每发生一次,卖方承担10000元违约金。第8章质量监造与检验8.1监造8.1.1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技术协议的相关规定。8.1.2买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或自行进行防火封堵材料监造。在买方或监造单位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防火封堵材料组装、检验、试验和防火封堵材料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8.1.3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8.1.4卖方必须为监造代表和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8.1.4.1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投料前,提供整套防火封堵材料的生产计划及每1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8.1.4.2提前7天提供防火封堵材料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8.1.4.3提供与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8.1.4.4向监造代表和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8.1.5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卖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卖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23\n若卖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代表而单独检验,买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卖方应在买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试验并负担相关费用。8.1.1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果发现防火封堵材料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8.1.2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10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防火封堵材料质量应负的责任。8.2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8.2.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防火封堵材料/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取得产品合格证。所有这些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卖方应以快递邮寄给买方存档。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8.2.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果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并负担相关费用。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7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果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防火封堵材料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8.2.3现场检验时,如果发现防火封堵材料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防火封堵材料,所有修理防火封堵材料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3\n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8.1.1卖方如果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果有异议,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8.1.2如果双方代表在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买方委托权威的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8.1.3卖方在接到买方按本合同8.2.2至8.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8.2.7款的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运费及保险费和二次检验费用均应由责任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如果卖方未支付由买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8.1.4由于卖方原因而引起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否则按10.11款处理。8.1.5买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开箱检验之日起6个月。8.1.6上述8.2.2至8.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第10章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第9章安装、调试、运行和验收9.1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卖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防火封堵材料问题除外)23\n;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卖方承担责任。9.1在安装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讲解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卖方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并参加为满足保证指标和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安装质量的检验和测试。在安装完毕后,买卖双方代表将进一步核实、确认安装工作,并共同签署安装完毕验收证书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但此证书不能解除卖方在性能验收试验和保证期内的责任,以及技术性能和保证与合同规定不相符的责任。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9.2防火封堵材料的安装完毕后,卖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满足现场安装的需要,否则将按10.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9.3在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买方应签署并由卖方会签的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初步验收证书。9.4不管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买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10.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最后一批防火封堵材料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果因非卖方原因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未能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十五天内,应由买方签署并由卖方会签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最终验收证书。9.5按9.4款及9.7款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中存在可能引起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防火封堵材料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延长到保证期终止后三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5.11款及10.3款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并负担相关费用。23\n9.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卖方委托买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防火封堵材料,或由于卖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卖方应按下列公式向买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其中:P——总费用(元)a——人工费(元/小时·人)h——人时(小时·人)M——材料费(元)c——台班数(台·班)m——防火封堵材料的台班费(元/台·班)9.2不论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买方或是在卖方,卖方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充此损失或损坏的防火封堵材料,然后再确定上述防火封堵材料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9.3在防火封堵材料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但如果无升级和替代产品,卖方有义务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从卖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次订货,并且卖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买方能够为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买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买方在用毕后适当的时候以合理的方式和状况归还以上各项物品。9.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年内,卖方有义务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的新的或经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卖方提供这些文件资料不存在任何专利、技术和生产许可的转让,买方使用上述资料也不构成任何侵权,但买方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提供。23\n第10章保证与索赔10.1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保证期一般是指整机组168小时试运后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最后一批交货的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合同第9章和第10章有关条款执行。10.2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防火封堵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10.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防火封堵材料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果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1个月内,否则,应按10.11款处理。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防火封堵材料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10.4合同规定的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10天内出具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10.5在保证期内,如果发现防火封堵材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果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如果卖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8.2.4和8.2.5条款办理。否则卖方在接到买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买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卖方负担。10.6如果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防火封堵材料,而使该套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该套合同防火封堵材料23\n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10.1由于卖方责任,在第9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果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和在保质期内,卖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防火封堵材料性能保证值和技术参数见技术协议。防火封堵材料技术性能违约金:每不满足一项性能保证指标,卖方向买方支付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1%,对于有具体数值的性能保证指标,性能值每低于1%,卖方支付违约金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1%,不满1%,按1%计算。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责任继续履行合同,并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更换防火封堵材料)以使防火封堵材料达到各项经济指标及本合同的技术要求(见附件),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卖方支付全部违约金后,如买方接受了卖方提供的替换件,并承认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可以初步验收,那么,应进行初步验收,并在验收之后买方按合同规定出具初步验收证书。10.2如果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在其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果防火封堵材料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10.3如果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一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总价的0.5%违约赔偿金,合同防火封堵材料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防火封堵材料合同总价的5%。且卖方需支付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直接损失。10.4如果由于买方原因,迟付货款,买方须支付相应利息。买方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按国家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总额不超过迟付货款金额的5%。卖方不得因买方迟付货款而影响交货进度。第11章保险11.1卖方须对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根据水运、铁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卖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从卖方仓库到交货地点(包括卸货)。11.2如果发生卖方未对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23\n运输进行投保,买方有权按合同运杂费的20%从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运杂费中扣除(并扣除合同中防火封堵材料保险的费用)。而且,与其发生的连带责任,将全部由卖方承担。11.1卖方应将保险合同的副本于每合同防火封堵材料交货前20天提供给买方,如果卖方未能及时提供,买方将认为卖方未对该合同防火封堵材料进行投保,并按11.2款处理。11.2如果交付的每批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卖方应负责对买方进行赔偿。第12章税费12.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12.2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防火封堵材料、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口防火封堵材料/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第13章分包与外购13.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防火封堵材料/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事先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13.2卖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需分包与外购的防火封堵材料/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买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效1个月内,将此部分防火封堵材料/部件的分包商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预选名单、资质材料,提交给买方。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分包商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的文件后1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卖方须在买方同意的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和外购防火封堵材料供货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买方。13.3卖方具有独立、自主的材料和防火封堵材料采购权力,可以采取各种适合自己的采购方式,但在分包与外购的防火封堵材料/部件的问题上应充分采纳买方根据实际运行经验以及实地考察、调研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买方提供既符合买卖双方的技术要求且价格合理的产品。13.4分包(外购)防火封堵材料/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7.10、7.11、7.1223\n款的规定办理。13.1卖方对所有分包防火封堵材料、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13.2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第14章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4.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14天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14.2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用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14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14.3如果买方行使中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14.4因卖方原因而不能交货,卖方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防火封堵材料价格的30%并赔偿买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14.5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收购、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14.6若14.5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买方有权从卖方手中将与本合同23\n防火封堵材料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卖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买方,卖方应给买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买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卖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卖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第15章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15.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15.3如果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第16章合同争议的解决16.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果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提交本合同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16.2仲裁机构为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16.3仲裁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16.4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6.5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16.6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23\n第17章合同生效17.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2)技术协议草签后,卖方即应参加买方召开的设计联络会,并按买方安排的进度提供相关设计的配合资料。除上述已开始工作外合同生效的起始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上规定的日期为准。17.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第18章其它18.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8.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和在合同生效后,双方共同确认的会议纪要、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件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附件与合同条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18.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18.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18.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8.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防火封堵材料”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18.7卖方保障买方为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规定用途而使用合同防火封堵材料、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买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7天内尽快通知卖方,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使买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23\n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防火封堵材料”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的同时通知对方。18.1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果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快递邮寄、电报、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18.2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写。如果外购进口防火封堵材料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本。18.3本合同一式正本两份,副本两份;买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卖方执正本一份。23\n18.1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和相关信息如下:买 方卖 方名称: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河北伟达通信电子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801室邮编:017209050051联系人:王思雪冯金明电话:0477-89770860311-83996866传真:0477-89770840311-83995956电子邮件:wangsx@gdjtny.com.cnfengjinming@hbweida.com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东绒支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红旗大街支行帐号:0612054619200052549100203340186纳税证号:152728779497478130125601221634买方卖方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河北伟达通信电子有限公司签字人:签字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23\n附表1:价格表价格表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防火封堵材料(部套)名称价格一防火封堵材料价格215.05601防火封堵材料本体及附属防火封堵材料215.05602随机备品备件免费3专用工具免费二安装和技术服务费36.7960三运杂费:发货地点至现场(车上)1一般部件:发货地点至现场(车上)运输费免费保险费2大部件(如有):发货地点至现场(车上)运输费免费保险费总价251.852028\n分项价格防火封堵材料供货范围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材料量单价(元)总价(万元)1FS-0NE膨胀型防火密封胶喜利得升1844207.7282CP678水性防火涂料喜利得kg189019035.913CP636防火灰泥喜利得kg90803935.4124CP670防火涂层板喜利得平米340245283.3685CP606防火填缝胶喜利得升4342209.54806CP670防火涂料喜利得kg2003356.77矿棉kg263100.2638电缆隧道防火门(若有)双向开启扇215000.3合计:179.229万元防火隔板供货范围序号名称单位#1机组#2机组合计单重(Kg)单价(元)总重(t)总价(万元)1防火隔板个6612550.060.032防火隔板个6612550.060.033防火隔板节2020250.040.024防火隔板节5695691138555.692.8455阻燃防火隔板节295295590552.951.4756槽式直通阻燃防火隔板节428428856856.853.42428\n7阻燃等径三通防火隔板个242448850.380.1928阻燃三通防火隔板个448550.040.029阻燃弯通防火隔板个262652550.260.1310防火隔板节326301627855.022.50811防火隔板节75751501552.251.12512有机防火隔板米6868550.340.1713有机防火隔板米11235147851.180.58814有机防火隔板米13744181550.910.452515有机防火隔板米9595550.480.237516有机防火隔板米16901290298015544.722.3517有机防火隔板米503585450.340.1718有机防火隔板米1515850.120.06合计:35.827万元专用工具价格表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备注1灰铲10把免费免费中国2工具刀10把免费免费中国3门式脚手架3套免费免费中国4TE-16电锤钻喜利得2把免费免费德国5美纹胶带纸800m免费免费中国6注胶枪喜利得5把免费免费德国小计免费免费28\n随机备品备件价格表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备注1弹性防火密封胶喜利得CP60610升免费免费德国投产后穿缆维护备用2膨胀型防火密封胶喜利得FS-ONE10升免费免费德国投产后穿缆维护备用合计免费技术服务费价格表单位:万元(人民币)序号服务地点人日数单价(每人日)总价1设计联络会设计院300.020.6002培训鄂尔多斯或石家庄250.041.0003为在投标人工厂参加工厂监造、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上海或湛江工厂1200.2663.1964投标人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鄂尔多斯布连电厂工地16000.0232合计36.796万元配套设备分项价格表进口设备(部件)的国产替代设备(部件)价格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价格产地制造厂商备注1安装标识牌个2000免费河北省2膨胀螺栓套20000免费河北省3涂料滚刷把10免费河北省合计28\n三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用备品备件:不含在总价中货币单位:万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价格(国产)价格(进口)制造厂商备注1弹性防火密封胶喜利得CP60630升0.657德国2膨胀型防火密封胶喜利得FS-ONE25升1.050德国3防火涂层板喜利得CP670B30平方米7.356德国合计9.06328